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大有可
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习近平
前 言
为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维护居民、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行为,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我市家庭服务专业的专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家庭服务实际需要,本着实用和操作性原则,编制了《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家庭保洁)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家庭保洁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作了规范,以此作为我市家庭保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服务依据。
由于时间仓促,《规范》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5年7月16日
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家庭保洁)服务规范
(试 行)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保洁服务分类、服务机构要求、家庭保洁员要求、用品用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监督与投诉。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的家庭保洁服务,家庭通过中介组织或其他方式自行获取的保洁服务可参照使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5624.1-2003 《服务规范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规范》(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一)保洁服务
以家庭居室,生活设施及物品整理、清洁、杀菌、消毒和保养为主要内容,可以延伸到企事业单位,社区的保洁服务。
(二)家庭保洁员
从事家庭保洁服务为主要内容而取得有偿报酬的家政从业人员。
(三)家庭保洁合同
家庭保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为确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报酬,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等,依法协商达成的约定。
四、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服务标识,包括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投诉监督电话等。
2、应有相对稳定的办公场所和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二)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应掌握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保洁基本技能,能熟练应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种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
2、家庭保洁员。应熟练掌握相应的服务知识与技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家庭保洁员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无恐高、眩晕及常见的慢性疾病。家庭保洁员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 培训要求
1、设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
2、建立完善的家庭保洁服务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保洁教具及各种清洁剂等,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定期开展岗前和岗中再提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家庭保洁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基本法律,保洁知识及技能,保洁安全常识。
(四)信息管理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严禁泄露保洁员与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1、员工信息,包括保洁员求职登记、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培训记录、服务记录、奖惩、记录等;
2、服务对象信息。包括服务对象基本资料、服务合同、反馈意见、投诉及处理文件。
(五)安全要求
1、服务机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护教育,不断提高家庭保洁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
2、家庭保洁员进行高空作业等危险操作时,应为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3、服务机构或保洁员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家庭保洁员要求
(一)家庭保洁员职业道德。家庭保洁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尊重服务对象生活习惯。
(二)家庭保洁员行为规范。家庭保洁员行为规范包括,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服务时应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规范服务,服务过程中应爱惜服务对象物品,发现物品损坏等异常现象,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三)家庭保洁员的服务技能要求。能熟练使用各种保洁用具、掌握清洁剂、洗涤剂的使用方法;能够根据服务对象服务需求配备相应的保洁工具和清洁剂;能够对居室内、外进行除尘、清扫;能够识别、清除常见污垢;能够对不同材质的居家用品进行养护;能用正确的方法清洁常用的家用电器。
七、家庭保洁服务流程
(一)服务准备
1、记录服务对象需求。
2、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保洁服务内容,如涉及下列保洁事项应列入协商范围之内:
贵重物品(如红木家具、真皮沙发、古董等)保洁;易碎物品(如灯具、玻璃器皿等)保洁;其他需要协商保洁的事项。
3、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至少包括保洁服务的工作内容、收费金额、结算方式等内容。
4、制作家庭保洁作业单(见附表)。
5、根据保洁服务内容,家庭保洁员准备好必需的用品、用具;也可根据要求,使用服务对象提供的用品、用具。
(二)服务的实施
1、家庭保洁员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服务对象指定地点后,应向服务对象确认保洁服务需求,出具作业单并明示工牌,记录起始服务时间。
2、按照与服务对象约定的项目进行保洁。在保洁过程中,家庭保洁员应做到:
快速高效完成服务对象指定的保洁项目;按照文明服务要求,只与服务对象交流与保洁有关的话题,禁止大声喧哗;物品需搬动后才能进行保洁工作的,应先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对服务对象的物品轻拿轻放,若发现物品存在问题,及时与服务对象
十、监督与投诉
(一)服务机构应通过有效的渠道如作业单等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了解家庭保洁员的服务情况。
(二)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发生服务质量争议,服务机构可与服务对象协商处理,也可请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家政服务大有可
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习近平
前 言
为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维护居民、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行为,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组织我市家庭服务专业的专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家庭服务实际需要,本着实用和操作性原则,编制了《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家庭保洁)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家庭保洁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作了规范,以此作为我市家庭保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服务依据。
由于时间仓促,《规范》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5年7月16日
临沂市家庭服务业(家庭保洁)服务规范
(试 行)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家庭保洁服务分类、服务机构要求、家庭保洁员要求、用品用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监督与投诉。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的家庭保洁服务,家庭通过中介组织或其他方式自行获取的保洁服务可参照使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5624.1-2003 《服务规范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规范》(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一)保洁服务
以家庭居室,生活设施及物品整理、清洁、杀菌、消毒和保养为主要内容,可以延伸到企事业单位,社区的保洁服务。
(二)家庭保洁员
从事家庭保洁服务为主要内容而取得有偿报酬的家政从业人员。
(三)家庭保洁合同
家庭保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为确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报酬,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等,依法协商达成的约定。
四、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服务标识,包括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投诉监督电话等。
2、应有相对稳定的办公场所和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二)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应掌握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保洁基本技能,能熟练应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种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
2、家庭保洁员。应熟练掌握相应的服务知识与技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家庭保洁员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无恐高、眩晕及常见的慢性疾病。家庭保洁员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 培训要求
1、设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
2、建立完善的家庭保洁服务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保洁教具及各种清洁剂等,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定期开展岗前和岗中再提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家庭保洁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基本法律,保洁知识及技能,保洁安全常识。
(四)信息管理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严禁泄露保洁员与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1、员工信息,包括保洁员求职登记、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培训记录、服务记录、奖惩、记录等;
2、服务对象信息。包括服务对象基本资料、服务合同、反馈意见、投诉及处理文件。
(五)安全要求
1、服务机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护教育,不断提高家庭保洁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
2、家庭保洁员进行高空作业等危险操作时,应为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3、服务机构或保洁员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家庭保洁员要求
(一)家庭保洁员职业道德。家庭保洁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尊重服务对象生活习惯。
(二)家庭保洁员行为规范。家庭保洁员行为规范包括,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服务时应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规范服务,服务过程中应爱惜服务对象物品,发现物品损坏等异常现象,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三)家庭保洁员的服务技能要求。能熟练使用各种保洁用具、掌握清洁剂、洗涤剂的使用方法;能够根据服务对象服务需求配备相应的保洁工具和清洁剂;能够对居室内、外进行除尘、清扫;能够识别、清除常见污垢;能够对不同材质的居家用品进行养护;能用正确的方法清洁常用的家用电器。
七、家庭保洁服务流程
(一)服务准备
1、记录服务对象需求。
2、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保洁服务内容,如涉及下列保洁事项应列入协商范围之内:
贵重物品(如红木家具、真皮沙发、古董等)保洁;易碎物品(如灯具、玻璃器皿等)保洁;其他需要协商保洁的事项。
3、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至少包括保洁服务的工作内容、收费金额、结算方式等内容。
4、制作家庭保洁作业单(见附表)。
5、根据保洁服务内容,家庭保洁员准备好必需的用品、用具;也可根据要求,使用服务对象提供的用品、用具。
(二)服务的实施
1、家庭保洁员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服务对象指定地点后,应向服务对象确认保洁服务需求,出具作业单并明示工牌,记录起始服务时间。
2、按照与服务对象约定的项目进行保洁。在保洁过程中,家庭保洁员应做到:
快速高效完成服务对象指定的保洁项目;按照文明服务要求,只与服务对象交流与保洁有关的话题,禁止大声喧哗;物品需搬动后才能进行保洁工作的,应先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对服务对象的物品轻拿轻放,若发现物品存在问题,及时与服务对象
十、监督与投诉
(一)服务机构应通过有效的渠道如作业单等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了解家庭保洁员的服务情况。
(二)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发生服务质量争议,服务机构可与服务对象协商处理,也可请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