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的历史源远流长,古今中外的刑法对窝藏罪或者类似罪进行了规定,下面简要介绍我国关于窝藏罪的立法沿革。
关于窝藏性质的犯罪,最早能追溯到西周时期。根据史料记载,周公旦曾说:“掩贼为藏,有藏之名......为大凶德,有常无赦。”意为,掩护盗贼的行为就是窝藏,而窝藏盗贼是很大的罪行,是不可赦免的。
秦朝商鞅最早将窝藏罪以文字的方式规定于国家法律当中,他提出“民人不能相为隐”,意思就是说,人们之间不应当相互隐藏各自的罪行。并且,商鞅还主张“匿奸者与降敌同罪”,即隐匿犯了罪刑的人,要受到与犯罪的人同样的处罚。
《唐律》对窝藏罪也有规定,“诸如若知情而藏匿罪人者,且过致资给,使得隐蔽者,则各减罪人罪一等。”意思就是,如果知道行为人犯了罪,仍然藏匿行为人,提供物资,帮助其隐藏逃匿的,构成“知情藏匿罪人”,并且根据罪人所犯的罪的轻重受到刑法的处罚。
明清基本沿用了《唐律》归于窝藏性质犯罪的规定,直到清朝末期,《大清新刑律》在引荐国外刑事立法的基础上规定“藏匿罪人及湮灭证据罪”。
中华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基本延续清末《大清新刑律》有关窝藏罪的规定,台湾地区现行《中华民国刑法》第164条规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逃脱人或使之隐避者,亦同。”这一规定使窝藏罪更加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的1979年《刑法》中,第162条规定:“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反革命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其他犯罪分子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事前同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1997年刑法修订时,没有对窝藏罪作出较大的改动,只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进行了修改,一是将窝藏罪的对象改为“犯罪的人”;二是用“明知”一词,强调窝藏罪的主观方面,并用“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对“窝藏”一词进行了解释,这一修改,使得该罪名更具有操作性;三是同意统一将窝藏罪的最高刑期规定为十年。
可以看出,尽管不同时期对窝藏罪的罪名表述有所不同,但是概括起来,其客观行为的性质表述是类似的,都是隐藏或者帮助犯罪的人逃匿。
参考资料:
范忠信、陈景良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第2版。
骆群:“亲亲相隐:刑事政策的人伦启示”,载《东方法学》2010年第3期。
尹鹏:《窝藏罪若干问题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窝藏罪的历史源远流长,古今中外的刑法对窝藏罪或者类似罪进行了规定,下面简要介绍我国关于窝藏罪的立法沿革。
关于窝藏性质的犯罪,最早能追溯到西周时期。根据史料记载,周公旦曾说:“掩贼为藏,有藏之名......为大凶德,有常无赦。”意为,掩护盗贼的行为就是窝藏,而窝藏盗贼是很大的罪行,是不可赦免的。
秦朝商鞅最早将窝藏罪以文字的方式规定于国家法律当中,他提出“民人不能相为隐”,意思就是说,人们之间不应当相互隐藏各自的罪行。并且,商鞅还主张“匿奸者与降敌同罪”,即隐匿犯了罪刑的人,要受到与犯罪的人同样的处罚。
《唐律》对窝藏罪也有规定,“诸如若知情而藏匿罪人者,且过致资给,使得隐蔽者,则各减罪人罪一等。”意思就是,如果知道行为人犯了罪,仍然藏匿行为人,提供物资,帮助其隐藏逃匿的,构成“知情藏匿罪人”,并且根据罪人所犯的罪的轻重受到刑法的处罚。
明清基本沿用了《唐律》归于窝藏性质犯罪的规定,直到清朝末期,《大清新刑律》在引荐国外刑事立法的基础上规定“藏匿罪人及湮灭证据罪”。
中华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基本延续清末《大清新刑律》有关窝藏罪的规定,台湾地区现行《中华民国刑法》第164条规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逃脱人或使之隐避者,亦同。”这一规定使窝藏罪更加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的1979年《刑法》中,第162条规定:“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反革命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其他犯罪分子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事前同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1997年刑法修订时,没有对窝藏罪作出较大的改动,只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进行了修改,一是将窝藏罪的对象改为“犯罪的人”;二是用“明知”一词,强调窝藏罪的主观方面,并用“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对“窝藏”一词进行了解释,这一修改,使得该罪名更具有操作性;三是同意统一将窝藏罪的最高刑期规定为十年。
可以看出,尽管不同时期对窝藏罪的罪名表述有所不同,但是概括起来,其客观行为的性质表述是类似的,都是隐藏或者帮助犯罪的人逃匿。
参考资料:
范忠信、陈景良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第2版。
骆群:“亲亲相隐:刑事政策的人伦启示”,载《东方法学》2010年第3期。
尹鹏:《窝藏罪若干问题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