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现浇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工艺标
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现浇桥梁扩大基础结构混凝土的浇筑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输送泵泵送,对于少量的小型构配件混凝土和基础垫层可采用现场搅拌。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
a 、水泥拟选用32.5号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b 、水泥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并要核对其品种、标号、出厂日期。使用前若发现受潮或过期,应重新取样试验。
c 、水泥质量证明书中各项品质指标应符合标准中的规定。品质指标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和抗折强度。
d 、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00kg/m3。
2.1.2 砂:
a 、砂拟优先选用深圳码头优质河砂,严禁采用含氯量大的海砂。
b 、对于泵送砼,砂子宜用中砂,砂率宜控制在40%~50%。
c 、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或等于C30时,不大于3%;低于C30时,不大于5%,对有抗渗、抗冻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对C10或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可酌情放宽。
2.1.3 石子:
a 、宜选用花岗岩碎石
b 、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混凝土实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mm 。对于泵送砼,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宜小于或等于1:3,卵石宜小于或等于1:2.5。
c 、石子的含泥量(按重量计)对等于或高于C30混凝土时,不大于1%;低于C30时,不大于2%;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石子的含泥量不大于1%;对C10或C10以下的混凝土,石子的含泥量可酌情放宽。
d 、石子中针、片状颗粒的含量(按重量计),当混凝土等级高于或等于C30时,不大于15%;低于C30时不大于25%;对C10或C10以下,可以放宽到40%。
2.1.4 水: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可拌制各种混凝土,不需再进行检验。
2.1.5 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减水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须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1.6 主要机具:混凝土搅拌机、磅称(或自动计量设备)、双轮手推车、小翻斗车、尖锹、平锹、混凝土吊斗、插入式振动器、平板式振动器、木抹子,长抹子,铁板、胶皮水管、串桶、塔式起重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梁板部位:
a 、浇筑混凝土层段的模板、钢筋、预埋件及管线等全部安装完毕,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隐、预检手续。
b 、浇筑混凝土用架子及马道已支搭完毕,混凝土输送泵的泵管铺设完毕,并经检查合格。输送管线路宜直,如管道内向下倾斜,应防止混入空气,产生阻塞。
c 、对模板内杂物进行清除,在浇筑前同时对木模板进行浇水湿润,以免木模板吸收混凝土中的水分,影响混凝土浇筑后的正常硬化。
2.2.2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要求:
a 、项目部已对搅拌站下达任务单,下达任务单时,必须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部位、数量,对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缓凝及特种要求)、现场施工方法、生产效率(或工期)、交接班搭接要求,以及供需双方协调内容,连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一起下达。
b 、搅拌站设备试运转正常,混凝土运输车辆数量满足要求。
c 、搅拌站材料供应充足,特别是指定的水泥品种有足够的储备量或后续供应有保证。
d 、搅拌站全部材料包括水泥、砂、石子、粉煤灰及外加剂等经检验合格,符合使用要求。
e 、搅拌站、浇捣现场和运输车辆之间有可靠的通讯联系手段。
2.2.3 对所有机具包括混凝土输送泵、振动器(棒)经检验试运转正常,并准备一旦出现故障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力、物力、材料均能满足浇筑速度的要求。现场砼试块养护池和试块试模准备就绪。
2.2.5 工长根据施工方案对操作班组已进行全面施工技术交底,落实浇筑方案。每个施工人员对浇筑的起点及浇筑的进展方向都做到心中有数,混凝土浇灌令已被批准。
2.2.6 注意天气预报,不宜在雨天浇筑混凝土 。在天气多变季节施工,为防不测,应有足够的抽水设备和防雨物质。
2.2.7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浇筑。要准备测温监控措施以及防止混凝土硬化过程中因水化热过高、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的体积变形产生收缩裂缝的有效措施,并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指导施工。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筑工艺
→
→
→
→
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工艺
→
→
→
→
→ 养护
3.2 作业准备:
浇筑前应对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并经检查钢筋的水泥垫块是否垫好。如果使用木模板时应浇水使模板湿润,模板的清扫口高水平在清除杂物后再封闭。
3.3 混凝土现场搅拌:
自拌砼用于防止商品砼暂时供应不上的应急措施和零星砼的现场拌制,原材料和配合比应与商品砼的保持一致。
3.3.1 根据配合比确定的每盘(槽)各种材料用量及车辆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砂、石各个磅称标准。在上料时车车过磅,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及时调整配合比用水量,确保加水量准确。要过称。
3.3.2 装料顺序:一般先装石子,再装水泥,最后装砂子,如需加掺合料时,应与水泥一并加入。如需掺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等)时,粉状应根据每盘加入量预加工装入小包装袋内(塑料袋为宜),用时与粗细骨料同时加入;液状应按每盘用量与水同时加入搅拌机搅拌。
3.3.3 搅拌时间: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根据施工规范要求确定,可按下表采用。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 )
3.3.4 混凝土开始搅拌时,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部门、工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经调整后再进行搅拌。
3.3.5 混凝土运输
a 、混凝土在现场运输工具有手推车、吊斗、泵送等。
b 、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运到浇筑地点,延续时间,不能超过初凝时间。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坍落度变化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如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灌前进行二次拌合。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时间(MIN )
注:掺有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应按试验确定。
c 、混凝土运输道路应平整顺畅,若有凹凸不平,应铺垫桥枋。在施工时,更应铺设专用桥道严禁手推车和人员踩踏钢筋。
3.4 对商品砼的质量检查要求:
3.4.1 泵送混凝土,每工作班供应超过100m3的工程,应派出质量检查员统计驻场。
3.4.2 混凝土搅拌车出站前,每部车都必须经质量检查员检查和易性合格才能签证放行。坍落度抽检每车一次;混凝土整车容重检查每一配合比每天不小于一次。
3.4.3 现场取样时,应以搅拌车卸料1/4后至3/4前的混凝土为代表。混
凝土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均由供需双方共同签证认可。
3.4.4 搅拌车卸料前不得出现离析和初凝现象。
3.5 泵送混凝土施工
3.5.1 泵送混凝土前,先把储料斗内清水从管道泵出,达到湿润和清洁管道的目的,然后向料斗内加入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或1:2水泥砂浆),润滑管道后即可开始泵送混凝土。
3.5.2 开始泵送时,泵送速度宜放慢,油压变化应在允许值范围内,待泵送顺利时,才用正常速度进行泵送。
3.5.3 泵送期间,料斗内的混凝土量应保持不低于缸筒口上10mm 到料斗口下150mm 之间为宜。避免吸入效率低,容易吸入空气而造成塞管,太多则反抽时会溢出并加大搅拌轴负荷。
3.5.4 混凝土泵送宜连续作业,当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需降低泵送速度,泵送暂时中断时,搅拌不应停止。当叶片被卡死时,需反转排队,再正转、反转一定时间,待正转顺利后方可继续泵送。
3.5.5 泵送中途若停歇时间超过20分钟,管道又较长时,应每隔5分钟开泵一次,泵送小量混凝土,管道较短时,可采用每隔5分钟正反转2—3个行程,使管内混凝土蠕动,防止泌水离析,长时间停泵(超过45分钟)气温高、混凝土坍落度小时可能造成塞管,宜将混凝土从泵和输送管中清除。
3.5.6 泵送先远后近,在浇筑中逐渐拆管。
3.5.7 在高温季节泵送,宜用湿草袋覆盖管道进行降温,以降低入模温度。
3.5.9 泵送管道的水平换算距离总和应小于设备的最大泵送距离。
3.6 混凝土浇筑的一般要求
3.6.1 混凝土自吊斗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米,如超过2米时必须采取措施。
3.6.2 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时,如浇筑高度超过3米时,应采用串筒、导管、溜槽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生口)。
3.6.3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进行,每层并行筑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一般分层高度为插入式振动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500mm 。平板振动器的分层厚度为200mm 。
3.6.4 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应快插慢拨,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按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动棒作用半径的1.5倍(一般为300~400mm)。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混凝土面50mm ,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平板振动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边缘。
3.6.5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有水泥品种及混凝土初凝条件确定一 般超过2小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3.6.6 浇筑混凝土时应派专人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插筋等有无位移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浇灌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修整完毕。
3.7 扩大基础混凝土浇筑
3.7.1 扩大基础浇筑前,或新浇混凝土与下层混凝土结合处,应在底面上均匀浇筑50mm 厚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砂浆应用铁铲入模,不应用料斗直接倒入模内。
3.7.2 扩大基础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每层浇筑厚度控制在500mm 左右。混凝土下料点应分散布置循环推进,连续进行。振动棒不得触动钢筋和预埋件。除上面振捣外,下面要有人随时敲打模板。
3.7.3 扩大基础高在3米之内,可在基础顶直接下灰浇筑,超过3米时应采取措施(用串桶)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安装斜溜槽分段浇筑。每段高度不得超过2M ,每段混凝土浇筑后将门子洞模板封闭严密,并用箍箍劳。
3.7.4 基础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如需留施工缝时应留在基础顶下面。在上部结构与扩大基础整体浇筑时,应在基础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 ,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
3.7.5 浇筑完毕后,应随时将伸出的搭接钢筋整理到位。
3.7.6 节点钢筋较密时,浇筑此处混凝土时宜用小粒径石子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浇筑,并用小直径振动棒振捣。
3.7.7 施工缝设置:
a 、施工缝用木板、钢丝网挡牢。
b 、施工缝处须待已浇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少于1.2Mpa 时,才允许继续浇筑。 c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前,混凝土施工缝表面应凿毛,清除水泥薄膜和松石子,并用水冲洗干净。排除积水后,先浇一层水泥浆或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然后继续浇筑混凝土。
3.8 混凝土的养护
3.8.1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并浇水养护。
3.8.2 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天。在砼强度达到1.2Mpa 之前,不得在其上踩或施工振动。部分结构应带模养护2天以上,拆模后,用棉布包住,浇水在棉布上养护,以确保立面结构表面保持湿润状态。每日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足够的润。
3.9 混凝土试件:
混凝土浇筑起点,按照规范要求随机取样留置抗压和抗渗试验试件。
4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1 一般规定
4.1.1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天。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的规定取值。
4.1.2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
按下表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
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注:对强度等级为C60以上的混凝土试件, 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4.1.3 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腔作势、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4.1.4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4.1.5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4.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4.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法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2.3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总含量计算书。
一般项目
4.2.4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4.2.5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注: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板厚的1/4,且不得超过40㎜。
4.2.6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4.3 配合比设计
主控项目
4.3.1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项目
4.3.2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能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查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3.3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每个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4.4 混凝土施工
主控项目
4.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
d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4.2 对在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4.4.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注:1、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4.4.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隙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4.6 后浇带的留置应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4.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并浇水养护。
b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小于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天;
c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足够的润湿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d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e 、在砼强度达到1.2Mpa 之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 环保措施
5.1 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要做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
5.2 土方施工在城区运输时必须封闭、覆盖,不得沿途遗洒,运输车辆出工地时应对轮胎进行清洗,防止污染社会道路。
5.3 夜间施工时,司机不得随意鸣笛,应控制施工机械人为噪声,防止噪声扰民。
1.1.4 现浇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工艺标
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现浇桥梁扩大基础结构混凝土的浇筑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输送泵泵送,对于少量的小型构配件混凝土和基础垫层可采用现场搅拌。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
a 、水泥拟选用32.5号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b 、水泥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并要核对其品种、标号、出厂日期。使用前若发现受潮或过期,应重新取样试验。
c 、水泥质量证明书中各项品质指标应符合标准中的规定。品质指标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和抗折强度。
d 、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00kg/m3。
2.1.2 砂:
a 、砂拟优先选用深圳码头优质河砂,严禁采用含氯量大的海砂。
b 、对于泵送砼,砂子宜用中砂,砂率宜控制在40%~50%。
c 、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或等于C30时,不大于3%;低于C30时,不大于5%,对有抗渗、抗冻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对C10或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可酌情放宽。
2.1.3 石子:
a 、宜选用花岗岩碎石
b 、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混凝土实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mm 。对于泵送砼,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宜小于或等于1:3,卵石宜小于或等于1:2.5。
c 、石子的含泥量(按重量计)对等于或高于C30混凝土时,不大于1%;低于C30时,不大于2%;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石子的含泥量不大于1%;对C10或C10以下的混凝土,石子的含泥量可酌情放宽。
d 、石子中针、片状颗粒的含量(按重量计),当混凝土等级高于或等于C30时,不大于15%;低于C30时不大于25%;对C10或C10以下,可以放宽到40%。
2.1.4 水: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可拌制各种混凝土,不需再进行检验。
2.1.5 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减水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须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1.6 主要机具:混凝土搅拌机、磅称(或自动计量设备)、双轮手推车、小翻斗车、尖锹、平锹、混凝土吊斗、插入式振动器、平板式振动器、木抹子,长抹子,铁板、胶皮水管、串桶、塔式起重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梁板部位:
a 、浇筑混凝土层段的模板、钢筋、预埋件及管线等全部安装完毕,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隐、预检手续。
b 、浇筑混凝土用架子及马道已支搭完毕,混凝土输送泵的泵管铺设完毕,并经检查合格。输送管线路宜直,如管道内向下倾斜,应防止混入空气,产生阻塞。
c 、对模板内杂物进行清除,在浇筑前同时对木模板进行浇水湿润,以免木模板吸收混凝土中的水分,影响混凝土浇筑后的正常硬化。
2.2.2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要求:
a 、项目部已对搅拌站下达任务单,下达任务单时,必须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部位、数量,对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缓凝及特种要求)、现场施工方法、生产效率(或工期)、交接班搭接要求,以及供需双方协调内容,连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一起下达。
b 、搅拌站设备试运转正常,混凝土运输车辆数量满足要求。
c 、搅拌站材料供应充足,特别是指定的水泥品种有足够的储备量或后续供应有保证。
d 、搅拌站全部材料包括水泥、砂、石子、粉煤灰及外加剂等经检验合格,符合使用要求。
e 、搅拌站、浇捣现场和运输车辆之间有可靠的通讯联系手段。
2.2.3 对所有机具包括混凝土输送泵、振动器(棒)经检验试运转正常,并准备一旦出现故障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力、物力、材料均能满足浇筑速度的要求。现场砼试块养护池和试块试模准备就绪。
2.2.5 工长根据施工方案对操作班组已进行全面施工技术交底,落实浇筑方案。每个施工人员对浇筑的起点及浇筑的进展方向都做到心中有数,混凝土浇灌令已被批准。
2.2.6 注意天气预报,不宜在雨天浇筑混凝土 。在天气多变季节施工,为防不测,应有足够的抽水设备和防雨物质。
2.2.7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浇筑。要准备测温监控措施以及防止混凝土硬化过程中因水化热过高、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的体积变形产生收缩裂缝的有效措施,并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指导施工。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筑工艺
→
→
→
→
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工艺
→
→
→
→
→ 养护
3.2 作业准备:
浇筑前应对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并经检查钢筋的水泥垫块是否垫好。如果使用木模板时应浇水使模板湿润,模板的清扫口高水平在清除杂物后再封闭。
3.3 混凝土现场搅拌:
自拌砼用于防止商品砼暂时供应不上的应急措施和零星砼的现场拌制,原材料和配合比应与商品砼的保持一致。
3.3.1 根据配合比确定的每盘(槽)各种材料用量及车辆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砂、石各个磅称标准。在上料时车车过磅,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及时调整配合比用水量,确保加水量准确。要过称。
3.3.2 装料顺序:一般先装石子,再装水泥,最后装砂子,如需加掺合料时,应与水泥一并加入。如需掺外加剂(减水剂、早强剂等)时,粉状应根据每盘加入量预加工装入小包装袋内(塑料袋为宜),用时与粗细骨料同时加入;液状应按每盘用量与水同时加入搅拌机搅拌。
3.3.3 搅拌时间: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根据施工规范要求确定,可按下表采用。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 )
3.3.4 混凝土开始搅拌时,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部门、工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经调整后再进行搅拌。
3.3.5 混凝土运输
a 、混凝土在现场运输工具有手推车、吊斗、泵送等。
b 、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运到浇筑地点,延续时间,不能超过初凝时间。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坍落度变化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如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灌前进行二次拌合。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时间(MIN )
注:掺有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应按试验确定。
c 、混凝土运输道路应平整顺畅,若有凹凸不平,应铺垫桥枋。在施工时,更应铺设专用桥道严禁手推车和人员踩踏钢筋。
3.4 对商品砼的质量检查要求:
3.4.1 泵送混凝土,每工作班供应超过100m3的工程,应派出质量检查员统计驻场。
3.4.2 混凝土搅拌车出站前,每部车都必须经质量检查员检查和易性合格才能签证放行。坍落度抽检每车一次;混凝土整车容重检查每一配合比每天不小于一次。
3.4.3 现场取样时,应以搅拌车卸料1/4后至3/4前的混凝土为代表。混
凝土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均由供需双方共同签证认可。
3.4.4 搅拌车卸料前不得出现离析和初凝现象。
3.5 泵送混凝土施工
3.5.1 泵送混凝土前,先把储料斗内清水从管道泵出,达到湿润和清洁管道的目的,然后向料斗内加入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或1:2水泥砂浆),润滑管道后即可开始泵送混凝土。
3.5.2 开始泵送时,泵送速度宜放慢,油压变化应在允许值范围内,待泵送顺利时,才用正常速度进行泵送。
3.5.3 泵送期间,料斗内的混凝土量应保持不低于缸筒口上10mm 到料斗口下150mm 之间为宜。避免吸入效率低,容易吸入空气而造成塞管,太多则反抽时会溢出并加大搅拌轴负荷。
3.5.4 混凝土泵送宜连续作业,当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需降低泵送速度,泵送暂时中断时,搅拌不应停止。当叶片被卡死时,需反转排队,再正转、反转一定时间,待正转顺利后方可继续泵送。
3.5.5 泵送中途若停歇时间超过20分钟,管道又较长时,应每隔5分钟开泵一次,泵送小量混凝土,管道较短时,可采用每隔5分钟正反转2—3个行程,使管内混凝土蠕动,防止泌水离析,长时间停泵(超过45分钟)气温高、混凝土坍落度小时可能造成塞管,宜将混凝土从泵和输送管中清除。
3.5.6 泵送先远后近,在浇筑中逐渐拆管。
3.5.7 在高温季节泵送,宜用湿草袋覆盖管道进行降温,以降低入模温度。
3.5.9 泵送管道的水平换算距离总和应小于设备的最大泵送距离。
3.6 混凝土浇筑的一般要求
3.6.1 混凝土自吊斗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米,如超过2米时必须采取措施。
3.6.2 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时,如浇筑高度超过3米时,应采用串筒、导管、溜槽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生口)。
3.6.3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进行,每层并行筑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一般分层高度为插入式振动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500mm 。平板振动器的分层厚度为200mm 。
3.6.4 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应快插慢拨,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按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动棒作用半径的1.5倍(一般为300~400mm)。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混凝土面50mm ,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平板振动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边缘。
3.6.5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有水泥品种及混凝土初凝条件确定一 般超过2小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3.6.6 浇筑混凝土时应派专人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插筋等有无位移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浇灌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修整完毕。
3.7 扩大基础混凝土浇筑
3.7.1 扩大基础浇筑前,或新浇混凝土与下层混凝土结合处,应在底面上均匀浇筑50mm 厚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砂浆应用铁铲入模,不应用料斗直接倒入模内。
3.7.2 扩大基础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每层浇筑厚度控制在500mm 左右。混凝土下料点应分散布置循环推进,连续进行。振动棒不得触动钢筋和预埋件。除上面振捣外,下面要有人随时敲打模板。
3.7.3 扩大基础高在3米之内,可在基础顶直接下灰浇筑,超过3米时应采取措施(用串桶)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安装斜溜槽分段浇筑。每段高度不得超过2M ,每段混凝土浇筑后将门子洞模板封闭严密,并用箍箍劳。
3.7.4 基础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如需留施工缝时应留在基础顶下面。在上部结构与扩大基础整体浇筑时,应在基础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 ,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
3.7.5 浇筑完毕后,应随时将伸出的搭接钢筋整理到位。
3.7.6 节点钢筋较密时,浇筑此处混凝土时宜用小粒径石子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浇筑,并用小直径振动棒振捣。
3.7.7 施工缝设置:
a 、施工缝用木板、钢丝网挡牢。
b 、施工缝处须待已浇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少于1.2Mpa 时,才允许继续浇筑。 c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前,混凝土施工缝表面应凿毛,清除水泥薄膜和松石子,并用水冲洗干净。排除积水后,先浇一层水泥浆或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然后继续浇筑混凝土。
3.8 混凝土的养护
3.8.1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并浇水养护。
3.8.2 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天。在砼强度达到1.2Mpa 之前,不得在其上踩或施工振动。部分结构应带模养护2天以上,拆模后,用棉布包住,浇水在棉布上养护,以确保立面结构表面保持湿润状态。每日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足够的润。
3.9 混凝土试件:
混凝土浇筑起点,按照规范要求随机取样留置抗压和抗渗试验试件。
4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1 一般规定
4.1.1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天。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的规定取值。
4.1.2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
按下表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
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注:对强度等级为C60以上的混凝土试件, 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4.1.3 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腔作势、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4.1.4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4.1.5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4.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4.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法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2.3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总含量计算书。
一般项目
4.2.4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4.2.5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注: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板厚的1/4,且不得超过40㎜。
4.2.6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4.3 配合比设计
主控项目
4.3.1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项目
4.3.2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能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查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3.3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每个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4.4 混凝土施工
主控项目
4.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
d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4.2 对在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4.4.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注:1、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4.4.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隙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4.6 后浇带的留置应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4.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并浇水养护。
b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小于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天;
c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足够的润湿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d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e 、在砼强度达到1.2Mpa 之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 环保措施
5.1 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要做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
5.2 土方施工在城区运输时必须封闭、覆盖,不得沿途遗洒,运输车辆出工地时应对轮胎进行清洗,防止污染社会道路。
5.3 夜间施工时,司机不得随意鸣笛,应控制施工机械人为噪声,防止噪声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