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转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发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现将省人口委办公室《关于下发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甘人口委办知字[2011]63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材料务必于2011年9月8日12点前报区人口局宣教股。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
甘人口委办知字„2011‟63号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发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的通知》(人口办宣教函[2011]174号)精神,我省将参加《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活动》推选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活动主旨
“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活动”旨在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新家庭理念和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激励家庭成员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发展与社会和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此次倡导活动通过倡导、推选、发布等环节,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建立一个吸引广大家庭和公众参与的家庭幸福倡导平台。 二、组织实施
(一)省上组成由专家学者、社会名人、媒体代表参加“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活动”甘肃省组委会负责本地区幸福家庭倡导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各市(州)人口委在对基层推选家庭进行了认真、慎重筛选的基础上,推选出代表本地的幸福家庭上报省上组委会(每市州上报数量不超过
2个)。
(三)全国组委会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家庭情况在新浪网、中国生殖健康网、中国人口网上公示,由公众进行评议、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的重要参考。 (四)全国组委会最终为推选出的“2011﹒中国幸福家
庭”颁发证书。 三、推选条件
“2011﹒中国幸福家庭”的推选应在群众公认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明守法,热爱祖国;
(二)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三)平等和睦,互敬互爱;
(四)诚实守信,邻里和睦;
(五)少生优生,善于重教;
(六)包容豁达,健康快乐。
为增强幸福家庭评选过程的参与性、互动性,各地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推选以下
8类特别幸福家庭:
(一)体现夫妻和谐、相亲相爱的“恩爱家庭”; (二)体现健康生活、充满活力的“健康家庭”;
(三)体现几代同堂、尊老爱幼的“和睦家庭”;
(四)体现时尚进取、才华出众的“魅力家庭”;
(五)体现少生优生、善育重教的“亲子家庭”;
(六)体现坚忍不拔、战胜困难的“勇敢家庭”;
(七)少数民族与汉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
“团结家庭”;
(八)体现流动人口奋斗进取的“新市民家庭”。
四、时间安排 2011年2011年
8月至9月13日各市、州报送推选结果截止。 9月13日至9月26日完成省上推选家庭的审
核、确定并报送全国组委会。
2011年2011年2011年颁奖典礼。
五、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人口计生委为本次活动的推选单位 (二)报送材料
1、推选报送表(见附件)。
2、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2000字之内)。 3、被推选家庭全家福
10月16日至11月15日网上投票。 11月底完成全国推行家庭的审核、确定。 12月在北京举行““2011﹒中国幸福家庭””
8寸彩色照片二张。
5分钟)、图片
4、与被推选家庭相关的音视频(不超过资料。
(三)以上材料务必于
2011年9月13日前邮寄或报
送到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推选活动办公室(邮寄的以邮寄日期为准)。
附:《推选报送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推选活动报送表
凉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转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发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现将省人口委办公室《关于下发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甘人口委办知字[2011]63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材料务必于2011年9月8日12点前报区人口局宣教股。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
甘人口委办知字„2011‟63号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下发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系列公益宣传活动的通知》(人口办宣教函[2011]174号)精神,我省将参加《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活动》推选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活动主旨
“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活动”旨在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新家庭理念和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激励家庭成员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发展与社会和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此次倡导活动通过倡导、推选、发布等环节,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建立一个吸引广大家庭和公众参与的家庭幸福倡导平台。 二、组织实施
(一)省上组成由专家学者、社会名人、媒体代表参加“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活动”甘肃省组委会负责本地区幸福家庭倡导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各市(州)人口委在对基层推选家庭进行了认真、慎重筛选的基础上,推选出代表本地的幸福家庭上报省上组委会(每市州上报数量不超过
2个)。
(三)全国组委会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家庭情况在新浪网、中国生殖健康网、中国人口网上公示,由公众进行评议、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的重要参考。 (四)全国组委会最终为推选出的“2011﹒中国幸福家
庭”颁发证书。 三、推选条件
“2011﹒中国幸福家庭”的推选应在群众公认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明守法,热爱祖国;
(二)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三)平等和睦,互敬互爱;
(四)诚实守信,邻里和睦;
(五)少生优生,善于重教;
(六)包容豁达,健康快乐。
为增强幸福家庭评选过程的参与性、互动性,各地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推选以下
8类特别幸福家庭:
(一)体现夫妻和谐、相亲相爱的“恩爱家庭”; (二)体现健康生活、充满活力的“健康家庭”;
(三)体现几代同堂、尊老爱幼的“和睦家庭”;
(四)体现时尚进取、才华出众的“魅力家庭”;
(五)体现少生优生、善育重教的“亲子家庭”;
(六)体现坚忍不拔、战胜困难的“勇敢家庭”;
(七)少数民族与汉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
“团结家庭”;
(八)体现流动人口奋斗进取的“新市民家庭”。
四、时间安排 2011年2011年
8月至9月13日各市、州报送推选结果截止。 9月13日至9月26日完成省上推选家庭的审
核、确定并报送全国组委会。
2011年2011年2011年颁奖典礼。
五、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人口计生委为本次活动的推选单位 (二)报送材料
1、推选报送表(见附件)。
2、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2000字之内)。 3、被推选家庭全家福
10月16日至11月15日网上投票。 11月底完成全国推行家庭的审核、确定。 12月在北京举行““2011﹒中国幸福家庭””
8寸彩色照片二张。
5分钟)、图片
4、与被推选家庭相关的音视频(不超过资料。
(三)以上材料务必于
2011年9月13日前邮寄或报
送到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推选活动办公室(邮寄的以邮寄日期为准)。
附:《推选报送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2011中国幸福家庭”倡导推选活动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