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相关事宜
1、【必看】什么是《报到证》及《报到证》的作用
特别强调两点
(1)除升学(升研、升博)外,每个高职、本科、硕士毕业生,毕业后都应该持有《报到证》。在指定时间,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给就业中心的毕业生,所持《报到证》按就业,在毕业时派往用人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未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给就业中心的毕业生,所持《报到证》按申请回生源地就业,在毕业后派往生源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
具体生源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见《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要说明与表内不同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内毕业生派遣至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赤峰毕业生派遣至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2届毕业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毕业生毕业两年后不属于高校毕业生身份,属社会人才范畴,教育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包括《报到证》的办理)。
2、2012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从6月19日至7月1日为区内各高校7万余名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我校被安排在6月20日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报到证》。除办理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6月10日至7月30日间不受理我校任何单独办理《报到证》的申请(包括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
于6月15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及国防生、基层就业已经网上公示录取的毕业生可以在一派(6月20日)办理到《报到证》。由于涉及4000余条就业数据录入和《协议书》审核排序,6月15日—6月19日期间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的,推迟到二派(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为了同学们能在毕业时拿到《报到证》,为了配合全校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排序和录入工作,请毕业生务必在6月15日之前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在职研究生请将工作证明交至学院。
就业材料录入系统后,中心会将就业方案于6月16日—17日间交学院,由学院与毕业生一一核实是否录入准确,请毕业生关注并配合此次审核。
错过6月20日一派的毕业生请务必在8月24日前将《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就业指导中心(假期值班安排将在7月1日左右发布)。中心将在7月中下旬和8月底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2012届毕业生的第二次、第三次统一派遣。
3、办理《报到证》的材料
《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格式也可自定,只要说明是接收内大什么专业谁在何处从事什么工作即可,需盖单位人事部门章)、单位文件(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人事批文)、劳动合同复印件、《灵活就业登记表》、出国护照或国外《录取通知书》等均可作为办理《报到证》的派遣依据。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如因寄送时间,原件需个人留存等原因,可询问就业指导中心后提供复印件。
4、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
至今年9月1日还未就业的高职、本科、硕士毕业生,毕业生将在2012年年底前(具体时间见9月就业信息网重要通知)由学校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升学的除外),《报到证》派遣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大多为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9月1日前受理的均为有就业单位的派遣,无就业单位,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一律在2012年年底前统一办理,具体办理时间9月份公布。
5、《报到证》的领取
因为《报到证》的白色下联要通过学院封入毕业生档案,因此《报到证》统一到学院领取。按照学校的要求,一派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后到学院同《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一同领取,《报到证》不能提前于《毕业证》发放。因成绩等问题不能领取《毕业证》的,《报到证》将由学院扣留,不能发放。二派、三派的7月30日,8月30日后到学院领取,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请询问学院。本科、高职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待2012年年底前办理完毕后,可到学院领取。
《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时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没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如要求毕业生提前携《报到证》报到,请和单位解释。如需学校出面证明的,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开取证明。
6、关于缓派
2012届毕业生已签约,并已将就业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但目前有和原单位解约的意向或原单位正在办理某些手续(如入编、解决北京户口)需延缓派遣,可在6月10日前将《缓派申请》交就业指导中心(说明和哪个单位签约,为什么要缓派,之后如何处理)。
中心可暂时不为该生办理《报到证》,直到该毕业生交来其它材料解决此问题。如到9月1日还未处理,中心将按照原单位派遣。
7、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是明确你的档案、户籍、组织关系等应该转往的地方,但不是绝对的。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档案、户籍、组织关系进行调转。《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一个月)也无强制必须在期间报到的要求。
单位派遣基本原则:
(1)行政事业单位、国企、股份制企业等规模较大的单位,《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直接派到用人单位。
(2)中小型企业,协议书上盖当地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用人单位。 (3)中小型企业、在北京等地不能解决户口的单位、基层就业项目,《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多数为地市级人事局(教育局)。
二、毕业生档案问题
对于校本部的毕业生:
档案是一个社会人很重要的材料,在毕业时应妥善处置,尽量不要放在学校,如无单位或单位不予保管,请存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人才部门为宜。即使暂时不能处理,在毕业后一两年内也要妥善处置,最好不要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两年后发回生源地,以免丢失。
1、对于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报到(《报到证》左上角注明的是具体单位名称),毕业生于毕业后,到学院领取《报到证》和档案。为防止档案在寄送过程中丢失或时间延误,这部分档案直接由本人带到单位。
2、公务员(选调生)、部队等需要学校统一转送档案的,学院将这些毕业生的档案统一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于7月中旬发出。
3、就业单位不负责保管档案,毕业生可凭《报到证》领取档案,凭《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协议书》到单位所在地或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档案,以开始计算工龄,一年后转正定级。
4、因未就业、复习考研、基层就业或单位变动中等原因,确实需要在学校留存档案的,需填写《留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给学院。两年后如不调档,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回生源地(即《报到证》派往的生源地单位),期间调走档案由学院退回档案转寄费。
两年后由中心统一发出的档案,在2014年11月份,可在就业信息网-档案查询处查询档案寄送详情。 对于研究生:
研究生原则上不予留档,如无单位或单位不予保管,请存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人才部门为宜。如确实需留档直接和学院联系,就业指导中心不予负责。
交通、艺术、鄂尔多斯、满洲里学院档案管理请咨询学院。
三、毕业生户籍问题
区内毕业生的户籍基本都在生源所在地,如单位需要迁户口,请直接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询问具体办法,和学校无关。
区外毕业生及部分区内毕业生如确认户籍在学校,需以班级为单位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名单需注明姓名、专业、学院、身份证号、户口迁往地(不清楚的询问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 户籍不像档案,不能留存,也不会自动打回生源地,一旦离校必须迁走!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不接收就迁回原家庭所在地。
户籍科地址:本校区数学学院楼(主楼东侧)一楼
联系人:王老师 4992408
四、党组织关系
党员或者预备党员,就会涉及到党组织关系转递,具体由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办理。现将党组织关系转递的分类办理指导如下:
1、录取研究生的
离校前,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将根据录取高校负责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
2、就业单位可以转党关系的(如不清楚询问单位)。离校前,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将根据就业单位负责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
3、待就业或就业单位不能转党关系的
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有两种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但是由于各学院具体办理方法不同,一定请具体咨询学院党团总支,以学院办理方法为准!!)
(1)把档案和党组织都暂时保存在学院,暂时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算作流动党员。
(2)档案暂时保存在学院,党组织关系转递到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党支部或亲属单位党支部,继续过党支部生活。注意:此类情况是按照党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最好方法。
3、国家项目就业的(包括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
因为具体服务时间较长,工作单位固定,所以建议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迁转地点为服务单位。但是由于具体分配地点现在还未确定,毕业前无法迁转,所以建议先和学院说明,等具体分配地点确定后,再迁转。如学院放假,可以委托同学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代为办理。
为了方便毕业生,我们做了以上分类指导,仅供参考。但是党组织关系转递是由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负责办理的,所以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咨询学院负责老师!
五、就业信息网账号
2012届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网账号将于2012年9月15 日左右关闭(仅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在之后申请再次开通)到时毕业生的所有信息将删除。建议毕业生及时保存就业信息网上的重要信息。另外,由于毕业生离校后的几个月也许因某些原因,学校要与你取得联系。所以你的手机号,家庭电话还是尽量保留和更新。中心会确保这些信息不外泄。
对《报到证》、档案、户籍等置之不管,将会在你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业、报考公务员、落户、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提拔调用、结婚、买房等方面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类似的案例在之前层出不穷,有的是同学们在毕业后五年,甚至十多年后才出现的麻烦,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有详细告知你们的责任,请毕业生务必处理好以上问题!
近期由于涉及毕业生派遣及离校诸多问题,就业指导中心来咨询的同学和电话很多,再加之本身工作量很大,如在办公室处理工作和回答电话疑问过程中,有不妥之处,请毕业生谅解。也希望毕业生能仔细
阅读这4000多字的说明,尽量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给就业指导中心更多的时间处理工作,如还有疑问可来中心咨询,谢谢。
一、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相关事宜
1、【必看】什么是《报到证》及《报到证》的作用
特别强调两点
(1)除升学(升研、升博)外,每个高职、本科、硕士毕业生,毕业后都应该持有《报到证》。在指定时间,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给就业中心的毕业生,所持《报到证》按就业,在毕业时派往用人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未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给就业中心的毕业生,所持《报到证》按申请回生源地就业,在毕业后派往生源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
具体生源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见《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要说明与表内不同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内毕业生派遣至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赤峰毕业生派遣至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2届毕业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毕业生毕业两年后不属于高校毕业生身份,属社会人才范畴,教育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包括《报到证》的办理)。
2、2012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从6月19日至7月1日为区内各高校7万余名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我校被安排在6月20日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报到证》。除办理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6月10日至7月30日间不受理我校任何单独办理《报到证》的申请(包括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
于6月15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及国防生、基层就业已经网上公示录取的毕业生可以在一派(6月20日)办理到《报到证》。由于涉及4000余条就业数据录入和《协议书》审核排序,6月15日—6月19日期间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的,推迟到二派(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为了同学们能在毕业时拿到《报到证》,为了配合全校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排序和录入工作,请毕业生务必在6月15日之前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在职研究生请将工作证明交至学院。
就业材料录入系统后,中心会将就业方案于6月16日—17日间交学院,由学院与毕业生一一核实是否录入准确,请毕业生关注并配合此次审核。
错过6月20日一派的毕业生请务必在8月24日前将《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就业指导中心(假期值班安排将在7月1日左右发布)。中心将在7月中下旬和8月底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2012届毕业生的第二次、第三次统一派遣。
3、办理《报到证》的材料
《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格式也可自定,只要说明是接收内大什么专业谁在何处从事什么工作即可,需盖单位人事部门章)、单位文件(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人事批文)、劳动合同复印件、《灵活就业登记表》、出国护照或国外《录取通知书》等均可作为办理《报到证》的派遣依据。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如因寄送时间,原件需个人留存等原因,可询问就业指导中心后提供复印件。
4、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
至今年9月1日还未就业的高职、本科、硕士毕业生,毕业生将在2012年年底前(具体时间见9月就业信息网重要通知)由学校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升学的除外),《报到证》派遣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大多为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9月1日前受理的均为有就业单位的派遣,无就业单位,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一律在2012年年底前统一办理,具体办理时间9月份公布。
5、《报到证》的领取
因为《报到证》的白色下联要通过学院封入毕业生档案,因此《报到证》统一到学院领取。按照学校的要求,一派的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后到学院同《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一同领取,《报到证》不能提前于《毕业证》发放。因成绩等问题不能领取《毕业证》的,《报到证》将由学院扣留,不能发放。二派、三派的7月30日,8月30日后到学院领取,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请询问学院。本科、高职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待2012年年底前办理完毕后,可到学院领取。
《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时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没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如要求毕业生提前携《报到证》报到,请和单位解释。如需学校出面证明的,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开取证明。
6、关于缓派
2012届毕业生已签约,并已将就业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但目前有和原单位解约的意向或原单位正在办理某些手续(如入编、解决北京户口)需延缓派遣,可在6月10日前将《缓派申请》交就业指导中心(说明和哪个单位签约,为什么要缓派,之后如何处理)。
中心可暂时不为该生办理《报到证》,直到该毕业生交来其它材料解决此问题。如到9月1日还未处理,中心将按照原单位派遣。
7、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是明确你的档案、户籍、组织关系等应该转往的地方,但不是绝对的。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档案、户籍、组织关系进行调转。《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一个月)也无强制必须在期间报到的要求。
单位派遣基本原则:
(1)行政事业单位、国企、股份制企业等规模较大的单位,《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直接派到用人单位。
(2)中小型企业,协议书上盖当地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用人单位。 (3)中小型企业、在北京等地不能解决户口的单位、基层就业项目,《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多数为地市级人事局(教育局)。
二、毕业生档案问题
对于校本部的毕业生:
档案是一个社会人很重要的材料,在毕业时应妥善处置,尽量不要放在学校,如无单位或单位不予保管,请存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人才部门为宜。即使暂时不能处理,在毕业后一两年内也要妥善处置,最好不要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两年后发回生源地,以免丢失。
1、对于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报到(《报到证》左上角注明的是具体单位名称),毕业生于毕业后,到学院领取《报到证》和档案。为防止档案在寄送过程中丢失或时间延误,这部分档案直接由本人带到单位。
2、公务员(选调生)、部队等需要学校统一转送档案的,学院将这些毕业生的档案统一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于7月中旬发出。
3、就业单位不负责保管档案,毕业生可凭《报到证》领取档案,凭《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协议书》到单位所在地或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档案,以开始计算工龄,一年后转正定级。
4、因未就业、复习考研、基层就业或单位变动中等原因,确实需要在学校留存档案的,需填写《留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给学院。两年后如不调档,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回生源地(即《报到证》派往的生源地单位),期间调走档案由学院退回档案转寄费。
两年后由中心统一发出的档案,在2014年11月份,可在就业信息网-档案查询处查询档案寄送详情。 对于研究生:
研究生原则上不予留档,如无单位或单位不予保管,请存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人才部门为宜。如确实需留档直接和学院联系,就业指导中心不予负责。
交通、艺术、鄂尔多斯、满洲里学院档案管理请咨询学院。
三、毕业生户籍问题
区内毕业生的户籍基本都在生源所在地,如单位需要迁户口,请直接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询问具体办法,和学校无关。
区外毕业生及部分区内毕业生如确认户籍在学校,需以班级为单位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名单需注明姓名、专业、学院、身份证号、户口迁往地(不清楚的询问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 户籍不像档案,不能留存,也不会自动打回生源地,一旦离校必须迁走!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不接收就迁回原家庭所在地。
户籍科地址:本校区数学学院楼(主楼东侧)一楼
联系人:王老师 4992408
四、党组织关系
党员或者预备党员,就会涉及到党组织关系转递,具体由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办理。现将党组织关系转递的分类办理指导如下:
1、录取研究生的
离校前,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将根据录取高校负责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
2、就业单位可以转党关系的(如不清楚询问单位)。离校前,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将根据就业单位负责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
3、待就业或就业单位不能转党关系的
各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有两种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但是由于各学院具体办理方法不同,一定请具体咨询学院党团总支,以学院办理方法为准!!)
(1)把档案和党组织都暂时保存在学院,暂时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算作流动党员。
(2)档案暂时保存在学院,党组织关系转递到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党支部或亲属单位党支部,继续过党支部生活。注意:此类情况是按照党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最好方法。
3、国家项目就业的(包括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
因为具体服务时间较长,工作单位固定,所以建议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迁转地点为服务单位。但是由于具体分配地点现在还未确定,毕业前无法迁转,所以建议先和学院说明,等具体分配地点确定后,再迁转。如学院放假,可以委托同学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代为办理。
为了方便毕业生,我们做了以上分类指导,仅供参考。但是党组织关系转递是由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负责办理的,所以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咨询学院负责老师!
五、就业信息网账号
2012届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网账号将于2012年9月15 日左右关闭(仅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在之后申请再次开通)到时毕业生的所有信息将删除。建议毕业生及时保存就业信息网上的重要信息。另外,由于毕业生离校后的几个月也许因某些原因,学校要与你取得联系。所以你的手机号,家庭电话还是尽量保留和更新。中心会确保这些信息不外泄。
对《报到证》、档案、户籍等置之不管,将会在你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业、报考公务员、落户、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提拔调用、结婚、买房等方面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类似的案例在之前层出不穷,有的是同学们在毕业后五年,甚至十多年后才出现的麻烦,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有详细告知你们的责任,请毕业生务必处理好以上问题!
近期由于涉及毕业生派遣及离校诸多问题,就业指导中心来咨询的同学和电话很多,再加之本身工作量很大,如在办公室处理工作和回答电话疑问过程中,有不妥之处,请毕业生谅解。也希望毕业生能仔细
阅读这4000多字的说明,尽量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给就业指导中心更多的时间处理工作,如还有疑问可来中心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