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 09:21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卫生部、国资委、铁道部、国土资源部都曾遭遇过败诉的命运,其中四起案件与信息公开有关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今年年初,郑州消费者赵正军要求卫生部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会议纪要被拒后,将卫生部起诉到法院。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宣判,判令卫生部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其实,卫生部并不是第一个被法院判决败诉的省部级政府部门,此前,国资委、铁道部、国土资源部都曾遭遇过败诉的命运。
据财新网不完全统计,例举五起同类案例,其中四起案件与信息公开有关。
1、消费者起诉卫生部不公开生乳新国标信息
事件起因:2012年1月,郑州消费者赵正军向卫生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2012年1月20日,卫生部在赵正军的三次申请问询下答复称,赵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2012年2月16日,赵正军将卫生部起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2012年10月,法院判令卫生部在法定期限内,对赵正军的申请予以重新答复。
2、国资委败诉政府信息公开案
事件起因:2011年9月13日,邹某等人向国资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以及所依据的文件规定。2011年11月8日,国资委作出答复称,根据相关规定,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建议邹某到相关单位进行查询。邹某等人不服,把国资委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2012年5月,法院判决撤销国资委已经做出的答复,要求国资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3、消费者起诉卫生部不公开政务信息
事件起因:2010年4月6日,卫生部组织修订了《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很长时间不见下文。2010年11月25日,河南消费者赵正军向卫生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请求其公开“都征集了哪些宝贵意见、如何修改以及何时出台等事项”。然而,卫生部不予公开。2011年3月5日,赵正军向卫生部申请复议。由于迟迟得不到具体答复,2011年5月,赵正军将卫生部起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法院判令卫生部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针对赵正军的复议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案件受理费由卫生部负担。
4、乘客状告铁道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事件起因:2010年11月,杨先生购买动车组二等座票后,被安排到餐车就座。杨先生要求铁道部给出明确说法,但铁道部称这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随后,杨金柱起诉铁道部。
判决结果:2011年7月,法院判令铁道部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依法作出答复。
5、150名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
事件起因:2004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作出了《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150名无锡农民认为此批复有违法律,便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国土资源部撤销此批复。因其不予受理,村民们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
判决结果:2005年3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国土资源部受理150名农民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近年来,市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案例越来越多,但一些政府部门还是习惯于把本应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并以一拖二慢三拒绝的态度应付了之。即使将相关政府部门起诉至法院并获得胜诉,如何答复,依然是政府部门说了算,仅靠公民诉讼这种方式,力量终究有限。
2012年10月25日 09:21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卫生部、国资委、铁道部、国土资源部都曾遭遇过败诉的命运,其中四起案件与信息公开有关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今年年初,郑州消费者赵正军要求卫生部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会议纪要被拒后,将卫生部起诉到法院。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宣判,判令卫生部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其实,卫生部并不是第一个被法院判决败诉的省部级政府部门,此前,国资委、铁道部、国土资源部都曾遭遇过败诉的命运。
据财新网不完全统计,例举五起同类案例,其中四起案件与信息公开有关。
1、消费者起诉卫生部不公开生乳新国标信息
事件起因:2012年1月,郑州消费者赵正军向卫生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2012年1月20日,卫生部在赵正军的三次申请问询下答复称,赵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2012年2月16日,赵正军将卫生部起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2012年10月,法院判令卫生部在法定期限内,对赵正军的申请予以重新答复。
2、国资委败诉政府信息公开案
事件起因:2011年9月13日,邹某等人向国资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以及所依据的文件规定。2011年11月8日,国资委作出答复称,根据相关规定,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建议邹某到相关单位进行查询。邹某等人不服,把国资委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2012年5月,法院判决撤销国资委已经做出的答复,要求国资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3、消费者起诉卫生部不公开政务信息
事件起因:2010年4月6日,卫生部组织修订了《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很长时间不见下文。2010年11月25日,河南消费者赵正军向卫生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请求其公开“都征集了哪些宝贵意见、如何修改以及何时出台等事项”。然而,卫生部不予公开。2011年3月5日,赵正军向卫生部申请复议。由于迟迟得不到具体答复,2011年5月,赵正军将卫生部起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法院判令卫生部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针对赵正军的复议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案件受理费由卫生部负担。
4、乘客状告铁道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事件起因:2010年11月,杨先生购买动车组二等座票后,被安排到餐车就座。杨先生要求铁道部给出明确说法,但铁道部称这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随后,杨金柱起诉铁道部。
判决结果:2011年7月,法院判令铁道部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依法作出答复。
5、150名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
事件起因:2004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作出了《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150名无锡农民认为此批复有违法律,便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国土资源部撤销此批复。因其不予受理,村民们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
判决结果:2005年3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国土资源部受理150名农民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近年来,市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案例越来越多,但一些政府部门还是习惯于把本应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并以一拖二慢三拒绝的态度应付了之。即使将相关政府部门起诉至法院并获得胜诉,如何答复,依然是政府部门说了算,仅靠公民诉讼这种方式,力量终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