2015年石家山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乡上要求,为了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力度,有效解决好当前影响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确保全村大局和谐稳定,村两委决定,从年初开始,在全村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部署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为保障和促进全村经济平稳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各种因素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要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村、组,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排查调处,实现“三个减少”和“四个到位”,群众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
事件减少,深入排查到位,调处化解到位,防控应急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全面建立村、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和巩固乡、村调解委员会;完善各村民调解小组、调解员的调解网络。各村民调解小组,积极调解涉及邻里、家庭赡养、债务等民间性纠纷,调解小组成员应当积极介入调解,对已经调解成功的要登记造册。村成立以村书记刘治平为组长、村主任赵军社为副组长、两委为成员的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负责全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调委会和调解小组负责人每月对辖区内进行村不漏组、组不落户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构建一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村、组二级调解网络,覆盖全村各个角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信访不出乡”,坚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村民调解小组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村调委会每月开展二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村调委会每月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四清”,即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楚,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清楚,对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楚,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易发生的群体性纠纷清楚。
重点对本村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不留死角死面。
2.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我村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或当天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妥善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摸清实情,提出建议;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加强教育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对特殊群体的人物,要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重点高危人员,要逐人落实包抓责任人,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轨迹,做到监控全天候、防患于未然;对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要进行思想疏导和心理干预,逐一落实监控责任人,切实防范和消除其偏执行为;对有极端行为倾向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和依法教育管理,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坚决防止漏管失控、肇祸滋事。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信访工作机制
1.建立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矛盾扩大升级。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法,及时掌握信息,靠上控制局势,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意愿和诉求,严防引发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2.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村加强同综治、派出所、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力调处矛盾纠纷。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矛盾纠纷。
调委会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建立台帐,并逐案落实具体承办人,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间。
3.严格信访秩序制度。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规范信访活动,对于出现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行为的,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要强化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村负责人在每周例会上,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本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月向综治办汇报一月工作情况,并对全村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情况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重大纠纷要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村干部对包片不重视、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协调配合不积极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解决问题不力,推委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组一定要认真做好本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
作,及时解决问题;一定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村书记、村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组、户,抓好工作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我村要按照乡上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排查化解活动。
(三)加强宣传。加强《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四)强化督查。我村重点督查工作开展和化解稳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重大突出问题进行督办,并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进行,真正使信访问题得到解决,确保上访人息诉息访,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石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12月24
2015年石家山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乡上要求,为了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力度,有效解决好当前影响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确保全村大局和谐稳定,村两委决定,从年初开始,在全村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部署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为保障和促进全村经济平稳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各种因素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要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村、组,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排查调处,实现“三个减少”和“四个到位”,群众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
事件减少,深入排查到位,调处化解到位,防控应急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全面建立村、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和巩固乡、村调解委员会;完善各村民调解小组、调解员的调解网络。各村民调解小组,积极调解涉及邻里、家庭赡养、债务等民间性纠纷,调解小组成员应当积极介入调解,对已经调解成功的要登记造册。村成立以村书记刘治平为组长、村主任赵军社为副组长、两委为成员的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负责全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调委会和调解小组负责人每月对辖区内进行村不漏组、组不落户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构建一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村、组二级调解网络,覆盖全村各个角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信访不出乡”,坚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村民调解小组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村调委会每月开展二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村调委会每月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四清”,即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楚,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清楚,对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楚,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易发生的群体性纠纷清楚。
重点对本村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不留死角死面。
2.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我村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或当天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妥善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摸清实情,提出建议;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加强教育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对特殊群体的人物,要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重点高危人员,要逐人落实包抓责任人,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轨迹,做到监控全天候、防患于未然;对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要进行思想疏导和心理干预,逐一落实监控责任人,切实防范和消除其偏执行为;对有极端行为倾向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和依法教育管理,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坚决防止漏管失控、肇祸滋事。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信访工作机制
1.建立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矛盾扩大升级。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法,及时掌握信息,靠上控制局势,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意愿和诉求,严防引发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2.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村加强同综治、派出所、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力调处矛盾纠纷。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矛盾纠纷。
调委会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建立台帐,并逐案落实具体承办人,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间。
3.严格信访秩序制度。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规范信访活动,对于出现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行为的,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要强化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村负责人在每周例会上,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本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月向综治办汇报一月工作情况,并对全村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情况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重大纠纷要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村干部对包片不重视、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协调配合不积极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解决问题不力,推委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组一定要认真做好本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
作,及时解决问题;一定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村书记、村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组、户,抓好工作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我村要按照乡上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排查化解活动。
(三)加强宣传。加强《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四)强化督查。我村重点督查工作开展和化解稳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重大突出问题进行督办,并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进行,真正使信访问题得到解决,确保上访人息诉息访,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石家山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1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