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0]26号
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估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抄送: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山西省物价局 2010年2月24日印发 附表:
附表:
山西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1、注册资产评估师(机构负责人)1000元/小时
2、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 500元/小时
3、注册资产评估师 300元/小时
4、助理人员(中级职称) 200元/小时
注:上述收费标准为中准价,上下浮动幅度为10%。
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0]26号
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估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抄送: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山西省物价局 2010年2月24日印发 附表:
附表:
山西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1、注册资产评估师(机构负责人)1000元/小时
2、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 500元/小时
3、注册资产评估师 300元/小时
4、助理人员(中级职称) 200元/小时
注:上述收费标准为中准价,上下浮动幅度为10%。
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0]26号
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估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抄送: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山西省物价局 2010年2月24日印发 附表:
附表:
山西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1、注册资产评估师(机构负责人)1000元/小时
2、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 500元/小时
3、注册资产评估师 300元/小时
4、助理人员(中级职称) 200元/小时
注:上述收费标准为中准价,上下浮动幅度为10%。
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0]26号
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估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抄送: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山西省物价局 2010年2月24日印发 附表:
附表:
山西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1、注册资产评估师(机构负责人)1000元/小时
2、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 500元/小时
3、注册资产评估师 300元/小时
4、助理人员(中级职称) 200元/小时
注:上述收费标准为中准价,上下浮动幅度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