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读书目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 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3.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4.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5.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6.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1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1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1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13.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 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14.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15.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16.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17.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18.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19.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20.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21.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2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23.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24.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25.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26.昂格尔:《现代社会的法律》
[点介] 本书作者是批判法学的代表。本书虽然还不算作者在批判法学上的代表之作,但也可以看到作者的许多批判法学的立场和方法。本书从历史演变和社会转型的层面对法律的透视,为我们洞察人类社会的组织形态、法治发展等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作者是反自由主义的法治的,但他对法治的解剖,比那些专事法治理论的人来说,实在要深刻得多。
27.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法律智慧警句集》
[点介] 作为一名新康德主义者,拉德布鲁赫的两元论思想对法律思想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注重人在法律世界中的价值和尊严,终其一生思考事实公正与现象公正、表面理性和客观理性。他把严肃的理论思考、虔诚的爱心和充满凝重与智慧的语言融贯在一起,为我们奉献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28.马克斯. 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经济与社会》、《经济、诸社会领域及其权利》、《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点介] 法律社会学是韦伯的社会理论大厦的一个部分。韦伯对于现代社会的困境的揭示体现在法律上便是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矛盾。韦伯对法律职业本身的分析也同样富于洞见。在读韦伯的书时,一定要和他的其他社会理论结合起来,才能体悟韦伯的用心:如何通过理解法律更好地理解社会。
29.波斯纳:《法理学问题》\《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法律与文学》、《超越法律》、《性与理性》
[点介] 波斯纳实用主义法律观的集中体现。对于我们的法理学的借鉴意义在于:我们如何形成自己是法理学的问题意识,法理学应如何拓宽自己是问题视野;法理学的关注和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是不是暌违不同的?本书中波斯纳对法律解释的观点,以及和他的法律经济学相比所表现出的联系与差别,都值得我们注意。
30.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致命的自负》]
[点介] 作者以“无知观”为前提,认为在自然秩序和理性建构的秩序之外,人类社会所具有的真正是秩序状态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继承和发展了进化论的理性主义观,强调一种以个人主义为内核的消极自由主义思想。
31.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点介] 本书以11至13世纪欧洲法律的发展为线索,向我们展现了教会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王室法之间相互对立斗争的精彩场面,认为这些不同的因素共同促成了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本书积四十年的思考为一炉,采纳传统与革命的视角,试图在马克思和韦伯之外另劈坦途。从翻译上本书在国内法学界也是难得的优秀译本。本书不可不读。
32.约翰. 赞恩:《法律的故事》
[点介]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微,“法律与我们同在”。可能谁也没有想到,法律的历史竟是从蚂蚁的故事开始的。本书的叙事方式让人吃惊;本书的法律进化的历史观也许并不让人赞同,但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法律的命运和我们的命运竟是如此生死相连,法律中竟演绎了那么多的感人和震撼的故事等,却会让我们甚感欣慰和终身难忘。
33.福柯:《规训与惩罚》\《疯癫与文明》、《知识考古学》、《性史》、《福柯访谈录》 、《必须保卫社会》
[点介] 这是福柯关于刑罚史的研究。和福柯的其他所有的“历史”研究一样,他意在对历史作全新的阅读。福柯说,刑罚风格的转变并不一定意味着文明的进步,而是一种统治的方式和权力技术的运用的改变。权力和身体、监狱和训诫的关系在福柯的视野里无一不是意味深长。监狱在创造罪犯;训诫是这个时代的精神,福柯在对我们既有的观念致命一击的同时,也让我们的思想从新复活。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读书目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 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3.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4.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5.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6.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1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1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1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13.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 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14.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15.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16.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17.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18.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19.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20.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21.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2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23.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24.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25.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26.昂格尔:《现代社会的法律》
[点介] 本书作者是批判法学的代表。本书虽然还不算作者在批判法学上的代表之作,但也可以看到作者的许多批判法学的立场和方法。本书从历史演变和社会转型的层面对法律的透视,为我们洞察人类社会的组织形态、法治发展等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作者是反自由主义的法治的,但他对法治的解剖,比那些专事法治理论的人来说,实在要深刻得多。
27.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法律智慧警句集》
[点介] 作为一名新康德主义者,拉德布鲁赫的两元论思想对法律思想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注重人在法律世界中的价值和尊严,终其一生思考事实公正与现象公正、表面理性和客观理性。他把严肃的理论思考、虔诚的爱心和充满凝重与智慧的语言融贯在一起,为我们奉献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28.马克斯. 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经济与社会》、《经济、诸社会领域及其权利》、《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点介] 法律社会学是韦伯的社会理论大厦的一个部分。韦伯对于现代社会的困境的揭示体现在法律上便是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矛盾。韦伯对法律职业本身的分析也同样富于洞见。在读韦伯的书时,一定要和他的其他社会理论结合起来,才能体悟韦伯的用心:如何通过理解法律更好地理解社会。
29.波斯纳:《法理学问题》\《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法律与文学》、《超越法律》、《性与理性》
[点介] 波斯纳实用主义法律观的集中体现。对于我们的法理学的借鉴意义在于:我们如何形成自己是法理学的问题意识,法理学应如何拓宽自己是问题视野;法理学的关注和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是不是暌违不同的?本书中波斯纳对法律解释的观点,以及和他的法律经济学相比所表现出的联系与差别,都值得我们注意。
30.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致命的自负》]
[点介] 作者以“无知观”为前提,认为在自然秩序和理性建构的秩序之外,人类社会所具有的真正是秩序状态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继承和发展了进化论的理性主义观,强调一种以个人主义为内核的消极自由主义思想。
31.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点介] 本书以11至13世纪欧洲法律的发展为线索,向我们展现了教会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王室法之间相互对立斗争的精彩场面,认为这些不同的因素共同促成了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本书积四十年的思考为一炉,采纳传统与革命的视角,试图在马克思和韦伯之外另劈坦途。从翻译上本书在国内法学界也是难得的优秀译本。本书不可不读。
32.约翰. 赞恩:《法律的故事》
[点介]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微,“法律与我们同在”。可能谁也没有想到,法律的历史竟是从蚂蚁的故事开始的。本书的叙事方式让人吃惊;本书的法律进化的历史观也许并不让人赞同,但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法律的命运和我们的命运竟是如此生死相连,法律中竟演绎了那么多的感人和震撼的故事等,却会让我们甚感欣慰和终身难忘。
33.福柯:《规训与惩罚》\《疯癫与文明》、《知识考古学》、《性史》、《福柯访谈录》 、《必须保卫社会》
[点介] 这是福柯关于刑罚史的研究。和福柯的其他所有的“历史”研究一样,他意在对历史作全新的阅读。福柯说,刑罚风格的转变并不一定意味着文明的进步,而是一种统治的方式和权力技术的运用的改变。权力和身体、监狱和训诫的关系在福柯的视野里无一不是意味深长。监狱在创造罪犯;训诫是这个时代的精神,福柯在对我们既有的观念致命一击的同时,也让我们的思想从新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