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不少发达国家政府都制定了反商业贿赂、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的法规。这些法规管制力度不断加强,不仅在发达经济体而且在发展中国家也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随着这个趋势的发展,只要参与经济全球化,那么任何国家的企业都可能被卷入反对商业贿赂强化合规经营的潮流。 合规是企业责任的底线 近几年,跨国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的事例显著增加。被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追究涉及在我国涉嫌商业行贿的有13家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包括朗讯、德普、InVision、约克国际、CCI、UT斯达康、西门子等著名公司。 我国有关部门也追究了一些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案件。其中著名的有力拓在华若干员工涉嫌行贿窃取商业机密、联合利华公司某部门员工涉嫌走私进口偷漏关税、可口可乐某员工涉嫌受贿等等。 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等法律追究的跨国公司往往被处以重金罚款,当事人甚至被刑事处罚。与此同时公司声誉严重受损。以德国西门子公司为例,由于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过行贿获取订单而被美国和德国行政当局处罚14亿美元,公司监事会主席(相当于我国企业董事长)为首的20余名高级管理人员被解除职务,有的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一事件使这家160年历史的跨国公司蒙受了巨大的声誉损失,严重地损害了公司竞争力。 为减少合规风险近年来许多跨国公司都在强化合规经营遏制商业贿赂。不少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合规专员,完善了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制定规则,预防、监查公司运行流程中违规现象,积极处理违规事件。 企业仅仅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不够的,还要承担包括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全面的责任,作为跨国公司还要承担包括在母国和在经营所在国的全球责任。合规则是跨国公司承担的企业全面责任和全球责任中首要的责任,是企业责任的底线。 上述跨国公司违规问题实际上也披露了中国企业存在的违规经营问题,还暴露了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向世界的中国跨国公司面临合规经营以及承担全球责任的挑战。对此,我国企业和政府部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和有效的应对措施。 合规经营是企业责任的底线 我国企业在商业贿赂违规经营方面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首先,外资企业在中国商业贿赂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如上所述,被美国有关机构处罚的13家跨国公司都在中国涉及商业贿赂活动。其次,不少内资企业也存在严重的商业贿赂问题。如中石化陈同海、核工业集团康日新案都涉及严重的商业贿赂,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以及包括高速路在内的基础设施领域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一些企业已经从企业个别人的合规问题发展到企业系统合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毒化了我国商业环境,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企业涉及商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规的后果比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更加严重,往往导致一朝覆亡。三鹿覆亡、德隆系垮台等案例正说明了这一点。企业要做长久,必须合规经营和担负起企业责任。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倡导企业承担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内的全面的责任。在倡导全面责任的基础上我国政府特别是与企业有关的部门应当大力倡导企业合规经营这一首要责任。 采用多种方式倡导企业合规经营 跨国公司遏制商业贿赂强化合规经营的许多做法值得中国企业学习借鉴,例如,设立有权威的合规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全公司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的合规管理使企业整个价值链各个环节合规经营;强化合规体制的执行力度,抓好合规经营的预防、监查和应对三大环节等等。 随着全球反对商业腐败力度加强,中国“走出去”企业违规问题已经面临越来越多的批评。最近世界银行发布因涉嫌欺诈和贿赂而在一定时期内被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项目的企业名单(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我国被列入这个黑名单的企业有: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这个名单的中国企业在全球竞争中显然处于非常被动和不利的地位。 “走出去”的企业的违规行为往往牵涉我国的国家形象,而且直接影响企业在全球范围可持续发展。因此“走出去”的企业应当特别加强合规经营反商业贿赂。 我国有关政府机构应当制定中国海外企业合规管理指引,也可以制定中国企业反海外腐败的法规,引导企业在海外强化合规管理遏制商业贿赂。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我国企业中影响巨大。近年来,央企中尽管出现过陈同海、康日新、张春江等腐败案例,但是从整体看,央企管理越来越规范,商业贿赂问题越来越被遏制。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了一些央企合规管理的成功经验。例如,银监会和保监会出台的合规管理指引有效的推进了我国金融企业合规经营。还有一些企业,如中海油等设立了合规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内外法规运行企业。 我们应该表彰这些合规经营的企业,推广他们成功的经验。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大对违规企业或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对于商业贿赂行为处以高额罚金,并且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限制这个企业进入相关市场。 我们建议国资管理部门出台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指导央企和其他国企合规经营。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有利于全国更多企业仿效。 把合规经营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 企业强化合规经营遏制商业贿赂是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这是因为,商业贿赂是社会各类腐败的资金主要来源,遏制商业贿赂将有效地遏制其他各类贿赂行为。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在立法中不仅保护而且高额奖励检举揭发人;不仅打击在我国国内的商业贿赂,而且打击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商业贿赂活动。与此同时,严格执行现有反对商业贿赂的法规,从严处置企业商业贿赂,不仅严厉打击受贿,而且也严厉处罚行贿。 其次,借鉴国际经验促进政府部门合规行政。 国际经验表明,遏制企业的商业贿赂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还需要政府部门以身作则,形成企业合规经营政府合规行政的良好市场环境。政府合规行政的关键是公开行政程序,公正执行法规,促进公平竞争。与此同时加大惩治官员腐败的力度。唯如此,企业合规经营才有一个外部的良好环境。 考虑到反对商业贿赂强化合规经营正在形成潮流的国际背景,考虑到我国企业以及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我们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参与到全球范围的强化合规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活动中去,在国际经济发展主流中发出我们的声音。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金融业也接受了巴塞尔协议关于合规管理的规定。在这个方面,我们应当继续努力与有关国际组织以及有关国家政府联系,在反对商业贿赂和强化合规经营中开展合作,从而更为有效地遏制商业贿赂强化企业合规经营。
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不少发达国家政府都制定了反商业贿赂、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的法规。这些法规管制力度不断加强,不仅在发达经济体而且在发展中国家也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随着这个趋势的发展,只要参与经济全球化,那么任何国家的企业都可能被卷入反对商业贿赂强化合规经营的潮流。 合规是企业责任的底线 近几年,跨国公司涉嫌商业贿赂的事例显著增加。被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追究涉及在我国涉嫌商业行贿的有13家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包括朗讯、德普、InVision、约克国际、CCI、UT斯达康、西门子等著名公司。 我国有关部门也追究了一些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案件。其中著名的有力拓在华若干员工涉嫌行贿窃取商业机密、联合利华公司某部门员工涉嫌走私进口偷漏关税、可口可乐某员工涉嫌受贿等等。 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等法律追究的跨国公司往往被处以重金罚款,当事人甚至被刑事处罚。与此同时公司声誉严重受损。以德国西门子公司为例,由于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通过行贿获取订单而被美国和德国行政当局处罚14亿美元,公司监事会主席(相当于我国企业董事长)为首的20余名高级管理人员被解除职务,有的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一事件使这家160年历史的跨国公司蒙受了巨大的声誉损失,严重地损害了公司竞争力。 为减少合规风险近年来许多跨国公司都在强化合规经营遏制商业贿赂。不少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合规专员,完善了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制定规则,预防、监查公司运行流程中违规现象,积极处理违规事件。 企业仅仅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不够的,还要承担包括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全面的责任,作为跨国公司还要承担包括在母国和在经营所在国的全球责任。合规则是跨国公司承担的企业全面责任和全球责任中首要的责任,是企业责任的底线。 上述跨国公司违规问题实际上也披露了中国企业存在的违规经营问题,还暴露了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向世界的中国跨国公司面临合规经营以及承担全球责任的挑战。对此,我国企业和政府部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和有效的应对措施。 合规经营是企业责任的底线 我国企业在商业贿赂违规经营方面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首先,外资企业在中国商业贿赂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如上所述,被美国有关机构处罚的13家跨国公司都在中国涉及商业贿赂活动。其次,不少内资企业也存在严重的商业贿赂问题。如中石化陈同海、核工业集团康日新案都涉及严重的商业贿赂,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以及包括高速路在内的基础设施领域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一些企业已经从企业个别人的合规问题发展到企业系统合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毒化了我国商业环境,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企业涉及商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规的后果比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更加严重,往往导致一朝覆亡。三鹿覆亡、德隆系垮台等案例正说明了这一点。企业要做长久,必须合规经营和担负起企业责任。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倡导企业承担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在内的全面的责任。在倡导全面责任的基础上我国政府特别是与企业有关的部门应当大力倡导企业合规经营这一首要责任。 采用多种方式倡导企业合规经营 跨国公司遏制商业贿赂强化合规经营的许多做法值得中国企业学习借鉴,例如,设立有权威的合规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全公司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的合规管理使企业整个价值链各个环节合规经营;强化合规体制的执行力度,抓好合规经营的预防、监查和应对三大环节等等。 随着全球反对商业腐败力度加强,中国“走出去”企业违规问题已经面临越来越多的批评。最近世界银行发布因涉嫌欺诈和贿赂而在一定时期内被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项目的企业名单(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我国被列入这个黑名单的企业有: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这个名单的中国企业在全球竞争中显然处于非常被动和不利的地位。 “走出去”的企业的违规行为往往牵涉我国的国家形象,而且直接影响企业在全球范围可持续发展。因此“走出去”的企业应当特别加强合规经营反商业贿赂。 我国有关政府机构应当制定中国海外企业合规管理指引,也可以制定中国企业反海外腐败的法规,引导企业在海外强化合规管理遏制商业贿赂。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我国企业中影响巨大。近年来,央企中尽管出现过陈同海、康日新、张春江等腐败案例,但是从整体看,央企管理越来越规范,商业贿赂问题越来越被遏制。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了一些央企合规管理的成功经验。例如,银监会和保监会出台的合规管理指引有效的推进了我国金融企业合规经营。还有一些企业,如中海油等设立了合规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内外法规运行企业。 我们应该表彰这些合规经营的企业,推广他们成功的经验。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大对违规企业或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对于商业贿赂行为处以高额罚金,并且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限制这个企业进入相关市场。 我们建议国资管理部门出台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指导央企和其他国企合规经营。国有企业发挥表率作用,有利于全国更多企业仿效。 把合规经营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 企业强化合规经营遏制商业贿赂是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这是因为,商业贿赂是社会各类腐败的资金主要来源,遏制商业贿赂将有效地遏制其他各类贿赂行为。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在立法中不仅保护而且高额奖励检举揭发人;不仅打击在我国国内的商业贿赂,而且打击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商业贿赂活动。与此同时,严格执行现有反对商业贿赂的法规,从严处置企业商业贿赂,不仅严厉打击受贿,而且也严厉处罚行贿。 其次,借鉴国际经验促进政府部门合规行政。 国际经验表明,遏制企业的商业贿赂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还需要政府部门以身作则,形成企业合规经营政府合规行政的良好市场环境。政府合规行政的关键是公开行政程序,公正执行法规,促进公平竞争。与此同时加大惩治官员腐败的力度。唯如此,企业合规经营才有一个外部的良好环境。 考虑到反对商业贿赂强化合规经营正在形成潮流的国际背景,考虑到我国企业以及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我们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参与到全球范围的强化合规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活动中去,在国际经济发展主流中发出我们的声音。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金融业也接受了巴塞尔协议关于合规管理的规定。在这个方面,我们应当继续努力与有关国际组织以及有关国家政府联系,在反对商业贿赂和强化合规经营中开展合作,从而更为有效地遏制商业贿赂强化企业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