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院长
成 员: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妇产科主任
门诊部主任
妇产科助产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xxx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 长: 内科主治医师 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 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门诊部主任
成 员: 妇产科主管护师 妇产科助产长
新生儿科主治医师 新生儿科主任
麻醉科主治医师 麻醉科主任
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 影像科主任
万 检验主管技师 检验科主任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
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 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本院无条件抢救,需要转诊的做好预约转诊工作,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程序
1. 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2.对上级医院120接诊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要将我院抢救用药和抢救记录等相关资料交给接收医院,严格规范的实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医务科
2015年3月18日
妇产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 院长
成 员: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妇产科主任
门诊部主任
妇产科助产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xxx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 长: 内科主治医师 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 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门诊部主任
成 员: 妇产科主管护师 妇产科助产长
新生儿科主治医师 新生儿科主任
麻醉科主治医师 麻醉科主任
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 影像科主任
万 检验主管技师 检验科主任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
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 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本院无条件抢救,需要转诊的做好预约转诊工作,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程序
1. 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2.对上级医院120接诊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要将我院抢救用药和抢救记录等相关资料交给接收医院,严格规范的实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医务科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