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总工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总工„2012‟175号
文件
关于评选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
模范集体和建设功臣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发展和改革局(经发局)、重点办,市有关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激发广大职工的建设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扎实推进我市“六个加快”战略。根据《宁波市重点工程评价及实施办法》,决定评选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和建设功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数量
(一)2012年度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从开展立功竞赛的重点项目单位中评选产生,名额控制在开展立功竞赛项目总数的20%以内;
(二)2012年度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享受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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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模范待遇)从直接参与重点工程前期、建设和管理项目且成绩突出的个人中评选产生,名额控制在重点工程项目总数的5%以内。
二、评选(推荐)对象
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的市重点工程(包括国家、省在宁波的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和投产项目中的前期、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班组和个人;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重点建设协作单位、班组和个人;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单位、个人。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计划生育国策,发生交通、火灾、设备等重大事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污染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刑事案件,拖欠职工工资以及有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不得推荐为候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模范集体。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并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建立竞赛组织,制定立功竞赛方案和竞赛细则,把立功竞赛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建设同步筹划、组织和实施,职工参赛率高,竞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大力宣传立功竞赛的目的、意义,广泛动员项目内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全体工程建设者参赛,实现全员、全过程参与;
3、按照“一流工程质量、一流工程管理、一流文明施工”要求,紧紧围绕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口赛、专项赛等各种行之有效的竞赛活动,促进重点工程建设,且所在重点工程建设的各项指标达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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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先进水平;
4、工程优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质量事故考核指标达到要求。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95%以上;
5、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文明施工环境,设备事故考核指标达到要求,年度内无死亡责任事故发生;
6、执行工期。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按期完成形象进度和实物工程量,确保控制性节点如期完成。及时抓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建设人员的调配、培训,做好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或提前组织投产;
7、控制投资。建立健全投资控制责任制,大力优化设计,规范资金运作,加强管理,降低工程造价,同口径相比,工程决算不超概算;
8、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及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攻关等活动,研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组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者的技术水平,以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
9、健全并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制度,重点工程项目内部事权、人权、财权规范有序、运作透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和劳动争议发生。
(二)建设功臣。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群众认可度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重点建设工程的指挥、协调、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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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地报批、拆迁、化解矛盾和前期筹资等方面工作出色;
3、在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科研攻关、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突出,为保证进度、优化设计、节省投资作出显著贡献;
4、技艺超群,并在传授技艺、推广先进操作法、培养青年技术工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5、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积极研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实现优良工程作出显著成绩;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文明施工环境,防范人身、设备事故的发展,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作出贡献;
7、在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劳动竞赛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8、在其他方面为重点建设工程作出显著成绩。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推荐评选以2012年度全市重点工程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牵头,会同各县(市)区发改局(重点办)及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推荐候选对象。
2、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3、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把关。
4、在推荐评选先进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典型,积极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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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上报推荐对象之前,必须在所在项目或所在单位公开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并征求所在地区党委、纪检、安监、检察部门意见。
6、请各地各单位将推荐对象呈报表一式两份(见附页)、书面材料(2000字,附电子文档)、有关部门意见反馈表,于12月21日前报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总工会,望京路238号403室,邮编:315010)。
联系人:汪树春,电话:87362260, Email:[email protected];
高海军,电话:87183951,[1**********]。
附件:1、2012年度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推荐表
2、2012年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名额推荐名单 3、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呈报表 4、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呈报表 5、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征求意见表 6、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征求意见表 7、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候选
对象名单
8、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候选
对象名单
宁 波 市 总 工 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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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度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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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名额推荐名单
-7-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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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简要事迹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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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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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简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附件5
:
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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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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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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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候选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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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总工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办公厅、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王勇副书记、市政府寿永年常务副市长、陈奕君副市长 宁波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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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总工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总工„2012‟175号
文件
关于评选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
模范集体和建设功臣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发展和改革局(经发局)、重点办,市有关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激发广大职工的建设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扎实推进我市“六个加快”战略。根据《宁波市重点工程评价及实施办法》,决定评选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和建设功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数量
(一)2012年度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从开展立功竞赛的重点项目单位中评选产生,名额控制在开展立功竞赛项目总数的20%以内;
(二)2012年度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享受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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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模范待遇)从直接参与重点工程前期、建设和管理项目且成绩突出的个人中评选产生,名额控制在重点工程项目总数的5%以内。
二、评选(推荐)对象
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的市重点工程(包括国家、省在宁波的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和投产项目中的前期、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班组和个人;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重点建设协作单位、班组和个人;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单位、个人。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计划生育国策,发生交通、火灾、设备等重大事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污染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刑事案件,拖欠职工工资以及有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不得推荐为候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模范集体。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并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建立竞赛组织,制定立功竞赛方案和竞赛细则,把立功竞赛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建设同步筹划、组织和实施,职工参赛率高,竞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大力宣传立功竞赛的目的、意义,广泛动员项目内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全体工程建设者参赛,实现全员、全过程参与;
3、按照“一流工程质量、一流工程管理、一流文明施工”要求,紧紧围绕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口赛、专项赛等各种行之有效的竞赛活动,促进重点工程建设,且所在重点工程建设的各项指标达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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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先进水平;
4、工程优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质量事故考核指标达到要求。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95%以上;
5、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文明施工环境,设备事故考核指标达到要求,年度内无死亡责任事故发生;
6、执行工期。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按期完成形象进度和实物工程量,确保控制性节点如期完成。及时抓好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建设人员的调配、培训,做好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或提前组织投产;
7、控制投资。建立健全投资控制责任制,大力优化设计,规范资金运作,加强管理,降低工程造价,同口径相比,工程决算不超概算;
8、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及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攻关等活动,研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组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者的技术水平,以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
9、健全并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制度,重点工程项目内部事权、人权、财权规范有序、运作透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和劳动争议发生。
(二)建设功臣。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群众认可度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重点建设工程的指挥、协调、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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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地报批、拆迁、化解矛盾和前期筹资等方面工作出色;
3、在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科研攻关、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方面成绩突出,为保证进度、优化设计、节省投资作出显著贡献;
4、技艺超群,并在传授技艺、推广先进操作法、培养青年技术工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5、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积极研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实现优良工程作出显著成绩;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文明施工环境,防范人身、设备事故的发展,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作出贡献;
7、在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劳动竞赛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8、在其他方面为重点建设工程作出显著成绩。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推荐评选以2012年度全市重点工程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园区总工会牵头,会同各县(市)区发改局(重点办)及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推荐候选对象。
2、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3、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把关。
4、在推荐评选先进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典型,积极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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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上报推荐对象之前,必须在所在项目或所在单位公开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并征求所在地区党委、纪检、安监、检察部门意见。
6、请各地各单位将推荐对象呈报表一式两份(见附页)、书面材料(2000字,附电子文档)、有关部门意见反馈表,于12月21日前报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总工会,望京路238号403室,邮编:315010)。
联系人:汪树春,电话:87362260, Email:[email protected];
高海军,电话:87183951,[1**********]。
附件:1、2012年度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推荐表
2、2012年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名额推荐名单 3、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呈报表 4、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呈报表 5、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征求意见表 6、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征求意见表 7、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候选
对象名单
8、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候选
对象名单
宁 波 市 总 工 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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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度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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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名额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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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简要事迹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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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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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简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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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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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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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模范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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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12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建设功臣候选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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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总工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办公厅、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王勇副书记、市政府寿永年常务副市长、陈奕君副市长 宁波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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