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所有入学新生,包括外市、外省等在我市借托、借读的幼儿、学生。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腮腺炎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邛崃市幼儿、学生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托幼机构、学校应责成其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为儿童办理或补办《接种证》后,方可为其办理入托、入园手续。
六、托幼机构、学校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采用告家长通知书的形式,向儿童居住地承接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和补证后,托幼机构、学校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邛崃市幼儿、学生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及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补办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信息证明、接种卡交还儿童家长保管。学校委托接种单位查验的,接种单位完成《邛崃市幼儿、学生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填写后,将此表统一交学校保管。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成都市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
查验《预防接种证》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将踏入新的人生起点,在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中茁壮成长。为了你孩子的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按有关规定,必须开展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查验对象:全市新入学入托以及新转入学生(托幼机构、小学)。
特别说明:卫生部规定无证无卡(纸质)者视为未接种,为避免重复接种,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家长必须到孩子出生后打预防针的预防接种点补办,如从未接种可以到居住地附近建证,并根据医生建议进行补种完毕。
三、《预防接种证》作为孩子今后升学、出国、就业、就医的重要健康身份证,儿童家长有必要长期妥善保存。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谢谢家长的配合!
成都市幼儿、学生免疫状况登记表(学校、医院共用)
证的儿童填“1”,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填“2”; (三) 查验各苗免疫状况由辖区各接种门诊查验填写,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在相应空格处填“接种日期”或“1”,未按要求完成的儿童留“空格”,查验后此表及接种证、补种通知单于10月31日前交回各学校、托幼机构。(四)学生补种后,补种回执单交学校班主任处,由各班班主任将补种结果填在表中相应空格处。
学校登记人 接种点查验人员 班主任
成都市 学校(托幼机构)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报表(学校上报)
疫苗免疫程序
注: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 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邛崃市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所有入学新生,包括外市、外省等在我市借托、借读的幼儿、学生。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腮腺炎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邛崃市幼儿、学生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托幼机构、学校应责成其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为儿童办理或补办《接种证》后,方可为其办理入托、入园手续。
六、托幼机构、学校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采用告家长通知书的形式,向儿童居住地承接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和补证后,托幼机构、学校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邛崃市幼儿、学生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及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补办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信息证明、接种卡交还儿童家长保管。学校委托接种单位查验的,接种单位完成《邛崃市幼儿、学生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填写后,将此表统一交学校保管。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成都市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
查验《预防接种证》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将踏入新的人生起点,在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中茁壮成长。为了你孩子的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按有关规定,必须开展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查验对象:全市新入学入托以及新转入学生(托幼机构、小学)。
特别说明:卫生部规定无证无卡(纸质)者视为未接种,为避免重复接种,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家长必须到孩子出生后打预防针的预防接种点补办,如从未接种可以到居住地附近建证,并根据医生建议进行补种完毕。
三、《预防接种证》作为孩子今后升学、出国、就业、就医的重要健康身份证,儿童家长有必要长期妥善保存。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谢谢家长的配合!
成都市幼儿、学生免疫状况登记表(学校、医院共用)
证的儿童填“1”,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填“2”; (三) 查验各苗免疫状况由辖区各接种门诊查验填写,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在相应空格处填“接种日期”或“1”,未按要求完成的儿童留“空格”,查验后此表及接种证、补种通知单于10月31日前交回各学校、托幼机构。(四)学生补种后,补种回执单交学校班主任处,由各班班主任将补种结果填在表中相应空格处。
学校登记人 接种点查验人员 班主任
成都市 学校(托幼机构)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报表(学校上报)
疫苗免疫程序
注: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 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