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沟的春天》读后感
《柳树沟的春天》,一看这书名就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再看本书的作者,曹旭东,1984年生,同为80后的人,他就能写出这样的书,甚是感叹。
从接到书,边看边批,不到三天的功夫,就已经看完了。虽说这是一本小说,但我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许多信息,这里面所描写的人和事,让我不由得不把现实生活中所看到的联系起来。文学原本根源于生活,但它作为一种艺术又远远比现实生活更为凝练。小说中的主人公安宇轩是一个80后,这个尴尬时代的年轻人的缩影,他生长在农村,吃过苦,努力过。他年轻有为,想扎扎实实干一番事。对工作认真,负责。他的性格特征主要体现在他的重情重义,不管他对蓝潇的爱,还是对曹大鹏的兄弟情义,都体现出了他可以为情生,也可为情而死,这也是这篇小说能够打动人的地方。其次,正如赵小婷所说文中诸多入木三分的描述能带读者进入身临其境般的境遇里。确实,叙述性的语言在小说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它能让小说的情节很自然的连贯在一起,更加紧密,整合。可见,作者在语言运用方面的把握的还是很到位。
人类学家曾有断言人的生存半径不过就在三十公里的范围里,地理的狭窄和对各色潮流的迟钝决定了人的写作去向,只能从内心出发。小说中所体现出来的写作取向,地域性,这和他所生活的地里狭窄,生活范围不无关系。 意识流式的内心独白,大量的诗歌应用,更加使得这种自我意识凸显,增强了卡夫卡小说的味道。
作者在他为这本书写的《序》里面也提到,有好多人建议他先沉淀一下再写,因他答应过读者 ,为了不失信于读者,加之当时曹大鹏之死对作者的打击之大,使他内心难以承受。作为一个敏感的诗人,真是不写,不吐不快。在一百多天后,便完成了长篇小说《柳树沟的春天》。由此看来,作者的情之切,责任性之强,可谓事出紧急,难以周全也是情理之中。
下面就我个人对这部小说,谈谈我自己的看法。从总体上来说,小说的时间跨度太小,使的情节过于急促。小说的主人公安宇轩从毕业到参加工作这几年时间所发生的事,即故事的情节,太过曲折,这种曲折,让人产生一种不真实感。谁都知道,人的一生,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呈常态的,更何况在极短的时间里,尤其是在这个和平昌盛的年代,很多年轻人都难以理解到那种艰难困苦,若能把时间跨度大一些,从速从缓,缓中跌宕起伏,或许能合常情常理,使的艺术生活化,便于读者接受。再比如说,安宇轩晕倒之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还进行了紧急抢救,出院后来不及休养,便开始解决村上的纠纷。这个情节很像是上个年代里面的事,比如说孔繁森那个年代吧,这样的人比较多的。但现在这个年代,这样玩命奉公的很少了。还有,李征换肾这件事,他换了肾后,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能突然出现在调解会场。这两件事的时间段都是现在过去两周了。应延长时间段,扩大空间度,让艺术还原生活的真实感。
其次,人物塑造上不够完整。蓝潇是安宇轩深爱着的女人,并能为之去死。由此可见蓝潇应该是小说中仅次于主人公的人物,理应在她出场时,重彩一笔,突出这个人物鲜明的形象,值得主人公为之去爱。但作者却把这个人物略写了,这样就缺乏一种润泽的美。
再者,结尾以小团圆的形式收束。这样看似完美,完整,实则这一结尾大大削弱了作者
着力刻画的主人公的形象。他对蓝潇的感情是至情,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那么容易去担负另外一个女人的爱,说因为生活让两个人走得很近,相互照顾,也可。若果这样结尾,主人公身上那点可贵的品质就有点前茅后盾,太俗气了。让结果以一种缺憾美出现,也未必不可呀。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但最主要的还是尊重作者原创的意思。只能说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也许是职业习惯吧,我画出了一些错别字,还需改正。如果作者再版的话,还有帮助,也不亏赠书一场,特此谢过。
《柳树沟的春天》读后感
《柳树沟的春天》,一看这书名就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再看本书的作者,曹旭东,1984年生,同为80后的人,他就能写出这样的书,甚是感叹。
从接到书,边看边批,不到三天的功夫,就已经看完了。虽说这是一本小说,但我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许多信息,这里面所描写的人和事,让我不由得不把现实生活中所看到的联系起来。文学原本根源于生活,但它作为一种艺术又远远比现实生活更为凝练。小说中的主人公安宇轩是一个80后,这个尴尬时代的年轻人的缩影,他生长在农村,吃过苦,努力过。他年轻有为,想扎扎实实干一番事。对工作认真,负责。他的性格特征主要体现在他的重情重义,不管他对蓝潇的爱,还是对曹大鹏的兄弟情义,都体现出了他可以为情生,也可为情而死,这也是这篇小说能够打动人的地方。其次,正如赵小婷所说文中诸多入木三分的描述能带读者进入身临其境般的境遇里。确实,叙述性的语言在小说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它能让小说的情节很自然的连贯在一起,更加紧密,整合。可见,作者在语言运用方面的把握的还是很到位。
人类学家曾有断言人的生存半径不过就在三十公里的范围里,地理的狭窄和对各色潮流的迟钝决定了人的写作去向,只能从内心出发。小说中所体现出来的写作取向,地域性,这和他所生活的地里狭窄,生活范围不无关系。 意识流式的内心独白,大量的诗歌应用,更加使得这种自我意识凸显,增强了卡夫卡小说的味道。
作者在他为这本书写的《序》里面也提到,有好多人建议他先沉淀一下再写,因他答应过读者 ,为了不失信于读者,加之当时曹大鹏之死对作者的打击之大,使他内心难以承受。作为一个敏感的诗人,真是不写,不吐不快。在一百多天后,便完成了长篇小说《柳树沟的春天》。由此看来,作者的情之切,责任性之强,可谓事出紧急,难以周全也是情理之中。
下面就我个人对这部小说,谈谈我自己的看法。从总体上来说,小说的时间跨度太小,使的情节过于急促。小说的主人公安宇轩从毕业到参加工作这几年时间所发生的事,即故事的情节,太过曲折,这种曲折,让人产生一种不真实感。谁都知道,人的一生,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呈常态的,更何况在极短的时间里,尤其是在这个和平昌盛的年代,很多年轻人都难以理解到那种艰难困苦,若能把时间跨度大一些,从速从缓,缓中跌宕起伏,或许能合常情常理,使的艺术生活化,便于读者接受。再比如说,安宇轩晕倒之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还进行了紧急抢救,出院后来不及休养,便开始解决村上的纠纷。这个情节很像是上个年代里面的事,比如说孔繁森那个年代吧,这样的人比较多的。但现在这个年代,这样玩命奉公的很少了。还有,李征换肾这件事,他换了肾后,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能突然出现在调解会场。这两件事的时间段都是现在过去两周了。应延长时间段,扩大空间度,让艺术还原生活的真实感。
其次,人物塑造上不够完整。蓝潇是安宇轩深爱着的女人,并能为之去死。由此可见蓝潇应该是小说中仅次于主人公的人物,理应在她出场时,重彩一笔,突出这个人物鲜明的形象,值得主人公为之去爱。但作者却把这个人物略写了,这样就缺乏一种润泽的美。
再者,结尾以小团圆的形式收束。这样看似完美,完整,实则这一结尾大大削弱了作者
着力刻画的主人公的形象。他对蓝潇的感情是至情,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那么容易去担负另外一个女人的爱,说因为生活让两个人走得很近,相互照顾,也可。若果这样结尾,主人公身上那点可贵的品质就有点前茅后盾,太俗气了。让结果以一种缺憾美出现,也未必不可呀。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但最主要的还是尊重作者原创的意思。只能说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也许是职业习惯吧,我画出了一些错别字,还需改正。如果作者再版的话,还有帮助,也不亏赠书一场,特此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