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行政文号
编 制:XXXXX
审 核: XXXX
批 准: XXXXX
20XX年XX月XX日发布 20XX年XX月 XX 日实施
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y
前 言
根据公司加强企业管理,建设一流XXXXXX企业的要求,为对公司员工异动进行规定和规范,做到人与岗的合理匹配,确保员工队伍的合理化,特制定《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本规定规范了员工异动的申请、审批、管理等程序。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全体员工。
1.3 员工异动包括:自动离职;辞退;开除;辞职;调职;晋升;降职;人事任免;授权委托;架构调整。
2 自动离职
2.1 员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1.1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
2.1.2 假期满后三天内还未报到者。
2.2 员工自动离职后的第四天,由所在部门、主管在当日人事异动报表中报告,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报总经办,自动离职员工公司一律不予结算工资,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离职员工相关责任的权力。延误申报超过一天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和各级管理者,给予记过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3 自动离职者,管理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准再在本公司入职,普通员工可视具体情况,一般三个月内不准再在本公司入职。
3 辞退
3.1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报《员工离职审批表》对其作辞退申请:
3.1.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者;
3.1.2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或冗员严重需裁减人员时;
3.1.3 员工患病或非公负伤,不能从事工作;
3.1.4 在试用期间经考评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者;
3.1.5 质量意识、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差,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生产指标或工作
任务的。
3.2 拟辞退人员应提前10日通知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乱纪被辞退员工当日办理完手续出厂,一般情况下,员工的辞退按以下程序报请
3.3 凡辞退员工必须在三日之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离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4 辞退员工如果再度申请入职,属于因公司裁员而辞退的,与其他应聘者一样按招聘程序办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属于因员工患病或非公负伤不能从事工作而辞退的,如已痊愈满足健康要求可以录用。
4 开除
4.1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报《员工离职审批表》对其作开除申请:
4.1.1 暴力:对公司员工暴力威胁、恐吓、妨害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者;
4.1.2 打架打架斗殴者;
4.1.3 偷窃:偷窃、侵占公司或个人财物者;
4.1.4 涂改财务单据:故意涂改、损毁公司财务单据、重要文件及公物者;
4.1.5 兼营: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1.6 刑事处分: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4.1.7 大过:一年中记大过三次者;
4.1.8 散播谣言: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者;
4.1.9 吸食毒品:吸食毒品,参加非法组织者;
4.1.10 印信: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4.1.11 泄漏机密:故意泄漏公司技术、销售、财务等机密致使公司受损者;
4.1.12 损害公司名誉: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受损者;
4.1.13 安全事故: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工作粗心大意造成设备、质量、安全事故等致使公司蒙受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4.1.14 旷工: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
4.1.15 损公肥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者(如侵吞工资、收取回扣或礼金、虚报开支等);
4.1.16 其它:其它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者。
4.2 办理程序:有上述情形之一者,除处罚和追究经济责任外,同时办理开除手续,
员工开除程序参照辞退手续进行办理,凡被开除员工本公司不再录用。
5 辞职
5.1 员工因自身原因要求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员工离职审批表》自批准之日起30日后,按以下程序办理完工作交接到行政部
5.2 未经批准而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离职日期离厂的,超过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3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它不适应本职工作的疾病或非公负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者,凭公司指定医院病历证明办理辞职手续,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5.4 员工因应征入伍、上学、户口迁移需辞职的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可资证明的材料办理辞职手续,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5.5 员工未按5.1条规定离职的,办理离职手续时扣除离职前一个满月工资的50%作为公司职业技能、技术教育赔偿金。
5.6 辞职员工申请再度入职的,按相关的程序,由行政部确定录用与否,必要时总经办协助处理;因个人原因从公司一个单位辞职而到另一个单位入职的,原则上不允许。
6 调职
6.1 手续办理
各部门、厂员工变更工作岗位时需办理调职手续;因部门合并、分拆、重组而造成集体异动的,不需要办理调职手续,按公司任免文件,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到新岗位就职,但需将新部门人员编制名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6.2 员工调职,需填《人事异动审批表》,经调入、调出部门签核,按以下程序
报请审批后,行政部开具《内部调令》,办理调职手续:
6.3 调职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员工异动/离职交接清单》,交接双方签字认可,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持行政部部开具的《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6.4 经公司研究决定的调职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命书或出具《内部调令》的形式直接办理调职手续。生产员工在本分厂内部调换工作岗位,由分厂负责人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即可办理调职手续。
6.5 经公司与总公司研究决定的调职人员,调职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签字认可,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
6.6 凡未按以上程序办理调职手续者,公司不予认可,行政部将不对相关员工核算工资,并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追究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责任。
7 晋升
7.1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表现出色,或根据需要在公司员工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管理岗位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7.1.1 基层管理人员
晋升基层管理职务,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报行政部审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相关晋升手续。晋升员工凭行政部开具的《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7.1.2 中层管理人员
晋升中层管理人员,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填制《人事异动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行政部下发任命书,并办理相关调职手续,晋升人员凭行政部开具的《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8 降职
8.1 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降职处理:
8.1.1 不能完成任务:任职期间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计划任务的(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影响原因及结果须经分管领导认可,总经理审批);
8.1.2 违法乱纪:任职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比较严重的;
8.1.3 工作推诿:团结协作精神差、工作推诿扯皮、欺上瞒下、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8.1.4 工作重大失误: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同时追究经济责任,详见《工作过失、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8.2 程序
8.2.1 基层管理人员
基层管理人员降职,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填制《人事异动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办理相关异动手续,降职干部凭人力资源部《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8.2.2 中层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降职,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填制《人事异动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查审批后,行政部发免职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异动手续,降职干部凭行政部《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9 人事任免
9.1 高层管理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总经办批准后,总经办起草任免文件及发文。
9.2 中层管理人员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行政部推荐,总经理审核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起草任免文件及发文。
9.3 基层管理人员
基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各部门主管推荐,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起草任免文件及发文。
9.4 未按程序任免处理
未按程序进行人事任免和未经公司行政部发文确认的各级管理员工,公司不予认可,不予核发其工资。
10 授权委托
公司基层以上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因公或因私离岗3天以上须授权委托,其岗位职责须授权或委托时,由离岗人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受托人和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上双方签字认可,上级备案后,受托人方可代理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受托人和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1 架构调整
行政部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整体战略规划,开展组织架构调整、组织再造、岗位编制整合增减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2 其他规定
12.1 各部门、车间班组长每日16:00前将本班组当日人事异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制《工段车间(组)人事异动日报表》,经车间主管审核后上报厂文员处;
12.2 每日下午16:30前,各部门、文员必须逐级将本部门当日人异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制《 区域人事异动日报表》,经部门、厂负责人审核后上报行政部备案。
12.2 行政部每周日下午17:00、每月月末最后一天17:00前前,行政部必须将公司本周人事异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制《人事异动周/月报表》,经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备案。
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行政文号
编 制:XXXXX
审 核: XXXX
批 准: XXXXX
20XX年XX月XX日发布 20XX年XX月 XX 日实施
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y
前 言
根据公司加强企业管理,建设一流XXXXXX企业的要求,为对公司员工异动进行规定和规范,做到人与岗的合理匹配,确保员工队伍的合理化,特制定《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本规定规范了员工异动的申请、审批、管理等程序。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全体员工。
1.3 员工异动包括:自动离职;辞退;开除;辞职;调职;晋升;降职;人事任免;授权委托;架构调整。
2 自动离职
2.1 员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1.1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
2.1.2 假期满后三天内还未报到者。
2.2 员工自动离职后的第四天,由所在部门、主管在当日人事异动报表中报告,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报总经办,自动离职员工公司一律不予结算工资,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离职员工相关责任的权力。延误申报超过一天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和各级管理者,给予记过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3 自动离职者,管理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准再在本公司入职,普通员工可视具体情况,一般三个月内不准再在本公司入职。
3 辞退
3.1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报《员工离职审批表》对其作辞退申请:
3.1.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者;
3.1.2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或冗员严重需裁减人员时;
3.1.3 员工患病或非公负伤,不能从事工作;
3.1.4 在试用期间经考评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者;
3.1.5 质量意识、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差,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生产指标或工作
任务的。
3.2 拟辞退人员应提前10日通知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乱纪被辞退员工当日办理完手续出厂,一般情况下,员工的辞退按以下程序报请
3.3 凡辞退员工必须在三日之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离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4 辞退员工如果再度申请入职,属于因公司裁员而辞退的,与其他应聘者一样按招聘程序办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属于因员工患病或非公负伤不能从事工作而辞退的,如已痊愈满足健康要求可以录用。
4 开除
4.1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报《员工离职审批表》对其作开除申请:
4.1.1 暴力:对公司员工暴力威胁、恐吓、妨害正常生活、工作秩序者;
4.1.2 打架打架斗殴者;
4.1.3 偷窃:偷窃、侵占公司或个人财物者;
4.1.4 涂改财务单据:故意涂改、损毁公司财务单据、重要文件及公物者;
4.1.5 兼营: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1.6 刑事处分: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4.1.7 大过:一年中记大过三次者;
4.1.8 散播谣言: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者;
4.1.9 吸食毒品:吸食毒品,参加非法组织者;
4.1.10 印信: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4.1.11 泄漏机密:故意泄漏公司技术、销售、财务等机密致使公司受损者;
4.1.12 损害公司名誉: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受损者;
4.1.13 安全事故: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工作粗心大意造成设备、质量、安全事故等致使公司蒙受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4.1.14 旷工: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
4.1.15 损公肥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者(如侵吞工资、收取回扣或礼金、虚报开支等);
4.1.16 其它:其它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者。
4.2 办理程序:有上述情形之一者,除处罚和追究经济责任外,同时办理开除手续,
员工开除程序参照辞退手续进行办理,凡被开除员工本公司不再录用。
5 辞职
5.1 员工因自身原因要求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员工离职审批表》自批准之日起30日后,按以下程序办理完工作交接到行政部
5.2 未经批准而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离职日期离厂的,超过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3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它不适应本职工作的疾病或非公负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者,凭公司指定医院病历证明办理辞职手续,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5.4 员工因应征入伍、上学、户口迁移需辞职的凭相关部门出具的可资证明的材料办理辞职手续,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5.5 员工未按5.1条规定离职的,办理离职手续时扣除离职前一个满月工资的50%作为公司职业技能、技术教育赔偿金。
5.6 辞职员工申请再度入职的,按相关的程序,由行政部确定录用与否,必要时总经办协助处理;因个人原因从公司一个单位辞职而到另一个单位入职的,原则上不允许。
6 调职
6.1 手续办理
各部门、厂员工变更工作岗位时需办理调职手续;因部门合并、分拆、重组而造成集体异动的,不需要办理调职手续,按公司任免文件,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到新岗位就职,但需将新部门人员编制名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6.2 员工调职,需填《人事异动审批表》,经调入、调出部门签核,按以下程序
报请审批后,行政部开具《内部调令》,办理调职手续:
6.3 调职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员工异动/离职交接清单》,交接双方签字认可,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持行政部部开具的《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6.4 经公司研究决定的调职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命书或出具《内部调令》的形式直接办理调职手续。生产员工在本分厂内部调换工作岗位,由分厂负责人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即可办理调职手续。
6.5 经公司与总公司研究决定的调职人员,调职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签字认可,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
6.6 凡未按以上程序办理调职手续者,公司不予认可,行政部将不对相关员工核算工资,并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追究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责任。
7 晋升
7.1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表现出色,或根据需要在公司员工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管理岗位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7.1.1 基层管理人员
晋升基层管理职务,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报行政部审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相关晋升手续。晋升员工凭行政部开具的《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7.1.2 中层管理人员
晋升中层管理人员,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填制《人事异动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行政部下发任命书,并办理相关调职手续,晋升人员凭行政部开具的《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8 降职
8.1 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降职处理:
8.1.1 不能完成任务:任职期间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计划任务的(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影响原因及结果须经分管领导认可,总经理审批);
8.1.2 违法乱纪:任职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比较严重的;
8.1.3 工作推诿:团结协作精神差、工作推诿扯皮、欺上瞒下、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8.1.4 工作重大失误: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同时追究经济责任,详见《工作过失、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8.2 程序
8.2.1 基层管理人员
基层管理人员降职,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填制《人事异动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办理相关异动手续,降职干部凭人力资源部《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8.2.2 中层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降职,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考核意见,填制《人事异动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查审批后,行政部发免职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异动手续,降职干部凭行政部《内部调令》到新岗位报到。
9 人事任免
9.1 高层管理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总经办批准后,总经办起草任免文件及发文。
9.2 中层管理人员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行政部推荐,总经理审核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起草任免文件及发文。
9.3 基层管理人员
基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各部门主管推荐,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起草任免文件及发文。
9.4 未按程序任免处理
未按程序进行人事任免和未经公司行政部发文确认的各级管理员工,公司不予认可,不予核发其工资。
10 授权委托
公司基层以上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因公或因私离岗3天以上须授权委托,其岗位职责须授权或委托时,由离岗人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受托人和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上双方签字认可,上级备案后,受托人方可代理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受托人和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1 架构调整
行政部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整体战略规划,开展组织架构调整、组织再造、岗位编制整合增减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2 其他规定
12.1 各部门、车间班组长每日16:00前将本班组当日人事异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制《工段车间(组)人事异动日报表》,经车间主管审核后上报厂文员处;
12.2 每日下午16:30前,各部门、文员必须逐级将本部门当日人异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制《 区域人事异动日报表》,经部门、厂负责人审核后上报行政部备案。
12.2 行政部每周日下午17:00、每月月末最后一天17:00前前,行政部必须将公司本周人事异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制《人事异动周/月报表》,经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