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的"通缉犯"

  两名股东之间的一起简单经济纠纷,原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其中一名股东报案,经济纠纷变身刑事案件。其中一名股东,被刑拘、被“通缉”、被殴打、被精神病……      黑龙江哈尔滨,零下29℃。   一个个冰凌垂吊在屋檐下,三个为一组联结在一起,像极了当天的日期,1月11日。   尚志市满族女商人康凤云在家人的不断安抚下,战战兢兢回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实为当地精神病院)复诊。   一年多前,康凤云突然打开自家窗户,从三楼一跃而下。随后,康被送往哈医大二院救治,后因精神异常被送往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也就是当地的精神病院。   4楼“7病室”的精神病医生颜景章接待了她。   颜确定,康患的是应激性精神病。颜认为,想要彻底治好很难,除非消除引发的病因。   此时,康凤云已被山东烟台海阳市公安局网上通缉46天。   这皆源于康凤云与人合伙经营的一家酒厂。在康及其家人看来,这酒厂,不仅令曾经单纯快乐的康凤云几近毁灭,更是一种说不出的痛,盘根错节纠结于心。      “经济纠纷”与“犯罪”      2006年,康凤云经营哈尔滨瀚康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翰康公司)和黑龙江省双城市尚宾酒业公司,因业务往来与山东省烟台海阳市大明酒业公司董事长王树林相识。   当时,康凤云拥有配制中草药营养酒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并已经开始正式生产和经营由十几种中草药配制的瀚康营养酒。   数次交往中,康凤云与王树林达成口头协议,在海阳市新建一家酒厂。   同时,双方开始筹备对原厂区进行修缮和改造,以适应中草药酒的特殊生产需要。为了抢工期,康专门从哈尔滨请来老朋友李治,帮忙设计和施工。   “我的糖尿病,就是在山东得的。”李治对王树林没有任何好感,提起来就是一肚子气,“从设计到施工都是我,没日没夜地抢工期,那时我就告诉姐了,王树林这个人心术不正。”   工期结束后,由于康凤云的关系,李治当时只拿到了很少一部分工钱,余款至今还未结清。时隔数年,当年的手绘施工图纸李治仍然保留着,蒸馏罐、提露罐等设备清晰可辨。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建,工厂已经具备生产条件,2007年1月23日,双方在海阳市工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手续,注册为“烟台市瀚康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翰康公司”)   2007年2月2日,海阳市工商局正式给烟台翰康公司发放营业执照。   在海阳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中,烟台翰康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蔡义(王树林之妻)为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康凤云为监事。股权分配为:蔡义51�,康凤云49�。   此后数年,双方因研制药酒、购买原材料、经营推广等多次发生钱物转移,项目繁多,往来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合作中,康凤云发现烟台翰康公司迟迟不设会计和出纳,财务都由蔡义一人经手。   鉴于前期投入金额已经高达数百万元,康于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4日两次带会计等人去海阳市找王树林、蔡义,想核对烟台翰康公司账目并对库存进行清算。   “王树林避而不见,蔡义拒绝清算,并声称,厂子是她家的,所有的东西都是她家的。”哈尔滨翰康公司办公室主任杨仁信说。   康等人无奈返回哈尔滨,之后多次给王树林打电话,均未能进行通话。康凤云认为:“双方由此产生了纠纷。”   此时,康凤云尚不知道,她将面临更多麻烦。   “康凤云就是个骗子。”王树林并不同意上述说法。   王树林在2月6日接受CCN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在天涯网站发表过一篇名为《法律,我们仰视你。可你为何对罪恶视而不见……》的帖子,所说都是事实。   该帖子称康凤云为“诈骗犯”,列举多项康凤云诈骗的“事实”,认为康凤云是有组织进行诈骗,没花一分钱,想将企业归为己有。她还骗取了农行200万元贷款,致使烟台翰康公司濒临破产。   另外,该帖子在结尾处还特别注明:“诈骗犯康凤云诈骗事实与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康凤云卷宗》材料完全相符,绝对属实。”   “王树林才是真正的骗子,不仅骗我,还骗贷款。”王的说法也得到康的反击,“他以前经营大明酒业的时候,就骗过一个合伙人了。”   在康凤云的代理人苏文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中,2006年,王树林在大明酒业的时候,也处理过一起销售经理闫某的“职务侵占”。   “我们迟早要起诉他。”苏文武拿出了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我们已经将该帖子进行了证据保全。”   王树林在电话中声称中央某委要在年后介入此事。同时,他认为记者不应该关注此事,因为中央媒体××访谈也要曝光此事。   同时,王树林证实,他2009年3月去海阳市经侦队报的案。   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高洪超认为,经济纠纷是否触及刑律首先要通过权威的审计公司对烟台翰康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审计报告能说明一切。”高洪超说,经侦队办理此类案件首先应该对涉案公司进行权威审计,依据审计结果才能判断是否涉嫌“诈骗”或者是“职务侵占罪”。      “诈骗”与“职务侵占”      王树林报案后不久,海阳市警方就出现在千里之外的哈尔滨。   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刘光伟等人于2009年3月25日和5月25日先后两次来哈尔滨翰康公司进行调查。   第一次来的时候,由哈尔滨市南岗区经侦队民警陪同,第二次是单独来的。哈尔滨翰康公司员工杨仁信回忆:“两次,康总都不在公司,他们向工作人员宣称康总犯有职务侵占罪,但未对康总进行询问和拘传。”   两次调查,公司人员皆配合海阳经侦队调查,复印财务资料。康凤云也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仍然忙于推销翰康营养酒及相关生产扩张之事。   一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6月12日,事情发生了巨变。   当天中午11时,康凤云正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新世纪咖啡厅与朋友喝咖啡。突然闯进几个自称是哈市道外区南直路公安派出所的民警,在未向其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协助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抓捕、执行任务的名义给康戴上了手铐。   在康的不断质问下,民警回答,你是在今年6月被海阳公安局经侦队以职务侵占列为网上通缉逃犯。   康凤云大愕。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上追逃,则始于1999年7月。两个月内,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3万余名,创下辉煌战绩。不久,公安部以公通字(1999)91号文件下发《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界定网上追逃。随后的几次网上追逃行动,公安部门都取得了优秀战果。   三年后,公安部以公刑(2002)351号文件下发《关于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保证上网信息质量、落实缉捕奖金、规范移交抓获在逃人员作了具体规定。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抓捕民警当时并不知道康曾在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301总医院进行的颅脑手术,落下脑积水的毛病,随时可能因脑压增高而面临生命危险。   听闻被网上追逃,康凤云脑压增高,病情复发。   当天,派出所曾两次叫来120救护车,15时派出所又通知家属用120急救车送康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抢救,病情稍缓,又被押解回派出所。   康的弟弟康凤臣曾带着康凤云的病历及脑电磁共振片子与律师一起和派出所交涉,要求取保候审。派出所民警答复,需向山东海阳公安局申请,却始终未能见到海阳公安局的人。

  杨仁信曾经进入南直路公安派出所羁押室看过一眼,康趴在桌子上,头部用冰镇水瓶敷着,桌子下摆着一个红色的塑料盆,里面都是呕吐物。   13日凌晨1点,南直路公安派出所用警车将康押送至哈大路零公里收费站处,一个黑C牌照的面包车上。   据康凤云事后回忆,除司机外,其余五人有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经侦队于教导员、办案民警宋某和刘光伟,还有一个女民警,另一个便是与她合伙办厂的王树林。   康凤云见到王树林后,才知道告她的就是王。康凤云怒火中烧,大骂王诬告陷害,王默然应对。   一路上,康鼻口出血不止,始终用冰镇矿泉水冰镇鼻部,经过一路颠簸到了大连海港,因康病情严重,转乘飞机,中午抵烟台。   2009年6月16日,刘光伟和一名姓鲍的警官提审康凤云。   “刘光伟以让我辨识证据为名,骗开审讯室中间的铁门,背对着摄像头,踢我,打我。”康凤云言及此事,双眼通红,浑身颤抖,“他还用汇款单打我的脸”。   14时左右,康因口鼻出血被送往医院。第二天,相同的情况再次上演,康再次被送往医院抢救。此后数天,康凤云在看守所中被“闲置”,除了吃药调理外,安然无事。   2009年6月30日,经侦队民警宋守海(音)来看守所再次提审,康凤云犯病被送往医院,直到取保候审。   “她没有挨打。”海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陈玲回忆说,“康凤云的病比较严重,我们都不敢收她了,后来是在医院跟经侦队办理的交接手续。”   7月2日,宋守海威逼康凤云给王树林打出110万元欠条,遭到拒绝。   据康凤云描述,康当时据理反驳说:“我不欠他的钱,你们为什么强迫我给他打欠条呢?”但宋威胁她,如不打欠条就不办取保,随即宋又亲自书写了一个欠据让康照抄:“欠海阳公安局110万元,2009年10月10日前还清。”   为了早点自由,康凤云无奈照抄。   同时,康的家属及律师缴纳了10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和40万元扣押款后,康凤云获得了一纸取保候审决定书,被释放回家。   王树林在帖子中,也有类似的描述,证实了两笔款项和欠条一事,以下为原文引用:   海阳市公安局说:“她患有严重疾病,三家医院鉴定说随时都有危险,鉴定结果由海阳市中医院出书面材料。局里和看守所两方领导都怕担责任,但咱们把她的真、假账都收来了,康凤云弟弟,律师征得康凤云同意交了50万元,40万给你,10万元给公安局作抵押金。等康凤云恢复几天后来同你们对账,并且康凤云写了个承诺书,在2009年10月10日还你110万元。”   不仅如此,苏文武提出,康凤云在2009年6月12日被“抓”时被扣押了11406元人民币和1000元日元,按照规定,本应在2009年7月2日取保候审释放时退还,该要求被办案人员拒绝。   至此,康凤云从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7月2日“取保候审”,一共被限制人身自由21天。   康凤云及家人均表示,仍未收到海阳市公安局出具的相关手续。      无手续被羁押21天      有关拘留程序,《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公安局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康凤云取保候审释放后,其代理人多次在信访及申诉中要求公安局将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手续送达给康凤云,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1月17日,苏文武再次来到海阳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询问,接待人员不相信会发生不给拘留手续的事。   接访记录上,康的家人或代理人确实来过,由信访接待室安排有关人员接待过,唯独没有结果记录。此次,苏文武提出要见局长反映情况,恰逢海阳市“两会”,未能如愿。   海阳市公安局何时开出拘留手续成为一个难解之谜,几份公安局的文件也前后矛盾。   A[***********]0001,这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康凤云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逃跑日期为“2009-05-25”。   海阳市公安局看守所2009年7月2日出具的“释放证明书”显示,康凤云于2009年3月25日就被拘留。   实际上,康凤云于2009年6月12日才被“抓”。   康被抓的第6天,康凤云的弟弟康凤臣及其律师共同收集哈尔滨瀚康公司财务记录,与烟台瀚康酒业有限公司合作期间的投资、生产高粱酒和成品酒达上千万元的事实,并将相关证据提供给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由洪新。   该证据表明康凤云与王树林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关系,属经济纠纷,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不应插手。   他们要求海阳经侦队对康凤云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结果石沉大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依照上述法律条款,最长拘留7天,海阳市公安局就应该提请检察院批准签发逮捕证。事实上,康凤云被羁押长达21天。   对此,康凤云的代理律师尚志市贵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贵义认为,海阳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羁押康凤云已超过法定期限,未提请逮捕又不无罪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而继续超期羁押,属于明显的非法拘禁。   由于看守所长和副所长陈玲发现康凤云病情严重,执意提出如不取保候审有生命危险。在他们的一再要求下,康才获得取保候审。   之后,其代理人一直向海阳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及经侦总队申诉,要求退还非法扣押的40余万元巨款,退还非法扣押的哈尔滨瀚康经贸有限公司的账目。同时要求撤销这一冤假错案,答复是此案仍在侦查中,撤不了案。   2010年6月22日,海阳市公安局下达了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经立案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十二个月,仍不能构成审查起诉或依法做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截至记者发稿之日,19个月已经过去,海阳市公安局依然没有任何结论,而康凤云在这场变故中,精神被彻底击垮,取保候审一周后,就出事了。      应激性精神病患者      2009年7月2日,康凤云办完取保候审手续就飞回了哈尔滨。   康凤云的女儿李彦第一眼见到母亲,只是觉得妈妈“眼睛有点呆”,并没有注意到其他问题。   第二天,康凤云去单位露了一面,然后回到家里。   “不吃、不喝、不睡、只哭”,康凤云的妹妹康凤琴用八个字描述她。   “恐惧、害怕,老是说有人要打她,要抓她。”杨仁信仍然记得当时的情景,“不能跟她大声说话,不能呛她,一呛之后就要骂人,摔东西。还不时叫嚷着要杀刘光伟。”   “我母亲以前从不带脏字骂人,那时骂人却带着脏字。”李彦皱了皱眉。   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2009年7月10日,康凤云拿菜刀欲砍自己,被家人夺下。后来又想从三楼跳下,被家人发现,及时拉住。   第二天凌晨4时,乘家人不备,康凤云从三楼一跃而下,所幸并无大碍。   随后,康凤云被送到哈尔滨医大二院诊治,大夫认为其精神异常,经哈市专科医院诊断为应急障碍精神病。   康凤云入住的哈市专科医院4楼“7病室”,过道被一道铁门锁着,两个护士守在那里,进出人员都要让护士开门。   据康凤云及家人介绍,康自2009年7月12日入院后,至今仍属“住院”。医生考虑病人要尽量减少环境刺激,建议平时在家接受不间断治疗,以服药为主。严重时,医院也会派护士上门打针。   来复诊的康凤云一出现,铁门里的护士把门打开,拉着她的手,有说有笑地聊着。   住院病案记录了康凤云入院时的状态,“非常恐惧、害怕,不认识家人,不想活了。”   “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话少。偶尔说出话,也是说:‘你们都是害我’、‘你们是和派出所是一伙的’。别人给她吃的,就说:‘这饭里有毒’”。   病案的记录得到了康家人及公司员工的证实。   康凤云的主治医生颜景章介绍说:“所谓的应激性精神障碍,就是受到剧烈精神刺激以后,超出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出现的精神、情感、认识、行为上的一些问题。”   颜景章还依稀记得,公安部门至少两次来医院,调取康凤云的病案。   刚入院的时候,康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记得。苏文武回忆说:“她只记得刘光伟、王树林两人的名字。”   一直在医院照顾母亲的李彦回忆说,在住院的前三个月,康凤云不时能认出自己,有时要盯着她看好久,才突然说:“这是我女儿。”   直到一天,康凤云突然盯着李彦说:“女儿,我想起了很多事。”   这之后,康凤云陆陆续续告诉了李彦及家人,她被“抓”之后的许多事。   “母亲以前很善良,好面子,也好强。”李彦如此评价,“无论是谁,来找母亲借钱,她都会毫不犹豫地帮助别人,甚至连借钱的原因都不问。”   李彦觉得,正是这样的性格,让母亲康凤云难以接受被陷害、被刑拘、被刑讯逼供,以至于无法承受,精神崩溃。   “我亲眼看到母亲在病床旁边的墙壁上刻上了‘王树林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几个字。”李彦对此记忆深刻,一边说一边比划着,整句话大约10厘米长,字不小。   当时李彦专心照顾母亲,并未拍照留证。医院后来也进行了装修,一切已成为回忆。   康凤云能否走出应激性精神障碍,一切希望就寄托在是否能翻案昭雪。   康凤云的家人及其代理人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信访和申诉。

  两名股东之间的一起简单经济纠纷,原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其中一名股东报案,经济纠纷变身刑事案件。其中一名股东,被刑拘、被“通缉”、被殴打、被精神病……      黑龙江哈尔滨,零下29℃。   一个个冰凌垂吊在屋檐下,三个为一组联结在一起,像极了当天的日期,1月11日。   尚志市满族女商人康凤云在家人的不断安抚下,战战兢兢回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实为当地精神病院)复诊。   一年多前,康凤云突然打开自家窗户,从三楼一跃而下。随后,康被送往哈医大二院救治,后因精神异常被送往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也就是当地的精神病院。   4楼“7病室”的精神病医生颜景章接待了她。   颜确定,康患的是应激性精神病。颜认为,想要彻底治好很难,除非消除引发的病因。   此时,康凤云已被山东烟台海阳市公安局网上通缉46天。   这皆源于康凤云与人合伙经营的一家酒厂。在康及其家人看来,这酒厂,不仅令曾经单纯快乐的康凤云几近毁灭,更是一种说不出的痛,盘根错节纠结于心。      “经济纠纷”与“犯罪”      2006年,康凤云经营哈尔滨瀚康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翰康公司)和黑龙江省双城市尚宾酒业公司,因业务往来与山东省烟台海阳市大明酒业公司董事长王树林相识。   当时,康凤云拥有配制中草药营养酒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并已经开始正式生产和经营由十几种中草药配制的瀚康营养酒。   数次交往中,康凤云与王树林达成口头协议,在海阳市新建一家酒厂。   同时,双方开始筹备对原厂区进行修缮和改造,以适应中草药酒的特殊生产需要。为了抢工期,康专门从哈尔滨请来老朋友李治,帮忙设计和施工。   “我的糖尿病,就是在山东得的。”李治对王树林没有任何好感,提起来就是一肚子气,“从设计到施工都是我,没日没夜地抢工期,那时我就告诉姐了,王树林这个人心术不正。”   工期结束后,由于康凤云的关系,李治当时只拿到了很少一部分工钱,余款至今还未结清。时隔数年,当年的手绘施工图纸李治仍然保留着,蒸馏罐、提露罐等设备清晰可辨。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建,工厂已经具备生产条件,2007年1月23日,双方在海阳市工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手续,注册为“烟台市瀚康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翰康公司”)   2007年2月2日,海阳市工商局正式给烟台翰康公司发放营业执照。   在海阳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中,烟台翰康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蔡义(王树林之妻)为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康凤云为监事。股权分配为:蔡义51�,康凤云49�。   此后数年,双方因研制药酒、购买原材料、经营推广等多次发生钱物转移,项目繁多,往来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合作中,康凤云发现烟台翰康公司迟迟不设会计和出纳,财务都由蔡义一人经手。   鉴于前期投入金额已经高达数百万元,康于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4日两次带会计等人去海阳市找王树林、蔡义,想核对烟台翰康公司账目并对库存进行清算。   “王树林避而不见,蔡义拒绝清算,并声称,厂子是她家的,所有的东西都是她家的。”哈尔滨翰康公司办公室主任杨仁信说。   康等人无奈返回哈尔滨,之后多次给王树林打电话,均未能进行通话。康凤云认为:“双方由此产生了纠纷。”   此时,康凤云尚不知道,她将面临更多麻烦。   “康凤云就是个骗子。”王树林并不同意上述说法。   王树林在2月6日接受CCN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在天涯网站发表过一篇名为《法律,我们仰视你。可你为何对罪恶视而不见……》的帖子,所说都是事实。   该帖子称康凤云为“诈骗犯”,列举多项康凤云诈骗的“事实”,认为康凤云是有组织进行诈骗,没花一分钱,想将企业归为己有。她还骗取了农行200万元贷款,致使烟台翰康公司濒临破产。   另外,该帖子在结尾处还特别注明:“诈骗犯康凤云诈骗事实与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康凤云卷宗》材料完全相符,绝对属实。”   “王树林才是真正的骗子,不仅骗我,还骗贷款。”王的说法也得到康的反击,“他以前经营大明酒业的时候,就骗过一个合伙人了。”   在康凤云的代理人苏文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中,2006年,王树林在大明酒业的时候,也处理过一起销售经理闫某的“职务侵占”。   “我们迟早要起诉他。”苏文武拿出了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我们已经将该帖子进行了证据保全。”   王树林在电话中声称中央某委要在年后介入此事。同时,他认为记者不应该关注此事,因为中央媒体××访谈也要曝光此事。   同时,王树林证实,他2009年3月去海阳市经侦队报的案。   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高洪超认为,经济纠纷是否触及刑律首先要通过权威的审计公司对烟台翰康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审计报告能说明一切。”高洪超说,经侦队办理此类案件首先应该对涉案公司进行权威审计,依据审计结果才能判断是否涉嫌“诈骗”或者是“职务侵占罪”。      “诈骗”与“职务侵占”      王树林报案后不久,海阳市警方就出现在千里之外的哈尔滨。   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刘光伟等人于2009年3月25日和5月25日先后两次来哈尔滨翰康公司进行调查。   第一次来的时候,由哈尔滨市南岗区经侦队民警陪同,第二次是单独来的。哈尔滨翰康公司员工杨仁信回忆:“两次,康总都不在公司,他们向工作人员宣称康总犯有职务侵占罪,但未对康总进行询问和拘传。”   两次调查,公司人员皆配合海阳经侦队调查,复印财务资料。康凤云也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仍然忙于推销翰康营养酒及相关生产扩张之事。   一个月后,也就是2009年6月12日,事情发生了巨变。   当天中午11时,康凤云正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新世纪咖啡厅与朋友喝咖啡。突然闯进几个自称是哈市道外区南直路公安派出所的民警,在未向其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协助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抓捕、执行任务的名义给康戴上了手铐。   在康的不断质问下,民警回答,你是在今年6月被海阳公安局经侦队以职务侵占列为网上通缉逃犯。   康凤云大愕。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上追逃,则始于1999年7月。两个月内,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3万余名,创下辉煌战绩。不久,公安部以公通字(1999)91号文件下发《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界定网上追逃。随后的几次网上追逃行动,公安部门都取得了优秀战果。   三年后,公安部以公刑(2002)351号文件下发《关于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保证上网信息质量、落实缉捕奖金、规范移交抓获在逃人员作了具体规定。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抓捕民警当时并不知道康曾在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301总医院进行的颅脑手术,落下脑积水的毛病,随时可能因脑压增高而面临生命危险。   听闻被网上追逃,康凤云脑压增高,病情复发。   当天,派出所曾两次叫来120救护车,15时派出所又通知家属用120急救车送康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抢救,病情稍缓,又被押解回派出所。   康的弟弟康凤臣曾带着康凤云的病历及脑电磁共振片子与律师一起和派出所交涉,要求取保候审。派出所民警答复,需向山东海阳公安局申请,却始终未能见到海阳公安局的人。

  杨仁信曾经进入南直路公安派出所羁押室看过一眼,康趴在桌子上,头部用冰镇水瓶敷着,桌子下摆着一个红色的塑料盆,里面都是呕吐物。   13日凌晨1点,南直路公安派出所用警车将康押送至哈大路零公里收费站处,一个黑C牌照的面包车上。   据康凤云事后回忆,除司机外,其余五人有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经侦队于教导员、办案民警宋某和刘光伟,还有一个女民警,另一个便是与她合伙办厂的王树林。   康凤云见到王树林后,才知道告她的就是王。康凤云怒火中烧,大骂王诬告陷害,王默然应对。   一路上,康鼻口出血不止,始终用冰镇矿泉水冰镇鼻部,经过一路颠簸到了大连海港,因康病情严重,转乘飞机,中午抵烟台。   2009年6月16日,刘光伟和一名姓鲍的警官提审康凤云。   “刘光伟以让我辨识证据为名,骗开审讯室中间的铁门,背对着摄像头,踢我,打我。”康凤云言及此事,双眼通红,浑身颤抖,“他还用汇款单打我的脸”。   14时左右,康因口鼻出血被送往医院。第二天,相同的情况再次上演,康再次被送往医院抢救。此后数天,康凤云在看守所中被“闲置”,除了吃药调理外,安然无事。   2009年6月30日,经侦队民警宋守海(音)来看守所再次提审,康凤云犯病被送往医院,直到取保候审。   “她没有挨打。”海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陈玲回忆说,“康凤云的病比较严重,我们都不敢收她了,后来是在医院跟经侦队办理的交接手续。”   7月2日,宋守海威逼康凤云给王树林打出110万元欠条,遭到拒绝。   据康凤云描述,康当时据理反驳说:“我不欠他的钱,你们为什么强迫我给他打欠条呢?”但宋威胁她,如不打欠条就不办取保,随即宋又亲自书写了一个欠据让康照抄:“欠海阳公安局110万元,2009年10月10日前还清。”   为了早点自由,康凤云无奈照抄。   同时,康的家属及律师缴纳了10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和40万元扣押款后,康凤云获得了一纸取保候审决定书,被释放回家。   王树林在帖子中,也有类似的描述,证实了两笔款项和欠条一事,以下为原文引用:   海阳市公安局说:“她患有严重疾病,三家医院鉴定说随时都有危险,鉴定结果由海阳市中医院出书面材料。局里和看守所两方领导都怕担责任,但咱们把她的真、假账都收来了,康凤云弟弟,律师征得康凤云同意交了50万元,40万给你,10万元给公安局作抵押金。等康凤云恢复几天后来同你们对账,并且康凤云写了个承诺书,在2009年10月10日还你110万元。”   不仅如此,苏文武提出,康凤云在2009年6月12日被“抓”时被扣押了11406元人民币和1000元日元,按照规定,本应在2009年7月2日取保候审释放时退还,该要求被办案人员拒绝。   至此,康凤云从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7月2日“取保候审”,一共被限制人身自由21天。   康凤云及家人均表示,仍未收到海阳市公安局出具的相关手续。      无手续被羁押21天      有关拘留程序,《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公安局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康凤云取保候审释放后,其代理人多次在信访及申诉中要求公安局将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手续送达给康凤云,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1月17日,苏文武再次来到海阳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询问,接待人员不相信会发生不给拘留手续的事。   接访记录上,康的家人或代理人确实来过,由信访接待室安排有关人员接待过,唯独没有结果记录。此次,苏文武提出要见局长反映情况,恰逢海阳市“两会”,未能如愿。   海阳市公安局何时开出拘留手续成为一个难解之谜,几份公安局的文件也前后矛盾。   A[***********]0001,这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康凤云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逃跑日期为“2009-05-25”。   海阳市公安局看守所2009年7月2日出具的“释放证明书”显示,康凤云于2009年3月25日就被拘留。   实际上,康凤云于2009年6月12日才被“抓”。   康被抓的第6天,康凤云的弟弟康凤臣及其律师共同收集哈尔滨瀚康公司财务记录,与烟台瀚康酒业有限公司合作期间的投资、生产高粱酒和成品酒达上千万元的事实,并将相关证据提供给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由洪新。   该证据表明康凤云与王树林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关系,属经济纠纷,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不应插手。   他们要求海阳经侦队对康凤云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结果石沉大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依照上述法律条款,最长拘留7天,海阳市公安局就应该提请检察院批准签发逮捕证。事实上,康凤云被羁押长达21天。   对此,康凤云的代理律师尚志市贵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贵义认为,海阳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羁押康凤云已超过法定期限,未提请逮捕又不无罪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而继续超期羁押,属于明显的非法拘禁。   由于看守所长和副所长陈玲发现康凤云病情严重,执意提出如不取保候审有生命危险。在他们的一再要求下,康才获得取保候审。   之后,其代理人一直向海阳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及经侦总队申诉,要求退还非法扣押的40余万元巨款,退还非法扣押的哈尔滨瀚康经贸有限公司的账目。同时要求撤销这一冤假错案,答复是此案仍在侦查中,撤不了案。   2010年6月22日,海阳市公安局下达了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经立案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十二个月,仍不能构成审查起诉或依法做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截至记者发稿之日,19个月已经过去,海阳市公安局依然没有任何结论,而康凤云在这场变故中,精神被彻底击垮,取保候审一周后,就出事了。      应激性精神病患者      2009年7月2日,康凤云办完取保候审手续就飞回了哈尔滨。   康凤云的女儿李彦第一眼见到母亲,只是觉得妈妈“眼睛有点呆”,并没有注意到其他问题。   第二天,康凤云去单位露了一面,然后回到家里。   “不吃、不喝、不睡、只哭”,康凤云的妹妹康凤琴用八个字描述她。   “恐惧、害怕,老是说有人要打她,要抓她。”杨仁信仍然记得当时的情景,“不能跟她大声说话,不能呛她,一呛之后就要骂人,摔东西。还不时叫嚷着要杀刘光伟。”   “我母亲以前从不带脏字骂人,那时骂人却带着脏字。”李彦皱了皱眉。   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2009年7月10日,康凤云拿菜刀欲砍自己,被家人夺下。后来又想从三楼跳下,被家人发现,及时拉住。   第二天凌晨4时,乘家人不备,康凤云从三楼一跃而下,所幸并无大碍。   随后,康凤云被送到哈尔滨医大二院诊治,大夫认为其精神异常,经哈市专科医院诊断为应急障碍精神病。   康凤云入住的哈市专科医院4楼“7病室”,过道被一道铁门锁着,两个护士守在那里,进出人员都要让护士开门。   据康凤云及家人介绍,康自2009年7月12日入院后,至今仍属“住院”。医生考虑病人要尽量减少环境刺激,建议平时在家接受不间断治疗,以服药为主。严重时,医院也会派护士上门打针。   来复诊的康凤云一出现,铁门里的护士把门打开,拉着她的手,有说有笑地聊着。   住院病案记录了康凤云入院时的状态,“非常恐惧、害怕,不认识家人,不想活了。”   “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话少。偶尔说出话,也是说:‘你们都是害我’、‘你们是和派出所是一伙的’。别人给她吃的,就说:‘这饭里有毒’”。   病案的记录得到了康家人及公司员工的证实。   康凤云的主治医生颜景章介绍说:“所谓的应激性精神障碍,就是受到剧烈精神刺激以后,超出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出现的精神、情感、认识、行为上的一些问题。”   颜景章还依稀记得,公安部门至少两次来医院,调取康凤云的病案。   刚入院的时候,康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记得。苏文武回忆说:“她只记得刘光伟、王树林两人的名字。”   一直在医院照顾母亲的李彦回忆说,在住院的前三个月,康凤云不时能认出自己,有时要盯着她看好久,才突然说:“这是我女儿。”   直到一天,康凤云突然盯着李彦说:“女儿,我想起了很多事。”   这之后,康凤云陆陆续续告诉了李彦及家人,她被“抓”之后的许多事。   “母亲以前很善良,好面子,也好强。”李彦如此评价,“无论是谁,来找母亲借钱,她都会毫不犹豫地帮助别人,甚至连借钱的原因都不问。”   李彦觉得,正是这样的性格,让母亲康凤云难以接受被陷害、被刑拘、被刑讯逼供,以至于无法承受,精神崩溃。   “我亲眼看到母亲在病床旁边的墙壁上刻上了‘王树林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几个字。”李彦对此记忆深刻,一边说一边比划着,整句话大约10厘米长,字不小。   当时李彦专心照顾母亲,并未拍照留证。医院后来也进行了装修,一切已成为回忆。   康凤云能否走出应激性精神障碍,一切希望就寄托在是否能翻案昭雪。   康凤云的家人及其代理人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信访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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