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04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日前,通过认真学习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访谈,结合近段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关于纪律建设的要求,我认为,李鸿忠同志在访谈中全面贯彻了中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体现了省委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是指导全省深入推进纪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联系襄阳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两个责任”重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抓起来。李鸿忠同志谈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在于党委、纪委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担起来。”这深刻阐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两个责任”落实的关系。全市各级党委应始终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责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主体责任”的督导,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要求他们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过程管理,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推行痕迹管理、搞好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执行好省委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契机,加大问责力度,特别是对那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对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巡查组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要重点问责,同时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并公开曝光,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只要把“两个责任”担起来,就一定能够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纯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纪律教育重常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李鸿忠同志指出:“纪律和规矩的意识养成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要重视纪律教育,充分认识到纪律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认识到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是纪委的基本职责之一。要改进纪律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增强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促进知纪、明纪、守纪。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要教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率先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党的纪律和规矩为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带头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说的坚决不说,不能做的坚决不做。
三、日常监督重管理,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李鸿忠同志要求:“纪律的严肃性必须体现在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过程当中,严在平常、严在经常。”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更新理念思路,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司法机关履行职责,必须关口前移、跨前一步,守住纪律和规矩红线,当好执纪“守门员”。必须树立强烈的“纪律思维”,始终从执纪的角度思考分析问题、谋划推进工作。必须强化整体思维、全局意识,着眼于整个“森林”的健康生态,既拔烂树,又治病树、正歪树,维护好“森林”,让纪律在全体党员中实现全覆盖地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身上。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不能要么不处理,一处理就“算总账”。在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同时,更要注重经常性的监督执纪,善于运用函询、谈话方式开展纪律审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将干部遵纪守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前置条件,坚持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四、作风建设重深化,把纪律和规矩明起来。李鸿忠同志说:“改进作风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必须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保持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的力度不松。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探索实施“反‘四风’一键通”,实现通过手机举报身边“四风”问题。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掀起“好学之风、亲民之风、清廉之风、尚能之风、实干之风”。依托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对市直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五、纪律审查重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李鸿忠同志强调:“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贪治腐。突出执纪的特点,着力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以纪律为杠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挺起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在审查内容上更加注重审查“破纪”问题,注重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政治上不讲纪律不守规矩问题、廉洁上不收敛不干净问题、工作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有问题就处理,提高“破纪”问题在纪律审查中的比例,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化。在审查方式上注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和轰动效应,对同时存在违纪和违法的,把主要违纪事实查清楚后,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违纪问题的处理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根据违纪事实和认错态度,综合运用党纪处分和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方式,探索运用断崖式降级处理方式,防止出现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在加强基层办案上把统筹联办作为重要方法,牢固树立“一盘棋”的理念。推行纪律审查“上下联动、滚动深挖”模式,探索异地交叉、结对办案,构建“三位一体”的乡镇办案协作区,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
(作者系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发布时间:2015-08-04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日前,通过认真学习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访谈,结合近段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关于纪律建设的要求,我认为,李鸿忠同志在访谈中全面贯彻了中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体现了省委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是指导全省深入推进纪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联系襄阳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两个责任”重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抓起来。李鸿忠同志谈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在于党委、纪委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担起来。”这深刻阐明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两个责任”落实的关系。全市各级党委应始终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责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主体责任”的督导,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要求他们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过程管理,通过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推行痕迹管理、搞好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执行好省委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契机,加大问责力度,特别是对那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对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巡查组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要重点问责,同时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并公开曝光,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只要把“两个责任”担起来,就一定能够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纯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纪律教育重常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李鸿忠同志指出:“纪律和规矩的意识养成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要重视纪律教育,充分认识到纪律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认识到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是纪委的基本职责之一。要改进纪律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增强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促进知纪、明纪、守纪。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要教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率先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党的纪律和规矩为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带头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说的坚决不说,不能做的坚决不做。
三、日常监督重管理,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李鸿忠同志要求:“纪律的严肃性必须体现在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过程当中,严在平常、严在经常。”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更新理念思路,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司法机关履行职责,必须关口前移、跨前一步,守住纪律和规矩红线,当好执纪“守门员”。必须树立强烈的“纪律思维”,始终从执纪的角度思考分析问题、谋划推进工作。必须强化整体思维、全局意识,着眼于整个“森林”的健康生态,既拔烂树,又治病树、正歪树,维护好“森林”,让纪律在全体党员中实现全覆盖地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身上。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不能要么不处理,一处理就“算总账”。在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同时,更要注重经常性的监督执纪,善于运用函询、谈话方式开展纪律审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将干部遵纪守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前置条件,坚持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四、作风建设重深化,把纪律和规矩明起来。李鸿忠同志说:“改进作风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的承诺能否兑现,必须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保持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的力度不松。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探索实施“反‘四风’一键通”,实现通过手机举报身边“四风”问题。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掀起“好学之风、亲民之风、清廉之风、尚能之风、实干之风”。依托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对市直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五、纪律审查重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李鸿忠同志强调:“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贪治腐。突出执纪的特点,着力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以纪律为杠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挺起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纪律审查力度。在审查内容上更加注重审查“破纪”问题,注重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政治上不讲纪律不守规矩问题、廉洁上不收敛不干净问题、工作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有问题就处理,提高“破纪”问题在纪律审查中的比例,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化。在审查方式上注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和轰动效应,对同时存在违纪和违法的,把主要违纪事实查清楚后,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违纪问题的处理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根据违纪事实和认错态度,综合运用党纪处分和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方式,探索运用断崖式降级处理方式,防止出现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在加强基层办案上把统筹联办作为重要方法,牢固树立“一盘棋”的理念。推行纪律审查“上下联动、滚动深挖”模式,探索异地交叉、结对办案,构建“三位一体”的乡镇办案协作区,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
(作者系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