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物流信息化”竞赛规程(教师组)
一、比赛内容与时限
1.叉车技能:10分钟
3.展示答辩:展示、讲解作品10分钟、答辩5分钟
二、选手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是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在职物流专业教师。
三、比赛内容与要求
(一)比赛内容
1.叉车技能
参赛选手根据比赛规定的线路完成各项操作,主要操作内容包括:起步准备、叉运货品、带货绕桩、货品上架、货品移库、托盘码垛、入库停车等。
2.信息化教学设计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选择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完成教案、教学设计说明及多媒体演示,要求教学活动或设计的完整性。
(二)比赛要求
1.叉车技能
(1)参赛选手进场后必须绕车对叉车门架和前后轮胎进行检查,登车后对仪表进行检查,准备就绪后,举手向裁判长报告“检查正常,请求比赛”,裁判长鸣哨、
举旗示意后比赛开始。
(2)鸣笛、起步,将叉车从车库驶出,沿通道驶向托盘存放区;将一托盘货品叉起,沿路线进入绕桩区。
(3)按规定的路线正向通过绕桩区的6个柱后,进入托盘货架区,将托盘放到货位A2上。
(4)将货位D2的托盘取下,移至货位B1上。
(5)从托盘存放区,叉取托盘1后(托盘四角上分别放臵一个钢管),载货通过窄通道区,正向通过窄通道进入车向调整区,在车向调整区调整车向后,倒车通过约束区,将托盘放臵托盘存放区。
(6)参赛选手回到托盘存放区,将托盘2至托盘4(托盘2至托盘4的四角上分别放臵一个钢管)按顺序转移放臵到托盘存放区的托盘上,在比赛限定时间内,放臵的数量越多,得分越高。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后,选手调整方向倒行回到车库;叉车停稳下车后,举手报告操作完毕,裁判长鸣哨计时终止,比赛结束。
关于叉车的使用说明:
(1)比赛时,叉车胎压为0.7Mpa,叉齿(内)间距为32cm。
(2) 托盘上货物共三层,填充物为模拟轻抛货,纸箱重量为0.8kg(填充物为泡沫)。
(3)在作业过程中的车辆暂停(包括入库、移库、托盘码垛等)只要选手不下车,可以只踩脚刹,不拉手刹;如果选手下车必须拉手刹。
(4)选手驾驶叉车撞到线边杆后不需下车扶正,撞到绕桩杆则需要选手下车自己把绕桩杆扶正。
(5)选手在比赛前,可以试车一次,行驶范围为:从车库直行到第一个拐弯处(允许拐弯),倒车回库。
(6)入库托盘和托盘1至托盘4视为一层货位托盘,不允许在货位中将货叉提升至30cm以上,应该驶离货位后距货位30cm内再提升货叉。
(7)在窄道行驶时,托盘上钢管掉落界外时,选手可以捡回,选手出界不扣分。
2.信息化教学设计
(1) 信息化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信息化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要求教学活动或设计的完整性。
(3)信息化教学设计须有教案、教学设计说明及多媒体演示,重点展示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实现教学目标、完成特定教学任务、解决教学中重难点问题的作用,以及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的贡献。
(4)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5)本赛项采取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展示、讲解作品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6)采取匿名方式进行,参赛作品在制作、讲解、答辩过程中不得透露参赛教师个人信息。
四、比赛注意事项
(一)叉车技能比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选手在同一赛场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比赛,参赛选手检录入场后在指定地点等候,待裁判准许后进入比赛现场。
2.比赛过程中若遇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参赛选手可向裁判请示,经裁判长同意后可暂停比赛,计时员停止计时,待问题解决后继续比赛,计时员继续计时。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严重操作失误(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裁判长有权终止比赛,比赛成绩为0分;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放弃比赛,比赛成绩为0分。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按流程依次完成比赛内容,否则后续完成的作业内容不得分。
5.在带货绕桩、上架、移库和叉运托盘1至托盘4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货物和钢管移位、掉落或倒桩,允许选手将叉车安全处臵后下车重新摆放,继续后项操作;在码垛过程中,一旦出现倒坍,比赛终止,以完成堆垛的最高层数计分,操作速度成绩为0分。
6.达到比赛时限时,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应及时退出比赛场地。
(二)教学设计展示与答辩比赛注意事项
1.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到达展示与答辩现场,抽取展示与答辩顺序号。按抽取的顺序进行展示与答辩,未展示与答辩的选手,在指定的地点等候。
2. 教学设计展示裁判宣布开始,即进行计时。未到规定时间,选手可退出教学设计展示,但需在教学设计展示记录表上说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3. 规定的教学设计展示时间到,无论展示是否完成一律停止,并按已经展示的情况评分。
五、比赛场地与设备
六、评分标准
1.总成绩
参赛选手总成绩由叉车技能成绩、信息化教学设计成绩及现场答辩成绩组成,计算方法为:
参赛选手总成绩=叉车技能成绩×0.4+教学设计成绩×0.4+现场展示答辩成绩×0.2。按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总成绩相同的,按教学设计成绩
从高到低排名次;如果总成绩和教学设计成绩均相同的,按叉车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次。
2.叉车技能成绩
叉车技能主要从参赛选手操作的安全性、规范性进行评判。评分方式为:初始分值为100,裁判根据评分要素对参赛选手在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失误、不规范操作进行扣分,同时对未完成的作业按比例扣除该作业内容的相应分值,不允许跨越步骤操作,否则后续完成的作业内容不得分,各作业内容的阶段总分值如下:
起步前准备、启动叉车 10分
叉取货品、带货绕桩 15分
货品入库 10分
货品移库 10分
叉取托盘 15分
过窄通道区及车向调整区 15分
过约束区 6分
托盘码垛 24分
入库停车 5分
3.信息化教学设计成绩
信息化教学设计从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实现教学目标、完成特定教学任务、解决教学中重难点问题的作用,以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11 / 13
4.现场展示、答辩成绩
根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展示和答辩的情况,结合评分指标,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12 / 13
13 / 13
2015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物流信息化”竞赛规程(教师组)
一、比赛内容与时限
1.叉车技能:10分钟
3.展示答辩:展示、讲解作品10分钟、答辩5分钟
二、选手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是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在职物流专业教师。
三、比赛内容与要求
(一)比赛内容
1.叉车技能
参赛选手根据比赛规定的线路完成各项操作,主要操作内容包括:起步准备、叉运货品、带货绕桩、货品上架、货品移库、托盘码垛、入库停车等。
2.信息化教学设计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选择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完成教案、教学设计说明及多媒体演示,要求教学活动或设计的完整性。
(二)比赛要求
1.叉车技能
(1)参赛选手进场后必须绕车对叉车门架和前后轮胎进行检查,登车后对仪表进行检查,准备就绪后,举手向裁判长报告“检查正常,请求比赛”,裁判长鸣哨、
举旗示意后比赛开始。
(2)鸣笛、起步,将叉车从车库驶出,沿通道驶向托盘存放区;将一托盘货品叉起,沿路线进入绕桩区。
(3)按规定的路线正向通过绕桩区的6个柱后,进入托盘货架区,将托盘放到货位A2上。
(4)将货位D2的托盘取下,移至货位B1上。
(5)从托盘存放区,叉取托盘1后(托盘四角上分别放臵一个钢管),载货通过窄通道区,正向通过窄通道进入车向调整区,在车向调整区调整车向后,倒车通过约束区,将托盘放臵托盘存放区。
(6)参赛选手回到托盘存放区,将托盘2至托盘4(托盘2至托盘4的四角上分别放臵一个钢管)按顺序转移放臵到托盘存放区的托盘上,在比赛限定时间内,放臵的数量越多,得分越高。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后,选手调整方向倒行回到车库;叉车停稳下车后,举手报告操作完毕,裁判长鸣哨计时终止,比赛结束。
关于叉车的使用说明:
(1)比赛时,叉车胎压为0.7Mpa,叉齿(内)间距为32cm。
(2) 托盘上货物共三层,填充物为模拟轻抛货,纸箱重量为0.8kg(填充物为泡沫)。
(3)在作业过程中的车辆暂停(包括入库、移库、托盘码垛等)只要选手不下车,可以只踩脚刹,不拉手刹;如果选手下车必须拉手刹。
(4)选手驾驶叉车撞到线边杆后不需下车扶正,撞到绕桩杆则需要选手下车自己把绕桩杆扶正。
(5)选手在比赛前,可以试车一次,行驶范围为:从车库直行到第一个拐弯处(允许拐弯),倒车回库。
(6)入库托盘和托盘1至托盘4视为一层货位托盘,不允许在货位中将货叉提升至30cm以上,应该驶离货位后距货位30cm内再提升货叉。
(7)在窄道行驶时,托盘上钢管掉落界外时,选手可以捡回,选手出界不扣分。
2.信息化教学设计
(1) 信息化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信息化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要求教学活动或设计的完整性。
(3)信息化教学设计须有教案、教学设计说明及多媒体演示,重点展示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实现教学目标、完成特定教学任务、解决教学中重难点问题的作用,以及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的贡献。
(4)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5)本赛项采取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展示、讲解作品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6)采取匿名方式进行,参赛作品在制作、讲解、答辩过程中不得透露参赛教师个人信息。
四、比赛注意事项
(一)叉车技能比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选手在同一赛场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比赛,参赛选手检录入场后在指定地点等候,待裁判准许后进入比赛现场。
2.比赛过程中若遇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参赛选手可向裁判请示,经裁判长同意后可暂停比赛,计时员停止计时,待问题解决后继续比赛,计时员继续计时。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严重操作失误(导致人身或财产安全),裁判长有权终止比赛,比赛成绩为0分;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放弃比赛,比赛成绩为0分。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按流程依次完成比赛内容,否则后续完成的作业内容不得分。
5.在带货绕桩、上架、移库和叉运托盘1至托盘4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货物和钢管移位、掉落或倒桩,允许选手将叉车安全处臵后下车重新摆放,继续后项操作;在码垛过程中,一旦出现倒坍,比赛终止,以完成堆垛的最高层数计分,操作速度成绩为0分。
6.达到比赛时限时,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应及时退出比赛场地。
(二)教学设计展示与答辩比赛注意事项
1.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到达展示与答辩现场,抽取展示与答辩顺序号。按抽取的顺序进行展示与答辩,未展示与答辩的选手,在指定的地点等候。
2. 教学设计展示裁判宣布开始,即进行计时。未到规定时间,选手可退出教学设计展示,但需在教学设计展示记录表上说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3. 规定的教学设计展示时间到,无论展示是否完成一律停止,并按已经展示的情况评分。
五、比赛场地与设备
六、评分标准
1.总成绩
参赛选手总成绩由叉车技能成绩、信息化教学设计成绩及现场答辩成绩组成,计算方法为:
参赛选手总成绩=叉车技能成绩×0.4+教学设计成绩×0.4+现场展示答辩成绩×0.2。按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总成绩相同的,按教学设计成绩
从高到低排名次;如果总成绩和教学设计成绩均相同的,按叉车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次。
2.叉车技能成绩
叉车技能主要从参赛选手操作的安全性、规范性进行评判。评分方式为:初始分值为100,裁判根据评分要素对参赛选手在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失误、不规范操作进行扣分,同时对未完成的作业按比例扣除该作业内容的相应分值,不允许跨越步骤操作,否则后续完成的作业内容不得分,各作业内容的阶段总分值如下:
起步前准备、启动叉车 10分
叉取货品、带货绕桩 15分
货品入库 10分
货品移库 10分
叉取托盘 15分
过窄通道区及车向调整区 15分
过约束区 6分
托盘码垛 24分
入库停车 5分
3.信息化教学设计成绩
信息化教学设计从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实现教学目标、完成特定教学任务、解决教学中重难点问题的作用,以提高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11 / 13
4.现场展示、答辩成绩
根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展示和答辩的情况,结合评分指标,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12 / 13
13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