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卫生局 文件 临安市教育局
临卫发„2010‟62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
“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教育辅导站、乡(镇、街道)中、小学校: 为充分利用学校、社会、环境等资源,不断推进我市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发展健康促进学校的通知》、《浙江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浙江省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申报及考核验收程序》的要求,现就我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积极
倡导的对人类健康具有深远意义的基础性工作。旨在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社区共同努力,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全面积极促进和保护学生及社会成员的健康。各中小学校要充分理解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创建活动提高到为社会培养健康人才,为把学校打造成品牌学校这一高度来认识。
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教育局决定
成立临安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创建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把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并将其列入工作计划,确保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开展试点,抓好推广
目前,我市玲珑中学和龙岗镇中心小学已创建成健康促进
铜奖学校。根据杭州市推广发展健康促进学校项目要求,每年要在原有健康促进学校发展的基础上,再推广 2-3所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直至全面覆盖。已获铜奖的学校要发扬成绩,继续努力,申报银奖、金奖。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建模式,树立品牌。创建成功的学校要帮助和扶持其它学校的创建工作,不断推进我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导
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学校不仅要靠
自身的力量,更需要政府的支持、部门的协作、社会的参与,形成良好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健康促进学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创建学校的工作进程、活动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督导,确保创建
工作取得实效。
各创建学校要根据学校现有条件、资源情况、存在的主要
健康问题等特点,选择适合的切入点。进一步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
附件:1.临安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临安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3.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
4.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申报表
5.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评审申报表(试行)
临 安 市 卫 生 局 临 安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健康 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杭州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卫生
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健康教育所,临安市爱卫
办、临安市疾控中心、临安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临安市卫生局 2010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临安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福友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潘永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卫银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科副科长
徐宁华 市爱卫办副主任
王燕萍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科
许向军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夏玉林 市疾控中心健教所副所长
滕建江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
指导小组下设创建指导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办公室主任由夏玉林担任。
(市疾控中心健教所地址:锦城西林街488号,联系电话:63717634)
附件2:
临安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促进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学校健康新概念。旨在利用学校、社会、环境资源,减少或消除各种不利于健康的因素,从而形成有利于学生知晓健康知识,树立健康信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学校环境,不断完善学校素质教育体系。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通过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有效改善学生学习、生活及发展环境,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主要健康问题得到有效预防控制,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学生、教师、家长有关健康的知识、态度、行为有较大的提高。根据杭州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各校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从2010年起,确定每年新创建健康促进学校2—3所。全市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覆盖率逐年递增。直至全面覆盖。
二、组织管理
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立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指导、培训,以及奖项评估工作。创建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指导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负责具体事宜。
学校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的基本单位,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校的创建活动计划,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创建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创建学校的确定
1.健康促进学校必须是无烟学校,达到无烟学校的标准,创建期间学校未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重大伤残或死亡等意外事故。
2.学校根据现有条件、发展特色、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选择适合的突破点或切入点,制定创建计划,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创建申报表。申报表由市创建指导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到杭州市创建指导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
1.建立创建组织。学校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的基本单位,应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由教务处、总务处、校医室、骨干教师、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实施小组。创建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情况,
确定切入点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书。
2.制定创建计划。各创建学校应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在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基线调查,对本校的现状进行初步分析,发现薄弱环节,查找差距,确定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优先解决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总目标、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程序、达标保障措施、进度、预算、实施机构和人员分工等。
3.召开动员大会。创建学校应当召开全校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启动大会。当地政府领导、所在地社区领导、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动员社会、家庭和学校各方面的资源合力共建。
4.开展基线调查。创建学校须制定健康促进章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切入点并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切入点开展基线调查,并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不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不同切入点开展工作。可选择的切入点为:①心理健康;②眼保健;③青春期卫生;④性健康与预防艾滋病;⑤营养与健康;⑥口腔健康;⑦控烟;⑧生活技能(卫生救护)。各创建学校选择一个切入点开展基线调查。
5.组织中期评估。创建学校根据切入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半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情况调整干预措施。
6.开展督查指导。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有关专业人员,采用记录,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创建学校的
工作进程,活动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督导。同时开展经常性指导,帮助学校实施创建活动计划,指导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考核评估
1.原则上创建时间为1年,到期须撰写总结材料,建好创建工作资料档案,书面申请验收。
2.创建的学校在开始创建后1年可以申报铜奖;获得铜奖1年后,可申报银奖;获得银奖1年后,可申报金奖,申报金奖的学校必须在创建活动中带动另一所学校获得铜奖。
3.申报铜奖的创建学校,由杭州市健康促进学校考核组进行现场调研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测试、抽样问卷、听课等方法,对学校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及效果进行考核验收,并报省级健康促进学校复核验收组进行抽查复核。申报银奖、金奖的学校原则上由省级健康促进学校专家组考核验收。
4.验收合格的由省卫生厅、教育厅予以授牌。
五、管理
健康促进学校不是终身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如果学校在复查中未达到相应标准,则按创建规定进行限期整改或予以摘牌处理。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各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对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认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在进一步重视学校卫生工
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加快创建步伐。
附件3:
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申报表
整,打印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市健康教育所。
附表4:
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指导评估指标(100分)
11
12
注:1.得分≥90分且没有下列情况的可通过:⑴发生集体食物中毒;⑵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⑶
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⑷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中,因责任事故致使学生残疾或死亡。
2. 健康行为正确率中查的10项卫生行为是:早晚刷牙、饭后漱口,不用别人的水杯和餐具,食前用肥皂洗手,生吃瓜果要洗净,不吸烟,不饮酒,注意用眼卫生,坐姿正确,服装整洁,定期洗澡、理发、剪指甲。
13
附件5:
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评审申报表(试行)
14
2.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并加盖公章。
3.填写完整,打印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市健康教育所。
15
临安市卫生局 文件 临安市教育局
临卫发„2010‟62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
“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教育辅导站、乡(镇、街道)中、小学校: 为充分利用学校、社会、环境等资源,不断推进我市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发展健康促进学校的通知》、《浙江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浙江省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申报及考核验收程序》的要求,现就我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积极
倡导的对人类健康具有深远意义的基础性工作。旨在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社区共同努力,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全面积极促进和保护学生及社会成员的健康。各中小学校要充分理解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创建活动提高到为社会培养健康人才,为把学校打造成品牌学校这一高度来认识。
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教育局决定
成立临安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创建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把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并将其列入工作计划,确保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开展试点,抓好推广
目前,我市玲珑中学和龙岗镇中心小学已创建成健康促进
铜奖学校。根据杭州市推广发展健康促进学校项目要求,每年要在原有健康促进学校发展的基础上,再推广 2-3所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直至全面覆盖。已获铜奖的学校要发扬成绩,继续努力,申报银奖、金奖。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建模式,树立品牌。创建成功的学校要帮助和扶持其它学校的创建工作,不断推进我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导
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学校不仅要靠
自身的力量,更需要政府的支持、部门的协作、社会的参与,形成良好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健康促进学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创建学校的工作进程、活动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督导,确保创建
工作取得实效。
各创建学校要根据学校现有条件、资源情况、存在的主要
健康问题等特点,选择适合的切入点。进一步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
附件:1.临安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临安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3.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
4.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申报表
5.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评审申报表(试行)
临 安 市 卫 生 局 临 安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健康 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杭州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卫生
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健康教育所,临安市爱卫
办、临安市疾控中心、临安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临安市卫生局 2010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临安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福友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潘永成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卫银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科副科长
徐宁华 市爱卫办副主任
王燕萍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科
许向军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夏玉林 市疾控中心健教所副所长
滕建江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
指导小组下设创建指导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办公室主任由夏玉林担任。
(市疾控中心健教所地址:锦城西林街488号,联系电话:63717634)
附件2:
临安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促进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学校健康新概念。旨在利用学校、社会、环境资源,减少或消除各种不利于健康的因素,从而形成有利于学生知晓健康知识,树立健康信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学校环境,不断完善学校素质教育体系。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通过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有效改善学生学习、生活及发展环境,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主要健康问题得到有效预防控制,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学生、教师、家长有关健康的知识、态度、行为有较大的提高。根据杭州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各校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从2010年起,确定每年新创建健康促进学校2—3所。全市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覆盖率逐年递增。直至全面覆盖。
二、组织管理
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立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的指导、培训,以及奖项评估工作。创建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指导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负责具体事宜。
学校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的基本单位,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校的创建活动计划,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创建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创建学校的确定
1.健康促进学校必须是无烟学校,达到无烟学校的标准,创建期间学校未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重大伤残或死亡等意外事故。
2.学校根据现有条件、发展特色、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选择适合的突破点或切入点,制定创建计划,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创建申报表。申报表由市创建指导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到杭州市创建指导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
1.建立创建组织。学校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的基本单位,应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由教务处、总务处、校医室、骨干教师、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实施小组。创建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情况,
确定切入点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书。
2.制定创建计划。各创建学校应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在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基线调查,对本校的现状进行初步分析,发现薄弱环节,查找差距,确定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优先解决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总目标、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程序、达标保障措施、进度、预算、实施机构和人员分工等。
3.召开动员大会。创建学校应当召开全校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启动大会。当地政府领导、所在地社区领导、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动员社会、家庭和学校各方面的资源合力共建。
4.开展基线调查。创建学校须制定健康促进章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切入点并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切入点开展基线调查,并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不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不同切入点开展工作。可选择的切入点为:①心理健康;②眼保健;③青春期卫生;④性健康与预防艾滋病;⑤营养与健康;⑥口腔健康;⑦控烟;⑧生活技能(卫生救护)。各创建学校选择一个切入点开展基线调查。
5.组织中期评估。创建学校根据切入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系列活动。半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情况调整干预措施。
6.开展督查指导。市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导小组有关专业人员,采用记录,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创建学校的
工作进程,活动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督导。同时开展经常性指导,帮助学校实施创建活动计划,指导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考核评估
1.原则上创建时间为1年,到期须撰写总结材料,建好创建工作资料档案,书面申请验收。
2.创建的学校在开始创建后1年可以申报铜奖;获得铜奖1年后,可申报银奖;获得银奖1年后,可申报金奖,申报金奖的学校必须在创建活动中带动另一所学校获得铜奖。
3.申报铜奖的创建学校,由杭州市健康促进学校考核组进行现场调研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测试、抽样问卷、听课等方法,对学校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及效果进行考核验收,并报省级健康促进学校复核验收组进行抽查复核。申报银奖、金奖的学校原则上由省级健康促进学校专家组考核验收。
4.验收合格的由省卫生厅、教育厅予以授牌。
五、管理
健康促进学校不是终身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如果学校在复查中未达到相应标准,则按创建规定进行限期整改或予以摘牌处理。
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各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对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认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在进一步重视学校卫生工
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加快创建步伐。
附件3:
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申报表
整,打印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市健康教育所。
附表4:
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指导评估指标(100分)
11
12
注:1.得分≥90分且没有下列情况的可通过:⑴发生集体食物中毒;⑵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⑶
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⑷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中,因责任事故致使学生残疾或死亡。
2. 健康行为正确率中查的10项卫生行为是:早晚刷牙、饭后漱口,不用别人的水杯和餐具,食前用肥皂洗手,生吃瓜果要洗净,不吸烟,不饮酒,注意用眼卫生,坐姿正确,服装整洁,定期洗澡、理发、剪指甲。
13
附件5:
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评审申报表(试行)
14
2.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并加盖公章。
3.填写完整,打印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市健康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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