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 “重点单位” )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订本标准。
一、 建设原则
(一)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是依托单位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担负防
火巡查和“3分钟到现场”处置初起火灾等任务的消防组织。
(二)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
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 人员配备
(一)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
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
工作。
(四)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
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 站房器材
(一)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
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
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
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
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 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 岗位职责
(一) 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
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
员疏散。
(二) 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
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
巡查和宣传教育。
(三) 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
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 值守联动
(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
急准备。
(二) 接到火情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 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安消防调动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派指
令,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 管理训练
(一) 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
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
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 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 “重点单位” )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订本标准。
一、 建设原则
(一)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是依托单位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担负防
火巡查和“3分钟到现场”处置初起火灾等任务的消防组织。
(二)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
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 人员配备
(一)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
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
工作。
(四)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
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 站房器材
(一)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
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
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
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
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 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 岗位职责
(一) 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
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
员疏散。
(二) 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
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
巡查和宣传教育。
(三) 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
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 值守联动
(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
急准备。
(二) 接到火情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 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安消防调动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派指
令,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 管理训练
(一) 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
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
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 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