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办发„2011‟75号
中共黄龙县委办公室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党委、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黄各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刘亚宁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贾珉亮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爱卫会主任 副 组 长:雷 炜 县委副书记
田兆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崔红德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高竹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车雪能 县政府副县长、县爱卫会副主任 王仁合 黄龙山林业局局长
成 员:阮光华 县委办公室主任
吴江宏
郭宏斌
范晓秋
李向阳
邱晓敏
尤刚强
辛向阳
秦 莉
李红莲
雷玉苗
侯云军
李金升
李庆玉
薛少刚
李晓虎
陈继忠
张晓明
杨凤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教办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县编办主任 县农工部部长、新农办主任 县总工会副主席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县卫生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县公安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经发局局长
刘树成 县林业局局长
李德胜 县水务局局长
张 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秦豫 县司法局局长
薛晓平
李向荣
刘春生
张 芹
郑斌虎
吕延林
石文学
张永健
袁广亚
赵延斌
张华平
宋高毅
郭 宏
王建忠
于奎利
茹官林
刘松涛
孙世平
县统计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粮食局局长 县扶贫办主任 县物价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档案局局长 县畜牧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法制办主任 县城管局局长
杨海成 县国税局局长
王宁喜 县地税局局长
孙月明 县工商局局长
张凤伟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米晓华 县人行行长
郭文武 县电力局局长
孙文智 县电信局局长
钞小林 县邮政局局长
张海清 县公路段段长
文 宁 县农行行长
高文礼 县信用联社主任
赵景香 人保财险黄龙分公司经理
胡红艳 中国人寿黄龙分公司经理
李 毅 移动公司经理
刘文勇 联通公司经理
王旺学 县烟草公司经理
陈天德 县网络公司经理
胡文明 县电视台台长
陈庆华 县委考核办副主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各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县政府主管
卫生副县长车雪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爱卫办主任雷玉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领导,同时将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组、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组、宣传教育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组四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组
组 长:田兆虎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委考核办、县法制办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陕西省卫生县城标准》中环境保护指标达标工作。 3、组织对承担创卫工作任务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省市驻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组织对创卫工作中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影响工作进程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崔红德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石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城区及石堡镇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负责《陕西省卫生县城标准》中市容环境、城区公共场所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指标达标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高竹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县卫生局、县电视台、县信息办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按照“创卫”要求,制定和策划宣传方案并组织宣传。
2、搞好“创卫”舆论宣传,营造“创卫”氛围,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制作“创卫”电视专题片和建立有关创建工作的音像档案资料。
3、组织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 车雪能 县政府主管卫生副县长
成 员:县委办、政府办、县卫生局、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新农办相关单位负责人;除石堡镇外其余6个乡镇长和3
个社区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负责除石堡镇外其余6个乡镇和3个社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负责《陕西省卫生县城标准》中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乡镇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治、传染病防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卫生创建工作。 4、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011年11月22日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机构 通知
抄 送:市爱卫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 中共黄龙县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 120份
黄办发„2011‟75号
中共黄龙县委办公室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党委、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黄各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刘亚宁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贾珉亮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爱卫会主任 副 组 长:雷 炜 县委副书记
田兆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崔红德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高竹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车雪能 县政府副县长、县爱卫会副主任 王仁合 黄龙山林业局局长
成 员:阮光华 县委办公室主任
吴江宏
郭宏斌
范晓秋
李向阳
邱晓敏
尤刚强
辛向阳
秦 莉
李红莲
雷玉苗
侯云军
李金升
李庆玉
薛少刚
李晓虎
陈继忠
张晓明
杨凤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教办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县编办主任 县农工部部长、新农办主任 县总工会副主席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县卫生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县公安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经发局局长
刘树成 县林业局局长
李德胜 县水务局局长
张 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秦豫 县司法局局长
薛晓平
李向荣
刘春生
张 芹
郑斌虎
吕延林
石文学
张永健
袁广亚
赵延斌
张华平
宋高毅
郭 宏
王建忠
于奎利
茹官林
刘松涛
孙世平
县统计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粮食局局长 县扶贫办主任 县物价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档案局局长 县畜牧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法制办主任 县城管局局长
杨海成 县国税局局长
王宁喜 县地税局局长
孙月明 县工商局局长
张凤伟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米晓华 县人行行长
郭文武 县电力局局长
孙文智 县电信局局长
钞小林 县邮政局局长
张海清 县公路段段长
文 宁 县农行行长
高文礼 县信用联社主任
赵景香 人保财险黄龙分公司经理
胡红艳 中国人寿黄龙分公司经理
李 毅 移动公司经理
刘文勇 联通公司经理
王旺学 县烟草公司经理
陈天德 县网络公司经理
胡文明 县电视台台长
陈庆华 县委考核办副主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各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县政府主管
卫生副县长车雪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爱卫办主任雷玉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领导,同时将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组、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组、宣传教育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组四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组
组 长:田兆虎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委考核办、县法制办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陕西省卫生县城标准》中环境保护指标达标工作。 3、组织对承担创卫工作任务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省市驻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组织对创卫工作中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影响工作进程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崔红德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石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城区及石堡镇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负责《陕西省卫生县城标准》中市容环境、城区公共场所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指标达标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高竹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县卫生局、县电视台、县信息办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按照“创卫”要求,制定和策划宣传方案并组织宣传。
2、搞好“创卫”舆论宣传,营造“创卫”氛围,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制作“创卫”电视专题片和建立有关创建工作的音像档案资料。
3、组织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 车雪能 县政府主管卫生副县长
成 员:县委办、政府办、县卫生局、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新农办相关单位负责人;除石堡镇外其余6个乡镇长和3
个社区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黄龙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负责除石堡镇外其余6个乡镇和3个社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负责《陕西省卫生县城标准》中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乡镇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治、传染病防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卫生创建工作。 4、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011年11月22日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机构 通知
抄 送:市爱卫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 中共黄龙县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 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