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策略
孙峰 曹威
(西南政法大学 刑侦学院; 重庆 401120)
[摘要]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策略方法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案件,具备其一定的特点和侦查中不利因素。所以要求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基础策略方法的运用,同时,还应从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调查研究中总结出调查访问、讯问、搜查等具体侦查措施策略方法的设计并运用到具体的侦查工作中去。
[关键词]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设计;实施
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是腐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其作为腐败的极端形式之一,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极大地毒害了社会风气,影响廉政勤政优政,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是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手段, 随着现阶段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力度的不断加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日益狡诈、隐蔽,逃避打击和反侦查能力明显增强。因此,如何全面提高侦查水平,做好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反贪侦查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及侦查的不利因素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
现阶段,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大要案呈上升趋势,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犯罪金额越来越大,党员领导干部犯罪增多,而且涉案官员的级别也越来越高。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大案、要案呈上升趋势,违法违纪金额在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特大案件不断增加,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比例增大。
贪污贿赂犯罪多发于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突出表现在政治、经济等部门。近年来,由于领导、监督、制约、工作体制的某些弊端与漏洞,贪污贿赂犯罪在一些特殊地区和部门具有一定的“集中性”。例如,政府系统的交通、税务、城建等部门就案件频发。总的表现来看,对市场经济的调控范围越大、作用面越广的某些机关或部门,发生贪污贿赂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金融系统和建筑市场尤为突出。
群案、窝案、串案相对增多。近些年来,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上下串通和结伙作案的情况比较突出,而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贪污贿赂犯罪大都是自然人个体所为。群体的贪污贿赂犯罪活动错综复杂,不易被发现和识破,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比简单的自然人个体犯罪严重的多。
(二)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的不利因素
1.从犯罪主体看:通常犯罪嫌疑人职务较高,影响大,并且关系网复杂,反侦查能力极强。
2. 从犯罪时间因素看:贪污贿赂犯罪一般预谋、持续时间长,犯罪嫌疑人开始实施犯罪的时间与被发现犯罪的时间跨度大,由于时
过境迁,取证比较困难。同时,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周期长,受到刑事诉讼时间的严格限制,易引发侦查人员的厌战以及群众与舆论的非议。
3.从犯罪对象因素看:贪污贿赂犯罪无一般意义的被害人,其多以贪利动机为主导,赃物大都表现为现金,难以控制。
4.从犯罪手段方法上看: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多无目击证人;一般无犯罪工具可查,并且知情人多与犯罪嫌疑人有某种特定的联系。
5.从犯罪线索来源看:发现犯罪的渠道有限,多为匿名举报,主动发现犯罪的能力有限。
6.从事件性质看:贪污贿赂犯罪中诸多事件性质难以区分,不同性质的犯罪相互交错。
7.从侦查人员的素质和侦查手段方法上看:侦查人员素质以及侦查观念、侦查的手段方法均不能适应同贪污贿赂犯罪斗争的需要。
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侦查策略的设计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的概念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策略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在侦查行为中采取的灵活有效的方法。其侦查策略应当具备合法性、灵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等特征。
分析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的不利因素,根据其特殊性,侦查策略的设计,就必须与其不利因素相对应,以及时揭露和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人。
(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设计的基本程序
第一阶段为准备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侦查的目的
只有具备充分的目的性,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充分调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实现贪污贿赂犯罪侦查资源的有效利用。
2. 了解相关的对象
侦查对象是指侦查活动所指向的人、物、场所等的总称。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以及对侦查所需要获取证据资料的了解等内容。
3. 配置侦查力量
该内容主要是指优化力量配置,实现现有侦查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力度提供可靠保障,实现最大的侦查效益。
4. 制定方案
在前述准备工作完成以后,侦查机关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要注意所制定的侦查方案的必要性、层次性、可变性及内容的综合性。
5. 侦查物质准备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物质是侦查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侦查物质具有专门性和特殊性,包括常规侦查物质和特殊侦查物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策略要进入实施阶段,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所需物质。
第二阶段为实施程序:
侦查人员在实施侦查策略设计过程中应当做到“公秘结合”、“侦
技结合”、“交叉组合”以及“协同配合”,以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第三阶段为评价程序,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 对侦查行为的评价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行为指的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机关为了调查犯罪,有权采取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此外,侦查机关经常采取的某些不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秘密侦查措施,也属于侦查行为。对侦查行为的评价主要是评判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2. 对侦查结果的评价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结果是指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机关通过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而获取的相关案件事实、证据资料和犯罪嫌疑人。对侦查结果的评价主要是评判其是否达到侦查策略的预期目标,是否达到诉讼对结果的要求等。
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侦查策略的实施
(一)实施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的相关准备
1. 建立强有力的侦查队伍
相关资料表明,目前,检察系统内从事职务犯罪侦查的侦查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经过法学和侦查学专业教育的人员很少,他们在地位、知识、阅历都比其高的对手面前往往束手无策。所以,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职务犯罪侦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人才引进,使其能够胜任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2. 强化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权
当务之急是提高检察机关内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级别并形成自上而下相对独立的体系。同时,还应授予其一切必要的权力,包括秘密侦查权和技术侦查权等以强化其侦查权。
3. 建立和完善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基础工作设施
侦查基础工作设施是指为满足侦查基础工作之发现犯罪线索、为具体案件侦查开辟线索来源的需要而建立的举报制度、情报网、情报资料库以及协作和联系制度。它的完善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职务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从而形成比较严密的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体系。
(二)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取证的基本策略方法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取证的基本策略是对侦查取证工作起全局性作用的策略,贯穿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和侦查基础工作之中,既包括主动进攻的策略,也包括积极快捷的应战性策略。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基本策略:
1. 群众对策
依靠群众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侦查过程中,群众不仅可以提供线索和证据,帮助侦查人员解决某些疑难问题,支持和配合侦查措施手段的实施,而且也是实施、制定侦查对策的智慧和力量源泉。
2. 制权对策
制权策略的提出源于贪污贿赂犯罪人以及关系人对权力的滥用。制权的方法主要包括以领导权制权、以侦查权制权和以舆论权制权。
制权的目的在于遏制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活动和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侦查人员等非法活动以及侦查对象的关系人阻挠侦查的活动。
3. 快捷对策
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随时间的流逝而极易被毁坏,同时犯罪嫌疑人普遍要进行反侦查活动,这就要求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部门必须以快捷的行动迅速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因此,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中,侦查人员应抓住战机,迅速采取查证线索、获取相关证据的措施和手段,以及时查证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
4. 攻心对策
攻心策略的主要对象是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必要时也可以用于不与侦查部门合作的知情人。其方法主要包括离间攻心、矛盾攻心、出其不意攻心和加压攻心。其目的在于乱谋,从而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或有关的知情人的言行发现线索,获取证据。
(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具体策略方法
1. 调查访问的策略方法
调查访问是查明案件基本情况、发现侦查线索、查清犯罪嫌疑事实、确定证人证言、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真伪的侦查措施。其任务是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人员向相关了解情况的人员获取证言,目的在于揭露和证实犯罪。通常情况下,调查访问是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被害人和其他知情人进行的。
在调查访问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应当同被访问人建立起良好的心里接触。调查访问基本上是以侦查人员同被访问人双方会话、回答的
方式进行的。从一定程度上讲,是情感、信息的交流,需要双方都有良好的情绪,融洽的感情,互相信任和了解,有交流的兴趣和愿望。侦查人员在访问中应保持亲切友好、严肃认真的态度,同被访问人建立起良好的心里接触,从而促使其欣然合作。其次,被访问人的自由陈述。在被访问人愿意合作的基础上,侦查人员应提出需要查询的问题,先让其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完整不间断地自由陈述一遍。这对于确定以后的询问重点、策略方法是一个良好的基础。第三,侦查人员的辅助提问。一般情况下,在被访问人自由陈述的过程中,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人员应当进行辅助提问,这样可以促使调查访问顺利而有效地进行。最后,对可疑情节的诘问。当侦查人员从被访问人的陈述中发现有可疑情节存在时,应就这些情节进行反复具体的诘问。对可疑情节的诘问一般应在被访问人自由陈述之后进行。
2.讯问的策略方法
讯问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获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按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审查的一种侦查措施。
讯问策略是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国家法律,针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以促使犯罪嫌疑人做出彻底的、真实的供述为目的而采用的各种讯问途径和谋略的总称。贪污贿赂犯罪侦查讯问中常见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四种:
(1)“心理同情法”
即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表示适度的同情和理解,取得犯罪嫌
疑人情感上的共鸣,从而促使其愿意供述罪行。
(2)“红脸、白脸法”
这种方法是先借他人之力威慑对方,使其陷入困境,然后在出其不意地帮助对方使其感激不尽,目的是接近对方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这种讯问技巧可以由两名侦查人员配合运用,也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综合运用。
(3)“错觉法”
该法就是用虚虚实实、真假难辨的方法,使讯问对象产生错误判断,从而瓦解其心理防线,交代犯罪事实的讯问策略。
(4)“离间法”
即通常所说的挑拨离间。就是有意识地制造内部矛盾斗争,采取借刀杀人的方法造成两败俱伤。在审讯活动中,离间法是克敌制胜的良方。尤其是审讯共同犯罪嫌疑人的一大“法宝”。
3. 会计勘验的策略方法
会计勘验即查账,是指在侦查人员的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查单位或个人会计事项处理、会计资料和会计记录的检查,是获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确定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的一种手段。
查账的方法有精查法、抽查法、核对法、分析法、审阅法和查询法等。侦查人员应当突击搜查,查封账项,并在有关人员的配合下,收取对照分析的依据,同时也可以分析资金运行轨迹,发现矛盾。
4. 内线侦查的策略方法
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开展内线侦查通常用下面两种基本方式:
(1)拉出逆用
在运用此种方法前,应先对案情进行分析,若存在犯罪次数少、罪行较轻的侦查对象,就可以物色其作为逆用的对象而进行突击传讯。若其愿意协助侦查,则可令其将功赎罪,设法了解其没有了解的有关情况,并且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所获得的情况。
(2)物色愿意协助侦查,并且与侦查对象关系较好但又没有卷入犯罪的侦查对象的朋友、同事进行贴靠侦查
运用贴靠方法进行侦查时必须慎之又慎,并且要根据案件情况的需要辅之以外线手段。
(四)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中排除阻力的策略方法
由于贪污贿赂犯罪是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其犯罪嫌疑人大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复杂的关系网,往往会干扰和破坏侦查人员的办案。实践中,可采用相应的策略方法来应对关系网,排除办案阻力。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势;
2.依靠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
3.发挥检察长的带头作用,克服办案中的困难;
4.侦查人员要同心协力,严格落实“打招呼人员的备案制度”。 最后,侦查工作中还得注意有些案件要做到快侦快结,在侦查环节上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喘息之机,减少翻供、串供等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以免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被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贪
污贿赂等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十分必要。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策略。侦查策略是一门学无止境的侦查艺术,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方法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同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做斗争。
参考文献: [1] 张学军. 反贪局长的谋略[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2] 任惠华. 职务犯罪侦查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
[3] 王卫. 职务犯罪的侦查与认定[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4] 詹复亮. 职务犯罪侦查热点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5] 裘树祥. 职务犯罪侦查[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6] 郭晓彬. 侦查策略与措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7] 陈正云, 文盛堂. 贪污贿赂犯罪认定与侦查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孙峰(1984—),男,山东青岛人,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2012级警察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曹威(1991—),男,安徽宿州人,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2012级侦查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北园12栋 邮编:401120
联系电话:孙峰[1**********]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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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策略
孙峰 曹威
(西南政法大学 刑侦学院; 重庆 401120)
[摘要]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策略方法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案件,具备其一定的特点和侦查中不利因素。所以要求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基础策略方法的运用,同时,还应从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调查研究中总结出调查访问、讯问、搜查等具体侦查措施策略方法的设计并运用到具体的侦查工作中去。
[关键词]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设计;实施
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是腐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其作为腐败的极端形式之一,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极大地毒害了社会风气,影响廉政勤政优政,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是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手段, 随着现阶段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力度的不断加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日益狡诈、隐蔽,逃避打击和反侦查能力明显增强。因此,如何全面提高侦查水平,做好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反贪侦查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及侦查的不利因素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
现阶段,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大要案呈上升趋势,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犯罪金额越来越大,党员领导干部犯罪增多,而且涉案官员的级别也越来越高。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大案、要案呈上升趋势,违法违纪金额在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特大案件不断增加,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比例增大。
贪污贿赂犯罪多发于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突出表现在政治、经济等部门。近年来,由于领导、监督、制约、工作体制的某些弊端与漏洞,贪污贿赂犯罪在一些特殊地区和部门具有一定的“集中性”。例如,政府系统的交通、税务、城建等部门就案件频发。总的表现来看,对市场经济的调控范围越大、作用面越广的某些机关或部门,发生贪污贿赂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金融系统和建筑市场尤为突出。
群案、窝案、串案相对增多。近些年来,犯罪分子内外勾结、上下串通和结伙作案的情况比较突出,而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贪污贿赂犯罪大都是自然人个体所为。群体的贪污贿赂犯罪活动错综复杂,不易被发现和识破,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比简单的自然人个体犯罪严重的多。
(二)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的不利因素
1.从犯罪主体看:通常犯罪嫌疑人职务较高,影响大,并且关系网复杂,反侦查能力极强。
2. 从犯罪时间因素看:贪污贿赂犯罪一般预谋、持续时间长,犯罪嫌疑人开始实施犯罪的时间与被发现犯罪的时间跨度大,由于时
过境迁,取证比较困难。同时,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周期长,受到刑事诉讼时间的严格限制,易引发侦查人员的厌战以及群众与舆论的非议。
3.从犯罪对象因素看:贪污贿赂犯罪无一般意义的被害人,其多以贪利动机为主导,赃物大都表现为现金,难以控制。
4.从犯罪手段方法上看: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多无目击证人;一般无犯罪工具可查,并且知情人多与犯罪嫌疑人有某种特定的联系。
5.从犯罪线索来源看:发现犯罪的渠道有限,多为匿名举报,主动发现犯罪的能力有限。
6.从事件性质看:贪污贿赂犯罪中诸多事件性质难以区分,不同性质的犯罪相互交错。
7.从侦查人员的素质和侦查手段方法上看:侦查人员素质以及侦查观念、侦查的手段方法均不能适应同贪污贿赂犯罪斗争的需要。
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侦查策略的设计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的概念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策略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在侦查行为中采取的灵活有效的方法。其侦查策略应当具备合法性、灵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等特征。
分析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的不利因素,根据其特殊性,侦查策略的设计,就必须与其不利因素相对应,以及时揭露和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人。
(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设计的基本程序
第一阶段为准备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1. 明确侦查的目的
只有具备充分的目的性,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充分调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实现贪污贿赂犯罪侦查资源的有效利用。
2. 了解相关的对象
侦查对象是指侦查活动所指向的人、物、场所等的总称。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以及对侦查所需要获取证据资料的了解等内容。
3. 配置侦查力量
该内容主要是指优化力量配置,实现现有侦查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力度提供可靠保障,实现最大的侦查效益。
4. 制定方案
在前述准备工作完成以后,侦查机关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要注意所制定的侦查方案的必要性、层次性、可变性及内容的综合性。
5. 侦查物质准备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物质是侦查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侦查物质具有专门性和特殊性,包括常规侦查物质和特殊侦查物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策略要进入实施阶段,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所需物质。
第二阶段为实施程序:
侦查人员在实施侦查策略设计过程中应当做到“公秘结合”、“侦
技结合”、“交叉组合”以及“协同配合”,以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第三阶段为评价程序,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 对侦查行为的评价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行为指的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机关为了调查犯罪,有权采取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此外,侦查机关经常采取的某些不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秘密侦查措施,也属于侦查行为。对侦查行为的评价主要是评判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2. 对侦查结果的评价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结果是指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机关通过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而获取的相关案件事实、证据资料和犯罪嫌疑人。对侦查结果的评价主要是评判其是否达到侦查策略的预期目标,是否达到诉讼对结果的要求等。
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侦查策略的实施
(一)实施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的相关准备
1. 建立强有力的侦查队伍
相关资料表明,目前,检察系统内从事职务犯罪侦查的侦查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经过法学和侦查学专业教育的人员很少,他们在地位、知识、阅历都比其高的对手面前往往束手无策。所以,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职务犯罪侦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人才引进,使其能够胜任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2. 强化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权
当务之急是提高检察机关内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级别并形成自上而下相对独立的体系。同时,还应授予其一切必要的权力,包括秘密侦查权和技术侦查权等以强化其侦查权。
3. 建立和完善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基础工作设施
侦查基础工作设施是指为满足侦查基础工作之发现犯罪线索、为具体案件侦查开辟线索来源的需要而建立的举报制度、情报网、情报资料库以及协作和联系制度。它的完善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职务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从而形成比较严密的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体系。
(二)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取证的基本策略方法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取证的基本策略是对侦查取证工作起全局性作用的策略,贯穿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和侦查基础工作之中,既包括主动进攻的策略,也包括积极快捷的应战性策略。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基本策略:
1. 群众对策
依靠群众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侦查过程中,群众不仅可以提供线索和证据,帮助侦查人员解决某些疑难问题,支持和配合侦查措施手段的实施,而且也是实施、制定侦查对策的智慧和力量源泉。
2. 制权对策
制权策略的提出源于贪污贿赂犯罪人以及关系人对权力的滥用。制权的方法主要包括以领导权制权、以侦查权制权和以舆论权制权。
制权的目的在于遏制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活动和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侦查人员等非法活动以及侦查对象的关系人阻挠侦查的活动。
3. 快捷对策
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随时间的流逝而极易被毁坏,同时犯罪嫌疑人普遍要进行反侦查活动,这就要求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部门必须以快捷的行动迅速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因此,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中,侦查人员应抓住战机,迅速采取查证线索、获取相关证据的措施和手段,以及时查证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
4. 攻心对策
攻心策略的主要对象是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必要时也可以用于不与侦查部门合作的知情人。其方法主要包括离间攻心、矛盾攻心、出其不意攻心和加压攻心。其目的在于乱谋,从而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或有关的知情人的言行发现线索,获取证据。
(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具体策略方法
1. 调查访问的策略方法
调查访问是查明案件基本情况、发现侦查线索、查清犯罪嫌疑事实、确定证人证言、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真伪的侦查措施。其任务是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人员向相关了解情况的人员获取证言,目的在于揭露和证实犯罪。通常情况下,调查访问是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被害人和其他知情人进行的。
在调查访问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应当同被访问人建立起良好的心里接触。调查访问基本上是以侦查人员同被访问人双方会话、回答的
方式进行的。从一定程度上讲,是情感、信息的交流,需要双方都有良好的情绪,融洽的感情,互相信任和了解,有交流的兴趣和愿望。侦查人员在访问中应保持亲切友好、严肃认真的态度,同被访问人建立起良好的心里接触,从而促使其欣然合作。其次,被访问人的自由陈述。在被访问人愿意合作的基础上,侦查人员应提出需要查询的问题,先让其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完整不间断地自由陈述一遍。这对于确定以后的询问重点、策略方法是一个良好的基础。第三,侦查人员的辅助提问。一般情况下,在被访问人自由陈述的过程中,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人员应当进行辅助提问,这样可以促使调查访问顺利而有效地进行。最后,对可疑情节的诘问。当侦查人员从被访问人的陈述中发现有可疑情节存在时,应就这些情节进行反复具体的诘问。对可疑情节的诘问一般应在被访问人自由陈述之后进行。
2.讯问的策略方法
讯问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获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按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审查的一种侦查措施。
讯问策略是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国家法律,针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以促使犯罪嫌疑人做出彻底的、真实的供述为目的而采用的各种讯问途径和谋略的总称。贪污贿赂犯罪侦查讯问中常见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四种:
(1)“心理同情法”
即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表示适度的同情和理解,取得犯罪嫌
疑人情感上的共鸣,从而促使其愿意供述罪行。
(2)“红脸、白脸法”
这种方法是先借他人之力威慑对方,使其陷入困境,然后在出其不意地帮助对方使其感激不尽,目的是接近对方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这种讯问技巧可以由两名侦查人员配合运用,也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综合运用。
(3)“错觉法”
该法就是用虚虚实实、真假难辨的方法,使讯问对象产生错误判断,从而瓦解其心理防线,交代犯罪事实的讯问策略。
(4)“离间法”
即通常所说的挑拨离间。就是有意识地制造内部矛盾斗争,采取借刀杀人的方法造成两败俱伤。在审讯活动中,离间法是克敌制胜的良方。尤其是审讯共同犯罪嫌疑人的一大“法宝”。
3. 会计勘验的策略方法
会计勘验即查账,是指在侦查人员的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查单位或个人会计事项处理、会计资料和会计记录的检查,是获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确定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的一种手段。
查账的方法有精查法、抽查法、核对法、分析法、审阅法和查询法等。侦查人员应当突击搜查,查封账项,并在有关人员的配合下,收取对照分析的依据,同时也可以分析资金运行轨迹,发现矛盾。
4. 内线侦查的策略方法
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开展内线侦查通常用下面两种基本方式:
(1)拉出逆用
在运用此种方法前,应先对案情进行分析,若存在犯罪次数少、罪行较轻的侦查对象,就可以物色其作为逆用的对象而进行突击传讯。若其愿意协助侦查,则可令其将功赎罪,设法了解其没有了解的有关情况,并且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所获得的情况。
(2)物色愿意协助侦查,并且与侦查对象关系较好但又没有卷入犯罪的侦查对象的朋友、同事进行贴靠侦查
运用贴靠方法进行侦查时必须慎之又慎,并且要根据案件情况的需要辅之以外线手段。
(四)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中排除阻力的策略方法
由于贪污贿赂犯罪是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其犯罪嫌疑人大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复杂的关系网,往往会干扰和破坏侦查人员的办案。实践中,可采用相应的策略方法来应对关系网,排除办案阻力。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权势;
2.依靠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
3.发挥检察长的带头作用,克服办案中的困难;
4.侦查人员要同心协力,严格落实“打招呼人员的备案制度”。 最后,侦查工作中还得注意有些案件要做到快侦快结,在侦查环节上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喘息之机,减少翻供、串供等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以免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被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贪
污贿赂等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十分必要。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策略。侦查策略是一门学无止境的侦查艺术,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策略方法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同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做斗争。
参考文献: [1] 张学军. 反贪局长的谋略[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2] 任惠华. 职务犯罪侦查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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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陈正云, 文盛堂. 贪污贿赂犯罪认定与侦查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孙峰(1984—),男,山东青岛人,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2012级警察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曹威(1991—),男,安徽宿州人,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2012级侦查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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