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 币 借 款 合 同
(短期农户)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约定提款时间提款,实际提款日晚于约定提款时间的,借款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
第三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 。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以及禁止以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月利率为 ‰
2、利息计算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
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 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此项为选择性条款,另请注意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借款人就本合同签署事宜是否已获相关审批及授权。)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1、借款人应按下列第 种时间和方式提款:
(1)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提款。
(2)自 年 月 日起 日内提清借款。
2、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
第七条 还款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须按下列第【 】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期限届满日 年 月 日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 个公司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
贷款人有权就提前还款部分按 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4、借款人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 。
第八条 担保(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 由 提供 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 (其他担保方式) 。
2、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九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借款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借款人申请向贷款人叙作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
(5)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6)借款人声明的其他事项: 。
借款人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个公司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
2、借款人承诺如下:
(1)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或及时向贷款人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4)若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担保物被查封,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借款人采取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5)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6)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7)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并承诺其对外担保的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 倍,且对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不超过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额。
(8)借款人承诺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4项等规定的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借款人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8、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担保物权;
4、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贷款人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6、逾期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
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贷款人或者依照本协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五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提款申请书(格式);
2、……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
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4、本合同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贷款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配偶: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 民 币 借 款 合 同
(短期中小企业)
借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约定提款时间提款,实际提款日晚于约定提款时间的,借款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
第三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 。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以及禁止以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月利率为 ‰
2、利息计算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
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 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此项为选择性条款,另请注意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借款人就本合同签署事宜是否已获相关审批及授权。)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1、借款人应按下列第 种时间和方式提款:
(1)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提款。
(2)自 年 月 日起 内提清借款。
2、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
第七条 还款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须按下列第【 】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期限届满日 年 月 日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2)按下列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借款人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个公司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 个公司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
贷款人有权就提前还款部分按 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4、借款人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 。
第八条 担保(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 由 提供 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 (其他担保方式) 。
2、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九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借款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借款人申请向贷款人叙作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
(5)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6)借款人声明的其他事项: 。
2、借款人承诺如下:
(1)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或及时向贷款人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4)若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担保物被查封,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借款人采取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5)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6)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7)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并承诺其对外担保的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 倍,且对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不超过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额。
(8)借款人承诺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4项等规定的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借款人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8、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担保物权;
4、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贷款人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6、逾期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贷款人或者依照本协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五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提款申请书(格式);
2、……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4、本合同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贷款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贷款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 民 币 借 款 合 同
(短期农户)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约定提款时间提款,实际提款日晚于约定提款时间的,借款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
第三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 。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以及禁止以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月利率为 ‰
2、利息计算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
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 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此项为选择性条款,另请注意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借款人就本合同签署事宜是否已获相关审批及授权。)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1、借款人应按下列第 种时间和方式提款:
(1)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提款。
(2)自 年 月 日起 日内提清借款。
2、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
第七条 还款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须按下列第【 】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期限届满日 年 月 日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 个公司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
贷款人有权就提前还款部分按 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4、借款人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 。
第八条 担保(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 由 提供 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 (其他担保方式) 。
2、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九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借款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借款人申请向贷款人叙作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
(5)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6)借款人声明的其他事项: 。
借款人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个公司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
2、借款人承诺如下:
(1)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或及时向贷款人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4)若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担保物被查封,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借款人采取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5)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6)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7)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并承诺其对外担保的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 倍,且对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不超过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额。
(8)借款人承诺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4项等规定的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借款人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8、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担保物权;
4、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贷款人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6、逾期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
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贷款人或者依照本协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五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提款申请书(格式);
2、……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
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4、本合同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贷款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配偶: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 民 币 借 款 合 同
(短期中小企业)
借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约定提款时间提款,实际提款日晚于约定提款时间的,借款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
第三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 。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以及禁止以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月利率为 ‰
2、利息计算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
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 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此项为选择性条款,另请注意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借款人就本合同签署事宜是否已获相关审批及授权。)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1、借款人应按下列第 种时间和方式提款:
(1)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提款。
(2)自 年 月 日起 内提清借款。
2、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 的标准收取承担费。
第七条 还款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须按下列第【 】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期限届满日 年 月 日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2)按下列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借款人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个公司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变更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 个公司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
贷款人有权就提前还款部分按 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4、借款人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 。
第八条 担保(备注:据实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 由 提供 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 (其他担保方式) 。
2、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九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借款人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借款人申请向贷款人叙作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
(5)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6)借款人声明的其他事项: 。
2、借款人承诺如下:
(1)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或及时向贷款人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4)若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担保物被查封,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借款人采取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5)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6)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7)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并承诺其对外担保的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 倍,且对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不超过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限额。
(8)借款人承诺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4项等规定的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借款人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8、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担保物权;
4、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贷款人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6、逾期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贷款人或者依照本协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五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提款申请书(格式);
2、……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4、本合同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贷款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贷款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