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泰集团职能部门06年KPI 指标
董事局战略研究室
一、董事局综合评价 35分
二、执委会综合评价 30分
三、计划达成率90%以上 15分
四、考监会综合评价 20分
签约人:
集团执委会: 董事局战略研究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考核办法
2006年集团职能部门KPI 考监会综合评价考核细则
考监会
2006年3月20日
天泰集团2006年KPI 兑现通则
1本兑现通则适用于所有与集团签订KPI 的员工以及集团总部所有员工的年终绩效工资兑现核算;非KPI 签订人的事业部、子公司员工年终绩效工资兑现核算参照执行。 2考核兑现标准: 3兑现案例示范
3.1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80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80%;
3.2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96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6*1.3)/100;
3.3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105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10*1.3+5*1.5)/100;
3.4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113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10*1.3+10*1.5+3*1.8)/100;
3.5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130分,或大于130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10*1.3+10*1.5+20*1.8)/100;
4如果部门负责人(KPI 签订人)调整,适用分时累进制。例如某部门负责人3月31日之前由A 担任,3月31日——12月31日由B 担任,则A 的年度绩效工资有3/12依据该部门KPI 考核结果核算,B 的年度绩效工资有9/12依据该部门KPI 考核结果核算。
5如果一个人同时兼任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签订两份以上KPI ),其年度绩效工资核算算依据分值高的兑现。
6非KPI 签订人在年度内任职多个部门,其年度绩效工资核算参照执行本通则第5款,适用分时累进制;其兑现年终绩效工资=(集团年度回款额/目标回款额*20%+本部门年度KPI 考核兑现分*80%)*年度绩效工资额度。
7执委会成员、考监会主任、事业部总经理年薪的60%在平时以月度薪酬形式发放,其余4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依据KPI 考核结果核算,其中50%即时发放,另外50%延时支付。
8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与集团签订KPI 指标或经营目标书的人员,不包括第7款所述人员)年薪的60%在平时以月度薪酬形式发放,10%依据半年度考核区分结果及时发放,剩余3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依据KPI 考核结果核算,其中50%即时发放,另外50%延时支付。
9如果涉及到员工敬业度指标考核,非KPI 签订人员年度绩效工资核算不与此指标挂钩(分值摊薄);但员工部除外。
10非KPI 签订人员年薪的60%在平时以月度薪酬形式发放,20%依据季度考核区分结果及时兑现;剩余2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依据KPI 考核结果核算,有延时工资扣除延时工资及时发放,没有延时工资全额发放。
天泰集团职能部门06年KPI 指标
董事局战略研究室
一、董事局综合评价 35分
二、执委会综合评价 30分
三、计划达成率90%以上 15分
四、考监会综合评价 20分
签约人:
集团执委会: 董事局战略研究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考核办法
2006年集团职能部门KPI 考监会综合评价考核细则
考监会
2006年3月20日
天泰集团2006年KPI 兑现通则
1本兑现通则适用于所有与集团签订KPI 的员工以及集团总部所有员工的年终绩效工资兑现核算;非KPI 签订人的事业部、子公司员工年终绩效工资兑现核算参照执行。 2考核兑现标准: 3兑现案例示范
3.1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80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80%;
3.2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96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6*1.3)/100;
3.3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105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10*1.3+5*1.5)/100;
3.4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113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10*1.3+10*1.5+3*1.8)/100;
3.5如果年终KPI 考核得分为130分,或大于130分,被考核人年度绩效工资额度为S ,则其年终实际兑现绩效工资额度=S*(100+10*1.3+10*1.5+20*1.8)/100;
4如果部门负责人(KPI 签订人)调整,适用分时累进制。例如某部门负责人3月31日之前由A 担任,3月31日——12月31日由B 担任,则A 的年度绩效工资有3/12依据该部门KPI 考核结果核算,B 的年度绩效工资有9/12依据该部门KPI 考核结果核算。
5如果一个人同时兼任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签订两份以上KPI ),其年度绩效工资核算算依据分值高的兑现。
6非KPI 签订人在年度内任职多个部门,其年度绩效工资核算参照执行本通则第5款,适用分时累进制;其兑现年终绩效工资=(集团年度回款额/目标回款额*20%+本部门年度KPI 考核兑现分*80%)*年度绩效工资额度。
7执委会成员、考监会主任、事业部总经理年薪的60%在平时以月度薪酬形式发放,其余4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依据KPI 考核结果核算,其中50%即时发放,另外50%延时支付。
8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与集团签订KPI 指标或经营目标书的人员,不包括第7款所述人员)年薪的60%在平时以月度薪酬形式发放,10%依据半年度考核区分结果及时发放,剩余3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依据KPI 考核结果核算,其中50%即时发放,另外50%延时支付。
9如果涉及到员工敬业度指标考核,非KPI 签订人员年度绩效工资核算不与此指标挂钩(分值摊薄);但员工部除外。
10非KPI 签订人员年薪的60%在平时以月度薪酬形式发放,20%依据季度考核区分结果及时兑现;剩余2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依据KPI 考核结果核算,有延时工资扣除延时工资及时发放,没有延时工资全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