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1、需要微缩复制的图纸,其一个边上应附有一段标准米制尺度,四个边上均附有对中标志,米制制度的总长应为( )mm ,分隔应为( )mm ,对中标志应画在图纸内框各边长的中点处,线宽( )mm ,并应伸入内框边,在框外围( )mm ,对中标注的线段,于L1金额b1范围取中。

2、相互平行的图例线,其净间隙或线中间隙不宜小于( )m 。

3、虚线画长约( )mm

4、单点场画线或双点长画线,应在较小图形中绘制有困难时,可用( )代替

5、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的两端,不应是( )。点画线与点画线交接点或点画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 )交接

6、虚线与虚线交接或虚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 )交接,虚线与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 )相接。

7、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 )清晰

8、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当需要写成斜体字时,其斜度应是从字的底线逆时针向上倾斜( )°。斜体字的高度和宽度应与( )相等。

9、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自高,不应小于( )mm

10、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正体阿拉伯数字,各种计量单位凡前面有量值的,均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单位符号注写,单位符号应采用( )

11、分数、百分数和比例数的注写,应采用( )

12当注写的数字小于1时,应写出各位的( ),小数点应采用( ),齐基准线书写。

13、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自高小( )号

14、剖切位置线的长度为( ),剖视方向应垂直于( ),长度应短于( ),宜为( )

15、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 ),按剖切顺序由( )至( )、由( )向( )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

16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 )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17、建筑物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 )标高的平面图或首层平面图上

18、局部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包含剖切部位的( )上

19断面的剖切符号应只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绘制,长度宜为( )

20、断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应采取( ),按顺序连续排列,并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的( ),编号所在的一侧应为该断面的( )方向

21、剖面图或断面图,当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内,应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其所在图纸的( ),也可以在图上( )

22、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 )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应以( )绘制,

23、索引处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 )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编号,并在( )中间画一段水平( )

24、索引处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 )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 ),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用阿拉比数字注明该详图( )。数字较多时, 可( )

25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集的( ), 需要标注比例时,文字在索引符号右侧或延长线下方,与( )对齐。

26、索引符号当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得部位绘制( ),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 一侧应为( )

27、零件、钢筋、杆件、设备等的编号宜以直径为( )的细实线圆表示

28、消火栓,配电箱,管井等的索引符号直径宜为( )

29、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mm ( )绘制

30、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 )的直线。

31、对称符号由( )和( )组成。对称线用( )绘制,平行线用( )绘制,其长度宜为( )

32、对称符号每对的间距宜为( )对称线垂直平分与两队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宜为( )

33、指北针其圆的直径宜为( ), 用( )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 )指针头不应注( ) 或( ) 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直径的( )

34、对图纸中局部变更部分宜采用( )

35、定位轴线直径为( )

36、拉丁字母的( )不得用做轴线编号,当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加用( )或( )注脚、

37、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 )形式表示

38、两根轴线的附加轴线,应以分( )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 ) 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 )顺序编写

39、1号轴线或A 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 )或( )表示

40、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 ),不标写轴线编号

41、圆形或弧形平面图中的定位轴线,其径向轴线应以角度进行定位,其编号宜用( )表示,熊左下角或( )°开始,按( )顺序编写,其环向轴线宜用大写阿拉伯字母表示,从( )顺序编写

42、两个相邻的涂黑图例间应留有空隙,其净宽度不得小于( )

43、当视图用第一角画法绘制不易表达时,可用( )投影法绘制。但应在图名后注写( )二字。

44、图名宜标注在视图的下方或一侧,并在图名下用( )绘制一条横线。

45、图样上的尺寸,应包括( )、 ( )、( )和( )

46、尺寸界线应用( )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应小于( )另一段宜超过尺寸线( ),图样轮廓线可用做( )

47、尺寸线应用( )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图样本身的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 )

48、尺寸起止符号用( )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 )°角,长度宜为( )

49、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 )表示。

50、图样上的尺寸,应以( )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51、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 )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52、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引出线端部用( )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

53、尺寸宜标注在图样( )以外 ,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

54、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 ),较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 )。

55、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界线,距图样最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易为( )。并应保持一致。

56、半径的尺寸线应一端从( )开始,另一端画( )指向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半径符号“( ) ”。

57、标注球的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前加注符号“( )”。标注球的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

58、角度的尺寸线应以( )表示,

59、起止符号应以( )表示,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可用( )代替

60、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应以平行该弦的直线表示,尺寸界线应( )于该弦,起止符号用( )表示。

61、标高符号应以( )三角形表示,用( )绘制

62、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宜用( )的三角形表示。

63、标高数字应以( )为单位,注写到小数点后第( )位,在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 )位、

64、计算机制图文件可分为( )文件和( )文件。

65、( )可在一个以上的工程中重复使用,( )只能在一个工程中使用。

66、区段代码用于工程规模较大、需要划分项或分区段时,区别不同的子项或分区,有(个汉字和数字组成。

67、专业缩写代码用于专业类别,有( )个汉字组成

68、阶段代码用于区别不同的设计阶段,由 ( )汉字组成

69、 类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图纸的类型,由( )字符组成、

70、序列号用于标识同一类图纸的顺序,由( )之间的任意( )位数字组成、 更改版本序列用于标识变更图的版次,由( )之间的任意( )位数字组成。

71、两个相邻涂黑的图例,如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应留有(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1、需要微缩复制的图纸,其一个边上应附有一段标准米制尺度,四个边上均附有对中标志,米制制度的总长应为( )mm ,分隔应为( )mm ,对中标志应画在图纸内框各边长的中点处,线宽( )mm ,并应伸入内框边,在框外围( )mm ,对中标注的线段,于L1金额b1范围取中。

2、相互平行的图例线,其净间隙或线中间隙不宜小于( )m 。

3、虚线画长约( )mm

4、单点场画线或双点长画线,应在较小图形中绘制有困难时,可用( )代替

5、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的两端,不应是( )。点画线与点画线交接点或点画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 )交接

6、虚线与虚线交接或虚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 )交接,虚线与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 )相接。

7、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 )清晰

8、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当需要写成斜体字时,其斜度应是从字的底线逆时针向上倾斜( )°。斜体字的高度和宽度应与( )相等。

9、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自高,不应小于( )mm

10、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正体阿拉伯数字,各种计量单位凡前面有量值的,均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单位符号注写,单位符号应采用( )

11、分数、百分数和比例数的注写,应采用( )

12当注写的数字小于1时,应写出各位的( ),小数点应采用( ),齐基准线书写。

13、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自高小( )号

14、剖切位置线的长度为( ),剖视方向应垂直于( ),长度应短于( ),宜为( )

15、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 ),按剖切顺序由( )至( )、由( )向( )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

16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 )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17、建筑物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 )标高的平面图或首层平面图上

18、局部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包含剖切部位的( )上

19断面的剖切符号应只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绘制,长度宜为( )

20、断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应采取( ),按顺序连续排列,并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的( ),编号所在的一侧应为该断面的( )方向

21、剖面图或断面图,当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内,应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其所在图纸的( ),也可以在图上( )

22、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 )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应以( )绘制,

23、索引处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 )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编号,并在( )中间画一段水平( )

24、索引处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 )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 ),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用阿拉比数字注明该详图( )。数字较多时, 可( )

25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集的( ), 需要标注比例时,文字在索引符号右侧或延长线下方,与( )对齐。

26、索引符号当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得部位绘制( ),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 一侧应为( )

27、零件、钢筋、杆件、设备等的编号宜以直径为( )的细实线圆表示

28、消火栓,配电箱,管井等的索引符号直径宜为( )

29、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mm ( )绘制

30、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 )的直线。

31、对称符号由( )和( )组成。对称线用( )绘制,平行线用( )绘制,其长度宜为( )

32、对称符号每对的间距宜为( )对称线垂直平分与两队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宜为( )

33、指北针其圆的直径宜为( ), 用( )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 )指针头不应注( ) 或( ) 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直径的( )

34、对图纸中局部变更部分宜采用( )

35、定位轴线直径为( )

36、拉丁字母的( )不得用做轴线编号,当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加用( )或( )注脚、

37、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 )形式表示

38、两根轴线的附加轴线,应以分( )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 ) 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 )顺序编写

39、1号轴线或A 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 )或( )表示

40、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 ),不标写轴线编号

41、圆形或弧形平面图中的定位轴线,其径向轴线应以角度进行定位,其编号宜用( )表示,熊左下角或( )°开始,按( )顺序编写,其环向轴线宜用大写阿拉伯字母表示,从( )顺序编写

42、两个相邻的涂黑图例间应留有空隙,其净宽度不得小于( )

43、当视图用第一角画法绘制不易表达时,可用( )投影法绘制。但应在图名后注写( )二字。

44、图名宜标注在视图的下方或一侧,并在图名下用( )绘制一条横线。

45、图样上的尺寸,应包括( )、 ( )、( )和( )

46、尺寸界线应用( )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应小于( )另一段宜超过尺寸线( ),图样轮廓线可用做( )

47、尺寸线应用( )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图样本身的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 )

48、尺寸起止符号用( )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 )°角,长度宜为( )

49、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 )表示。

50、图样上的尺寸,应以( )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51、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 )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52、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引出线端部用( )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

53、尺寸宜标注在图样( )以外 ,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

54、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 ),较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 )。

55、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界线,距图样最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易为( )。并应保持一致。

56、半径的尺寸线应一端从( )开始,另一端画( )指向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半径符号“( ) ”。

57、标注球的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前加注符号“( )”。标注球的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 )”

58、角度的尺寸线应以( )表示,

59、起止符号应以( )表示,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可用( )代替

60、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应以平行该弦的直线表示,尺寸界线应( )于该弦,起止符号用( )表示。

61、标高符号应以( )三角形表示,用( )绘制

62、总平面图室外地坪标高符号,宜用( )的三角形表示。

63、标高数字应以( )为单位,注写到小数点后第( )位,在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 )位、

64、计算机制图文件可分为( )文件和( )文件。

65、( )可在一个以上的工程中重复使用,( )只能在一个工程中使用。

66、区段代码用于工程规模较大、需要划分项或分区段时,区别不同的子项或分区,有(个汉字和数字组成。

67、专业缩写代码用于专业类别,有( )个汉字组成

68、阶段代码用于区别不同的设计阶段,由 ( )汉字组成

69、 类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图纸的类型,由( )字符组成、

70、序列号用于标识同一类图纸的顺序,由( )之间的任意( )位数字组成、 更改版本序列用于标识变更图的版次,由( )之间的任意( )位数字组成。

71、两个相邻涂黑的图例,如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应留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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