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研究生姓名 : 学导
号 : 师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制
填 写 说 明
一、 各学科应根据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体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二、 “课程学习计划”应包括研究生在全部学习期间学完的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科学学位硕士生至少须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2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3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
三、 “课题研究计划”是指研究生将要研究的课题。本表只要求填原则打算,待研究生在系(院)作过开题报告并通过后再详细填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
四、 “教学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参加何种教学以及达到什么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参加教学的方式可以是试讲,也可以是辅导、指导实验、临床示教等。参加教学工作时间各专业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规定,一般可安排一个月左右,最多不超过一个学期,可以集中也可分散安排。
五、 导师指导小组一般由2~3人组成。“导师小组成员”填写应是有助于培养该生的相关导师或副教授以上的教师。
六、 本计划表是在导师指导下与研究生共同商讨制订,于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好交研究生处,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本人、导师、学院、研究生处各存一份。此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开课条件或其它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导师同意,研究生个人填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选课变更申请表》补选其它达到开课条件的课程。
课 程 学 习 计 划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研究生姓名 : 学导
号 : 师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制
填 写 说 明
一、 各学科应根据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体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二、 “课程学习计划”应包括研究生在全部学习期间学完的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科学学位硕士生至少须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2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3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
三、 “课题研究计划”是指研究生将要研究的课题。本表只要求填原则打算,待研究生在系(院)作过开题报告并通过后再详细填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书》。
四、 “教学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参加何种教学以及达到什么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参加教学的方式可以是试讲,也可以是辅导、指导实验、临床示教等。参加教学工作时间各专业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规定,一般可安排一个月左右,最多不超过一个学期,可以集中也可分散安排。
五、 导师指导小组一般由2~3人组成。“导师小组成员”填写应是有助于培养该生的相关导师或副教授以上的教师。
六、 本计划表是在导师指导下与研究生共同商讨制订,于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好交研究生处,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本人、导师、学院、研究生处各存一份。此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因开课条件或其它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导师同意,研究生个人填写《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选课变更申请表》补选其它达到开课条件的课程。
课 程 学 习 计 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