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书
甲方:温州XX阀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双赢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人,在 建立销售处,销售甲方 商标产品,并订立如下合同: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盟销售授权书和有关资料,由乙方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开办具有负责人制或法人代表制的销售处(销售公司)。
2. 甲方和乙方均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
3. 加盟合同生效后,乙方在行政隶属上视为甲方下属销售单位,甲方所发生文件和有关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原则下,乙方应无条件严格执行。
4. 加盟合同暂定为日至月日。有效期满,甲方视乙方的经营状况,市场开拓能力,管理水平等确定续签与否,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合同到期,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申请办理续签手续,如逾期不办,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6. 乙方应保证一年销售甲方生产的阀门产品,保底任务额(本厂出厂价为准)为 万元人民币(以货款回笼到甲方帐户为准),甲方有生产的阀门品种乙方不准外协。
7.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年销售任务时,或外协甲方有生产的阀门品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加盟合同。
8. 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规范。若发现假冒甲方品牌进行销售,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有权终止合作和合同外,并将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标准营业额30万元内赔偿金为 1
加盟合同书
甲方:温州XX阀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双赢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人,在 建立销售处,销售甲方 商标产品,并订立如下合同: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盟销售授权书和有关资料,由乙方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开办具有负责人制或法人代表制的销售处(销售公司)。
2. 甲方和乙方均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
3. 加盟合同生效后,乙方在行政隶属上视为甲方下属销售单位,甲方所发生文件和有关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原则下,乙方应无条件严格执行。
4. 加盟合同暂定为日至月日。有效期满,甲方视乙方的经营状况,市场开拓能力,管理水平等确定续签与否,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合同到期,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申请办理续签手续,如逾期不办,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6. 乙方应保证一年销售甲方生产的阀门产品,保底任务额(本厂出厂价为准)为 万元人民币(以货款回笼到甲方帐户为准),甲方有生产的阀门品种乙方不准外协。
7.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年销售任务时,或外协甲方有生产的阀门品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加盟合同。
8. 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规范。若发现假冒甲方品牌进行销售,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有权终止合作和合同外,并将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标准营业额30万元内赔偿金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