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职业危害达标治理规划

实施方案

根据临煤标发[2016]196号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会战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依据公司及矿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安排,决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特制定职业危达标治理规划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危害”基础工作达标治理规划及实施方案领导组: 组 长:申燕敏

副组长:杜冠云

成 员:郭七郎、陈敏、郭福平、崔书奎、李玉柱、掘一队队长、掘二队队长、通风队所有人员

领导组职责:1、负责对矿井“职业危害”对本月制定现场管理达标、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进行监督落实工作。2、负责对本月达标规划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3、负责对井下一通三防管理牌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4、定期对职业危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一通三防8月份下半月达标规化划

1、 职业健康监护

1.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通风科建立健全矿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人员名单由人力科审核。

2.调入本矿的工人,由人力科及时通知医院安排上岗前

职业健康体检,调离本矿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

3. 将七月份全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人力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2、 个体防护

供应科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2008)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1. 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2)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3)按照要求,及时回撤采煤工作面顺槽、安装煤巷掘进顺槽的各辅助隔爆水棚,并定期检查维护。

(4)井下作业现场防尘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5)在综放工作面生产期间,分别对工作面按照设计进行煤体注水,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并存档备查;综掘工作面在距迎头100m 范围内第二道全断面喷雾外1m 处安设一道全断面捕尘网,随迎头掘进及时挪移喷雾及捕尘网。迎头产尘作业时开启喷雾,配合捕尘网除尘。需喷浆作业的综掘巷道,喷浆机必须在捕尘网上风侧作业。

(6)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m 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7)有关部门调研防尘、降尘、除尘新设备,如自动喷雾,负压超细喷雾装置等,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30m 、100m 范围内,在综掘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m 处安装负压喷雾。

(8)严格执行《关于防尘责任范围及管理标准的规定》,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并保存备查。

(9)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并保存,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10)进行 “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粉尘分散度检测”。

(11)煤场加强浮煤的清理,对场区及落地煤堆实行喷雾降尘。

3、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1)局部通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降噪。

(2)噪声大于85dB (A )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 (A )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钻、锚杆机使用消音罩,阻车器、推车器加消音垫皮。

(3)井上空压机房、加强对防噪设施的维护,确保防噪设施正常运行。

4、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通防工区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旬报,月报编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度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对新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及各类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正常运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风筒吊挂平直,

严禁漏风,保证工作面用风要求。

(3)加强瓦斯检查力度,严禁超限作业。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制定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并及时增设瓦斯检查点,要求瓦检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杜绝假、漏、空检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瓦斯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加大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的管理力度,严禁无计划停风,保证送电、送风前的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加强停工地点管理,对长期停工的巷道及时进行封闭,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4)不断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安装风门、风速、局扇开停传感器,按照要求合理布置瓦斯传感器。定期对传感器调试、校正,并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和工作,

(5)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坚持每月一次重点部位瓦斯隐患排查制度,把综放工作面的回风隅角,沿空掘进巷道、实体煤掘进巷道的高冒区、断层、褶皱发育地带等地点,作为瓦斯管理的重点区域,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制定专门的措施进行管理,强化现场管理,做到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6)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5、高温防治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对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空气温度超过26℃或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0℃时采取制冷降温措施,将冷气送至井下温度超标的作业地点,减少高温危害。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通防工区负责矿井粉尘、有害气体的日常监测,并负责对检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

1. 粉尘监测

通防工区要按照规定制定每月的测尘计划,合理布局测尘点。

(1)总粉尘定点监测,井下每月测定2次。

(2)(2)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4)矿区噪声每月至少测定1次。

(5)年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年度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三、职业卫生基本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职业卫生科要排查矿情况,负责建立、收集、整理、存档职业卫生档案并对其动态管理。各单位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及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设置、维修、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防工区的各类监测监控、有害气体及粉尘监测等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四、监督检查

通风科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职业危害达标治理规划

二零一六年八月

职业危害达标治理规划

实施方案

根据临煤标发[2016]196号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会战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依据公司及矿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安排,决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特制定职业危达标治理规划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危害”基础工作达标治理规划及实施方案领导组: 组 长:申燕敏

副组长:杜冠云

成 员:郭七郎、陈敏、郭福平、崔书奎、李玉柱、掘一队队长、掘二队队长、通风队所有人员

领导组职责:1、负责对矿井“职业危害”对本月制定现场管理达标、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进行监督落实工作。2、负责对本月达标规划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3、负责对井下一通三防管理牌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4、定期对职业危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一通三防8月份下半月达标规化划

1、 职业健康监护

1.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通风科建立健全矿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人员名单由人力科审核。

2.调入本矿的工人,由人力科及时通知医院安排上岗前

职业健康体检,调离本矿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

3. 将七月份全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人力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2、 个体防护

供应科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2008)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1. 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2)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3)按照要求,及时回撤采煤工作面顺槽、安装煤巷掘进顺槽的各辅助隔爆水棚,并定期检查维护。

(4)井下作业现场防尘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5)在综放工作面生产期间,分别对工作面按照设计进行煤体注水,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并存档备查;综掘工作面在距迎头100m 范围内第二道全断面喷雾外1m 处安设一道全断面捕尘网,随迎头掘进及时挪移喷雾及捕尘网。迎头产尘作业时开启喷雾,配合捕尘网除尘。需喷浆作业的综掘巷道,喷浆机必须在捕尘网上风侧作业。

(6)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m 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7)有关部门调研防尘、降尘、除尘新设备,如自动喷雾,负压超细喷雾装置等,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30m 、100m 范围内,在综掘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m 处安装负压喷雾。

(8)严格执行《关于防尘责任范围及管理标准的规定》,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并保存备查。

(9)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并保存,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10)进行 “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粉尘分散度检测”。

(11)煤场加强浮煤的清理,对场区及落地煤堆实行喷雾降尘。

3、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1)局部通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降噪。

(2)噪声大于85dB (A )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 (A )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钻、锚杆机使用消音罩,阻车器、推车器加消音垫皮。

(3)井上空压机房、加强对防噪设施的维护,确保防噪设施正常运行。

4、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通防工区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旬报,月报编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度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对新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及各类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正常运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风筒吊挂平直,

严禁漏风,保证工作面用风要求。

(3)加强瓦斯检查力度,严禁超限作业。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制定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并及时增设瓦斯检查点,要求瓦检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杜绝假、漏、空检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瓦斯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加大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的管理力度,严禁无计划停风,保证送电、送风前的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加强停工地点管理,对长期停工的巷道及时进行封闭,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4)不断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安装风门、风速、局扇开停传感器,按照要求合理布置瓦斯传感器。定期对传感器调试、校正,并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和工作,

(5)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坚持每月一次重点部位瓦斯隐患排查制度,把综放工作面的回风隅角,沿空掘进巷道、实体煤掘进巷道的高冒区、断层、褶皱发育地带等地点,作为瓦斯管理的重点区域,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制定专门的措施进行管理,强化现场管理,做到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6)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5、高温防治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对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空气温度超过26℃或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0℃时采取制冷降温措施,将冷气送至井下温度超标的作业地点,减少高温危害。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通防工区负责矿井粉尘、有害气体的日常监测,并负责对检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

1. 粉尘监测

通防工区要按照规定制定每月的测尘计划,合理布局测尘点。

(1)总粉尘定点监测,井下每月测定2次。

(2)(2)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4)矿区噪声每月至少测定1次。

(5)年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年度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三、职业卫生基本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职业卫生科要排查矿情况,负责建立、收集、整理、存档职业卫生档案并对其动态管理。各单位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及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设置、维修、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防工区的各类监测监控、有害气体及粉尘监测等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四、监督检查

通风科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职业危害达标治理规划

二零一六年八月


相关内容

  • 煤矿安全责任制范本
  • 安徽省煤矿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目 录 1. 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 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 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

  • 顺兴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 顺兴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从组织 ...

  • 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 XX公司 关于印发<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要求,切实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 ...

  • 职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 2014年度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将以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 为中心,全面落实公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疾病事 ...

  • 2017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 2017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习水县庆华煤矿 二〇一七年元月 会 审 栏 习水县庆华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结 ...

  • 广源煤矿2008年职业卫生档案样本
  •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quo ...

  • 兴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中长期规划
  • 国电贵州双龙兴旺煤业有限公司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规 划 (2013-2018)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l ...

  • 煤矿安全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 2014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2014年煤炭发展与安全工作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 ...

  • 煤矿需要准备的资料
  • 2013年度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 评估工作煤矿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需煤矿复印后评估组带回的资料(一式四份,加盖煤矿公章) 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 (通风区) 2.煤炭自然倾向性鉴定资料(通风区) 3.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通风区) 4.职业危害评价报告 5.煤矿救护协议(调度室) 6.企业营业 ...

  • 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
  • 普通★一年 一般 皖北煤电集团百善煤矿文件 百矿安„2012‟32号 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