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法治办〔2009〕13 号★关于组织区镇法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工委和管委会, 各镇党委和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2009 年度法治昆山建设工作要点》及《昆山市 创建“法治县(市、区) ”实施方案》 ,全力争创“江苏省法治县(市、 区),加快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对各区镇今年以来 ” 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2009 年法治昆山建设工作要点》为 依据,结合《昆山市创建“法治县(市、区) ”实施方案》和我市工作 实际,对年度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区镇法治建设工 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全面提升法治昆山建设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 二、检查重点 1.2009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各区镇 2009 年度法治实事进展情况; 3.科学民主决策、公共权力规范行使情况; 4.基层(村、社区、企业)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5.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情 况; 6.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基层站所规范执法情况; 7.法治建设工作台帐; 8.明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三、考评标准 《2009 年法治区镇考核细则》 (昆法治办〔2009〕6 号) 四、考评时间 上午 12 月 9 日 12 月 10 日 12 月 11 日 12 月 14 日 张浦 陆家 玉山镇 开发区 下午 锦溪、周庄 千灯、淀山湖 周市、巴城 花桥具体时间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法治办联系商定。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对照检查内容,组织一次自查,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 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2.认真做好准备。各区镇要认真准备好年度工作总结、自查情况
及明年工作打算(交考核组带回) 。 3.抽查部分基层站所和相关村(社区) 。 4.年度总分结合平时工作和半年度检查综合打分。 附:2009 年区镇法治建设考评表昆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OO 九年十二月六日
附:2009 年区镇法治建设考评表序 号 考核 项目 分 值内容及要求评分标准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生 违法、 违纪事件, 受刑法、 党纪、政纪处分(罚)的, 扣 3 分,并取消本年度法 治评先评优资格。 党政重要决策事项未履 行民主决策程序(无组织 公开听证、专家论证、集 体讨论决定等相关记 录) ,扣 1 分;决策与法 律法规相抵触的, 1 分; 扣 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 失的,扣 2 分。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 提案办结率低于 100%, 扣 1 分,办复综合满意率低 于 98%,扣 1 分;没有开 展调研视察或对党政重 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议等 活动(无相关活动资料), 扣 1 分。 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低 于 100%的, 2 分; 扣 出台规 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 规相抵触, 侵犯人民群众合 法权益的,扣 2 分。检查方式 参照纪检 监察和司 法部门提 供情况自评分考核得分1、党委、政府发挥 在法治区镇建设中 的领导核心作用。31依法 执政 10 分2、党委、政府依法 决策、 科学决策、 民 主决策。4看台帐、 相关部 门提供 情况3、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的监督作用有 效发挥, 活动有效规 范。3看台帐1、 落实规范性文件审 查备案制度。4看台帐、 参照市政 府法制办 等相关部 门提供情 况依法 行政2、落实行政负责人 出庭应诉工作。4涉及政府的行政诉讼有政 府相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 诉,出庭应诉率 70%以上, 低于 70%,每低 5 个百分点 扣 1 分。 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事 项, 应依法办理而未及时办 理,或者不作为、乱作为, 侵害群众利益, 引发群众投 诉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参照市 政府法 制办提 供情况3、 便民服务中心功能 完善,作用得到有效 发挥。5实地察看 便民服务 中心相关 工作资料
序 号考核 项目内容及要求分 值评分标准 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巧 立名目收取义务教育阶 段学杂费,每发现一起扣 1 分;按照医疗服务价格 执行标准收费,公开收费 标准,私抬医疗服务收 费,侵害群众利益,引发 群众投诉的,每发现一起 扣 1 分。 未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 应急预警机制的, 2 分; 扣 对突发公共事件或社会 矛盾纠纷处置不当的,损 害政府形象或侵害群众 合法权益,引发群众上访 投诉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检查方式自评分考核得分4、规范教育、医疗 等社会事业收费。4现场察看 访问服务 群众、参 照物价等 相关部门 提供情况5、健全突发性公共 事件应急预警机制, 有效调处社会各类 4 矛盾纠纷和突发性 事件。查台帐、 参照公 安、信 访等部 门提供 情况2依法 行政 38 分6、落实法治惠民各 项措施, 法治实事建 设取得实效。6看台帐, 未确定法治实事扣 3 分; 实地察 措施不力,法治实事无惠 看、访 民实效,视情扣 1-3 分。 群众 因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 法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的, 每查实一起, 1 分; 扣 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 据、 执法程序、 收费事项、 执法结果等,每缺一项扣 1 分。 发生政法干警或工作人 员徇私枉法案件的,扣 2 分,并取消本年度法治评 先评优资格。7、基层站所规范执 法、 依法推行办案办 事公开。4现场察看 相关部门 提供情况8、政法队伍整体素 质精良。3群众投诉 查实、相 关部门提 供情况9、落实政法干部教 育培训、 奖惩激励措 施。4未组织开展政法干部教育 纪检、司 培训活动的扣 2 分; 未落实 法部门提 政法干部奖惩激励措施的, 供情况 扣 2 分。 上年度每增加 1 个苏州市 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或社 区得 1 分,每增加 1 个省 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或社 区得 2 分,每增加 1 个国 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或 社区得 3 分,总得分上限 不超过 5 分;无任何增加 则不得分。依法 管理1、民主法治村、社 区建设水平得到进 一步提升。5以省或苏 州市的表 彰文件为 依据
序 号考核 项目内容及要求分 值评分标准 上年度每有 1 家企业获评 昆山市级劳资关系和谐 企业得 2 分, 最多得 4 分, 无则不得分;因监控预警 不力导致经营不善的企 业法人逃逸危害职工合 法权益,发生一起,扣 1 分。 外管协管员配备未达标准 的,扣 1 分;外来人口信 息采集不准确、不及时, 数据不清的,扣 1 分;出 租房屋底数不清,情况不 明的,扣 1 分;发生歧视 外来人员、侵犯外来人员 合法权益的,查实一起, 扣 1 分。检查方式 以表彰文 件为依据 ;参照公 安等有关 部门提供 数据自评分考核得分2、优化企业服务和 经营状况监控预警, 4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3依法 管理 22 分3、切实加强外来人 口管理, 保障外来人 口合法权益。4参照市外 管办提供 情况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措施扎实,成效 明显。5未达要求,视情扣分。参照市综 治办等相 关部门提 供情况5、加强环境监控, 生态环境良好。4因监控不力,引发重大环 境污染事件的,视后果扣 分。环保部门 提供情况1、落实“五五”普 法规划。2没有制定年度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计划的, 1 分; 看台帐、 扣 没 有 相 对 固 定 的 法 制 学 实地察看 校等宣传阵地的, 1 分。 扣 未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 部或公职人员专题学法 的,分别扣 2 分。 在外来人口集居地每设 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并坚 持定期更新法制宣传内 容,得 1 分,每建成一个 外来人口法制学校并坚 持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 动,得 2 分;两项全无则 不得分。 看台帐2、重视领导干部和 4 公职人员学法工作。 法制 宣传 20 分43、加强外来人口法 制宣传工作。4看台帐、 现场察看4、持续开展法律进 社区、 进农村、 进企 业等活动。4看台帐、 走 每开展一次活动, 1 分, 访群众、 得 司 总得分不超过 4 分。 法局提供 情况
序 号考核 项目内容及要求分 值评分标准 辖区内中小学校法制教 育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没有法制教育计划,扣 1 分,未设法制教育课,扣 1 分;出现青少年违法犯 罪案件每有一起扣 1 分。 区镇有常态化、相对固定 的法治建设工作宣传载 体,得 1 分,村、社区依 法治理工作宣传广泛深 入, 有宣传载体, 1 分; 得 两项均无则不得分。 有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 划、 工作总结、 工作会议, 每少一项,扣 0.5 分,每 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班 子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 设工作,无则扣 1 分。检查方式 看台帐、 实 地察看、 参 照公安司 法等部门 提供情况自评分考核得分5、加强青少年法制 教育。 法制 宣传46、注重营造法治区 2 镇建设的浓厚氛围。1、党委、政府领导 2 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看台帐5组织 领导 5分2、法治办人员、经 费有保障。2法治办至少有专兼职人员 看台帐、 2 名, 不足扣 1 分; 工作经 实地查 费不足,扣 1 分。 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未及 时更新,扣 0.25 分,未 召开成员会议扣 0.25 分, 信息报送全年少于 10 条 扣 0.5 分。 看台帐 法治办 信息录 用记录3、依法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健全、 成员及 1 时更新,活动正常, 重视信息报道。6群众 认可 5分1、人民群众对法治 区镇建设的知晓率 达 90%以上。2人民群众知晓率每低于 5 个百分点扣 0.5 分。随机问 卷调查2、人民群众对法治 区镇建设的满意率 达 90%以上。 附则:3人民群众满意率每低于 5 个百分点,扣 0.5 分。随机问 卷调查1、加分内容: (1)创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被省、苏州市、昆山市总结推广的,分别加 3 分、 2 分、1 分。 (2)重视法治理论研究,全年完成二篇以上有关法治实践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的,加 1 分。 2、扣分项目以扣完该条款基本分值为限,得分项目总得分以基本分值为上限。 3、本细则中有关考评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据在内。 、 、 、
昆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法治办〔2009〕13 号★关于组织区镇法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工委和管委会, 各镇党委和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2009 年度法治昆山建设工作要点》及《昆山市 创建“法治县(市、区) ”实施方案》 ,全力争创“江苏省法治县(市、 区),加快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对各区镇今年以来 ” 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2009 年法治昆山建设工作要点》为 依据,结合《昆山市创建“法治县(市、区) ”实施方案》和我市工作 实际,对年度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区镇法治建设工 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全面提升法治昆山建设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 二、检查重点 1.2009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各区镇 2009 年度法治实事进展情况; 3.科学民主决策、公共权力规范行使情况; 4.基层(村、社区、企业)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5.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情 况; 6.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基层站所规范执法情况; 7.法治建设工作台帐; 8.明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三、考评标准 《2009 年法治区镇考核细则》 (昆法治办〔2009〕6 号) 四、考评时间 上午 12 月 9 日 12 月 10 日 12 月 11 日 12 月 14 日 张浦 陆家 玉山镇 开发区 下午 锦溪、周庄 千灯、淀山湖 周市、巴城 花桥具体时间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法治办联系商定。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对照检查内容,组织一次自查,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 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2.认真做好准备。各区镇要认真准备好年度工作总结、自查情况
及明年工作打算(交考核组带回) 。 3.抽查部分基层站所和相关村(社区) 。 4.年度总分结合平时工作和半年度检查综合打分。 附:2009 年区镇法治建设考评表昆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OO 九年十二月六日
附:2009 年区镇法治建设考评表序 号 考核 项目 分 值内容及要求评分标准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生 违法、 违纪事件, 受刑法、 党纪、政纪处分(罚)的, 扣 3 分,并取消本年度法 治评先评优资格。 党政重要决策事项未履 行民主决策程序(无组织 公开听证、专家论证、集 体讨论决定等相关记 录) ,扣 1 分;决策与法 律法规相抵触的, 1 分; 扣 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 失的,扣 2 分。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 提案办结率低于 100%, 扣 1 分,办复综合满意率低 于 98%,扣 1 分;没有开 展调研视察或对党政重 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议等 活动(无相关活动资料), 扣 1 分。 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低 于 100%的, 2 分; 扣 出台规 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 规相抵触, 侵犯人民群众合 法权益的,扣 2 分。检查方式 参照纪检 监察和司 法部门提 供情况自评分考核得分1、党委、政府发挥 在法治区镇建设中 的领导核心作用。31依法 执政 10 分2、党委、政府依法 决策、 科学决策、 民 主决策。4看台帐、 相关部 门提供 情况3、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的监督作用有 效发挥, 活动有效规 范。3看台帐1、 落实规范性文件审 查备案制度。4看台帐、 参照市政 府法制办 等相关部 门提供情 况依法 行政2、落实行政负责人 出庭应诉工作。4涉及政府的行政诉讼有政 府相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 诉,出庭应诉率 70%以上, 低于 70%,每低 5 个百分点 扣 1 分。 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事 项, 应依法办理而未及时办 理,或者不作为、乱作为, 侵害群众利益, 引发群众投 诉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参照市 政府法 制办提 供情况3、 便民服务中心功能 完善,作用得到有效 发挥。5实地察看 便民服务 中心相关 工作资料
序 号考核 项目内容及要求分 值评分标准 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巧 立名目收取义务教育阶 段学杂费,每发现一起扣 1 分;按照医疗服务价格 执行标准收费,公开收费 标准,私抬医疗服务收 费,侵害群众利益,引发 群众投诉的,每发现一起 扣 1 分。 未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 应急预警机制的, 2 分; 扣 对突发公共事件或社会 矛盾纠纷处置不当的,损 害政府形象或侵害群众 合法权益,引发群众上访 投诉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检查方式自评分考核得分4、规范教育、医疗 等社会事业收费。4现场察看 访问服务 群众、参 照物价等 相关部门 提供情况5、健全突发性公共 事件应急预警机制, 有效调处社会各类 4 矛盾纠纷和突发性 事件。查台帐、 参照公 安、信 访等部 门提供 情况2依法 行政 38 分6、落实法治惠民各 项措施, 法治实事建 设取得实效。6看台帐, 未确定法治实事扣 3 分; 实地察 措施不力,法治实事无惠 看、访 民实效,视情扣 1-3 分。 群众 因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 法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的, 每查实一起, 1 分; 扣 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 据、 执法程序、 收费事项、 执法结果等,每缺一项扣 1 分。 发生政法干警或工作人 员徇私枉法案件的,扣 2 分,并取消本年度法治评 先评优资格。7、基层站所规范执 法、 依法推行办案办 事公开。4现场察看 相关部门 提供情况8、政法队伍整体素 质精良。3群众投诉 查实、相 关部门提 供情况9、落实政法干部教 育培训、 奖惩激励措 施。4未组织开展政法干部教育 纪检、司 培训活动的扣 2 分; 未落实 法部门提 政法干部奖惩激励措施的, 供情况 扣 2 分。 上年度每增加 1 个苏州市 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或社 区得 1 分,每增加 1 个省 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或社 区得 2 分,每增加 1 个国 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或 社区得 3 分,总得分上限 不超过 5 分;无任何增加 则不得分。依法 管理1、民主法治村、社 区建设水平得到进 一步提升。5以省或苏 州市的表 彰文件为 依据
序 号考核 项目内容及要求分 值评分标准 上年度每有 1 家企业获评 昆山市级劳资关系和谐 企业得 2 分, 最多得 4 分, 无则不得分;因监控预警 不力导致经营不善的企 业法人逃逸危害职工合 法权益,发生一起,扣 1 分。 外管协管员配备未达标准 的,扣 1 分;外来人口信 息采集不准确、不及时, 数据不清的,扣 1 分;出 租房屋底数不清,情况不 明的,扣 1 分;发生歧视 外来人员、侵犯外来人员 合法权益的,查实一起, 扣 1 分。检查方式 以表彰文 件为依据 ;参照公 安等有关 部门提供 数据自评分考核得分2、优化企业服务和 经营状况监控预警, 4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3依法 管理 22 分3、切实加强外来人 口管理, 保障外来人 口合法权益。4参照市外 管办提供 情况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措施扎实,成效 明显。5未达要求,视情扣分。参照市综 治办等相 关部门提 供情况5、加强环境监控, 生态环境良好。4因监控不力,引发重大环 境污染事件的,视后果扣 分。环保部门 提供情况1、落实“五五”普 法规划。2没有制定年度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计划的, 1 分; 看台帐、 扣 没 有 相 对 固 定 的 法 制 学 实地察看 校等宣传阵地的, 1 分。 扣 未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 部或公职人员专题学法 的,分别扣 2 分。 在外来人口集居地每设 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并坚 持定期更新法制宣传内 容,得 1 分,每建成一个 外来人口法制学校并坚 持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 动,得 2 分;两项全无则 不得分。 看台帐2、重视领导干部和 4 公职人员学法工作。 法制 宣传 20 分43、加强外来人口法 制宣传工作。4看台帐、 现场察看4、持续开展法律进 社区、 进农村、 进企 业等活动。4看台帐、 走 每开展一次活动, 1 分, 访群众、 得 司 总得分不超过 4 分。 法局提供 情况
序 号考核 项目内容及要求分 值评分标准 辖区内中小学校法制教 育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没有法制教育计划,扣 1 分,未设法制教育课,扣 1 分;出现青少年违法犯 罪案件每有一起扣 1 分。 区镇有常态化、相对固定 的法治建设工作宣传载 体,得 1 分,村、社区依 法治理工作宣传广泛深 入, 有宣传载体, 1 分; 得 两项均无则不得分。 有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 划、 工作总结、 工作会议, 每少一项,扣 0.5 分,每 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班 子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 设工作,无则扣 1 分。检查方式 看台帐、 实 地察看、 参 照公安司 法等部门 提供情况自评分考核得分5、加强青少年法制 教育。 法制 宣传46、注重营造法治区 2 镇建设的浓厚氛围。1、党委、政府领导 2 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看台帐5组织 领导 5分2、法治办人员、经 费有保障。2法治办至少有专兼职人员 看台帐、 2 名, 不足扣 1 分; 工作经 实地查 费不足,扣 1 分。 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未及 时更新,扣 0.25 分,未 召开成员会议扣 0.25 分, 信息报送全年少于 10 条 扣 0.5 分。 看台帐 法治办 信息录 用记录3、依法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健全、 成员及 1 时更新,活动正常, 重视信息报道。6群众 认可 5分1、人民群众对法治 区镇建设的知晓率 达 90%以上。2人民群众知晓率每低于 5 个百分点扣 0.5 分。随机问 卷调查2、人民群众对法治 区镇建设的满意率 达 90%以上。 附则:3人民群众满意率每低于 5 个百分点,扣 0.5 分。随机问 卷调查1、加分内容: (1)创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被省、苏州市、昆山市总结推广的,分别加 3 分、 2 分、1 分。 (2)重视法治理论研究,全年完成二篇以上有关法治实践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的,加 1 分。 2、扣分项目以扣完该条款基本分值为限,得分项目总得分以基本分值为上限。 3、本细则中有关考评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据在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