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本”、“双专”自考报考简章
为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经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特面向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开展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专业“双本”、“双专”自学考试,河北师范大学为两个专业的主考院校。
一、优惠政策:“双本”、“双专”自考考试课程少、快捷;公共课可办理免考;学分转换课程由我校命题并组织综合考试;本科专业申请学位无需参加成人学位外语考试。
二、毕业待遇:毕业证书为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本科专业学位证书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 (见附件) 四、说明
1、“双本”、“双专”学习的解释:面向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在籍学生,在原本科或专科基础上,通过参加全省自学考试,学习完成相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本科或专科学习。使学生毕业时,持有两个不同专业本、专科毕业证书,真正做到拓宽专业知识面,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渠道。
2、公共课:如果考生已通过此类课程(包括选修)考试,可办理免考。
3、专业核心课程中的笔试课程:每年4月、10月考试。4月考试上年度12月10—20日报考,10月考试6月10—20日报考,须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考生参加学习服务中心过程性考核,所学课程可享受加17分政策,即考生统考卷面成绩达到43分便可及格)。
4、专业核心课程中的实践课程、学分转换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每年3月、9月考试。3月考试上年度11月20—27日报考,9月考试5月20—27日报考。学分转换课程由我校组织“综合考试”,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也由我校组织考核。详细安排请于报考期间登录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网站(http://zxks.hebtu.edu.cn)查询。
5、本简章作为宣传材料,所涉内容以河北省自考委有关文件为准。
6、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双本”、“双专”咨询电话:0311-80788310、80788315
附件:
“双本”、“双专”自考课程设置及安排
(一)汉语言文学(本科)
注:☆为公共课;■为专业核心课程;▲为学分转换课程。
(二)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专业代码:050105 主考学校:河北师范大学
注:☆为公共课;■为专业核心课程;▲为学分转换课程。
“双本”、“双专”自考报考简章
为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经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特面向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开展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专业“双本”、“双专”自学考试,河北师范大学为两个专业的主考院校。
一、优惠政策:“双本”、“双专”自考考试课程少、快捷;公共课可办理免考;学分转换课程由我校命题并组织综合考试;本科专业申请学位无需参加成人学位外语考试。
二、毕业待遇:毕业证书为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本科专业学位证书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 (见附件) 四、说明
1、“双本”、“双专”学习的解释:面向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在籍学生,在原本科或专科基础上,通过参加全省自学考试,学习完成相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本科或专科学习。使学生毕业时,持有两个不同专业本、专科毕业证书,真正做到拓宽专业知识面,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渠道。
2、公共课:如果考生已通过此类课程(包括选修)考试,可办理免考。
3、专业核心课程中的笔试课程:每年4月、10月考试。4月考试上年度12月10—20日报考,10月考试6月10—20日报考,须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考生参加学习服务中心过程性考核,所学课程可享受加17分政策,即考生统考卷面成绩达到43分便可及格)。
4、专业核心课程中的实践课程、学分转换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每年3月、9月考试。3月考试上年度11月20—27日报考,9月考试5月20—27日报考。学分转换课程由我校组织“综合考试”,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也由我校组织考核。详细安排请于报考期间登录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网站(http://zxks.hebtu.edu.cn)查询。
5、本简章作为宣传材料,所涉内容以河北省自考委有关文件为准。
6、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双本”、“双专”咨询电话:0311-80788310、80788315
附件:
“双本”、“双专”自考课程设置及安排
(一)汉语言文学(本科)
注:☆为公共课;■为专业核心课程;▲为学分转换课程。
(二)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
专业代码:050105 主考学校:河北师范大学
注:☆为公共课;■为专业核心课程;▲为学分转换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