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惠州市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营造关爱互助、充满爱心的和谐社会氛围,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的“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视讯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为主题的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雷锋精神,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使广大市民在参与活动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高尚情操、增强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惠州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

扎实推进“学习雷锋、奉献爱心”志愿帮扶活动,重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几个重点群体志愿服务活动,让这部分社会弱势群体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能够享受到他们所期盼的那种幸福生活。

1、深化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以社区青年志愿者和低龄老年志愿者为主,其他专业志愿者为辅的原则,采取“一帮一”(即一名志愿者帮扶一名空巢老人和一支志愿队伍帮扶一个社区)、“两老一少”(两名老年志愿者和一名青年志愿者同时帮扶一名空巢老人)、“以老助老”(低龄老年志愿者帮扶高龄空巢老人)等定向结对帮扶方式,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保洁、探访、帮扶、娱乐、护理等方面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开展“三个一”志愿服务活动,由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共青团员结对帮扶一户空巢老人,上门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不断推进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2、深化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围绕以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爱心捐赠等方面内容,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心理健康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学校、乡镇共青团、志愿者、少先队组织开展“团队监护”活动。对双亲在外及家庭困难的留守子女组织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监护,通过定期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学生父母联系,将学生的基本情况告诉父母,交换意见,让这些处于少年时期的留守儿童,得到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特殊关心和爱护,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教育局、市妇联、

各县(区)

3、深化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志愿服务。以关怀、素质提升为重点,推进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开展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就业能力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农民工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对农民工进行义诊和心理疏导。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基层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关爱和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建立联系督导、信息网络公布平台,力求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4、深化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与残疾人结成对子,以“一帮一”、“多帮一”帮扶关系的形式,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教育培训、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心理咨询、种养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社区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数据库,以分片分组结对形式,组织志愿者开展“每周奉献一小时”爱心接力系列活动,深入社区、农村探访慰问弱势群体,发放志愿服务联系卡,建立长期结对探访服务的关系,帮助和鼓励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

责任单位:市残联、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二)扎实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

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主题活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社会秩序、引领文明交通及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推动文明的社会风尚、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优质的社会服务的形成。

1、开展践行文明礼仪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宣传《惠州市民文明公约》,传播文明理念,倡导互助精神,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明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

2、开展维护社会秩序志愿服务。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开展整治集贸市场、车站、公交车站点等公共场所秩序,健全文明行为守则,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社交场合和工作岗位上讲公德、守规矩。通过开展乘车排队日、公交车、出租车文明标兵车、优质服务集贸市场评选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让、友爱互助,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文明旅游行动,积极营造文明有

序的旅游环境。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窗口行业单位、各县(区)

3、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文化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体育社团,满足人民群众“求知、求真、求美、求乐”的需求。结合“全民阅读”、“南国书香节”、“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综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等载体,组织志愿者通过讲座、沙龙等方式传播先进文化和文明礼仪。广泛开展“读书引导”、“免费文艺培训”、“参观引导”、“流动电影放映”、“流动演出”、“流动图书借阅”,以及文化市场法规宣传普及服务、文化市场义务监督服务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社区、学校、体育场馆,开展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利用组织各类大型体育赛事的契机,精心组织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现场秩序维护等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劝导服务,形成文明观赛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国

文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县(区)

4、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利用惠州市文明网和今日惠州网、惠州新闻网、惠州政府门户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及各县(区)相关网站的博客、论坛等互动阵地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加强惠州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生力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局(市文明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学院、各县(区)

5、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以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居委会(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镇(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推进法律援助在各个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县(区)

(三)扎实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

围绕创造城市优美环境,大力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开展环保知识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植树种绿、清洁环境、文明节俭等志愿服务,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

1、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利用“节能宣传周”、“环境宣传周”、“世界节水日”、“地球日”等时机,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

文明理念,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垃圾分类,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环卫局、市经信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

2、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在3月12日植树节前后,广泛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组织动员人们参加植树造林、认养树木、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类志愿者团队就近就便认养现有树木草地,开展爱绿护绿志愿服务,纠正损害树木、破坏绿化的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市绿委办、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3、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河道保洁宣传和水土养护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市及郊区的水浮莲清除、城市垃圾清理、绿地抚育管护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避免食物浪费,减少资源消耗,倡导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方式。加大环保宣传工作,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志愿者深入交通站点、广场、公园、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参

与清洁城市的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

结合我市实际,各地、各单位深入基层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召开协调会,进行任务分解,层层发动,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结合中央文明办的文件要求,组织举行“惠州市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并依托中国志愿者服务基金会募集活动基金,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1月)

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和本方案的总体策划,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组织策划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在新闻媒体和惠州文明网开辟专栏专题,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推动我市兴起志愿服务热潮,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

(三)交流推进阶段(8月至11月)

市文明局(市文明办)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对“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根据各地、各单位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分析问题、部署工作,推动“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扎

实深入地开展。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至12月)

市文明局(市文明办)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考评组,以市直和县(区)为单位对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进行年终考评,表彰奖励一批在“三关爱”志愿服务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调动全社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的热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是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有力抓手,也是中央文明办主抓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把“三关爱” 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工作,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活动有力、有效地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活动要求和活动措施,强化活动的特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到公园、广场、

商场、集市、宾馆、医院、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让志愿服务活动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三)多措并举,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惠州日报、东江时报、惠州电台、惠州电视台要开设“三关爱”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主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新闻报道各项工作,形成全民积极参与“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取得实效。要结合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做好经验总结,发现典型,及时上报。同时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惠州市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营造关爱互助、充满爱心的和谐社会氛围,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的“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视讯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为主题的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雷锋精神,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使广大市民在参与活动中提升精神境界、培育高尚情操、增强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惠州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

扎实推进“学习雷锋、奉献爱心”志愿帮扶活动,重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几个重点群体志愿服务活动,让这部分社会弱势群体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能够享受到他们所期盼的那种幸福生活。

1、深化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以社区青年志愿者和低龄老年志愿者为主,其他专业志愿者为辅的原则,采取“一帮一”(即一名志愿者帮扶一名空巢老人和一支志愿队伍帮扶一个社区)、“两老一少”(两名老年志愿者和一名青年志愿者同时帮扶一名空巢老人)、“以老助老”(低龄老年志愿者帮扶高龄空巢老人)等定向结对帮扶方式,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保洁、探访、帮扶、娱乐、护理等方面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开展“三个一”志愿服务活动,由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共青团员结对帮扶一户空巢老人,上门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不断推进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2、深化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围绕以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爱心捐赠等方面内容,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心理健康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学校、乡镇共青团、志愿者、少先队组织开展“团队监护”活动。对双亲在外及家庭困难的留守子女组织志愿者进行“一对一”监护,通过定期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学生父母联系,将学生的基本情况告诉父母,交换意见,让这些处于少年时期的留守儿童,得到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特殊关心和爱护,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教育局、市妇联、

各县(区)

3、深化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志愿服务。以关怀、素质提升为重点,推进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开展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就业能力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农民工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对农民工进行义诊和心理疏导。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基层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关爱和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建立联系督导、信息网络公布平台,力求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4、深化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与残疾人结成对子,以“一帮一”、“多帮一”帮扶关系的形式,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教育培训、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心理咨询、种养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建立社区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数据库,以分片分组结对形式,组织志愿者开展“每周奉献一小时”爱心接力系列活动,深入社区、农村探访慰问弱势群体,发放志愿服务联系卡,建立长期结对探访服务的关系,帮助和鼓励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

责任单位:市残联、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二)扎实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

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主题活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社会秩序、引领文明交通及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推动文明的社会风尚、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优质的社会服务的形成。

1、开展践行文明礼仪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宣传《惠州市民文明公约》,传播文明理念,倡导互助精神,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明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

2、开展维护社会秩序志愿服务。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开展整治集贸市场、车站、公交车站点等公共场所秩序,健全文明行为守则,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社交场合和工作岗位上讲公德、守规矩。通过开展乘车排队日、公交车、出租车文明标兵车、优质服务集贸市场评选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让、友爱互助,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文明旅游行动,积极营造文明有

序的旅游环境。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旅游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窗口行业单位、各县(区)

3、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文化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体育社团,满足人民群众“求知、求真、求美、求乐”的需求。结合“全民阅读”、“南国书香节”、“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综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等载体,组织志愿者通过讲座、沙龙等方式传播先进文化和文明礼仪。广泛开展“读书引导”、“免费文艺培训”、“参观引导”、“流动电影放映”、“流动演出”、“流动图书借阅”,以及文化市场法规宣传普及服务、文化市场义务监督服务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社区、学校、体育场馆,开展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利用组织各类大型体育赛事的契机,精心组织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现场秩序维护等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劝导服务,形成文明观赛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国

文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县(区)

4、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利用惠州市文明网和今日惠州网、惠州新闻网、惠州政府门户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及各县(区)相关网站的博客、论坛等互动阵地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加强惠州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生力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局(市文明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学院、各县(区)

5、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以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居委会(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镇(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推进法律援助在各个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县(区)

(三)扎实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

围绕创造城市优美环境,大力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开展环保知识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植树种绿、清洁环境、文明节俭等志愿服务,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

1、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利用“节能宣传周”、“环境宣传周”、“世界节水日”、“地球日”等时机,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

文明理念,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垃圾分类,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直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环卫局、市经信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

2、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在3月12日植树节前后,广泛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组织动员人们参加植树造林、认养树木、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类志愿者团队就近就便认养现有树木草地,开展爱绿护绿志愿服务,纠正损害树木、破坏绿化的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市绿委办、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3、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河道保洁宣传和水土养护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市及郊区的水浮莲清除、城市垃圾清理、绿地抚育管护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避免食物浪费,减少资源消耗,倡导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方式。加大环保宣传工作,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志愿者深入交通站点、广场、公园、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参

与清洁城市的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县(区)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

结合我市实际,各地、各单位深入基层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召开协调会,进行任务分解,层层发动,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结合中央文明办的文件要求,组织举行“惠州市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并依托中国志愿者服务基金会募集活动基金,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1月)

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和本方案的总体策划,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组织策划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在新闻媒体和惠州文明网开辟专栏专题,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推动我市兴起志愿服务热潮,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

(三)交流推进阶段(8月至11月)

市文明局(市文明办)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对“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根据各地、各单位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分析问题、部署工作,推动“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扎

实深入地开展。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至12月)

市文明局(市文明办)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考评组,以市直和县(区)为单位对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进行年终考评,表彰奖励一批在“三关爱”志愿服务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调动全社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的热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是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有力抓手,也是中央文明办主抓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把“三关爱” 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工作,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活动有力、有效地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活动要求和活动措施,强化活动的特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到公园、广场、

商场、集市、宾馆、医院、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让志愿服务活动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三)多措并举,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惠州日报、东江时报、惠州电台、惠州电视台要开设“三关爱”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主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新闻报道各项工作,形成全民积极参与“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取得实效。要结合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做好经验总结,发现典型,及时上报。同时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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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孝行天下 情动扬州" 首届"扬州十大孝星"评选活动的请示 市委宣传部: 孝文化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传统美德的精髓,在我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处于"百善孝为先"的主导地位,是社会人际关系的精神基础和实践起点.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 ...

  • 2015年中学德育工作总结
  • 中学特色德育工作总结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校德育工作事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未来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两年来,我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育人宗旨,针对新时期中学生思想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研究探讨德育工作新途径和新方法,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德育工作特色,推动了学校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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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15年黄石市志愿服务活动总结 志愿服务作为一项自愿无偿为社会服务的崇高事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文明办积极引导广大志愿者以"服务社会发展进步,服务人民群众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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