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中心小学2014年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教育良好的形象,根据各级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园)与教职工个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教师十条禁令》。
2、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爱岗敬业
3、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成绩考核、操行评定和家访等工作,不敷衍塞责。
5、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上无准备之课与无教案之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上课时间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个人私事、不准酒后上课。
(三)热爱学生
6、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坚持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维护学生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7、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生。不得把教师的工作交由学生代做。
8、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保护
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9、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四)严谨治学
10、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11、教学上要认真备课、辅导、批阅作业,力求创新;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12、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五)团结协作
13、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14、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六)尊重家长
15、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16、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主动为家长排忧解难,接待家长要热情,不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17、淡泊名利,坚守高尚情操,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宴请,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18、不违规进行有偿补课或参与社会组织的补课,不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禁止向学生推销其他商品。
19、建设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等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的各项规定。禁止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搞暗箱操作。在上述活动和其它经济往来中,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禁止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
(八)为人师表
20、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1、讲课时,衣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使用的文字要规范,用普通话教学。
22、不准参与黄、赌、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不准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二、问责办法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与教师履职晋职、评优推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方式问责:
(1)责令进行整改。由教育局、学校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发出整改意见书等形式,责令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影响,挽回损失。
(2)做出组织处理。由教育局、学校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对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考核为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
(3)给予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触犯刑法的,立即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包庇、不瞒报。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师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教师(签名):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江口中心小学2014年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教育良好的形象,根据各级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园)与教职工个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教师十条禁令》。
2、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爱岗敬业
3、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成绩考核、操行评定和家访等工作,不敷衍塞责。
5、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上无准备之课与无教案之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上课时间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个人私事、不准酒后上课。
(三)热爱学生
6、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坚持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维护学生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7、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生。不得把教师的工作交由学生代做。
8、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保护
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9、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四)严谨治学
10、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11、教学上要认真备课、辅导、批阅作业,力求创新;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12、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五)团结协作
13、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14、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六)尊重家长
15、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16、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主动为家长排忧解难,接待家长要热情,不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17、淡泊名利,坚守高尚情操,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宴请,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18、不违规进行有偿补课或参与社会组织的补课,不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禁止向学生推销其他商品。
19、建设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等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的各项规定。禁止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搞暗箱操作。在上述活动和其它经济往来中,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禁止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
(八)为人师表
20、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1、讲课时,衣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使用的文字要规范,用普通话教学。
22、不准参与黄、赌、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不准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二、问责办法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与教师履职晋职、评优推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方式问责:
(1)责令进行整改。由教育局、学校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发出整改意见书等形式,责令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影响,挽回损失。
(2)做出组织处理。由教育局、学校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对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考核为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
(3)给予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触犯刑法的,立即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包庇、不瞒报。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师和学校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教师(签名):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