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工、铲车司机管理办法、规定
瑞龙煤业公司调度室
2010年11月17日
机修工、铲车司机管理办法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气焊工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对因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二、工作前,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工作场地、使用工具、设备、供电线路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三、作业前,严禁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内。
四、班前、班中严禁饮酒、嬉笑打闹。
五、高空作业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六、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
七、完成矿部和分管人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修工、铲车司机管理规定
一、 机修工、铲车司机必须按时签到,迟到一次处罚50元;工作时间无故脱岗1次处罚50元;被矿有关部门查住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按照矿规定处理。
二、 机修工、铲车司机上班必须按时签到、签退,不得代签、补签,负责出现一次处罚30元
三、 机修工、铲车司机不得出现酒后上岗、睡岗等,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四、 机修工、铲车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出现一次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自觉接受矿部及有关部门处罚。
五、 机修工、铲车司机上班期间不得做私活,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六、 机修工、铲车司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如遇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派的工作,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元。
七、 机修工、铲车司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出现一次不服从领导的处罚责任人50元。
瑞龙煤业公司调度室
2010年11月17日
篇二:维修工规章制度
维修工规章制度
一、严格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积极加强维修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
三、对单位所有设备做到“三好”(管理好、修理好、运行好)、“二勤”(勤检修、勤保养)、“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四、积极、主动、热情地接受各种维修任务,并做到及时、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爱护设备设施,保管好配备的维修工具,如若丢失照价赔偿。
六、做到爱岗敬业,文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服从领导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任务。
八、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九、因失职造成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设备损坏等,追究责任。
十、聘用期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分。
修理工管理规定
1、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车间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带情绪工作的, 经警告后还是不听劝的,立即做辞退处理。
3、员工要遵守厂内规章制度。上下班要按规定考勤打卡,请假要办理手续。个别车辆中午到厂或需要下班前交车的,午餐后要继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脱。
4、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厂内,不准嬉戏打闹,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除需维修外不准乱动车内物品(包括音响空调),不准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手机上网等。
5、随便拿顾客车上东西占为己有者,扣罚2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违反此条管理规定的员工立即作辞退处理。
6、私底下散布虚假言论,影响员工情绪或工作,影响企业团结者扣罚200元,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辞退处理。
7、不准拉帮结派,不准打架斗殴,违反者按50元一次扣罚。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由班组使用的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
用坏的工具需要以旧换新,如丢失照价赔偿。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10、每周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主管,保养后并签字确认。保持维修工作环境卫生整洁,车间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完工后及时对工位进行清扫及拖地。以上不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按30元处罚。
11、工具车、零件车按规定摆放整齐,公用设备工具用完后清洁干净并及时摆放回原来位置(诊断电脑仪用完后须关机后再交回)。以上不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按30元处罚。
12、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3、严格履行工作程序,领料要经过接待员或车间主管签字。仓库领料必须以旧件换新件。外出施救的旧件完工要及时交回仓库。
14、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车辆, 按返修车辆所得工时扣除当月工资,材料按进价由当事人承担。一个月连续有返修三次以上的,经上级领导开会研究是否再继续录用当事人。
15、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
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时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车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6、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主管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操作。
17、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原则上工作服由厂部提供,录用后如工作未满一年的,工作服由当事人负责费用。
19、月初按规定时间上交工时单以方便对数,合格的工单必须有调度及质检员签字,如不交或迟交者停发当月工资。
20、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金额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2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粮运汽修
2014.12.15
篇四:汽车修理工岗位职责
汽车修理工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修工操作规程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3、熟悉所维修车辆的构造、性能、维修方法和质量标准。提高分析、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4、负责车辆日常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完成定期计划检修任务。
5、加强巡回检查,督促检查司机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6、负责和参加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检查工作。
7、杜绝下井车辆失爆,负责搞好本范围内的车辆点检工作。
8、搞好节约和修旧利废工作,降低材料配件消耗。
9、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篇五:维修工交接班制度
维修工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
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
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3、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机修工、铲车司机管理办法、规定
瑞龙煤业公司调度室
2010年11月17日
机修工、铲车司机管理办法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气焊工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对因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
二、工作前,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工作场地、使用工具、设备、供电线路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三、作业前,严禁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内。
四、班前、班中严禁饮酒、嬉笑打闹。
五、高空作业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六、积极参加各级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
七、完成矿部和分管人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修工、铲车司机管理规定
一、 机修工、铲车司机必须按时签到,迟到一次处罚50元;工作时间无故脱岗1次处罚50元;被矿有关部门查住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按照矿规定处理。
二、 机修工、铲车司机上班必须按时签到、签退,不得代签、补签,负责出现一次处罚30元
三、 机修工、铲车司机不得出现酒后上岗、睡岗等,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四、 机修工、铲车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出现一次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自觉接受矿部及有关部门处罚。
五、 机修工、铲车司机上班期间不得做私活,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六、 机修工、铲车司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如遇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派的工作,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元。
七、 机修工、铲车司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出现一次不服从领导的处罚责任人50元。
瑞龙煤业公司调度室
2010年11月17日
篇二:维修工规章制度
维修工规章制度
一、严格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积极加强维修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
三、对单位所有设备做到“三好”(管理好、修理好、运行好)、“二勤”(勤检修、勤保养)、“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四、积极、主动、热情地接受各种维修任务,并做到及时、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爱护设备设施,保管好配备的维修工具,如若丢失照价赔偿。
六、做到爱岗敬业,文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服从领导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任务。
八、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九、因失职造成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设备损坏等,追究责任。
十、聘用期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分。
修理工管理规定
1、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车间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带情绪工作的, 经警告后还是不听劝的,立即做辞退处理。
3、员工要遵守厂内规章制度。上下班要按规定考勤打卡,请假要办理手续。个别车辆中午到厂或需要下班前交车的,午餐后要继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脱。
4、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厂内,不准嬉戏打闹,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除需维修外不准乱动车内物品(包括音响空调),不准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手机上网等。
5、随便拿顾客车上东西占为己有者,扣罚2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违反此条管理规定的员工立即作辞退处理。
6、私底下散布虚假言论,影响员工情绪或工作,影响企业团结者扣罚200元,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辞退处理。
7、不准拉帮结派,不准打架斗殴,违反者按50元一次扣罚。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由班组使用的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
用坏的工具需要以旧换新,如丢失照价赔偿。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10、每周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主管,保养后并签字确认。保持维修工作环境卫生整洁,车间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油污、垃圾,废油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完工后及时对工位进行清扫及拖地。以上不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按30元处罚。
11、工具车、零件车按规定摆放整齐,公用设备工具用完后清洁干净并及时摆放回原来位置(诊断电脑仪用完后须关机后再交回)。以上不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按30元处罚。
12、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3、严格履行工作程序,领料要经过接待员或车间主管签字。仓库领料必须以旧件换新件。外出施救的旧件完工要及时交回仓库。
14、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车辆, 按返修车辆所得工时扣除当月工资,材料按进价由当事人承担。一个月连续有返修三次以上的,经上级领导开会研究是否再继续录用当事人。
15、要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从接车开始就要向客户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过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个方面保证工期,
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时交给车主。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车的,应提前通知车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16、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追加项目,应首先申报,经主管与车主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操作。
17、全体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8、原则上工作服由厂部提供,录用后如工作未满一年的,工作服由当事人负责费用。
19、月初按规定时间上交工时单以方便对数,合格的工单必须有调度及质检员签字,如不交或迟交者停发当月工资。
20、以上各条除注明罚款金额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2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粮运汽修
2014.12.15
篇四:汽车修理工岗位职责
汽车修理工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修工操作规程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3、熟悉所维修车辆的构造、性能、维修方法和质量标准。提高分析、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4、负责车辆日常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完成定期计划检修任务。
5、加强巡回检查,督促检查司机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6、负责和参加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检查工作。
7、杜绝下井车辆失爆,负责搞好本范围内的车辆点检工作。
8、搞好节约和修旧利废工作,降低材料配件消耗。
9、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篇五:维修工交接班制度
维修工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
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
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3、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