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生主义是孙中山提出的“社会革命”纲领,其主要内容“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等思想是孙中山从当时中国国情出发,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得来的。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制和约翰・穆勒的地租理论是民生主义的主要来源;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对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最终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德国等西方政治思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民生主义。 [关键词]孙中山;民生主义;亨利・乔治;马克思主义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有特色的部分,也是“三民主义”的根本,其主要内容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这两大内容被孙中山先生视为可以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途径。正如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第二部分“国民党之主义”中所说的“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而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成型,大体上经历了孕育、发展和形成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第一时期,是从19世纪90年代至1911年,即从孙中山致书郑藻如到辛亥革命的爆发,这是民生主义孕育、诞生时期;第二时期,是从1911年至1924年1月,即从辛亥革命到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这是孙中山民生主义不断演变和发展的时期;第三时期,是从1924年1月至1925年3月,即从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到孙中山的逝世,这是民生主义获得崭新的发展和最后形成时期。 如果我们探究孙中山民生主义形成的渊源的话,可以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具有开放性,能够随着当时世界发展潮流不断地代谢更新,与时俱进。关于孙中山“革命之主义”即三民主义的思想渊源,他自己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这与孙中山先生的特殊经历是分不开的,因为孙中山大约有31年光阴都是在异国他乡度过的,先后到过14个国家和地区。在那段时间里,孙中山在心系祖国的巨大爱国情怀下,耳濡目染了西方国家现代化变迁经历,可以更为有利地通过中西发展的强烈对比,不断地批判、吸收与借鉴西方先进的思想,因而每个时期大都不同程度地“参考比较”思想元素。本文简要地论述孙中山民生主义中西方思想元素,探讨孙中山从当时中国的国情出发,如何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进程中的经验教训的,逐步形成较为系统的民生主义理论。 一、西方社会主义学说的影响 孙中山认为发展实业可以解决中国贫弱的民生问题,但他也认识到如果只是单纯地为发展实业而兴实业,势必又会造成社会贫富不均,为此,他在“实业救国”口号的前提下,提出了实现民生主义的两大主要内容,即“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认为这样既能解决中国的贫弱和人民的衣食住行,又能防止贫富分化。土地问题在民生主义中占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平均地权”的土地国有内容很大程度上是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土地单一税制和约翰・穆勒等人的土地国有论的融合物。 亨利・乔治是单税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他关于土地问题的主张,源于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和约翰・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的土地学说。在19世纪后期,亨利・乔治先后发表了《进步与贫困》、《土地问题》和《社会主义与单一税》三本著作。在这些书中,亨利・乔治认为:“土地是一种天然资源,人人都具有平等地使用土地的权利,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的进步必然使土地的价值增高,如果少数地主独占土地,不劳而获土地的产品和不断增高的地价,那么社会越进步大多数人民便越贫困”,也就是说,“财富分配不均的最大原因,在于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就是这种土地所有权,把物质进步的幸福化为一种灾祸”。可以说,这些话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资本主义现代化,即工业化、城市化等迅速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土地问题,使土地,尤其是城市土地成为一种公共产品呢?亨利・乔治的建议是:“我既不主张收买私人的地产,也不主张没收这些地产,第一种办法不公平,第二种办法不必要”,“……只有必要去没收地租”,且“以地租归公的办法去确定土地的公有权利”这样一来,“……这种废除一切租税、单独征收地价税简单而易行的办法,就可以达到目的了”。而且,他还盛赞道:“单一税是一切改革中最伟大、最基本的”。 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口号,很大程度上就是来源于亨利・乔治的这种土地单一税制理论,孙中山曾说:“美国有个卓尔基亨利(Henry George)者,一轮船水手也,赴旧金山淘金而致富,创一日报,吹鼓其生平所抱之主义,曾著一书,名为《进步与贫困》。其意以为,世界愈文明,人类愈贫困。”在实施“平均地权”经济纲领的具体措施方面,孙中山也“斟酌去取”了约翰・穆勒的观点。约翰・穆勒承认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矛盾,但主张采取折衷主义办法来加以调和,在经济理论上就表现为混合主义。在他的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出:“全部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整个人类所固有的遗产”,因而他主张对全国土地实行估价,估价后因社会进步而增加的价值则以赋税的形式交给国家。孙中山曾这样写道:“社会之进化,土地再经过二、三十年后,其值可增至万倍。此万倍之利,将属诸何人乎?地主是矣”,“土地价值之增加,咸知受社会进化之影响,试问社会之进化,果彼地主之力乎?若非地主之力,则随社会(进步)及(而)增加之地价,又岂应为地主所享有乎?可知将来增加之地价,应归社会公有,庶合于社会经济之真理,傥不收为社会公有,而为地主私有,则将来大地主必为大资本家,三十年后,又将酿成欧洲革命流血之惨剧。故今日之主张社会主义,实为子孙造福计也。”通过这些话,我们明显地看出,他是站在中国当时现实状况及预测未来之中国的背景下说的。这种说法,一方面,我们会感受到孙中山对于亨利・乔治土地单一税制理论和约翰・穆勒的地租理论的吸收,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注意孙中山这些话所透露出的与亨利・乔治的不同之处。亨利・乔治把社会贫富悬殊原因简单地归罪于土地私有制,企图用他的经济纲领来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问题。孙中山指出“大地主必为大资本家”,从而认为土地私有不是造成社会贫富悬殊的唯一原因,孙中山跳出了单纯的土地问题的探讨,指出了土地这一生产资料背后,还有更大、更广的资本问题。大资本的私有(不仅仅是大土地资本的私有)同样也可以使社会产生贫富悬殊的现象。因此,他在主张“平均地权”的同时,又提出了要“节制私人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可以说孙中山形成的民生主义经济思想,是对亨利・乔治和约翰・穆勒的经济纲领的一种“扬弃”,孙中山所以会和所以能接受、吸收西方社会主义作为自己革命的思想,特别是又在其中特别选择和看上了亨利・乔治,把这种社会改良思想变为革命武器,就正是中国自己的社会条件和时代任务所决定的。
[摘 要]民生主义是孙中山提出的“社会革命”纲领,其主要内容“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等思想是孙中山从当时中国国情出发,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得来的。亨利・乔治的单一土地税制和约翰・穆勒的地租理论是民生主义的主要来源;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对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最终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德国等西方政治思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民生主义。 [关键词]孙中山;民生主义;亨利・乔治;马克思主义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具有特色的部分,也是“三民主义”的根本,其主要内容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这两大内容被孙中山先生视为可以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途径。正如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第二部分“国民党之主义”中所说的“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而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成型,大体上经历了孕育、发展和形成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第一时期,是从19世纪90年代至1911年,即从孙中山致书郑藻如到辛亥革命的爆发,这是民生主义孕育、诞生时期;第二时期,是从1911年至1924年1月,即从辛亥革命到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这是孙中山民生主义不断演变和发展的时期;第三时期,是从1924年1月至1925年3月,即从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到孙中山的逝世,这是民生主义获得崭新的发展和最后形成时期。 如果我们探究孙中山民生主义形成的渊源的话,可以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具有开放性,能够随着当时世界发展潮流不断地代谢更新,与时俱进。关于孙中山“革命之主义”即三民主义的思想渊源,他自己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这与孙中山先生的特殊经历是分不开的,因为孙中山大约有31年光阴都是在异国他乡度过的,先后到过14个国家和地区。在那段时间里,孙中山在心系祖国的巨大爱国情怀下,耳濡目染了西方国家现代化变迁经历,可以更为有利地通过中西发展的强烈对比,不断地批判、吸收与借鉴西方先进的思想,因而每个时期大都不同程度地“参考比较”思想元素。本文简要地论述孙中山民生主义中西方思想元素,探讨孙中山从当时中国的国情出发,如何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进程中的经验教训的,逐步形成较为系统的民生主义理论。 一、西方社会主义学说的影响 孙中山认为发展实业可以解决中国贫弱的民生问题,但他也认识到如果只是单纯地为发展实业而兴实业,势必又会造成社会贫富不均,为此,他在“实业救国”口号的前提下,提出了实现民生主义的两大主要内容,即“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认为这样既能解决中国的贫弱和人民的衣食住行,又能防止贫富分化。土地问题在民生主义中占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平均地权”的土地国有内容很大程度上是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土地单一税制和约翰・穆勒等人的土地国有论的融合物。 亨利・乔治是单税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他关于土地问题的主张,源于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和约翰・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的土地学说。在19世纪后期,亨利・乔治先后发表了《进步与贫困》、《土地问题》和《社会主义与单一税》三本著作。在这些书中,亨利・乔治认为:“土地是一种天然资源,人人都具有平等地使用土地的权利,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的进步必然使土地的价值增高,如果少数地主独占土地,不劳而获土地的产品和不断增高的地价,那么社会越进步大多数人民便越贫困”,也就是说,“财富分配不均的最大原因,在于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就是这种土地所有权,把物质进步的幸福化为一种灾祸”。可以说,这些话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资本主义现代化,即工业化、城市化等迅速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严重社会问题。那么,如何解决土地问题,使土地,尤其是城市土地成为一种公共产品呢?亨利・乔治的建议是:“我既不主张收买私人的地产,也不主张没收这些地产,第一种办法不公平,第二种办法不必要”,“……只有必要去没收地租”,且“以地租归公的办法去确定土地的公有权利”这样一来,“……这种废除一切租税、单独征收地价税简单而易行的办法,就可以达到目的了”。而且,他还盛赞道:“单一税是一切改革中最伟大、最基本的”。 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口号,很大程度上就是来源于亨利・乔治的这种土地单一税制理论,孙中山曾说:“美国有个卓尔基亨利(Henry George)者,一轮船水手也,赴旧金山淘金而致富,创一日报,吹鼓其生平所抱之主义,曾著一书,名为《进步与贫困》。其意以为,世界愈文明,人类愈贫困。”在实施“平均地权”经济纲领的具体措施方面,孙中山也“斟酌去取”了约翰・穆勒的观点。约翰・穆勒承认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矛盾,但主张采取折衷主义办法来加以调和,在经济理论上就表现为混合主义。在他的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出:“全部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整个人类所固有的遗产”,因而他主张对全国土地实行估价,估价后因社会进步而增加的价值则以赋税的形式交给国家。孙中山曾这样写道:“社会之进化,土地再经过二、三十年后,其值可增至万倍。此万倍之利,将属诸何人乎?地主是矣”,“土地价值之增加,咸知受社会进化之影响,试问社会之进化,果彼地主之力乎?若非地主之力,则随社会(进步)及(而)增加之地价,又岂应为地主所享有乎?可知将来增加之地价,应归社会公有,庶合于社会经济之真理,傥不收为社会公有,而为地主私有,则将来大地主必为大资本家,三十年后,又将酿成欧洲革命流血之惨剧。故今日之主张社会主义,实为子孙造福计也。”通过这些话,我们明显地看出,他是站在中国当时现实状况及预测未来之中国的背景下说的。这种说法,一方面,我们会感受到孙中山对于亨利・乔治土地单一税制理论和约翰・穆勒的地租理论的吸收,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注意孙中山这些话所透露出的与亨利・乔治的不同之处。亨利・乔治把社会贫富悬殊原因简单地归罪于土地私有制,企图用他的经济纲领来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问题。孙中山指出“大地主必为大资本家”,从而认为土地私有不是造成社会贫富悬殊的唯一原因,孙中山跳出了单纯的土地问题的探讨,指出了土地这一生产资料背后,还有更大、更广的资本问题。大资本的私有(不仅仅是大土地资本的私有)同样也可以使社会产生贫富悬殊的现象。因此,他在主张“平均地权”的同时,又提出了要“节制私人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可以说孙中山形成的民生主义经济思想,是对亨利・乔治和约翰・穆勒的经济纲领的一种“扬弃”,孙中山所以会和所以能接受、吸收西方社会主义作为自己革命的思想,特别是又在其中特别选择和看上了亨利・乔治,把这种社会改良思想变为革命武器,就正是中国自己的社会条件和时代任务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