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柱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
第1节 柱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
第2.1.1条 柱平法施工图系在柱平面布置图上采用列表注写方式或截面注写方式表达。 第2.1.2条 柱平面布置图,可采用适当比例单独绘制,也可与剪力墙平面布置图合并绘制(剪力墙结构施工图制图规则见第3章) 。
第2. 1. 3条 在柱平法施工图中,尚应按第1.0.8条的规定注明各结构层的楼面标高、结构层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
第2节 列表注写方式
第2. 2. 1条 列表注写方式,系在柱平面布置图上(一般只需采用适当比例绘制一张柱平面布置图,包括框架柱、框支柱、梁上柱和剪力墙上柱) ,分别在同一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有时需要选择几个) 截面标注儿何参数代号:在柱表中注写柱号、柱段起止标高、几何尺寸(含柱截面对轴线的偏心情况) 与配筋的具体数值,并配以各种柱截面形状及其箍筋类型图的方式,来表达杆平法施工图(如图2. 2. 4所示) 。
第2.2.2条 柱表注写内容规定如下:
一、注写柱编号,柱编号由类型代号和序号组成,应符合表2. 2. 2的规定。
柱编号 表2. 2. 2
┌─────┬──┬──┐
│柱类lid │代号│序号
├─────┼──┼──┤
│框架柱 │KZ │XX
│框支柱 │KZZ │XX
│芯柱 │XZ │XX
│梁上柱 │LZ │XX
│剪力墙上柱│QZ │XX
└─────┴──┴──┘
注:编号时,当柱的总高、分段截面尺寸和配筋均对应相同,仅分段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不同时,仍可将其编为同一柱号。
二、注写各段柱的起止标高,自柱根部往上以变截面位置或截面未变但配筋改变处为界分段注写。框架柱和框支柱的根部标高系指基础顶面标高;芯柱的根部标高系指根据结构实际需要而定的起始位置标高;梁上柱的根部标高系指梁顶面标高:剪力墙上柱的根部标高分两种:当柱纵筋锚固在墙顶部时,其根部标高为墙项面标高:当柱与剪力墙重叠一层时,其根部标高为墙顶面往下一层的结构层楼面标高。
三、对于矩形柱,注写柱截面尺寸b ⨯h 及与轴线关系的几何参数代号b 1, b 2和h 1, h 2的具体数值,须对应于各段柱分别注写。其中b =b 1+b 2, h =h 1+h 2。当截面的某一边收缩变
化至与轴线重合或偏到轴线的另一侧时,b 1, b 2,h 1, h 2中的某项为零或为负值。
对于圆柱,表中b ⨯h 一栏改用在圆柱直径数字前加d 表示。为表达简单,圆柱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也用b 1, b 2,h 1, h 2表示,并使d =b 1+b 2=h 1+h 2
对于芯柱,根据结构需要,可以在某些框架柱的一定高度范围内,在其内部的中心位置设置(分别引注其柱编号) 。芯柱截面尺寸按构造确定,并按标准构造详图施工,设计不注;当设计者采用与本构造详图不同的做法时,应另行注明。芯柱定位随框架柱走,不需要注写
其与轴线的几何关系。
四、注写柱纵筋。当柱纵筋直径相同,各边根数也相同时 (包括矩形柱、圆柱和芯柱) ,将纵筋注写在“全部纵筋”一栏中;除此之外,柱纵筋分角筋、截面b 边中部筋和h 边中部筋三项分别注写(对于采用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柱,可仅注写一侧中部筋,对称边省略不注) 。
五、注写箍筋类型号及箍筋肢数,在箍筋类型栏内注写按第2. 2. 3条规定绘制柱截面形状及其箍筋类型号。
六、注写柱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与间距。
当为抗震设计时,用斜线“/”区分杜端箍筋加密区与柱身非加密区长度范围内箍筋的不同问距。施工人员须根据标准构造详图的规定,在规定的几种长度值中取其最大者作为加密区长度。
例 φ10@100/250,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φ10,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距为250。
当箍筋沿柱全高为一种问距时,则不使用“/”线。
例 φ10@100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φ10,间距为100,沿柱全高加密。
当圆柱采用螺旋箍筋时,需在箍筋前加“L"
例L φ10@100/250,表示采用螺旋箍筋,I 级钢筋,直径φ10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距为250。
当柱(包括芯柱) 纵筋采用搭接连接,且为抗震设计时,在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避开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的箍筋均应按落≤5d (d 为柱纵筋较小直径) 及≤100的间距加密。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在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加密,应由设计者另行注明。 第2. 2. 3条 具体工程所设计的各种箍筋类型图以及箍筋复合的具体方式,须画在表的上部或图中的适当位置,并在其上标注与表中相对应的b 、h 和编上类型号。
当为抗震设计时,确定箍筋肢数时要满足对柱纵筋“隔一拉一”以及箍筋肢距的要求。 第2. 2. 4条 图2.2.4为采用列表注写方式表达的柱平法施工图示例。
第3节 截面注写方式
第2. 3. 1条 截面注写方式,系在分标准层绘制的柱平面布置图的柱截面上,分别在同一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截面,以直接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具体数值的方式来表达柱平法施工图。(如图2.3.4所示) 。
第2. 3. 2条 对除芯柱之外的所有柱截面按第2. 2. 2条一款的规定进行编号,从相同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截面,按另一种比例原位放大绘制柱截面配筋图,并在各配筋图上继其编号后再注写截面尺寸b ×h 、角筋或全部纵筋(当纵筋采用一种直径且能够图示清楚时) 、箍筋的具体数值(箍筋的注写方式及对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的箍筋间距要求同第2. 2. 2条第六款) ,以及在柱截面配筋图上标注柱截面与轴线关系b 1, b 2,h 1, h 2的具体数值。
当纵筋采用两种直径时,须再注写截面各边中部筋的具体数值(对于采用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柱,可仅在一侧注写中部筋,对称边省略不注) 。
当在某些框架柱的一定高度范围内,在其内部的中心位置设置芯柱时,首先按照第2. 2. 2条一款的规定进行编号,继其编号后注写芯柱的起止标高、全部纵筋及箍筋的具体数值(箍筋的注写方式及对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的箍筋间距要求同第2. 2. 2条第六款) ,芯柱截面尺寸按构造确定,并按标准构造详图施工,设计不注;当设计者采用与本构造详图不同的做法时,应另行注明。芯柱定位随框架柱走,不需要注写其与轴线的几何关系。
第2. 3. 3条 在截面注写方式中,如柱的分段截面尺寸和配筋均相同,仅分段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不同时,可将其编为同一柱号。但此时应在未画配筋的柱截面上注写该柱截面与轴线关系的具体尺寸。
第2. 3. 4条 图2. 3. 4为采用截面注写方式表达的柱平法施工图示例。
第4节 其它
第2. 4. 1条 当按第2. 1. 2条的规定绘制柱平面布置图时,如果局部区域发生重叠、过挤现象,可在该区域采用另外一种比例绘制予以消除。
第2.4.2条 当柱与填充墙需要拉结时,其构造详图应由设计者根据墙体材料和规范要求设计绘制。
第4章梁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
第1节 梁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
第4.1.1条 梁平法施工图系在梁平面布置图上采用平面注写方式或截面注写方式表达。 第4. 1. 2条 梁平面布置图,应分别按梁的不同结构层 (标准层) ,将全部梁和与其相关联的柱、墙、板一起采用适当比例绘制。
第4. 1. 3条 在梁平法施工图中,尚应按第1.0.8条的规定注明各结构层的顶面标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
第4. 1. 4条 对于轴线未居中的梁,应标注其偏心定位尺寸(贴柱边的梁可不注)
第2节 平面注写方式
第4. 2. 1条 平面注写方式,系在梁平面布置图上,分别在不同编号的梁中各选一根梁,在其上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具体数值的方式来表达梁平法施工图。
平面注写包括集中标注与原位标注,集中标注表达梁的通用数值,原位标注表达梁的特殊数值。当集中标注中的某项数值不适用于梁的某部位时,则将该项数值原位标注,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如图4. 2. 1所示) 。
注:本图四个梁截面系采用传统表示方法绘制,用于对比按平面注写方式表达的同样内容。实际采用平面注写方式表达时,不需绘制梁截面配筋图和图4. 2. 1中的相应截面号。 第4.2.2条 梁编号由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代号儿项组成,应符合表4. 2. 2的规定。
注:(XXA )为一端有悬挑,(XXB)为两端有悬挑,悬挑不计入跨数
例:KL7(5A )表示第七号框架梁,5跨,一端有悬挑;
L9(7B )表示第九号非框架梁,7跨,两端有悬挑。
第4. 2.3条 梁集中标注的内容,有五项必注值及一项选注值(集中标注可以从梁的任意下跨引出) ,规定如下:
一、梁编号,见表4.2.2,该项为必注值。其中,对井字梁编号中关于跨数的规定见第4.2.5条。
二、梁截面尺寸,该项为必注值。当为等截面梁时,用b ⨯h 表示;当为加腋梁时,用b ⨯h Yc 1⨯c 2表示,其中c 1为腋长,c 2为腋高(图4. 2. 3a);当有悬挑梁且根部和端部的
高度不同时,用斜线分隔根部与端部的高度值,即为b ⨯h 1/h 2(图
4.2.3b)
图4.2.3b 悬挑梁不等高截面尺寸注写示意
三、梁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该项为必注值。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不同间距需用“/”分隔。当梁箍筋为同一种间距及肢数时,则不需用斜线;当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箍筋肢数相同时,则将肢数注写一次;箍筋肢数应写在括号内。加密区范围见相应抗震级别的标准构造详图。
例 φ10@100/20 0,(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10,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
距为200,均为四肢箍。
φ8@100(4)/150(2) ,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8,加密区间距为100,四肢箍;非加密区间距为150,两肢箍。
当抗震结构中的非框架梁、悬挑梁、井字梁,及非抗震结构中的各类梁采用不同的箍筋间距及肢数时,也用斜线“/”将其分隔开来。注写时,先注写梁支座端部的箍筋(包括箍筋的箍数、钢筋级别、直径、间距与肢数) ,在斜线后注写梁跨中部分的箍筋间距及肢数。
例 13,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10;梁的两端各有13个φ10@150/200
四肢箍,间趴为I50;梁跨中部分间距为200,四肢箍。
18,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12;梁的两端各有18个四φ12@150(4) /20
肢箍,间距为150;梁跨中部分间距为200,双肢箍。
四、梁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配置,该项为必注值。所注规格与根数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当同排纵筋中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加号“+”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联。注写时须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
例 2φ22用于双肢箍,2φ22+(4φ12) 用于四肢箍,其中2φ22为通长筋,4φ12为架立筋。
当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为全跨相同,且多数跨配筋相同时,此项可加注下部纵筋的配筋值,用分号“;”将上部与下部纵筋的配筋值分隔开来,少数跨不同者,按第4. 2. 1条的规定处理。
例3φ22; 3φ20表示梁的上部配置3φ22的通长筋,梁的下部配置3φ20的通长筋。
五、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该项为必注值。
当梁腹板高度h w ≥450mm 时,须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所注规格与根数应符合规
范规定。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G 打头,接续注写设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
例G 4φ12,表示梁的两个侧面共配置4 φ I 2的纵向构造钢筋,每侧各配置2φ12 当梁侧面需配置受扭纵向钢筋时,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N 打头,接续注写配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
受扭纵向钢筋应满足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间距要求,且不再重复配置纵向构造钢筋。 例 N 6φ22,表示梁的两个侧面共配置6φ22的受扭纵向钢筋,每侧各配置3φ22 注:l 、当为梁侧面构造钢筋时,其搭接与锚固长度可取为15d
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搭接长度为l l 或l lE (抗震) ;其锚固长度与方
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六、梁顶面标高高差,该项为选注值。
梁项面标高高差,系指相对于结构层楼面标高的高差值,对于位于结构夹层的梁,则指相对于结构夹层楼面标高的高差。有高差时,须将其写入括号内,无高差时不注。
注:当某梁的顶面高于所在结构层的楼面标高时,其标高高差为正值,反之为负值。例如:某结构层的楼面标高为44.950m 和48.250m ,当某梁的梁顶面标高高差注写为(-0.050) 时,即表明该梁顶面标高分别相对44.950m 和48.250m 低0.05m 。
第4. 2. 4条 梁原位标注的内容规定如下:
一、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1、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例 6φ254/ 2则表示上一排纵筋为4φ25;下一排纵筋为2φ25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例 梁支座上部有四根纵筋,2φ25放在角部,2φ22放在中部,在梁支座上部应注
写为2φ25+2φ22
3、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一边标注配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图4. 2. 4a)
设计时应注意:
l 、对于支座两边不同配筋值的上部纵筋,宜尽可能选用相同直径 (不同根数) ,使其贯穿支座,避免支座两边不同直径的上部纵筋均在支座内锚固。
2、对于以边柱、角柱为端支座的屋面框架梁,当能够满足配筋截面面积要求时,其梁的下部钢筋应尽可能只配置一层,以避免梁柱纵筋在柱顶处因层数过多、密度过大导致不方便施工和硬响混凝土浇筑质量。
图4.2.4a 大小跨梁的注写示例
二、梁下部纵筋
1、当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
第2章 柱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
第1节 柱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
第2.1.1条 柱平法施工图系在柱平面布置图上采用列表注写方式或截面注写方式表达。 第2.1.2条 柱平面布置图,可采用适当比例单独绘制,也可与剪力墙平面布置图合并绘制(剪力墙结构施工图制图规则见第3章) 。
第2. 1. 3条 在柱平法施工图中,尚应按第1.0.8条的规定注明各结构层的楼面标高、结构层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
第2节 列表注写方式
第2. 2. 1条 列表注写方式,系在柱平面布置图上(一般只需采用适当比例绘制一张柱平面布置图,包括框架柱、框支柱、梁上柱和剪力墙上柱) ,分别在同一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有时需要选择几个) 截面标注儿何参数代号:在柱表中注写柱号、柱段起止标高、几何尺寸(含柱截面对轴线的偏心情况) 与配筋的具体数值,并配以各种柱截面形状及其箍筋类型图的方式,来表达杆平法施工图(如图2. 2. 4所示) 。
第2.2.2条 柱表注写内容规定如下:
一、注写柱编号,柱编号由类型代号和序号组成,应符合表2. 2. 2的规定。
柱编号 表2. 2. 2
┌─────┬──┬──┐
│柱类lid │代号│序号
├─────┼──┼──┤
│框架柱 │KZ │XX
│框支柱 │KZZ │XX
│芯柱 │XZ │XX
│梁上柱 │LZ │XX
│剪力墙上柱│QZ │XX
└─────┴──┴──┘
注:编号时,当柱的总高、分段截面尺寸和配筋均对应相同,仅分段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不同时,仍可将其编为同一柱号。
二、注写各段柱的起止标高,自柱根部往上以变截面位置或截面未变但配筋改变处为界分段注写。框架柱和框支柱的根部标高系指基础顶面标高;芯柱的根部标高系指根据结构实际需要而定的起始位置标高;梁上柱的根部标高系指梁顶面标高:剪力墙上柱的根部标高分两种:当柱纵筋锚固在墙顶部时,其根部标高为墙项面标高:当柱与剪力墙重叠一层时,其根部标高为墙顶面往下一层的结构层楼面标高。
三、对于矩形柱,注写柱截面尺寸b ⨯h 及与轴线关系的几何参数代号b 1, b 2和h 1, h 2的具体数值,须对应于各段柱分别注写。其中b =b 1+b 2, h =h 1+h 2。当截面的某一边收缩变
化至与轴线重合或偏到轴线的另一侧时,b 1, b 2,h 1, h 2中的某项为零或为负值。
对于圆柱,表中b ⨯h 一栏改用在圆柱直径数字前加d 表示。为表达简单,圆柱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也用b 1, b 2,h 1, h 2表示,并使d =b 1+b 2=h 1+h 2
对于芯柱,根据结构需要,可以在某些框架柱的一定高度范围内,在其内部的中心位置设置(分别引注其柱编号) 。芯柱截面尺寸按构造确定,并按标准构造详图施工,设计不注;当设计者采用与本构造详图不同的做法时,应另行注明。芯柱定位随框架柱走,不需要注写
其与轴线的几何关系。
四、注写柱纵筋。当柱纵筋直径相同,各边根数也相同时 (包括矩形柱、圆柱和芯柱) ,将纵筋注写在“全部纵筋”一栏中;除此之外,柱纵筋分角筋、截面b 边中部筋和h 边中部筋三项分别注写(对于采用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柱,可仅注写一侧中部筋,对称边省略不注) 。
五、注写箍筋类型号及箍筋肢数,在箍筋类型栏内注写按第2. 2. 3条规定绘制柱截面形状及其箍筋类型号。
六、注写柱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与间距。
当为抗震设计时,用斜线“/”区分杜端箍筋加密区与柱身非加密区长度范围内箍筋的不同问距。施工人员须根据标准构造详图的规定,在规定的几种长度值中取其最大者作为加密区长度。
例 φ10@100/250,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φ10,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距为250。
当箍筋沿柱全高为一种问距时,则不使用“/”线。
例 φ10@100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φ10,间距为100,沿柱全高加密。
当圆柱采用螺旋箍筋时,需在箍筋前加“L"
例L φ10@100/250,表示采用螺旋箍筋,I 级钢筋,直径φ10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距为250。
当柱(包括芯柱) 纵筋采用搭接连接,且为抗震设计时,在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避开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的箍筋均应按落≤5d (d 为柱纵筋较小直径) 及≤100的间距加密。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在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加密,应由设计者另行注明。 第2. 2. 3条 具体工程所设计的各种箍筋类型图以及箍筋复合的具体方式,须画在表的上部或图中的适当位置,并在其上标注与表中相对应的b 、h 和编上类型号。
当为抗震设计时,确定箍筋肢数时要满足对柱纵筋“隔一拉一”以及箍筋肢距的要求。 第2. 2. 4条 图2.2.4为采用列表注写方式表达的柱平法施工图示例。
第3节 截面注写方式
第2. 3. 1条 截面注写方式,系在分标准层绘制的柱平面布置图的柱截面上,分别在同一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截面,以直接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具体数值的方式来表达柱平法施工图。(如图2.3.4所示) 。
第2. 3. 2条 对除芯柱之外的所有柱截面按第2. 2. 2条一款的规定进行编号,从相同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截面,按另一种比例原位放大绘制柱截面配筋图,并在各配筋图上继其编号后再注写截面尺寸b ×h 、角筋或全部纵筋(当纵筋采用一种直径且能够图示清楚时) 、箍筋的具体数值(箍筋的注写方式及对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的箍筋间距要求同第2. 2. 2条第六款) ,以及在柱截面配筋图上标注柱截面与轴线关系b 1, b 2,h 1, h 2的具体数值。
当纵筋采用两种直径时,须再注写截面各边中部筋的具体数值(对于采用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柱,可仅在一侧注写中部筋,对称边省略不注) 。
当在某些框架柱的一定高度范围内,在其内部的中心位置设置芯柱时,首先按照第2. 2. 2条一款的规定进行编号,继其编号后注写芯柱的起止标高、全部纵筋及箍筋的具体数值(箍筋的注写方式及对柱纵筋搭接长度范围的箍筋间距要求同第2. 2. 2条第六款) ,芯柱截面尺寸按构造确定,并按标准构造详图施工,设计不注;当设计者采用与本构造详图不同的做法时,应另行注明。芯柱定位随框架柱走,不需要注写其与轴线的几何关系。
第2. 3. 3条 在截面注写方式中,如柱的分段截面尺寸和配筋均相同,仅分段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不同时,可将其编为同一柱号。但此时应在未画配筋的柱截面上注写该柱截面与轴线关系的具体尺寸。
第2. 3. 4条 图2. 3. 4为采用截面注写方式表达的柱平法施工图示例。
第4节 其它
第2. 4. 1条 当按第2. 1. 2条的规定绘制柱平面布置图时,如果局部区域发生重叠、过挤现象,可在该区域采用另外一种比例绘制予以消除。
第2.4.2条 当柱与填充墙需要拉结时,其构造详图应由设计者根据墙体材料和规范要求设计绘制。
第4章梁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
第1节 梁平法施工图的表示方法
第4.1.1条 梁平法施工图系在梁平面布置图上采用平面注写方式或截面注写方式表达。 第4. 1. 2条 梁平面布置图,应分别按梁的不同结构层 (标准层) ,将全部梁和与其相关联的柱、墙、板一起采用适当比例绘制。
第4. 1. 3条 在梁平法施工图中,尚应按第1.0.8条的规定注明各结构层的顶面标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
第4. 1. 4条 对于轴线未居中的梁,应标注其偏心定位尺寸(贴柱边的梁可不注)
第2节 平面注写方式
第4. 2. 1条 平面注写方式,系在梁平面布置图上,分别在不同编号的梁中各选一根梁,在其上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具体数值的方式来表达梁平法施工图。
平面注写包括集中标注与原位标注,集中标注表达梁的通用数值,原位标注表达梁的特殊数值。当集中标注中的某项数值不适用于梁的某部位时,则将该项数值原位标注,施工时,原位标注取值优先(如图4. 2. 1所示) 。
注:本图四个梁截面系采用传统表示方法绘制,用于对比按平面注写方式表达的同样内容。实际采用平面注写方式表达时,不需绘制梁截面配筋图和图4. 2. 1中的相应截面号。 第4.2.2条 梁编号由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代号儿项组成,应符合表4. 2. 2的规定。
注:(XXA )为一端有悬挑,(XXB)为两端有悬挑,悬挑不计入跨数
例:KL7(5A )表示第七号框架梁,5跨,一端有悬挑;
L9(7B )表示第九号非框架梁,7跨,两端有悬挑。
第4. 2.3条 梁集中标注的内容,有五项必注值及一项选注值(集中标注可以从梁的任意下跨引出) ,规定如下:
一、梁编号,见表4.2.2,该项为必注值。其中,对井字梁编号中关于跨数的规定见第4.2.5条。
二、梁截面尺寸,该项为必注值。当为等截面梁时,用b ⨯h 表示;当为加腋梁时,用b ⨯h Yc 1⨯c 2表示,其中c 1为腋长,c 2为腋高(图4. 2. 3a);当有悬挑梁且根部和端部的
高度不同时,用斜线分隔根部与端部的高度值,即为b ⨯h 1/h 2(图
4.2.3b)
图4.2.3b 悬挑梁不等高截面尺寸注写示意
三、梁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该项为必注值。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不同间距需用“/”分隔。当梁箍筋为同一种间距及肢数时,则不需用斜线;当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箍筋肢数相同时,则将肢数注写一次;箍筋肢数应写在括号内。加密区范围见相应抗震级别的标准构造详图。
例 φ10@100/20 0,(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10,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
距为200,均为四肢箍。
φ8@100(4)/150(2) ,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8,加密区间距为100,四肢箍;非加密区间距为150,两肢箍。
当抗震结构中的非框架梁、悬挑梁、井字梁,及非抗震结构中的各类梁采用不同的箍筋间距及肢数时,也用斜线“/”将其分隔开来。注写时,先注写梁支座端部的箍筋(包括箍筋的箍数、钢筋级别、直径、间距与肢数) ,在斜线后注写梁跨中部分的箍筋间距及肢数。
例 13,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10;梁的两端各有13个φ10@150/200
四肢箍,间趴为I50;梁跨中部分间距为200,四肢箍。
18,表示箍筋为I 级钢筋,直径12;梁的两端各有18个四φ12@150(4) /20
肢箍,间距为150;梁跨中部分间距为200,双肢箍。
四、梁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配置,该项为必注值。所注规格与根数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当同排纵筋中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加号“+”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联。注写时须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加号后面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
例 2φ22用于双肢箍,2φ22+(4φ12) 用于四肢箍,其中2φ22为通长筋,4φ12为架立筋。
当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为全跨相同,且多数跨配筋相同时,此项可加注下部纵筋的配筋值,用分号“;”将上部与下部纵筋的配筋值分隔开来,少数跨不同者,按第4. 2. 1条的规定处理。
例3φ22; 3φ20表示梁的上部配置3φ22的通长筋,梁的下部配置3φ20的通长筋。
五、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该项为必注值。
当梁腹板高度h w ≥450mm 时,须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所注规格与根数应符合规
范规定。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G 打头,接续注写设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
例G 4φ12,表示梁的两个侧面共配置4 φ I 2的纵向构造钢筋,每侧各配置2φ12 当梁侧面需配置受扭纵向钢筋时,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N 打头,接续注写配置在梁两个侧面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
受扭纵向钢筋应满足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间距要求,且不再重复配置纵向构造钢筋。 例 N 6φ22,表示梁的两个侧面共配置6φ22的受扭纵向钢筋,每侧各配置3φ22 注:l 、当为梁侧面构造钢筋时,其搭接与锚固长度可取为15d
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搭接长度为l l 或l lE (抗震) ;其锚固长度与方
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六、梁顶面标高高差,该项为选注值。
梁项面标高高差,系指相对于结构层楼面标高的高差值,对于位于结构夹层的梁,则指相对于结构夹层楼面标高的高差。有高差时,须将其写入括号内,无高差时不注。
注:当某梁的顶面高于所在结构层的楼面标高时,其标高高差为正值,反之为负值。例如:某结构层的楼面标高为44.950m 和48.250m ,当某梁的梁顶面标高高差注写为(-0.050) 时,即表明该梁顶面标高分别相对44.950m 和48.250m 低0.05m 。
第4. 2. 4条 梁原位标注的内容规定如下:
一、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1、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例 6φ254/ 2则表示上一排纵筋为4φ25;下一排纵筋为2φ25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例 梁支座上部有四根纵筋,2φ25放在角部,2φ22放在中部,在梁支座上部应注
写为2φ25+2φ22
3、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一边标注配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图4. 2. 4a)
设计时应注意:
l 、对于支座两边不同配筋值的上部纵筋,宜尽可能选用相同直径 (不同根数) ,使其贯穿支座,避免支座两边不同直径的上部纵筋均在支座内锚固。
2、对于以边柱、角柱为端支座的屋面框架梁,当能够满足配筋截面面积要求时,其梁的下部钢筋应尽可能只配置一层,以避免梁柱纵筋在柱顶处因层数过多、密度过大导致不方便施工和硬响混凝土浇筑质量。
图4.2.4a 大小跨梁的注写示例
二、梁下部纵筋
1、当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