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机制,切实把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努力建设素质好、有活力的村干部队伍,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办法。
明确选人条件。重点从发展经济思路活、致富门路广的务工经商人员,热爱农村工作、乐于为村民服务的回乡大中专或初中毕业生,组织纪律观念强、基本素质好的退伍军人及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等群体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所有村级后备干部必须具备“五个好”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模范作用好,乐于奉献,在发展农村经济、带领村民致富、支持村“两委”工作、维护农村稳定、履行村规民约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作风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处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群众威信好,心系群众,积极主动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我发展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群众基础,帮助引导群众发展生产作用明显;整体素质好,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年龄一般为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胜任农村工作。此外,还明确规定了不得确定为村级后备干部的“八种情形”,切实防止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失察的问题。
规范选拔程序。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必须经过四项工作程序。一是推荐报名。通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到村党支部自荐报名、10名以上群众联名向村党支部书面推荐、村党支部会议推荐三种方式确立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并经村“两委”会议初审后报乡镇党委。二是条件审核。乡镇党委对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逐一对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政治条件、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正式确定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名单并向各村反馈。三是考察研究。村党支部根据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名单,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并确立村级后备干考察对象名单;乡镇党委成立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入户调查、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对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诚实守信、办事能力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村级后备干部。四是结果公示。乡镇党委统一发布公告,在乡镇、村范围内公示村级后备干部名单,公示期为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统一建立全县村级后备干部库。
坚持群众参与。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必须保障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抓好宣传发动。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启动之前,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广播、公开栏、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的目的、意义、程序和基本条件等,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加推荐选拔工作,防止和杜绝由少数选人或在少数人中选
人的现象。二是抓好群众推荐。在推荐报名过程中,对群众联名推荐的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村党支部必须按程序抓好初审工作;在确定村级后备干部人选之后,必须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到会的情况下召开推荐会,推荐并确定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在村后备干部考察过程中,村党支部必须全面征求群众意见。三是抓好群众监督。在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结果公示过程中,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及时、细致核实群众反映的村级后备干部相关问题,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拔条件、有重大问题等情况的后备干部,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并按民主推荐得票情况依次递补,同时要及时向群众反馈相关处理结果。
进一步规范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机制,切实把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努力建设素质好、有活力的村干部队伍,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办法。
明确选人条件。重点从发展经济思路活、致富门路广的务工经商人员,热爱农村工作、乐于为村民服务的回乡大中专或初中毕业生,组织纪律观念强、基本素质好的退伍军人及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等群体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所有村级后备干部必须具备“五个好”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模范作用好,乐于奉献,在发展农村经济、带领村民致富、支持村“两委”工作、维护农村稳定、履行村规民约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作风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处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群众威信好,心系群众,积极主动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我发展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群众基础,帮助引导群众发展生产作用明显;整体素质好,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年龄一般为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胜任农村工作。此外,还明确规定了不得确定为村级后备干部的“八种情形”,切实防止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失察的问题。
规范选拔程序。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必须经过四项工作程序。一是推荐报名。通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到村党支部自荐报名、10名以上群众联名向村党支部书面推荐、村党支部会议推荐三种方式确立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并经村“两委”会议初审后报乡镇党委。二是条件审核。乡镇党委对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逐一对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政治条件、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正式确定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名单并向各村反馈。三是考察研究。村党支部根据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名单,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并确立村级后备干考察对象名单;乡镇党委成立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入户调查、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对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诚实守信、办事能力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村级后备干部。四是结果公示。乡镇党委统一发布公告,在乡镇、村范围内公示村级后备干部名单,公示期为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统一建立全县村级后备干部库。
坚持群众参与。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必须保障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抓好宣传发动。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启动之前,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广播、公开栏、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的目的、意义、程序和基本条件等,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加推荐选拔工作,防止和杜绝由少数选人或在少数人中选
人的现象。二是抓好群众推荐。在推荐报名过程中,对群众联名推荐的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村党支部必须按程序抓好初审工作;在确定村级后备干部人选之后,必须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到会的情况下召开推荐会,推荐并确定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在村后备干部考察过程中,村党支部必须全面征求群众意见。三是抓好群众监督。在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结果公示过程中,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及时、细致核实群众反映的村级后备干部相关问题,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拔条件、有重大问题等情况的后备干部,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并按民主推荐得票情况依次递补,同时要及时向群众反馈相关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