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中专高级讲师: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任中专讲师职务满5年,提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并具备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中专高级讲师。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62年1月以后出生的城镇初中教师和67年1月以后出生的山区农村偏远学校的初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并具备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中学高级教师。
选备条件:
(1)获得县级先进工作者、优秀校长、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等荣誉称号(中专教师获两次校级先进个人)。
(2)所任班主任的班级(团、队)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
(3)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获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
(4)主编的乡土教材或其他与专业有关的教材正式出版;在公开刊物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累计达一万五千字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一等奖以上。
(5)教师在教学业务素质综合比武(音、体、美教师在技能竞赛)中获得县一等奖;职业中学的专业教师已获得技师等级证书。
(6)直接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团体第一名或有两人获市一等奖;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学生在市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一名或有两人获个人第一名。
(7)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15年及以上。
(二)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中学一级)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中学一级)职务只有四年的,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提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可以破格推荐为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
(1)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县以上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2)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春蚕奖”、市三“十佳”优秀教师。
(3)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
(4)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5)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荣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有教育、科学、文化等行政部门颁奖)。
B、任现职以来,有三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
C、专业教师已获得高级技师等级证书。
(6)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15年及以上。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中专高级讲师: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任中专讲师职务满5年,提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并具备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中专高级讲师。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62年1月以后出生的城镇初中教师和67年1月以后出生的山区农村偏远学校的初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并具备选备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中学高级教师。
选备条件:
(1)获得县级先进工作者、优秀校长、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等荣誉称号(中专教师获两次校级先进个人)。
(2)所任班主任的班级(团、队)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
(3)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获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
(4)主编的乡土教材或其他与专业有关的教材正式出版;在公开刊物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累计达一万五千字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一等奖以上。
(5)教师在教学业务素质综合比武(音、体、美教师在技能竞赛)中获得县一等奖;职业中学的专业教师已获得技师等级证书。
(6)直接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团体第一名或有两人获市一等奖;为主训练的运动队、学生在市体育竞赛中获团体第一名或有两人获个人第一名。
(7)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15年及以上。
(二)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中学一级)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中学一级)职务只有四年的,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提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两篇专业论文,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可以破格推荐为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
(1)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县以上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2)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春蚕奖”、市三“十佳”优秀教师。
(3)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学科带头人。
(4)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5)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荣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有教育、科学、文化等行政部门颁奖)。
B、任现职以来,有三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
C、专业教师已获得高级技师等级证书。
(6)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15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