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成君泰二期保险合同延期申请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我公司于2011年01月10日在贵公司投保的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上团体医疗保险;合同号:2011-430802-704-70000015-3,投保单号[**************]37,建筑规模:199101.06平方米,合同价格:16066.8816万元,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购房需求量问题,建设单位原计划建设工期周期与实际建设情况发生变化,即:原计划199101.06平方米同时开工建设,而实际先只开工建设约90000平方米,剩余建筑面积于2012年3月才开始基础及地下室建设,计划于2014年元月准备准备上部施工,为确保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及我投保单位的正常利益,特向贵单位申请对该保单延期从原来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5日
鑫成君泰二期施工延期协议
鑫成君泰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由湖南鑫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开发,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甲乙双方于2010年12月签订鑫成君泰住宅小区二期总承包施工合同,建设规模199101.06平方米,合同总价16066.8816万元,工程施工工期360天。建设单位征地各种费用已在一期开工前全部交清,但由于政府对搬迁安置落实不到位,造成当地村民经常扯皮,城市市政管网不完善等原因,建设单位原计划二期199101.06平方米同时开工建设,实际将二期分二区开发,二期一区90000平方米于2011年10月实际开始动工建设,二期二区于2012年3月开始基础及地下室建设,计划于2014年元月准备二期二区上部塔楼施工,为确保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将工期延期到2014年12月30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鑫成君泰二期保险合同延期申请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我公司于2011年01月10日在贵公司投保的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上团体医疗保险;合同号:2011-430802-704-70000015-3,投保单号[**************]37,建筑规模:199101.06平方米,合同价格:16066.8816万元,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购房需求量问题,建设单位原计划建设工期周期与实际建设情况发生变化,即:原计划199101.06平方米同时开工建设,而实际先只开工建设约90000平方米,剩余建筑面积于2012年3月才开始基础及地下室建设,计划于2014年元月准备准备上部施工,为确保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及我投保单位的正常利益,特向贵单位申请对该保单延期从原来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5日
鑫成君泰二期施工延期协议
鑫成君泰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由湖南鑫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开发,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甲乙双方于2010年12月签订鑫成君泰住宅小区二期总承包施工合同,建设规模199101.06平方米,合同总价16066.8816万元,工程施工工期360天。建设单位征地各种费用已在一期开工前全部交清,但由于政府对搬迁安置落实不到位,造成当地村民经常扯皮,城市市政管网不完善等原因,建设单位原计划二期199101.06平方米同时开工建设,实际将二期分二区开发,二期一区90000平方米于2011年10月实际开始动工建设,二期二区于2012年3月开始基础及地下室建设,计划于2014年元月准备二期二区上部塔楼施工,为确保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将工期延期到2014年12月30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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