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宏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宏太科技园项目
混
凝
土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2011年04月18日
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96
一、混凝土分项工程实施前监理控制要点和准备工作检查要点:
㈠ 审阅施工图全面了解混凝土的建筑等级,及各种混凝土构件的具体几何尺寸、截面尺
寸、钢筋间距、为控制混凝土粗骨料粒径及配合比审查搜集依据。
㈡ 查阅招投标文件了解双方约定的原材料的具体质量要求,作为依据进行事前控制。
㈢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具体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前应编制具体的细致的施工方案,内容详细结合实际能指导过
程施工并能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审查时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配备和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
2、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制度及质量情。
3、混凝土搅拌站及机械情况,计量设备年检记录及实际质量情况专职计量人员名称。
4、计划使用的振捣器具及振捣人员情况。
5、配合比通知单及现场实际配比数值。
6、施工人员分配及配备人数。
7、施工作业顺序:从脚轴开始,应有施工顺序、方法、路线、施工缝后交待等平面图。
8、混凝土浇筑宽度:根据气温情况或外加剂种类及具体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确定浇筑时
行走的宽度,保证连续施工,没有人为的施工缝。应在平面图中标明。﹙初凝时间应按复
式报告结果参考﹚
9、特殊情况:出现施工缝时的处理方案。
10、钢筋的看护及人员就位。
11、模板的施工过程围护方案和人员配备。
12、混凝土的开始养护时,具体养护方法和浇水养护的次数﹙每天﹚等方案、方法。
监理在审查方案时,发现有不合理或不全面之处应给予指出要求重新补充直至批准。
⑴ 按规范的具体方法和检验同标值,对进场的水泥、砂、在粗细骨料、水质进行检验验
收,施工单位报审,监理现场合格和审查后,确认合格后批准使用,或提出具体要求。具
体检查验收方法原材料检验批具体控制项目。
⑵ 审查配合比通知单和现场计具器具的年检记录和计量设备的实际质量情况;配合比具
体数据现场每盘配比用量、车的皮重,毛重等数值应挂牌明显标明;计量用磅必须固定场
地,必须设在便于通过计量的位置,底部应没有活动余量和便于清理等措施;应使磅盘是
通过生料至搅拌地点的唯一通道。检验安装好的计量设备必须处在最佳合格状态。使用运
输生料的推车,其毛重必须相同,施工前应进行过磅检验进行配重处理。
① 现场搅拌机应固定在永久场地,场地应硬化和平整,上面用遮棚措施,搅拌机必须有
完好水量计量容器,有利于水灰比控制。
② 水泥应在仓库进行存放,不同厂家不同等级的水泥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砂石
应分别堆放整齐,不得混杂在一起。
③ 商品混凝土施工,对商品混凝土厂家的考察,提供运输车量情况及商品混凝土的各种
技术性数据,便于有效地进行浇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④ 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应符合要求及现场就位情况,混凝土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在册的质检员、工长和当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否则监理不允许开盘施工。
二、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控制要点和检验项目标准
㈠ 检验批各项目的检验标值:
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检验:7.2.1为强制性条文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
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
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性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
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接进场的袋装水泥不超过200
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位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① 监理应在本项原材料检验时,应进行现场原材料外观的检查,检查代表水泥厂家
和出厂编号级别等应与检查报告相符。审查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后,才能进现场见
证取样,施工单位进行送交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复检,建立应对复检报告的专项进行
审查,对出厂检验报告内容确没有太大出入,且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在材料报审表上给予
签认,允许用于工程施工,整个报审过程分外论和复检后报审两次进行。
②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水泥的质量和批量复验,应及时审查核准证,并留监督机构被
查。
基础钢筋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水泥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或投招标文件中没
有明确,应使用低碱水泥,水泥的碱含量不准大于0.6﹪,应要求使用低碱型水泥,并且
现场取样,送检测站复检碱含量超标的,不准用于基础钢筋混凝土工程。
※《矿碴硅酸盐水泥》GB 1344-92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92
2、外加剂质量及应用:7.2.2条为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同品种、同型号、小于5吨为一批,进场后进行复检,监理应审查复检报告的子项,必须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具体掺量以复检报告为依据。
一般项目:
㈠ 矿物掺合料质量及掺量:7.2.4条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
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㈡ 粗细骨料的质量:7.2.5
普通混凝土使用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鹅卵石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的规定。
△石子应根据混凝土构件的具体尺寸选定一般梁应选4-6分,13-19mm粒径。
检验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试报告
△对于设计有具体氯化物、碱总含量要求。重要钢筋混凝土工程或部位应按要求进行
碱活性检验。控制混凝土碱的总含量的方法,是采用低碱水泥。
注:
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
净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在对于粗细骨料现场见证取样后,监理应及时取样封样,以便在材料陆续进场进行验收
时制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依据。
△粗细骨料现场检验应控制其含泥量。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碎石必须洁
净。
砂的含泥量控制无杂石、毛石和其他石不大于3﹪,
泥块等物。
3、拌制混凝土用水 7.2.6条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
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当采用地下水源时水井设置地点应远离建筑物30米以外,严禁使用地基降水井作为
施工用水源,以防对建筑物造成不均匀沉降或造成损害。
△水源取样后,送交有法定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水质试验,相关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工
程。
以上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符合要求,可判定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合格。如有任何一项
不合格,混凝土工程不准施工。
三、配合比设计与配合比通知单的报检审查
1、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设计。监理应进行子项审查。
施工过程经常检验水泥生产厂家是否发生变化,砂、石粒径发生明显变化,与原材料对照
判定,混凝土中的任何一种材质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重新取样进行配合比设计,砂子的粒
径发生变化,应及时重新配合比设计,只要试验室出具配合比通知单应允许使用。如试验
室因为砂粒太细不能出具配合比通知单的严禁用于工程,必须强制退场,但应严格控制优
先使用性。
2、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现时的含水量,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确定现场施
工配合比。
四、混凝土开盘前的检查和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工长、班组长到位。
2、看磅后盘计量人员确定,建立对后盘计量和现场配合比进行鉴定。
3、钢筋分项工程各相关检验批全部验收合格,现场验收完毕,并均已签认。
4、看筋人员确定并且就位。
5、模板维护人员确定并就位。
6、振捣机具按施工方案已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7、模板内、钢筋内一切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8、木模板和砖混结构的墙体应浇水湿润。
9、试模及塌落桶必须放置施工现场等各项工作全部到位后,监理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开盘
申请令上鉴认,方可开盘施工。
五、混凝土配合比和施工检验批各项检验目标值和过程控制要点
主控项目:
1、配合比设计:7.3.1条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标准》JGJ 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
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审查配合比通知单
2、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试件的取样和留置:7.4.1 7.4.2
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坚决执行。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
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每搅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⑵ 每工作班搅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⑶ 每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⑷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⑸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7.4.2条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7.1.2
骨料最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 100×100×100 0.95
≤40 150×150×150 1.00
≤63 200×200×200 1.05
工程中一般骨料粒径在40mm以内,多用于150×150×150试模。混凝土试块现场留
置监理以见证取样,严禁弄虚作假,必须真实有效。每检验批试块留置不得少于3组,一
组为标养,28天试验,一组为拆模时混凝土强度的检测,一组是实体检测试验混凝土的强
度,后两组均为同条件养护,应将试块放置混凝土施工现场,与浇筑后的混凝土一起养护。
保证其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一般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多留置一组备查。
⑴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控制:7.4.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① 各种衡器应定期检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② 当遇到雨天或含水量有明显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
料用量。
△袋装水泥应经常或在每一次开盘前进行重量抽查,袋装水泥重量超过允许偏差时,
应补足水泥用量或现场调整砂石用量。
检验方法:复称。
△监理每天不少于4次抽查计量情况,发现异常采取措施。
⑶ 混凝土初凝时间控制:7.4.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
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
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现场搅制的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以水泥试验报告的初凝时间作为参考依据,商品混凝
土的初凝时间由厂家提供进行控制。
△强度施工方案中必须根据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和在初凝时间的混凝土的浇筑量,确定
屋面板的施工行进宽度,保证临时留茬必须在初凝前施工结合完成,严禁人为制造施工缝。
一般项目:
1、开盘鉴定 7.3.2条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
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施工单位应注意积累资料,以利于提高配合比设计的水平。
2、根据含水率调整材料用量 7.3.3
混凝土搅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高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施工单位应用烘干等方法进行含水率测试,监理在验磅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调整材
料具体用量,审查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3、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7.4.5条
施工缝的位置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
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在一般工程中混凝土施工应连续进行,考虑到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一般不应出现施工
缝,如出现特殊情况﹙如停电、天气变化等出现施工缝时,应按施工方案中施工缝的处理
方案进行处理。﹙一般工程指整体层面的混凝土施工﹚茬应留成垂直茬。
一般情况下,首先要清除砂石,用水清洗干净,用1:1水泥砂浆或同于混凝土水泥和
砂。配比的水泥砂浆浇于施工缝表面10-15mm厚进行混凝土的浇筑,施工缝处必须振捣密
实,接缝严密。施工缝留置位置应在方案中确定留置位置正确。
4、后浇带的位置和浇筑: 7.4.6条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
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
△后浇带的位置和与现浇混凝土具体间隔时间均按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的
编制和审批时,应包括后浇带的具体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对其施工方法和质量应按方案进
行监督和控制。后浇带留茬应留直茬,垂直于模板。
5、混凝土的养护:7.4.7条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应按浇筑完毕后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保温养护。
⑵ 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搅制的
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⑶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⑷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
凝结水。
⑸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①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②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③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是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六、混凝土分项工程浇注检验施工过程监理检查控制要点(一)
1、混凝土浇注时出现临时间歇时间不得过长,气温在25℃以下时,不得大于210分钟;
气温高于30℃,不得大于180分钟,应按水泥检验得到初凝时间而定,必须在所得数值之
内。否则视为施工缝。应按施工缝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2、施工缝的留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其位置应为最佳位置:
⑴ 柱宜留置在基础和屋面板的板顶面或梁的下面。
⑵ 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长边宜留置在板跨中1/3范围的位置,也可
留置在墙体的相对轴线位置。
⑶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⑷ 楼梯应留置在向上三凳台阶的位置。
3、使用振捣棒时应快插慢放,在振捣过程中宜将振捣棒上下抽动以便上下振捣均匀密实
掌握振捣时间。
4、屋面板混凝土施工必须有专人平面振捣板密实大杠刮平控制表面平整度,适时用木抹
子抹平不少于两遍较活,严禁用砂浆找平。
5、混凝土冬期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符合相关冬施国家现
行标准的规定后方批准实施。
6、商品混凝土的预拌厂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水泥的品种、强度的等级及每粒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
(2) 骨料的种类和最大粒径。
(3) 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及掺量。
(4) 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塌落度。
(5) 配合比和标准试件的距变
(6) 提供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
监理应采用旁站对进场的车号,时间及入模时间监督施工单位的纪录核查是否有超过
混凝土初凝时间,一旦出现及时清除退场。
七、混凝土分项工程浇筑检验批施工过程监理检查控制要点(二)
1、定期不定期抽查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具体计量情况。
2、每班不少于4次混凝土的塌落度确保在30-50mm之间。
3、检查混凝土的振捣情况及使用的设备情况,对于楼板浇筑必须使用振捣器。
4、检查混凝土表面交活遍数找平情况,检查现浇楼板的混凝土的厚度及标高控制。
5、随时检验进场砂石的粒径变化,发现异常应要求重新配比或及时进场与配比设计的相
同粗细骨料、检查水泥单袋数量出现负偏差超过规定值要求进行补救和调整。
6、检查看筋看管及模板维护人员到位情况和工作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管理力度。
以上检查控制内容一旦发生偏差或有不到位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纠正如抗着不
纠正的,监理要求停止施工,调整后返工。
8、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 13-94
6.0.4在浇注构造柱混凝土前,必须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湿润,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
砖渣和其它杂物清除干净。在砌墙时,应在各层柱底部(圈梁面上)以及该层二次浇灌段
的下端位置,留出2皮砖的洞眼,以便清除槎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除完毕应
立即封闭洞眼。
6.0.5构造柱的混凝土塌落度宜为50-70mm以保证浇捣密实。混凝土应随拌随用。拌合
好的混凝土应在1.5小时内浇灌完,超过1.5小时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并不得再次拌合后
使用。
6.0.6构造柱的混凝土浇灌可以分段进行,每段高度不宜大于2m,在施工条件较好并
能确保浇灌密实时,亦可每层一次浇灌。
△根据施工单位的经验一般公建和民用住宅工程可一次浇灌,可避免构造柱混凝土的接
茬,在构造柱混凝土浇筑时,应放入两掀同混凝土配比的砂浆,有利于构造柱根部接茬严
密。
6.0.11在砌筑一层墙后和浇灌该层混凝土前应及时对已砌好的独立墙上加稳定支撑。
必须在该层柱混凝土浇完后才能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施工中控制构造柱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在进行楼板圈梁的模板支设。防止在模板支设过
程墙面的垂直平整度发生变化。
6.0.12.2构造柱从基础到顶层必须垂直,对准轴线其尺寸许偏差必须符要求,在逐层
安装模板前必须根据柱轴线随时校正竖筋的位置和垂直度。
构造柱混凝土保护层宜为20mm且不少于15mm。
⑴ 构造柱浇筑完毕在上层柱钢筋连接前,一旦柱筋位移超过规定应进行校正一般为1:6
的比值下剔进缓慢校正,严禁直接弯曲校正。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柱中心线位置允许偏
差10mm;
柱层间错位允许偏差8mm;柱垂直度每层允许偏差10mm;全高10m以下允许偏差15mm;全
高10m以上允许偏差20mm。
⑵ 卫生间及防水地面周边上卷120mm高混凝土。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4.10.8条为控制性条文必须坚决执行。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
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
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混凝土
翻边在楼板浇筑时应按要求完成,施工单位应协调相关专业留准预留孔洞。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⑶ 混凝土养护检查:
施工单位每天应有专人进行负责混凝土的养护,并按具体浇水覆盖及其他方法的时间
做好记录,并在混凝土养护记录中把具体检查情况记详细。
具体养护方法的运用:
对于框架结构的梁板选用覆盖浇水法,框架方柱可采用塑料布全封闭养护,框轻异型
柱应采用涂刷混凝土养护剂的方法;对砖混结构的楼板应优先选用覆盖浇水方法,由于技
术间歇时间短可采用直接浇水的方法,但必须保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对阳台
必须采用覆盖浇水湿润方法进行养护。
八、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的判定:
㈠ 混凝土工程拆模后应对外观质量进行检验,质量缺陷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为严重缺陷;当在非主要
受力部位仅有少量和轻微的外观缺陷,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可确定为一般缺陷。
施工和监理控制工程质量过程中,应控制不应有严重缺陷,不宜有一般缺陷是监理控
制的最好目标。
㈡ 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的区分:
8.1.1条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
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中确定。
㈢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的现场验收
㈣ 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应根据上表进行确定,对照现场检验结果进行确定。
㈤ 拆模后没检验批都分别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记录和缺陷处理应符合规范8.1.2条的规
定。
8.1.2条: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
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九、严重缺陷处理和验收
8.2.1条为强制性条文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
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检验中认定的混凝土构件的一般缺陷,严禁施工单位随拆模随补,必须提高技术处理
方案,并按方案进行处理,并报监理机构重新组织验收。
2、混凝土分项工程外观质量检验和缺陷处理的技术处理方案,与检验批质控资料一并在
档,技术处理方案和重新检查记录作为检验以外观质量验收的附件。
△一旦出现质量缺陷质量验收记录表内,必须记录缺陷真实情况及技术处理方案的编
号,重新验收时,再重新填写一次整改后的质量验收记录,两表一并在档备查。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
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
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取其中的较大值。
3、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尺寸施工单位按要求向检验方法进行检查评定做好记录,发现
和检查超过允许偏差的部位,不得私自处理,应提高技术处理方案与检验批验收记录,一
同向监理报验,监理应进行现场验收,针对质量偏差的严重程度,审查技术处理方案,一
旦确认施工单位必须按方案处理。
处理完毕后重新自检,做好评定记录,监理组织重新核实,在重新核实的表格上签署
意见和检验结论。
4、拆模后尺寸偏差的检验记录,技术处理方案和重新检验记录应作为检验批验收记录的
附件,一并存档。
十、结构实体检验:
10.1.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
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
担结构实体检验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是在混凝土与分布工程验收前进行。
△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基础上对重要工程部位或项目进
行的混凝土验证检查也是一种复验。
㈠ 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控制要点:
1、以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成件强度为依据。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板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D.0.1条﹚
⑴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
定。不是每一检验批必须留置一组试件,而是经过各方确定构件或结构部位。
⑵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块尺寸与标
养试块相同。
⑶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程度和重要性确定不宜
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⑷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
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3、等效养护龄期的控制D.0.2D.0.3-1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改变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天龄期试件改变相与
的原则确定。
等效养护龄期可以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600℃天时相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
不介入,导致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天,也不宜大于60天。
△施工单位对混凝土结构和试件的养护时必须做好温度记录,应在确定的600℃天时进
行试验,做好数值的统计工作,应及时向监理报验审查。
4、同条件养护试件试在强度的评定要点。B.0.3-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以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意取为1.10也可根据当
地试验统计结果作正当调整。
△强度评定:将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代表值×折算系数1.10后符合GBJ107《混凝土强
度检验评定标准》相应规定,应判定合格。
5、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表格的审查:
表中上面小格填某一级混凝土强度试验的具体数值下一行相对填写×1.100的折后数
值。
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取样部位、放置位置、等效养护龄期实际养护龄期和相应的测
变测量等专项记录和资料应作为质控资料的附件,一同归档备查。
判定为不合格的经返修或加固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复检结果一并归档备查重新填写表格。
6、混凝土强度实体检测与合格判定后的解决处理后的验收控制。
⑴ 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⑵ 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定不合格时应委托其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
准的机构进行检验;可采用非破损回弹方法此方法由于数据调整后,施工工程损失包括在
内,数值偏低回弹合格的可判定合格应采用破损法进行钻孔愁心取样进行试验混凝土的强
度,试验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的也判为合格。
△被判定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0.2.3〉
①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位的检验批应预以验收。
②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预以验收。
③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
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也预以验收。
④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
商文件进行验收。
任何处理方案或经设计单位出具的处理方案,必须有文字手续并加盖公章。
7、混凝土分项工程监理对混凝土强度的主要控制要点和措施。
⑴ 严格审查配合和后盖计量,经常抽查原材料等数、粒经是否发生变化,监督发生变化
时重新反样进行试验室或配成使用原配必反样相同的材料,检查混凝土的塌落度及水灰
比,检查混凝土的振捣,见证混凝土试件的反样和制作。抽查混凝土的养护方法和时间。
⑵ 在前盘计量发生配合比明显不准时应令其停止。清除不合格的混凝土重新计量浇注。
㈡ 混凝土结构与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控制要点: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部位的确定:E.0.1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
性共同选定。
2、构件数量的控制:E.0.1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批
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晃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不宜少于50﹪。
住宅工程:对于砖混结构重点检查楼板和阳台悬批的梁类、板类构件、对框架结构重点检
查梁、板和阳台悬批类梁板。
一般公用建筑:以梁、板、悬的走廊雨蓬为检查重点。
3、检查钢筋数量和占数的控制 E.0.2
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
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
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一点。
对于纵向钢筋的检测:对于梁板类的上层纵向受力钢筋,可在混凝土浇筑后进行破损
方法检测,检测后进行混凝土的局部处理。对于悬挑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一般只对
上部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检验。但对于梁板类钢筋的受拉区纵向受力筋的保护层也应进行抽
样检测。即是在拆模后进行,宜优选用非破损方法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在同一表格之内。
4、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方法:E.0.3
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当采用非破损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容器应经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
的规定。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板类构件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2
﹪大空间结构的板先按纵横轴线划为检查面再检查验收。
5、钢筋保护层厚度实体检测允许偏差值:E.0.4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
﹣5mm。
6、钢筋保护厚度的验收及合格判定要点:E.0.5
⑴ 验收: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按表格分别填写实测数值。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
部位、构件数量、检测钢筋数量和位置等记录必须齐全﹙施工单位﹚相关资料齐全作为验
收记录的附件一并存档。
⑵ 判定: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但不少于80﹪,可再相同数量的构
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所应判为合格。
7、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实体检测允许偏差的1.5倍,判定
为不合格的检验批技术处理或经鉴定的最终验收与混凝土强度实体检验相同。
十一、混凝土与分部工程的验收:
1、 合格条件:相关分项工程混凝土及合格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结构实体检验合格。
2、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⑴ 设计变更文件
⑵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⑶ 钢筋按头的试验报告
⑷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⑸ 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⑹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⑺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和总的相关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⑻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包括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检验
⑼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⑽ 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不合格检验批质量缺陷技术处理方案等
3、混凝土结构工程是主体结构分布工程重要分布工程,监理除了在过程控制工序和检验
批及分项工程中验收过程中加大监理力度和检查控制外,对已分部工程应组织施工建设单
位进行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在报建设单位组织主体结构的验收。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宏太科技园项目监理组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广州市宏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宏太科技园项目
混
凝
土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2011年04月18日
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96
一、混凝土分项工程实施前监理控制要点和准备工作检查要点:
㈠ 审阅施工图全面了解混凝土的建筑等级,及各种混凝土构件的具体几何尺寸、截面尺
寸、钢筋间距、为控制混凝土粗骨料粒径及配合比审查搜集依据。
㈡ 查阅招投标文件了解双方约定的原材料的具体质量要求,作为依据进行事前控制。
㈢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具体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前应编制具体的细致的施工方案,内容详细结合实际能指导过
程施工并能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审查时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配备和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
2、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制度及质量情。
3、混凝土搅拌站及机械情况,计量设备年检记录及实际质量情况专职计量人员名称。
4、计划使用的振捣器具及振捣人员情况。
5、配合比通知单及现场实际配比数值。
6、施工人员分配及配备人数。
7、施工作业顺序:从脚轴开始,应有施工顺序、方法、路线、施工缝后交待等平面图。
8、混凝土浇筑宽度:根据气温情况或外加剂种类及具体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确定浇筑时
行走的宽度,保证连续施工,没有人为的施工缝。应在平面图中标明。﹙初凝时间应按复
式报告结果参考﹚
9、特殊情况:出现施工缝时的处理方案。
10、钢筋的看护及人员就位。
11、模板的施工过程围护方案和人员配备。
12、混凝土的开始养护时,具体养护方法和浇水养护的次数﹙每天﹚等方案、方法。
监理在审查方案时,发现有不合理或不全面之处应给予指出要求重新补充直至批准。
⑴ 按规范的具体方法和检验同标值,对进场的水泥、砂、在粗细骨料、水质进行检验验
收,施工单位报审,监理现场合格和审查后,确认合格后批准使用,或提出具体要求。具
体检查验收方法原材料检验批具体控制项目。
⑵ 审查配合比通知单和现场计具器具的年检记录和计量设备的实际质量情况;配合比具
体数据现场每盘配比用量、车的皮重,毛重等数值应挂牌明显标明;计量用磅必须固定场
地,必须设在便于通过计量的位置,底部应没有活动余量和便于清理等措施;应使磅盘是
通过生料至搅拌地点的唯一通道。检验安装好的计量设备必须处在最佳合格状态。使用运
输生料的推车,其毛重必须相同,施工前应进行过磅检验进行配重处理。
① 现场搅拌机应固定在永久场地,场地应硬化和平整,上面用遮棚措施,搅拌机必须有
完好水量计量容器,有利于水灰比控制。
② 水泥应在仓库进行存放,不同厂家不同等级的水泥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砂石
应分别堆放整齐,不得混杂在一起。
③ 商品混凝土施工,对商品混凝土厂家的考察,提供运输车量情况及商品混凝土的各种
技术性数据,便于有效地进行浇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④ 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应符合要求及现场就位情况,混凝土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在册的质检员、工长和当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否则监理不允许开盘施工。
二、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检验批质量控制要点和检验项目标准
㈠ 检验批各项目的检验标值:
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检验:7.2.1为强制性条文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
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
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性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
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接进场的袋装水泥不超过200
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位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① 监理应在本项原材料检验时,应进行现场原材料外观的检查,检查代表水泥厂家
和出厂编号级别等应与检查报告相符。审查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后,才能进现场见
证取样,施工单位进行送交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复检,建立应对复检报告的专项进行
审查,对出厂检验报告内容确没有太大出入,且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在材料报审表上给予
签认,允许用于工程施工,整个报审过程分外论和复检后报审两次进行。
②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水泥的质量和批量复验,应及时审查核准证,并留监督机构被
查。
基础钢筋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水泥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或投招标文件中没
有明确,应使用低碱水泥,水泥的碱含量不准大于0.6﹪,应要求使用低碱型水泥,并且
现场取样,送检测站复检碱含量超标的,不准用于基础钢筋混凝土工程。
※《矿碴硅酸盐水泥》GB 1344-92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92
2、外加剂质量及应用:7.2.2条为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同品种、同型号、小于5吨为一批,进场后进行复检,监理应审查复检报告的子项,必须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具体掺量以复检报告为依据。
一般项目:
㈠ 矿物掺合料质量及掺量:7.2.4条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
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㈡ 粗细骨料的质量:7.2.5
普通混凝土使用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鹅卵石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的规定。
△石子应根据混凝土构件的具体尺寸选定一般梁应选4-6分,13-19mm粒径。
检验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试报告
△对于设计有具体氯化物、碱总含量要求。重要钢筋混凝土工程或部位应按要求进行
碱活性检验。控制混凝土碱的总含量的方法,是采用低碱水泥。
注:
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
净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在对于粗细骨料现场见证取样后,监理应及时取样封样,以便在材料陆续进场进行验收
时制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依据。
△粗细骨料现场检验应控制其含泥量。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碎石必须洁
净。
砂的含泥量控制无杂石、毛石和其他石不大于3﹪,
泥块等物。
3、拌制混凝土用水 7.2.6条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
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当采用地下水源时水井设置地点应远离建筑物30米以外,严禁使用地基降水井作为
施工用水源,以防对建筑物造成不均匀沉降或造成损害。
△水源取样后,送交有法定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水质试验,相关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工
程。
以上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符合要求,可判定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合格。如有任何一项
不合格,混凝土工程不准施工。
三、配合比设计与配合比通知单的报检审查
1、混凝土工程施工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设计。监理应进行子项审查。
施工过程经常检验水泥生产厂家是否发生变化,砂、石粒径发生明显变化,与原材料对照
判定,混凝土中的任何一种材质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重新取样进行配合比设计,砂子的粒
径发生变化,应及时重新配合比设计,只要试验室出具配合比通知单应允许使用。如试验
室因为砂粒太细不能出具配合比通知单的严禁用于工程,必须强制退场,但应严格控制优
先使用性。
2、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现时的含水量,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确定现场施
工配合比。
四、混凝土开盘前的检查和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工长、班组长到位。
2、看磅后盘计量人员确定,建立对后盘计量和现场配合比进行鉴定。
3、钢筋分项工程各相关检验批全部验收合格,现场验收完毕,并均已签认。
4、看筋人员确定并且就位。
5、模板维护人员确定并就位。
6、振捣机具按施工方案已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7、模板内、钢筋内一切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8、木模板和砖混结构的墙体应浇水湿润。
9、试模及塌落桶必须放置施工现场等各项工作全部到位后,监理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开盘
申请令上鉴认,方可开盘施工。
五、混凝土配合比和施工检验批各项检验目标值和过程控制要点
主控项目:
1、配合比设计:7.3.1条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标准》JGJ 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
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审查配合比通知单
2、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试件的取样和留置:7.4.1 7.4.2
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坚决执行。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
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每搅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⑵ 每工作班搅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⑶ 每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⑷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⑸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7.4.2条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7.1.2
骨料最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 100×100×100 0.95
≤40 150×150×150 1.00
≤63 200×200×200 1.05
工程中一般骨料粒径在40mm以内,多用于150×150×150试模。混凝土试块现场留
置监理以见证取样,严禁弄虚作假,必须真实有效。每检验批试块留置不得少于3组,一
组为标养,28天试验,一组为拆模时混凝土强度的检测,一组是实体检测试验混凝土的强
度,后两组均为同条件养护,应将试块放置混凝土施工现场,与浇筑后的混凝土一起养护。
保证其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一般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多留置一组备查。
⑴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控制:7.4.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① 各种衡器应定期检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② 当遇到雨天或含水量有明显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
料用量。
△袋装水泥应经常或在每一次开盘前进行重量抽查,袋装水泥重量超过允许偏差时,
应补足水泥用量或现场调整砂石用量。
检验方法:复称。
△监理每天不少于4次抽查计量情况,发现异常采取措施。
⑶ 混凝土初凝时间控制:7.4.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
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
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现场搅制的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以水泥试验报告的初凝时间作为参考依据,商品混凝
土的初凝时间由厂家提供进行控制。
△强度施工方案中必须根据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和在初凝时间的混凝土的浇筑量,确定
屋面板的施工行进宽度,保证临时留茬必须在初凝前施工结合完成,严禁人为制造施工缝。
一般项目:
1、开盘鉴定 7.3.2条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
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施工单位应注意积累资料,以利于提高配合比设计的水平。
2、根据含水率调整材料用量 7.3.3
混凝土搅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高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施工单位应用烘干等方法进行含水率测试,监理在验磅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调整材
料具体用量,审查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3、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7.4.5条
施工缝的位置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
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在一般工程中混凝土施工应连续进行,考虑到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一般不应出现施工
缝,如出现特殊情况﹙如停电、天气变化等出现施工缝时,应按施工方案中施工缝的处理
方案进行处理。﹙一般工程指整体层面的混凝土施工﹚茬应留成垂直茬。
一般情况下,首先要清除砂石,用水清洗干净,用1:1水泥砂浆或同于混凝土水泥和
砂。配比的水泥砂浆浇于施工缝表面10-15mm厚进行混凝土的浇筑,施工缝处必须振捣密
实,接缝严密。施工缝留置位置应在方案中确定留置位置正确。
4、后浇带的位置和浇筑: 7.4.6条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
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
△后浇带的位置和与现浇混凝土具体间隔时间均按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的
编制和审批时,应包括后浇带的具体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对其施工方法和质量应按方案进
行监督和控制。后浇带留茬应留直茬,垂直于模板。
5、混凝土的养护:7.4.7条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应按浇筑完毕后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保温养护。
⑵ 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搅制的
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⑶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⑷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
凝结水。
⑸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①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②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③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是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六、混凝土分项工程浇注检验施工过程监理检查控制要点(一)
1、混凝土浇注时出现临时间歇时间不得过长,气温在25℃以下时,不得大于210分钟;
气温高于30℃,不得大于180分钟,应按水泥检验得到初凝时间而定,必须在所得数值之
内。否则视为施工缝。应按施工缝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2、施工缝的留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其位置应为最佳位置:
⑴ 柱宜留置在基础和屋面板的板顶面或梁的下面。
⑵ 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长边宜留置在板跨中1/3范围的位置,也可
留置在墙体的相对轴线位置。
⑶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⑷ 楼梯应留置在向上三凳台阶的位置。
3、使用振捣棒时应快插慢放,在振捣过程中宜将振捣棒上下抽动以便上下振捣均匀密实
掌握振捣时间。
4、屋面板混凝土施工必须有专人平面振捣板密实大杠刮平控制表面平整度,适时用木抹
子抹平不少于两遍较活,严禁用砂浆找平。
5、混凝土冬期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符合相关冬施国家现
行标准的规定后方批准实施。
6、商品混凝土的预拌厂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水泥的品种、强度的等级及每粒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
(2) 骨料的种类和最大粒径。
(3) 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及掺量。
(4) 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塌落度。
(5) 配合比和标准试件的距变
(6) 提供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
监理应采用旁站对进场的车号,时间及入模时间监督施工单位的纪录核查是否有超过
混凝土初凝时间,一旦出现及时清除退场。
七、混凝土分项工程浇筑检验批施工过程监理检查控制要点(二)
1、定期不定期抽查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具体计量情况。
2、每班不少于4次混凝土的塌落度确保在30-50mm之间。
3、检查混凝土的振捣情况及使用的设备情况,对于楼板浇筑必须使用振捣器。
4、检查混凝土表面交活遍数找平情况,检查现浇楼板的混凝土的厚度及标高控制。
5、随时检验进场砂石的粒径变化,发现异常应要求重新配比或及时进场与配比设计的相
同粗细骨料、检查水泥单袋数量出现负偏差超过规定值要求进行补救和调整。
6、检查看筋看管及模板维护人员到位情况和工作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管理力度。
以上检查控制内容一旦发生偏差或有不到位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纠正如抗着不
纠正的,监理要求停止施工,调整后返工。
8、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 13-94
6.0.4在浇注构造柱混凝土前,必须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湿润,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
砖渣和其它杂物清除干净。在砌墙时,应在各层柱底部(圈梁面上)以及该层二次浇灌段
的下端位置,留出2皮砖的洞眼,以便清除槎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除完毕应
立即封闭洞眼。
6.0.5构造柱的混凝土塌落度宜为50-70mm以保证浇捣密实。混凝土应随拌随用。拌合
好的混凝土应在1.5小时内浇灌完,超过1.5小时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并不得再次拌合后
使用。
6.0.6构造柱的混凝土浇灌可以分段进行,每段高度不宜大于2m,在施工条件较好并
能确保浇灌密实时,亦可每层一次浇灌。
△根据施工单位的经验一般公建和民用住宅工程可一次浇灌,可避免构造柱混凝土的接
茬,在构造柱混凝土浇筑时,应放入两掀同混凝土配比的砂浆,有利于构造柱根部接茬严
密。
6.0.11在砌筑一层墙后和浇灌该层混凝土前应及时对已砌好的独立墙上加稳定支撑。
必须在该层柱混凝土浇完后才能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施工中控制构造柱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在进行楼板圈梁的模板支设。防止在模板支设过
程墙面的垂直平整度发生变化。
6.0.12.2构造柱从基础到顶层必须垂直,对准轴线其尺寸许偏差必须符要求,在逐层
安装模板前必须根据柱轴线随时校正竖筋的位置和垂直度。
构造柱混凝土保护层宜为20mm且不少于15mm。
⑴ 构造柱浇筑完毕在上层柱钢筋连接前,一旦柱筋位移超过规定应进行校正一般为1:6
的比值下剔进缓慢校正,严禁直接弯曲校正。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柱中心线位置允许偏
差10mm;
柱层间错位允许偏差8mm;柱垂直度每层允许偏差10mm;全高10m以下允许偏差15mm;全
高10m以上允许偏差20mm。
⑵ 卫生间及防水地面周边上卷120mm高混凝土。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4.10.8条为控制性条文必须坚决执行。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
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
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混凝土
翻边在楼板浇筑时应按要求完成,施工单位应协调相关专业留准预留孔洞。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⑶ 混凝土养护检查:
施工单位每天应有专人进行负责混凝土的养护,并按具体浇水覆盖及其他方法的时间
做好记录,并在混凝土养护记录中把具体检查情况记详细。
具体养护方法的运用:
对于框架结构的梁板选用覆盖浇水法,框架方柱可采用塑料布全封闭养护,框轻异型
柱应采用涂刷混凝土养护剂的方法;对砖混结构的楼板应优先选用覆盖浇水方法,由于技
术间歇时间短可采用直接浇水的方法,但必须保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对阳台
必须采用覆盖浇水湿润方法进行养护。
八、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的判定:
㈠ 混凝土工程拆模后应对外观质量进行检验,质量缺陷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为严重缺陷;当在非主要
受力部位仅有少量和轻微的外观缺陷,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可确定为一般缺陷。
施工和监理控制工程质量过程中,应控制不应有严重缺陷,不宜有一般缺陷是监理控
制的最好目标。
㈡ 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的区分:
8.1.1条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
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中确定。
㈢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的现场验收
㈣ 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应根据上表进行确定,对照现场检验结果进行确定。
㈤ 拆模后没检验批都分别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记录和缺陷处理应符合规范8.1.2条的规
定。
8.1.2条: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
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九、严重缺陷处理和验收
8.2.1条为强制性条文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
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检验中认定的混凝土构件的一般缺陷,严禁施工单位随拆模随补,必须提高技术处理
方案,并按方案进行处理,并报监理机构重新组织验收。
2、混凝土分项工程外观质量检验和缺陷处理的技术处理方案,与检验批质控资料一并在
档,技术处理方案和重新检查记录作为检验以外观质量验收的附件。
△一旦出现质量缺陷质量验收记录表内,必须记录缺陷真实情况及技术处理方案的编
号,重新验收时,再重新填写一次整改后的质量验收记录,两表一并在档备查。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
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
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取其中的较大值。
3、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尺寸施工单位按要求向检验方法进行检查评定做好记录,发现
和检查超过允许偏差的部位,不得私自处理,应提高技术处理方案与检验批验收记录,一
同向监理报验,监理应进行现场验收,针对质量偏差的严重程度,审查技术处理方案,一
旦确认施工单位必须按方案处理。
处理完毕后重新自检,做好评定记录,监理组织重新核实,在重新核实的表格上签署
意见和检验结论。
4、拆模后尺寸偏差的检验记录,技术处理方案和重新检验记录应作为检验批验收记录的
附件,一并存档。
十、结构实体检验:
10.1.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
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
担结构实体检验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是在混凝土与分布工程验收前进行。
△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基础上对重要工程部位或项目进
行的混凝土验证检查也是一种复验。
㈠ 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控制要点:
1、以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成件强度为依据。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板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D.0.1条﹚
⑴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
定。不是每一检验批必须留置一组试件,而是经过各方确定构件或结构部位。
⑵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块尺寸与标
养试块相同。
⑶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程度和重要性确定不宜
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⑷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
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3、等效养护龄期的控制D.0.2D.0.3-1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改变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天龄期试件改变相与
的原则确定。
等效养护龄期可以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600℃天时相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
不介入,导致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天,也不宜大于60天。
△施工单位对混凝土结构和试件的养护时必须做好温度记录,应在确定的600℃天时进
行试验,做好数值的统计工作,应及时向监理报验审查。
4、同条件养护试件试在强度的评定要点。B.0.3-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以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意取为1.10也可根据当
地试验统计结果作正当调整。
△强度评定:将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代表值×折算系数1.10后符合GBJ107《混凝土强
度检验评定标准》相应规定,应判定合格。
5、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表格的审查:
表中上面小格填某一级混凝土强度试验的具体数值下一行相对填写×1.100的折后数
值。
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取样部位、放置位置、等效养护龄期实际养护龄期和相应的测
变测量等专项记录和资料应作为质控资料的附件,一同归档备查。
判定为不合格的经返修或加固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复检结果一并归档备查重新填写表格。
6、混凝土强度实体检测与合格判定后的解决处理后的验收控制。
⑴ 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
⑵ 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定不合格时应委托其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
准的机构进行检验;可采用非破损回弹方法此方法由于数据调整后,施工工程损失包括在
内,数值偏低回弹合格的可判定合格应采用破损法进行钻孔愁心取样进行试验混凝土的强
度,试验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的也判为合格。
△被判定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0.2.3〉
①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位的检验批应预以验收。
②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预以验收。
③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
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也预以验收。
④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
商文件进行验收。
任何处理方案或经设计单位出具的处理方案,必须有文字手续并加盖公章。
7、混凝土分项工程监理对混凝土强度的主要控制要点和措施。
⑴ 严格审查配合和后盖计量,经常抽查原材料等数、粒经是否发生变化,监督发生变化
时重新反样进行试验室或配成使用原配必反样相同的材料,检查混凝土的塌落度及水灰
比,检查混凝土的振捣,见证混凝土试件的反样和制作。抽查混凝土的养护方法和时间。
⑵ 在前盘计量发生配合比明显不准时应令其停止。清除不合格的混凝土重新计量浇注。
㈡ 混凝土结构与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控制要点: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部位的确定:E.0.1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
性共同选定。
2、构件数量的控制:E.0.1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批
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晃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不宜少于50﹪。
住宅工程:对于砖混结构重点检查楼板和阳台悬批的梁类、板类构件、对框架结构重点检
查梁、板和阳台悬批类梁板。
一般公用建筑:以梁、板、悬的走廊雨蓬为检查重点。
3、检查钢筋数量和占数的控制 E.0.2
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
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
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一点。
对于纵向钢筋的检测:对于梁板类的上层纵向受力钢筋,可在混凝土浇筑后进行破损
方法检测,检测后进行混凝土的局部处理。对于悬挑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一般只对
上部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检验。但对于梁板类钢筋的受拉区纵向受力筋的保护层也应进行抽
样检测。即是在拆模后进行,宜优选用非破损方法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在同一表格之内。
4、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方法:E.0.3
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当采用非破损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容器应经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
的规定。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板类构件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2
﹪大空间结构的板先按纵横轴线划为检查面再检查验收。
5、钢筋保护层厚度实体检测允许偏差值:E.0.4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
﹣5mm。
6、钢筋保护厚度的验收及合格判定要点:E.0.5
⑴ 验收: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按表格分别填写实测数值。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
部位、构件数量、检测钢筋数量和位置等记录必须齐全﹙施工单位﹚相关资料齐全作为验
收记录的附件一并存档。
⑵ 判定: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但不少于80﹪,可再相同数量的构
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所应判为合格。
7、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实体检测允许偏差的1.5倍,判定
为不合格的检验批技术处理或经鉴定的最终验收与混凝土强度实体检验相同。
十一、混凝土与分部工程的验收:
1、 合格条件:相关分项工程混凝土及合格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结构实体检验合格。
2、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⑴ 设计变更文件
⑵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⑶ 钢筋按头的试验报告
⑷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⑸ 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⑹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⑺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和总的相关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⑻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包括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检验
⑼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⑽ 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不合格检验批质量缺陷技术处理方案等
3、混凝土结构工程是主体结构分布工程重要分布工程,监理除了在过程控制工序和检验
批及分项工程中验收过程中加大监理力度和检查控制外,对已分部工程应组织施工建设单
位进行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在报建设单位组织主体结构的验收。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宏太科技园项目监理组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