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增加质量安全的稳定性,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先进,特制订申报的具体方案。申报过程可依照以下几点:
一、评选项目
株洲田心互通式立交桥项目
二、评选步骤
1、评选时间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于每年八月三十一日结束。
2、评选范围
在城镇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分为:
(1)道路及排水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2)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
(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4)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
(5)公用工程(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给水管道等)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
(6)城市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河道整治、滩涂改造等)
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3、申报条件
(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
(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未拖延合同工期;
(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
(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
(6)工程建设中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
(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备案或验收;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4、申报材料(见附注)
5、申报程序
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
(1)道路及排水工程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4)地铁及隧道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
(5)公用工程(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给水管道等)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6)城市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河道整治、滩涂改造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工程协会申报;没有成立市政工程协会的地区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住建厅、直辖市建委申报。
6、工程复查
申报工程项目经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查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具体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养护管理单位关于施工及质量情况的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查阅内业资料;
(4)座谈及反馈意见。
重大管道工程、净配水厂及污水处置结构等隐蔽工程,须在施工过程中,报请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进行实体工程质量状况的查验。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工程符合申报条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标准。
2、确保申报资料齐全、准确、有效。
3、在申报期间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的评审工作。
4、在申报期间,对申报工程应进行严格管控,做好提前通知,确保零事故、零风险现象发生。如遇到突发情况,项目部有关负责人须立即反馈问题至上级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证申报过程顺利进行。
四、评选纪律
在申报过程中,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秉公职守,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活动,是对全国范围内示范工程质量评定的最佳认可与最高荣誉。其评定标准不仅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各工程单位同样应按照示范工程的标准开展工作,以达到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设定此奖项的最终目的。
附注:
申报材料:
1、“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创优计划一式两份;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式两份;
4、监理评价报告一式两份;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两份;
6、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的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或由省协会出具获奖证明函);
7、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DVD片(限时间5分钟)一盘;
8、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情况的彩色照片8张以上,其中4张为竣工照片;
9、DVD片和工程照片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可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及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增加质量安全的稳定性,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先进,特制订申报的具体方案。申报过程可依照以下几点:
一、评选项目
株洲田心互通式立交桥项目
二、评选步骤
1、评选时间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于每年八月三十一日结束。
2、评选范围
在城镇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分为:
(1)道路及排水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2)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
(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4)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
(5)公用工程(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给水管道等)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
(6)城市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河道整治、滩涂改造等)
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3、申报条件
(1)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
(2)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未拖延合同工期;
(4)获地级市文明工地称号;
(5)工程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
(6)工程建设中采用技术创新成果,且社会效益明显;
(7)申报参评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竣工后经过一年使用期检验,且已备案或验收;
(8)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质工程称号,或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政工程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称号。
4、申报材料(见附注)
5、申报程序
单项工程由承担工程主体的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群体工程由负责组织施工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注明主要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承担工作量:
(1)道路及排水工程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4)地铁及隧道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
(5)公用工程(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给水管道等)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6)城市景观工程(公园、广场、河道整治、滩涂改造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申报单位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工程协会申报;没有成立市政工程协会的地区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住建厅、直辖市建委申报。
6、工程复查
申报工程项目经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查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具体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养护管理单位关于施工及质量情况的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查阅内业资料;
(4)座谈及反馈意见。
重大管道工程、净配水厂及污水处置结构等隐蔽工程,须在施工过程中,报请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进行实体工程质量状况的查验。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工程符合申报条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标准。
2、确保申报资料齐全、准确、有效。
3、在申报期间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的评审工作。
4、在申报期间,对申报工程应进行严格管控,做好提前通知,确保零事故、零风险现象发生。如遇到突发情况,项目部有关负责人须立即反馈问题至上级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证申报过程顺利进行。
四、评选纪律
在申报过程中,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秉公职守,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活动,是对全国范围内示范工程质量评定的最佳认可与最高荣誉。其评定标准不仅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各工程单位同样应按照示范工程的标准开展工作,以达到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设定此奖项的最终目的。
附注:
申报材料:
1、“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创优计划一式两份;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式两份;
4、监理评价报告一式两份;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两份;
6、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的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或由省协会出具获奖证明函);
7、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DVD片(限时间5分钟)一盘;
8、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情况的彩色照片8张以上,其中4张为竣工照片;
9、DVD片和工程照片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可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及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