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协议书
甲方: (托养服务机构) 乙方: (被托养残疾人的亲属) 丙方: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丁方: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阳光家园计划旨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全面提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其生存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为了实施该项目,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对残疾人 实行托养服务,托养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为保障协议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基础上,甲、乙、丙、丁四方现就被托养残疾人 的托养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甲方负责被托养残疾人 托养期间的具体服务工作,按 级护理标准进行护理,每月收取服务费 元(包含房屋、护理、伙食费,不含其它任何费用),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被托养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如被托养残疾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其护理等级,新的护理等级须报区残联同意后实施。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托养服务协议。
二、乙方于每月15日前交纳服务费 元,同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如超过一个月没有交纳服务费,则下月1日前必须自行离开托养服务机构。
三、丙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被托养残疾人的审查、推荐工作,协助区残联和托养服务机构管理被托养的残疾人,如被托养残
疾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按期交纳托养服务费,负责接送被托养残疾人回原籍。
四、丁方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督促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托养服务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审批申请手续,落实补助资金。
五、其他未尽事项四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生效。
七、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
甲方: 托养服务机构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托养对象
年 月 日
丙方: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丁方: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协议书
甲方: (托养服务机构) 乙方: (被托养残疾人的亲属) 丙方: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丁方: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阳光家园计划旨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全面提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其生存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为了实施该项目,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对残疾人 实行托养服务,托养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为保障协议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基础上,甲、乙、丙、丁四方现就被托养残疾人 的托养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甲方负责被托养残疾人 托养期间的具体服务工作,按 级护理标准进行护理,每月收取服务费 元(包含房屋、护理、伙食费,不含其它任何费用),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被托养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如被托养残疾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其护理等级,新的护理等级须报区残联同意后实施。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托养服务协议。
二、乙方于每月15日前交纳服务费 元,同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如超过一个月没有交纳服务费,则下月1日前必须自行离开托养服务机构。
三、丙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被托养残疾人的审查、推荐工作,协助区残联和托养服务机构管理被托养的残疾人,如被托养残
疾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按期交纳托养服务费,负责接送被托养残疾人回原籍。
四、丁方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督促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托养服务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审批申请手续,落实补助资金。
五、其他未尽事项四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生效。
七、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
甲方: 托养服务机构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托养对象
年 月 日
丙方: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丁方:重庆市万州区残疾人联合会(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