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医院护理人员岗位管理方案
一、范围及岗位要求:临床护理岗位 【高级责任护士(N3)】 1.资质要求
(1)为最高层级护士,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护士。 (2)能够胜任危重、一级护理病人的护理、健康教育、科室护理质量控制、培训及教学工作。
2.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1)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沟通能力、较好的带教能力。
(2)具备较强的本专科临床护理经验,能独立解决护理中的问题。与医疗配合良好,并有一定的病区管理能力。
(3)近3年未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无服务投诉,未受到医院的违纪处分及其他形式的处罚。
(4)担任中专以上实习护士带教工作3年以上。
(5)身体健康,近3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产假除外)。 3.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N3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协助护士长制定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
(3)参加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及护理会诊,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计划,确保本专科护理工作质量。
(4)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5)及时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
(6)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工作。
【中级责任护士(N2)】 1.资质要求
(1)为专业熟练期护士,具有护师以上职称,注册护士。 (2)负责一级护理病人的护理,对初级责任护士、辅助护士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和慎独精神。
(2)具有良好的护理实践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护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服务于病人。
(3)具有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规范书写护理文件的能力等。
(4)具有良好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与医疗配合好。
(5)具有一定的病区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应用护理程序护理病人的能力。
(6)身体健康,满足岗位需求。 3.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 N2 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及N3级责任护士指导下,负责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病人护理质量。
(3)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带领 N1级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
进行评估,制定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价实施效果。
(4)及时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并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
(5)参加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工作。
【初级责任护士(N1)】 1.资质要求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并注册,在本院从事护理专业工作≥1 年的护士。
(2)掌握护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能。 (3)负责 1—2 位一级护理、3—4 位二级护理病人的护理工作。
(4)能对辅助护士进行业务指导。 2.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能够较熟练运用本专业护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服务于病人。
(3)具有良好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与医疗配合好。
(4)掌握一般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技术。 (5)身体健康,满足岗位需求。 3.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及 N3级、N2级责任护士指导下实施所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
(2)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
(3)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4)参与急危重病人抢救并能熟练地使用、保养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
(5)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及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患者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约束等)。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和院内在职培训工作。 二、绩效考核管理
1.职称系数:护理人员职称系数副主任护理师为1.4,主管护师(N3级责任护士)为 1.2,护师(N2级责任护士)为 1.0,护士(N1级责任护士)为 0.8,科室护士长可根据护士工作能力及承担工作压力及任务加、减系数。
2.岗位系数:护士长为1.2,责任组长为1.1,监护室护士为1.1,责任护士为1.0。
3.工作质量评价:基础分为100分,包括护士行为规范、工作质量方面的考核。其中护士行为规范占30%(附1:护士行为规范),由护理部同科室共同进行日常考核;工作质量占70%,每月由护士长根据护理工作各项考核标准对个人工作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职称、岗位系数挂钩。
4.奖励分:
(1)早班、小夜班护士每人每班加 0.5 分,大夜班加 2 分。 (2)由本科室所有医生、护士对参评护士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打分(附2:护理人员考核表),计算平均成绩后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结果,递减2分进行加分。如5名护士参评,对第一至第五名分别加分8分、6分、4分、2分、0分。
(3)医院聘用护理组长加 5分,护士协助科室承担各项管理工作,护士长有权进行酌情加分。
(4)受到患者或家属书面表扬或行政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时表扬,一次加3分。
(5)三年内参加科研(前5名)一项加10分,本年度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一篇加2分。
(6)二年之内选送参加国家级比赛加10分,省级比赛加8分,市级比赛加6分,医院竞赛加4分,成绩优异者按医院规定予以奖励。上一年度三基考试成绩取得医院前5名加5分,前10名加3分,理论、操作成绩均在95分以上加2分(以护理部考核成绩为准)。
(7)工龄5年以上加2分,10年以上加4分,依此类推。 (8)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全日制专科学历加1分。 5.扣罚分:
(1)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病事假按照《包头市中心医院病假、事假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每次扣10分。
(3)三基理论考试低于80分、操作考试低于90分,每次扣5分(以护理部考核成绩为准)。
(4)无故不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考核每次扣5分。
(5)被一名患者提名不满意或对其有意见者经核实扣 5 分,与患者发生争吵者扣 10 分。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未主动上报,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6.个人工作绩效分值=护士行为规范×30%+工作质量×职称系数×岗位系数×70%+奖罚分。
三、各科合同制护士考核优秀者工资按有编人员待遇,各科按照床位使用率的10%上报。
四、来院时间须三年以上。
注:不参加值夜班的岗位和人员(参加值夜班的人因各种原因3个月以上不值夜班的)不参加考核。
附1
包头市中心医院护士行为规范
(一)护士素质要求 1.政治思想
(1)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护理事业、尊重患者,具有同情心及奉献精神。 (2)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制的思想品质,为护理学科发展做出自己贡献。 2.业务技术
(1)努力学习医学护理基础知识、专科理论知识以及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护士应具有预防医学、老年医学、公共卫生、营养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要求。
(3)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及教训。 3.工作作风
(1)工作中要谦虚谨慎、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沉着冷静、敏捷果断、仁爱慎独。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以保证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3)工作时坚守岗位,做到严、细、勤、查、想。
(4)在工作中,始终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以保持病室、病区的安静。
4.语言态度
(1)对患者一视同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解释耐心,杜绝冷、硬、顶、推的现象。
(2)对各级领导、参观人员、检查人员、来访者,要礼貌热情,主动接待。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服从分配、关心集体、严格要求自己,与周围同志关系融洽、团结协作。
5.仪容仪表
(1)上班时精神饱满,举止端庄,仪表大方,服装整洁。 (2)统一着装,佩戴胸牌,淡妆上岗。
(3)工作中护理人员的坐、站、行、持物姿势要正确规范。
(4)头发:整齐,前不过眉,后不过肩,散发及过肩长发需带发统一的头花将头发盘起,应使用统一的发卡。
(5)衣着
帽子:干净、平整,不应叠放在兜内。发卡别在帽子的后面,不能别在前面。发卡统一为 白色,不用黑色。除特殊工作岗位要求外,不能带圆帽。
服装:干净、整洁,按季节穿长、短袖护士服,穿护士裤,长度应在脚踝处。衣扣和袖口处的扣子要扣牢,衣带要系好,穿在护士服里的衣领口、衬衣袖子不外露,裙子长度不超过白衣,口罩不能挂在胸前。
鞋:干净无破损,按季节穿着护士工作鞋。 袜子:干净,无破损,肉色或白色,不能穿花色袜。
首饰:胸卡端正地佩带在左胸上方,在工作岗位上除手表外,不佩带耳环、戒指、手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适当化淡妆。
6.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2)上班时不看电视、不玩游戏、不看小说、杂志等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3)工作时间内不干私活,不扎堆聊天,不得带家属和孩子值班。 (4)工作期间不准接、听、打手机。 (5)不准占用工作电话聊天。 (二)护士道德准则
1.护士应热情工作,尊重每一位患者,不因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个人特征、疾病性质不同而有差异。
2.护士的基本职责是服务于患者,满足患者的正常需求。
3.应对个人的护理行为负责,努力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最适宜的护理服务。 4.品德端正和患者保持正常的护患关系,不通过患者买卖商品或办其它事情。 5.在患者面前不议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事之间有意见分歧时要顾全大局,互相尊重,背后不议论别人,有意见相互沟通或向组织反映。
6.在执行医疗护理行为过程中,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三)护士文明规范要求
在与患者交流时,态度和蔼,语言清晰,耐心听取患者的主诉和要求,尊重并尽可能满足患者和家属的合理需要。碰到不懂的问题时,请患者谅解,待搞清楚后再回答。严禁出现斥责患者或与患者争吵的现象。
附2 护 理 人 员 考 核 表 科室:
附3 科合同护士考核成绩表
包头市中心医院护理人员岗位管理方案
一、范围及岗位要求:临床护理岗位 【高级责任护士(N3)】 1.资质要求
(1)为最高层级护士,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护士。 (2)能够胜任危重、一级护理病人的护理、健康教育、科室护理质量控制、培训及教学工作。
2.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1)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沟通能力、较好的带教能力。
(2)具备较强的本专科临床护理经验,能独立解决护理中的问题。与医疗配合良好,并有一定的病区管理能力。
(3)近3年未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无服务投诉,未受到医院的违纪处分及其他形式的处罚。
(4)担任中专以上实习护士带教工作3年以上。
(5)身体健康,近3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产假除外)。 3.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N3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协助护士长制定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
(3)参加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及护理会诊,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计划,确保本专科护理工作质量。
(4)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5)及时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
(6)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工作。
【中级责任护士(N2)】 1.资质要求
(1)为专业熟练期护士,具有护师以上职称,注册护士。 (2)负责一级护理病人的护理,对初级责任护士、辅助护士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和慎独精神。
(2)具有良好的护理实践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护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服务于病人。
(3)具有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规范书写护理文件的能力等。
(4)具有良好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与医疗配合好。
(5)具有一定的病区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应用护理程序护理病人的能力。
(6)身体健康,满足岗位需求。 3.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 N2 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及N3级责任护士指导下,负责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病人护理质量。
(3)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带领 N1级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
进行评估,制定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价实施效果。
(4)及时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并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
(5)参加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工作。
【初级责任护士(N1)】 1.资质要求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并注册,在本院从事护理专业工作≥1 年的护士。
(2)掌握护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能。 (3)负责 1—2 位一级护理、3—4 位二级护理病人的护理工作。
(4)能对辅助护士进行业务指导。 2.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能够较熟练运用本专业护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服务于病人。
(3)具有良好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与医疗配合好。
(4)掌握一般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技术。 (5)身体健康,满足岗位需求。 3.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及 N3级、N2级责任护士指导下实施所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
(2)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
(3)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4)参与急危重病人抢救并能熟练地使用、保养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
(5)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查房及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患者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约束等)。
(7)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和院内在职培训工作。 二、绩效考核管理
1.职称系数:护理人员职称系数副主任护理师为1.4,主管护师(N3级责任护士)为 1.2,护师(N2级责任护士)为 1.0,护士(N1级责任护士)为 0.8,科室护士长可根据护士工作能力及承担工作压力及任务加、减系数。
2.岗位系数:护士长为1.2,责任组长为1.1,监护室护士为1.1,责任护士为1.0。
3.工作质量评价:基础分为100分,包括护士行为规范、工作质量方面的考核。其中护士行为规范占30%(附1:护士行为规范),由护理部同科室共同进行日常考核;工作质量占70%,每月由护士长根据护理工作各项考核标准对个人工作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职称、岗位系数挂钩。
4.奖励分:
(1)早班、小夜班护士每人每班加 0.5 分,大夜班加 2 分。 (2)由本科室所有医生、护士对参评护士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打分(附2:护理人员考核表),计算平均成绩后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结果,递减2分进行加分。如5名护士参评,对第一至第五名分别加分8分、6分、4分、2分、0分。
(3)医院聘用护理组长加 5分,护士协助科室承担各项管理工作,护士长有权进行酌情加分。
(4)受到患者或家属书面表扬或行政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时表扬,一次加3分。
(5)三年内参加科研(前5名)一项加10分,本年度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一篇加2分。
(6)二年之内选送参加国家级比赛加10分,省级比赛加8分,市级比赛加6分,医院竞赛加4分,成绩优异者按医院规定予以奖励。上一年度三基考试成绩取得医院前5名加5分,前10名加3分,理论、操作成绩均在95分以上加2分(以护理部考核成绩为准)。
(7)工龄5年以上加2分,10年以上加4分,依此类推。 (8)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全日制专科学历加1分。 5.扣罚分:
(1)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病事假按照《包头市中心医院病假、事假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每次扣10分。
(3)三基理论考试低于80分、操作考试低于90分,每次扣5分(以护理部考核成绩为准)。
(4)无故不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考核每次扣5分。
(5)被一名患者提名不满意或对其有意见者经核实扣 5 分,与患者发生争吵者扣 10 分。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未主动上报,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6.个人工作绩效分值=护士行为规范×30%+工作质量×职称系数×岗位系数×70%+奖罚分。
三、各科合同制护士考核优秀者工资按有编人员待遇,各科按照床位使用率的10%上报。
四、来院时间须三年以上。
注:不参加值夜班的岗位和人员(参加值夜班的人因各种原因3个月以上不值夜班的)不参加考核。
附1
包头市中心医院护士行为规范
(一)护士素质要求 1.政治思想
(1)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护理事业、尊重患者,具有同情心及奉献精神。 (2)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制的思想品质,为护理学科发展做出自己贡献。 2.业务技术
(1)努力学习医学护理基础知识、专科理论知识以及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护士应具有预防医学、老年医学、公共卫生、营养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要求。
(3)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及教训。 3.工作作风
(1)工作中要谦虚谨慎、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沉着冷静、敏捷果断、仁爱慎独。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以保证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3)工作时坚守岗位,做到严、细、勤、查、想。
(4)在工作中,始终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以保持病室、病区的安静。
4.语言态度
(1)对患者一视同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解释耐心,杜绝冷、硬、顶、推的现象。
(2)对各级领导、参观人员、检查人员、来访者,要礼貌热情,主动接待。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服从分配、关心集体、严格要求自己,与周围同志关系融洽、团结协作。
5.仪容仪表
(1)上班时精神饱满,举止端庄,仪表大方,服装整洁。 (2)统一着装,佩戴胸牌,淡妆上岗。
(3)工作中护理人员的坐、站、行、持物姿势要正确规范。
(4)头发:整齐,前不过眉,后不过肩,散发及过肩长发需带发统一的头花将头发盘起,应使用统一的发卡。
(5)衣着
帽子:干净、平整,不应叠放在兜内。发卡别在帽子的后面,不能别在前面。发卡统一为 白色,不用黑色。除特殊工作岗位要求外,不能带圆帽。
服装:干净、整洁,按季节穿长、短袖护士服,穿护士裤,长度应在脚踝处。衣扣和袖口处的扣子要扣牢,衣带要系好,穿在护士服里的衣领口、衬衣袖子不外露,裙子长度不超过白衣,口罩不能挂在胸前。
鞋:干净无破损,按季节穿着护士工作鞋。 袜子:干净,无破损,肉色或白色,不能穿花色袜。
首饰:胸卡端正地佩带在左胸上方,在工作岗位上除手表外,不佩带耳环、戒指、手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适当化淡妆。
6.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2)上班时不看电视、不玩游戏、不看小说、杂志等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3)工作时间内不干私活,不扎堆聊天,不得带家属和孩子值班。 (4)工作期间不准接、听、打手机。 (5)不准占用工作电话聊天。 (二)护士道德准则
1.护士应热情工作,尊重每一位患者,不因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个人特征、疾病性质不同而有差异。
2.护士的基本职责是服务于患者,满足患者的正常需求。
3.应对个人的护理行为负责,努力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最适宜的护理服务。 4.品德端正和患者保持正常的护患关系,不通过患者买卖商品或办其它事情。 5.在患者面前不议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事之间有意见分歧时要顾全大局,互相尊重,背后不议论别人,有意见相互沟通或向组织反映。
6.在执行医疗护理行为过程中,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三)护士文明规范要求
在与患者交流时,态度和蔼,语言清晰,耐心听取患者的主诉和要求,尊重并尽可能满足患者和家属的合理需要。碰到不懂的问题时,请患者谅解,待搞清楚后再回答。严禁出现斥责患者或与患者争吵的现象。
附2 护 理 人 员 考 核 表 科室:
附3 科合同护士考核成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