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解读

配电网作为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面向终端用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推动转型升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简称《指导意见》)和《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能电力〔2015〕290号)(简称《行动计划》)。这两个文件,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性与纲领性文件。

充分认识配电网建设改造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相关制造业水平提升,为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措施

2015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回稳的任务较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配电网建设改造在扩大内需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3月,张高丽副总理和丁向阳副秘书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配电网建设改造作为“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措施加以落实。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新增中央投资、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加强农网改造的重要性,从财政里又拿出一部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15年8月,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农网改造升级均纳入国家支持范围。这些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高度重视。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意图,紧密结合当前扩内需、稳增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把配电网建设改造切实打造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将带来用电负荷水平、用电结构的显著变化,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也将改变传统城市和农村配电网的功能定位,城农网的界限将不再明显,配电网定位趋于统一,对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就是要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与供电质量,提升居民的电气化水平,为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提供保障。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推动能源技术革命的战略选择

当前,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为特征的新一轮能源革命正在推动第三次工业革命孕育发展,由智能电网、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构成的能源互联网势在必行,能源互联网集成了第三次工业革命最为关键的新能源技术、电网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而智能配电网是能源互联网建设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服务于大电网,而且服务于电力终端用户,可以解决精确供能、电力需求侧管理、电网自由接入、多电源互动及分散储能等问题。发展智能配电网对于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广泛的带动作用,对承载和推进国家“互联网+”智慧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就是要加快配电网的智能化升级,提升适应性,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配电网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我国能源需求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当前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实施电能替代迫在眉睫。

根据国家能源局正在编制的“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及电力专项规划,经初步测算,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最大负荷将达到2014年的1.4倍左右,配电网建设亟需加快。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就是要立足国内发展,保障电力的安全供应,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支撑。

文件的编制历程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

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

2015年4月,国家能源局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电网企业启动了配电网基础普查工作,摸清配电网“家底”。分赴江苏、江西、广西、内蒙古4个有代表性的省(区)开展调研,深入市、县、乡配电网建设改造一线,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系列研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地方电网企业座谈会及全国能源系统的座谈会,与地方政府、电网企业、业内专家广泛沟通与交流,就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原则、发展思路取得共识。

找出差距,分析成因

通过对全国配电网现状进行调研,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供电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水平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城网供电可靠性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北京、上海城网用户年均停电时间比东京长10倍;农村地区电力供需偏紧,部分地区低电压情况动态出现(低电压用户约占农村电力用户的3.75%)。

二是东西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配电网发展不平衡。各地用电结构和用电需求差异性大,配电网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和重点不尽相同。

三是配电网结构问题仍显突出。网架结构不够规范,目标网架尚未形成,不能完全满足供电安全标准要求,部分重点城市核心区尚未形成双侧电源的链式结构,西部偏远农牧区存在单条供电线路串联、多个变电站供电问题。

四是供电能力有待提升。设备重过载、“卡脖子”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地区负荷快速增长,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低,在农业生产、春节返乡等季节性负荷突发时期,配变过载问题较突出。

五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设备水平配置有待提高,农网中大量导线截面配置标准低于现行技术导则要求,10千伏架空线路仍存在大量裸导线,树线矛盾突出,仍有一定比例运行年限超过30年的线路、变压器,存在安全隐患。

六是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偏低,不能适应新能源接入和智能电网发展。配电自动化覆盖率不足,已建配电自动化系统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总体覆盖率13%,配电网故障自动判别和网络自愈应用范围小,尚未发挥规模效益,不能适应新能源接入和智能电网发展需求。

慎重确定原则,准确把握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方向

在深入调研与专题研究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基本摸清了配电网存在问题的成因。一是规划理念落后,城乡分割,缺乏统筹;二是现行标准滞后,不适应发展转型需要,亟待完善与统一;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保障民生和电力普遍服务等方面的刚性需求依然很大。

为此,国家能源局提出了当前配电网建设改造的目标,要构建与小康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并有针对性地起草了《指导意见》。

有针对性地编制《指导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围绕能力提升、装备升级、智能互联等要求,确立了构建与小康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发展目标,提出了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明确了规划统筹、统一标准、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具体任务,编制形成《指导意见》。积极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与相关司局进行座谈,力求推出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并就相关政策推动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做专题汇报。

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

为科学引导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开展,深入细化与落实,做到推进措施有的放矢、切实可行,国家能源局同步制定了《行动计划》,提出未来五年我国配电网发展的具体指标,明确建设改造的任务、实施方案与支持的政策措施,设立了配电网统筹规划行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及宣贯行动、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行动、农村供电能力提升行动、边远贫困地区供电行动、配电网网架优化行动、配电网装备提升行动、电能替代行动、配电自动化建设行动、新能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畅通行动10项专项行动。

文件的主要内容

内容框架

《指导意见》分为七章,围绕能力提升、装备升级、智能互联等目标,提出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从规划统筹、统一标准、政策落实等方面提出了30条明确意见。

《行动计划》分为五章,明确提出了配电网建设改造的重要任务,从指导思想、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机制等方面,逐一细化落实《指导意见》中的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并针对建设改造任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重点行动,设立了10个专栏。

配电网建设改造的范围

电网范围方面,配电网是指从电源侧(输电网和发电设施)接受电能,并通过配电设施就地或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络。其中,110(66)千伏、35千伏电网为高压配电网,10(20、6)千伏电网为中压配电网,220/380伏电网为低压配电网,在中心城市(区)承担电能分配作用的220千伏电力网络也可纳入高压配电网(见图)。

发展目标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总的目标是构建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

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接近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配电网资金投入大幅增加,预计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

重点任务

抓规划。一是坚持规划统筹与协调发展。科学规划是做好配电网建设改造的重要保障,配电网发展要与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行城乡配电网统一规划,统筹城乡配电网发展,加快解决界面不清、条块分割等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坚持电网规划与市政规划相统一,将配电网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供电设施,实现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协同发展。配电网规划还要统筹兼顾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满足各类接入需求。二是以先进理念引领配电网发展。坚持以可靠性为中心,将提高供电能力与供电可靠性作为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配电网发展全过程。将供电可靠性指标纳入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发展目标,推动行业发展理念的提升与进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技术导则与内容深度,推行模块化设计和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架结构规范化,设备选型序列化。

抓项目。一是着力提升供电能力,有效服务民生。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提高对负荷增长的适应能力,密切跟踪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增加变电站布点和线路,解决局部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2020年前建成60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建设示范区;规范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按照产权清晰、责权对等、运维规范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农村地区用电需求分析,针对春节、农忙等季节性负荷特点,远近结合、多措并举保障农村生产生活供电;2015、2016年,分别解决520万户、400万户“低电压”问题,到2020年,基本实现“低电压”问题的全面治理;做好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及特殊困难地区电力建设。二是提高装备水平,促进节能降耗。按照“成熟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原则,全面提升配电网装备水平;注重节能环保、兼顾环境协调,采用技术成熟、少(免)维护、低损耗、小型化、具备可扩展功能的设备;在环境条件恶劣地区适当提高标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建立配电网能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标及能效考核;既利当前、又益长远,逐步提升电缆覆盖水平,有序推进电力电缆通道建设,2020年,中心城市核心区新建线路电缆化率达到60%;大中城市加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示范试点工程。三是推动智能互联,打造服务平台。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实现可观可控,加强配电通信网支撑,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2020年配电自动化、智能电表覆盖率均达到90%;推动电能替代,实施电能替代电量6300亿千瓦时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2020年满足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接入需求,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开展船舶岸电试点工程建设,力争完成不少于50%港口的岸电工程建设;完善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接入体系,推进配电网储能、微电网应用试点工程;探索能源互联新技术,全面支撑智能家庭、智能楼宇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全社会生产生活智慧化。

抓政策。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扶持与落实。在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过程中,积极做好政策配套,加大金融、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发挥国家的资金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地方投入,并带动企业和社会资本的整体投入。一是落实专项建设基金安排。2015年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已经下达。支持项目既包括提高供电能力提升、网架结构优化、装备升级等民生项目,还包括支持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储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项目。二是指导企业债券/专项债券发行。密切跟踪配电网领域融资现状、难点,探索担保增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简化发行程序,出台《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企业债券发行指引》。三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投资。依托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为配电网发展注入新活力。通过增量配电网、售电侧投资的放开,投资渠道的拓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投资,加快配电网发展,促进配电网运营效率和服务提升。

全面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

明确主体责任

《指导意见》、《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对于配电网规划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出“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总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发展战略、实施办法与行动计划,规范实施流程,统一规划建设技术标准,协调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开展辖区内配电网年度规划的编制、发布及考核工作。”同时,进一步强调了“电网企业是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实施主体责任”,鼓励电网企业加大投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做好宣贯、解读和培训

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与主题传播活动,宣传贯彻文件相关精神,动员各级单位统一思想,让地方和企业更深入地把握配电网建设改造的主要方向与内容。各地及电网企业积极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做好规划编制与标准的宣贯与培训,确保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符合《行动计划》要求。

打造“三步走”实施体系

按照《指导意见》引领、《行动计划》落实、《规划设计标准》完善的“三步走”实施体系,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

随着两个文件的出台,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各省细化编制符合地区配电网发展特点的实施方案。同时,国家能源局已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完成了《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等多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拟于近期正式实施。

做好规划编制

一是结合“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组织各省(区、市)按照“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适用”的原则,指导制定省级、地市级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二是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输配协调,统筹兼顾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三是各级电网企业要主动做好配电网规划研究,积极参与配电网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配电网发展建议。

任务目标分解

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总目标、总任务,根据各省(区、市)及中央电网企业报送的实施方案,细化、逐年分解各省(区、市)、中央电网企业的配电网建设改造目标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抓好项目示范

20个中心城市(区)核心区高可靠示范区:拟在直辖市及中东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城市中心城区进行安排,并在网架结构、设备水平、自动化水平、智能化水平以及可靠性水平方面提出预期实施效果。力争至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9%。

60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建设示范区:拟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区域考虑工业、商业、旅游及综合定位进行安排,明确“标准化、精益化、实用化、智能化”建设思路,做到配电网建设改造与城镇化规划建设协同推进。

10个行动专栏:各省(区、市)政府结合各地实际需求,菜单式选择相应专栏行动,突出重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强化目标考核与监督管理

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对各省(区、市)、中央企业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推进与完成情况、资金投入力度等进行考核。积极监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各派出机构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以监管推动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有效实施。(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综合)2016年5期,作者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

版权声明: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版权所有,如需转载、使用或翻译成其他语言,需经本刊同意并注明出处。

配电网作为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面向终端用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推动转型升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简称《指导意见》)和《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能电力〔2015〕290号)(简称《行动计划》)。这两个文件,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性与纲领性文件。

充分认识配电网建设改造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相关制造业水平提升,为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措施

2015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回稳的任务较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配电网建设改造在扩大内需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3月,张高丽副总理和丁向阳副秘书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配电网建设改造作为“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措施加以落实。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新增中央投资、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加强农网改造的重要性,从财政里又拿出一部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15年8月,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农网改造升级均纳入国家支持范围。这些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高度重视。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意图,紧密结合当前扩内需、稳增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把配电网建设改造切实打造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将带来用电负荷水平、用电结构的显著变化,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也将改变传统城市和农村配电网的功能定位,城农网的界限将不再明显,配电网定位趋于统一,对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就是要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与供电质量,提升居民的电气化水平,为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提供保障。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推动能源技术革命的战略选择

当前,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为特征的新一轮能源革命正在推动第三次工业革命孕育发展,由智能电网、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构成的能源互联网势在必行,能源互联网集成了第三次工业革命最为关键的新能源技术、电网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而智能配电网是能源互联网建设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服务于大电网,而且服务于电力终端用户,可以解决精确供能、电力需求侧管理、电网自由接入、多电源互动及分散储能等问题。发展智能配电网对于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广泛的带动作用,对承载和推进国家“互联网+”智慧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就是要加快配电网的智能化升级,提升适应性,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配电网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我国能源需求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当前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实施电能替代迫在眉睫。

根据国家能源局正在编制的“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及电力专项规划,经初步测算,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最大负荷将达到2014年的1.4倍左右,配电网建设亟需加快。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就是要立足国内发展,保障电力的安全供应,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支撑。

文件的编制历程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

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

2015年4月,国家能源局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电网企业启动了配电网基础普查工作,摸清配电网“家底”。分赴江苏、江西、广西、内蒙古4个有代表性的省(区)开展调研,深入市、县、乡配电网建设改造一线,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系列研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地方电网企业座谈会及全国能源系统的座谈会,与地方政府、电网企业、业内专家广泛沟通与交流,就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原则、发展思路取得共识。

找出差距,分析成因

通过对全国配电网现状进行调研,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供电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水平比以往有显著提高,但城网供电可靠性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北京、上海城网用户年均停电时间比东京长10倍;农村地区电力供需偏紧,部分地区低电压情况动态出现(低电压用户约占农村电力用户的3.75%)。

二是东西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配电网发展不平衡。各地用电结构和用电需求差异性大,配电网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和重点不尽相同。

三是配电网结构问题仍显突出。网架结构不够规范,目标网架尚未形成,不能完全满足供电安全标准要求,部分重点城市核心区尚未形成双侧电源的链式结构,西部偏远农牧区存在单条供电线路串联、多个变电站供电问题。

四是供电能力有待提升。设备重过载、“卡脖子”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地区负荷快速增长,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低,在农业生产、春节返乡等季节性负荷突发时期,配变过载问题较突出。

五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设备水平配置有待提高,农网中大量导线截面配置标准低于现行技术导则要求,10千伏架空线路仍存在大量裸导线,树线矛盾突出,仍有一定比例运行年限超过30年的线路、变压器,存在安全隐患。

六是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偏低,不能适应新能源接入和智能电网发展。配电自动化覆盖率不足,已建配电自动化系统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总体覆盖率13%,配电网故障自动判别和网络自愈应用范围小,尚未发挥规模效益,不能适应新能源接入和智能电网发展需求。

慎重确定原则,准确把握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方向

在深入调研与专题研究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基本摸清了配电网存在问题的成因。一是规划理念落后,城乡分割,缺乏统筹;二是现行标准滞后,不适应发展转型需要,亟待完善与统一;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保障民生和电力普遍服务等方面的刚性需求依然很大。

为此,国家能源局提出了当前配电网建设改造的目标,要构建与小康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并有针对性地起草了《指导意见》。

有针对性地编制《指导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围绕能力提升、装备升级、智能互联等要求,确立了构建与小康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发展目标,提出了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明确了规划统筹、统一标准、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具体任务,编制形成《指导意见》。积极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与相关司局进行座谈,力求推出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并就相关政策推动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做专题汇报。

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

为科学引导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开展,深入细化与落实,做到推进措施有的放矢、切实可行,国家能源局同步制定了《行动计划》,提出未来五年我国配电网发展的具体指标,明确建设改造的任务、实施方案与支持的政策措施,设立了配电网统筹规划行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及宣贯行动、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行动、农村供电能力提升行动、边远贫困地区供电行动、配电网网架优化行动、配电网装备提升行动、电能替代行动、配电自动化建设行动、新能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畅通行动10项专项行动。

文件的主要内容

内容框架

《指导意见》分为七章,围绕能力提升、装备升级、智能互联等目标,提出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从规划统筹、统一标准、政策落实等方面提出了30条明确意见。

《行动计划》分为五章,明确提出了配电网建设改造的重要任务,从指导思想、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机制等方面,逐一细化落实《指导意见》中的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并针对建设改造任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重点行动,设立了10个专栏。

配电网建设改造的范围

电网范围方面,配电网是指从电源侧(输电网和发电设施)接受电能,并通过配电设施就地或逐级分配给各类用户的电力网络。其中,110(66)千伏、35千伏电网为高压配电网,10(20、6)千伏电网为中压配电网,220/380伏电网为低压配电网,在中心城市(区)承担电能分配作用的220千伏电力网络也可纳入高压配电网(见图)。

发展目标

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总的目标是构建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

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接近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配电网资金投入大幅增加,预计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

重点任务

抓规划。一是坚持规划统筹与协调发展。科学规划是做好配电网建设改造的重要保障,配电网发展要与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行城乡配电网统一规划,统筹城乡配电网发展,加快解决界面不清、条块分割等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坚持电网规划与市政规划相统一,将配电网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供电设施,实现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协同发展。配电网规划还要统筹兼顾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满足各类接入需求。二是以先进理念引领配电网发展。坚持以可靠性为中心,将提高供电能力与供电可靠性作为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配电网发展全过程。将供电可靠性指标纳入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发展目标,推动行业发展理念的提升与进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技术导则与内容深度,推行模块化设计和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架结构规范化,设备选型序列化。

抓项目。一是着力提升供电能力,有效服务民生。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提高对负荷增长的适应能力,密切跟踪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增加变电站布点和线路,解决局部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2020年前建成60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建设示范区;规范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按照产权清晰、责权对等、运维规范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农村地区用电需求分析,针对春节、农忙等季节性负荷特点,远近结合、多措并举保障农村生产生活供电;2015、2016年,分别解决520万户、400万户“低电压”问题,到2020年,基本实现“低电压”问题的全面治理;做好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及特殊困难地区电力建设。二是提高装备水平,促进节能降耗。按照“成熟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原则,全面提升配电网装备水平;注重节能环保、兼顾环境协调,采用技术成熟、少(免)维护、低损耗、小型化、具备可扩展功能的设备;在环境条件恶劣地区适当提高标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建立配电网能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标及能效考核;既利当前、又益长远,逐步提升电缆覆盖水平,有序推进电力电缆通道建设,2020年,中心城市核心区新建线路电缆化率达到60%;大中城市加快启动地下综合管廊示范试点工程。三是推动智能互联,打造服务平台。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实现可观可控,加强配电通信网支撑,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2020年配电自动化、智能电表覆盖率均达到90%;推动电能替代,实施电能替代电量6300亿千瓦时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2020年满足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接入需求,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开展船舶岸电试点工程建设,力争完成不少于50%港口的岸电工程建设;完善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接入体系,推进配电网储能、微电网应用试点工程;探索能源互联新技术,全面支撑智能家庭、智能楼宇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全社会生产生活智慧化。

抓政策。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扶持与落实。在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过程中,积极做好政策配套,加大金融、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发挥国家的资金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地方投入,并带动企业和社会资本的整体投入。一是落实专项建设基金安排。2015年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已经下达。支持项目既包括提高供电能力提升、网架结构优化、装备升级等民生项目,还包括支持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储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项目。二是指导企业债券/专项债券发行。密切跟踪配电网领域融资现状、难点,探索担保增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简化发行程序,出台《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企业债券发行指引》。三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投资。依托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为配电网发展注入新活力。通过增量配电网、售电侧投资的放开,投资渠道的拓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投资,加快配电网发展,促进配电网运营效率和服务提升。

全面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

明确主体责任

《指导意见》、《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对于配电网规划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出“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总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发展战略、实施办法与行动计划,规范实施流程,统一规划建设技术标准,协调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开展辖区内配电网年度规划的编制、发布及考核工作。”同时,进一步强调了“电网企业是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实施主体责任”,鼓励电网企业加大投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做好宣贯、解读和培训

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与主题传播活动,宣传贯彻文件相关精神,动员各级单位统一思想,让地方和企业更深入地把握配电网建设改造的主要方向与内容。各地及电网企业积极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做好规划编制与标准的宣贯与培训,确保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符合《行动计划》要求。

打造“三步走”实施体系

按照《指导意见》引领、《行动计划》落实、《规划设计标准》完善的“三步走”实施体系,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

随着两个文件的出台,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各省细化编制符合地区配电网发展特点的实施方案。同时,国家能源局已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完成了《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等多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拟于近期正式实施。

做好规划编制

一是结合“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组织各省(区、市)按照“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适用”的原则,指导制定省级、地市级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二是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输配协调,统筹兼顾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三是各级电网企业要主动做好配电网规划研究,积极参与配电网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配电网发展建议。

任务目标分解

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总目标、总任务,根据各省(区、市)及中央电网企业报送的实施方案,细化、逐年分解各省(区、市)、中央电网企业的配电网建设改造目标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抓好项目示范

20个中心城市(区)核心区高可靠示范区:拟在直辖市及中东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城市中心城区进行安排,并在网架结构、设备水平、自动化水平、智能化水平以及可靠性水平方面提出预期实施效果。力争至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9%。

60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建设示范区:拟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区域考虑工业、商业、旅游及综合定位进行安排,明确“标准化、精益化、实用化、智能化”建设思路,做到配电网建设改造与城镇化规划建设协同推进。

10个行动专栏:各省(区、市)政府结合各地实际需求,菜单式选择相应专栏行动,突出重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强化目标考核与监督管理

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对各省(区、市)、中央企业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推进与完成情况、资金投入力度等进行考核。积极监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各派出机构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以监管推动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有效实施。(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综合)2016年5期,作者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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