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检察院对新形势下涉检信访工作的调查分析
( 2010 年 3 月 15 日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显,新形势加剧了检察信访工作的难度。因此我们必须分析横县检察信访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途径,从源头遏制和治理涉检上访问题的发生。以横县检察院为例,2009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8件;办理检察长交办案件12件,办理县委、人大政府等部门交办案件14件,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2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55次,接待来访群众16批35人(次),检察长批办接待日接待案件11件,为构建和谐横县、平安横县做出积极贡献。
一、新形势下检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直接体现,是密切检群关系、提升队伍形象的着力点,也是衡量检察工作社会效益的“晴雨表”。
二、新形势下横县检察信访工作的特点
(一)重信访、越级访时有发生。部分群众对于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从来没有想到要寻求正当合法途径,而是直接进京上访,也有个别案件已经通过处理,当事人无理取闹纠缠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
(二)信访问题广泛。有的涉及新农村建设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问题,有的涉及县、乡政府部分人员的问题,有的涉及案什实体处理和诉讼程序、办案效率,有的涉及干警廉洁文明、态度、方法等问题。
(三)信访多涉及国家机关干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问题。年内县检察院接到群众来访来信128件,涉及国家机关干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问题达到23件。
(四)重点信访案件处理难度大。一些群众故意钻法律空子,如果有关机关的处理没有达到其信访目的,便不断上访,不接受有关机关的合理合法处理,蓄意增加事件处理难度。
三、做好新形势下横县检察信访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研究探索,规范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是建立处理信访及涉检上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结合高检院“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以把“首办责任制”贯穿到控申工作的全过程。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控申工作制度》、《举报工作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
谁负责”为基本原则,对接待、受理、办理、督办、答复、息诉等各项工作环节,实行“包受理、包查结、包息诉、包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机制,使之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群众息诉工作措施相吻合,实现了“职责明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工作格局和工作运行态势,有效防止和避免了因某个业务部门或某个办案人员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复申诉、缠访纠诉等现象的发生。
(二)接访到位,完善分类处理机制
1、认真做好初访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把握“四个搞清”:一是搞清上访事由。通过认真阅读上访信件和材料,仔细倾听来访人的事实叙述,搞清楚信访人所反映问题的真实原由。二是理清管辖范围。分析来信来访事由,做出管辖判断,对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案件及时受理,依法立案,合理分流;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帮助“搭桥引线”,指明正确的信访途径。三是分清办案责任。明确包案领导、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责任、问题解决的时限和办案质量。
2、切实落实首办责任制。扫描努力把问题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当地。按照“谁主管淮负责”的原则,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提高一次性办理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重复来信、越级上访。对有办理情况和结果的控告、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及时答复来信来访人。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答复,并做好办结后的息诉工作。
(三)配合到位,完善联系协调机制
一是要主动加强与党政机关信访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群众的信访动态。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畅通情报信息渠道,共同配合做好群众涉法上访处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是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案件的来访者,加强内部的横向联系,通过各局、科、室间分工与合作,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大控申”格局,形成办案合力,以增强说服力和可信度,共同答复当事人和做好息诉工作。
(四)拓展受访途径,创新和谐信访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从改革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方式入手,立足窗口服务,拓展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主动开展巡访下访和挂点接访活动。检察院应在乡镇开展挂点工作,每季度各科室到挂点的乡镇开展活动,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目的。通过挂点活动,了解了民情,方便了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减少社会对抗,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
(五)案后回访,准确把握动态
检察院针对集体访案件结案容易息访难,特别是时间跨度大、思想固执、极易出现反复的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更为难做的特点,积极做到案后回访,准确把握当事人思想动态,对每起集体访案件都进行梳理归类,跟踪回访,采取电话、信函、上门回访恳谈等方式,保持
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程和结果,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了解当事人思想情绪上的细微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
横县检察院对新形势下涉检信访工作的调查分析
( 2010 年 3 月 15 日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显,新形势加剧了检察信访工作的难度。因此我们必须分析横县检察信访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途径,从源头遏制和治理涉检上访问题的发生。以横县检察院为例,2009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8件;办理检察长交办案件12件,办理县委、人大政府等部门交办案件14件,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2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55次,接待来访群众16批35人(次),检察长批办接待日接待案件11件,为构建和谐横县、平安横县做出积极贡献。
一、新形势下检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直接体现,是密切检群关系、提升队伍形象的着力点,也是衡量检察工作社会效益的“晴雨表”。
二、新形势下横县检察信访工作的特点
(一)重信访、越级访时有发生。部分群众对于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从来没有想到要寻求正当合法途径,而是直接进京上访,也有个别案件已经通过处理,当事人无理取闹纠缠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
(二)信访问题广泛。有的涉及新农村建设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问题,有的涉及县、乡政府部分人员的问题,有的涉及案什实体处理和诉讼程序、办案效率,有的涉及干警廉洁文明、态度、方法等问题。
(三)信访多涉及国家机关干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问题。年内县检察院接到群众来访来信128件,涉及国家机关干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问题达到23件。
(四)重点信访案件处理难度大。一些群众故意钻法律空子,如果有关机关的处理没有达到其信访目的,便不断上访,不接受有关机关的合理合法处理,蓄意增加事件处理难度。
三、做好新形势下横县检察信访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研究探索,规范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是建立处理信访及涉检上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结合高检院“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以把“首办责任制”贯穿到控申工作的全过程。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控申工作制度》、《举报工作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
谁负责”为基本原则,对接待、受理、办理、督办、答复、息诉等各项工作环节,实行“包受理、包查结、包息诉、包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机制,使之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群众息诉工作措施相吻合,实现了“职责明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工作格局和工作运行态势,有效防止和避免了因某个业务部门或某个办案人员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复申诉、缠访纠诉等现象的发生。
(二)接访到位,完善分类处理机制
1、认真做好初访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把握“四个搞清”:一是搞清上访事由。通过认真阅读上访信件和材料,仔细倾听来访人的事实叙述,搞清楚信访人所反映问题的真实原由。二是理清管辖范围。分析来信来访事由,做出管辖判断,对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案件及时受理,依法立案,合理分流;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帮助“搭桥引线”,指明正确的信访途径。三是分清办案责任。明确包案领导、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责任、问题解决的时限和办案质量。
2、切实落实首办责任制。扫描努力把问题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当地。按照“谁主管淮负责”的原则,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提高一次性办理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重复来信、越级上访。对有办理情况和结果的控告、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及时答复来信来访人。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答复,并做好办结后的息诉工作。
(三)配合到位,完善联系协调机制
一是要主动加强与党政机关信访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群众的信访动态。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畅通情报信息渠道,共同配合做好群众涉法上访处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是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案件的来访者,加强内部的横向联系,通过各局、科、室间分工与合作,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大控申”格局,形成办案合力,以增强说服力和可信度,共同答复当事人和做好息诉工作。
(四)拓展受访途径,创新和谐信访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从改革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方式入手,立足窗口服务,拓展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主动开展巡访下访和挂点接访活动。检察院应在乡镇开展挂点工作,每季度各科室到挂点的乡镇开展活动,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目的。通过挂点活动,了解了民情,方便了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减少社会对抗,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
(五)案后回访,准确把握动态
检察院针对集体访案件结案容易息访难,特别是时间跨度大、思想固执、极易出现反复的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更为难做的特点,积极做到案后回访,准确把握当事人思想动态,对每起集体访案件都进行梳理归类,跟踪回访,采取电话、信函、上门回访恳谈等方式,保持
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程和结果,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了解当事人思想情绪上的细微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