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城镇用地结构,加大供地规模,给予优惠政策
本报讯 (记者 许光辉)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调整城镇用地结构,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规模,重点支持省级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区、文化产业园区、服务外包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大型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意见》提出,要大幅提高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中服务业项目比例,在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分类中细化增设服务业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对列为省管重点建设的服务业项目,优先纳入所在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国家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参照工业用地政策。中心城市市区外迁或关闭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服务业发展。鼓励利用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深化旅游产业用地试点改革,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的模式。
调整城镇用地结构,加大供地规模,给予优惠政策
本报讯 (记者 许光辉)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调整城镇用地结构,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规模,重点支持省级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区、文化产业园区、服务外包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大型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意见》提出,要大幅提高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中服务业项目比例,在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分类中细化增设服务业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对列为省管重点建设的服务业项目,优先纳入所在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国家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参照工业用地政策。中心城市市区外迁或关闭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服务业发展。鼓励利用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深化旅游产业用地试点改革,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