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汛期灾害应急方案
1.山洪灾害危害程度分析
经过对矿山地形地质及生产生活设施进行勘查并进行全面分析,山洪可能冲毁运输道路、冲击配电设备、冲击生产生活设施、引起次生地质灾害、危及矿山安全等,如果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山洪灾害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险情威胁区域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2.2若山洪有冲毁矿山设施的可能,立即通知全部人员撤离:启动矿山全部排水设施;
2.3保护好生产生活设施,特别是重点保护好矿部;
2.4做好现场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2.5防止发生山洪灾害的次生灾害,如:地质灾害等。
3.防汛机构及职责
矿山每年5月至9月设防汛抢险指挥中心,每天有1名矿领导24小时值班,确保汛期安全,处理矿山汛期突发事件。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每年汛前矿山安环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防汛专项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4.1.2备足防汛抢险物资;
4.1.3明确划分防汛责任,强化值班管理。
4.2预警工作
4.2.1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和降水情况,做好灾害性天气防汛准备工作;
4.2.2接听区、市政府防汛气象信息服务及指令;
4.2.3汛期防汛人员进行巡查。
4.3汛情报告
4.3.1报告程序
(1)防汛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山洪灾害的险情,立即报告防汛
办公室,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
(2)值班领导要立即启动IV 级应急处置方案,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启动Ⅲ级预案的准备。
(3)发生山洪灾害的险情启动山洪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矿部及区、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
4.4报告内容
发生山洪灾害事故的班组应立即报告矿应急响应组,值班领导要报告矿部及区、市政府的应急机构。报告的主要内容:
4.4.1事故发生地点、山洪灾害发生时间、事故概况及现场情况等;
4.4.2人员伤亡(含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4.4.3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及影响的范围。
4.4.4最新汛情、险情、灾情等抗洪抢险情况
5.应急处置方案
5.1响应程序
5.1.1各单位值班人员发现险情,首先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用电话向矿应急响应组(调度室)报告,并启动IV 级预案,组织抢险分队进行抢险;
5.1.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报警后,立即报告给矿领导。矿领导立即进入指挥状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决定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5.1.3当发生山洪灾害事故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分别向矿部及市、县政府报告。
5.2应急行动
5.2.1启动一般应急救援预案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迅速成立现场指挥中心,安排或指定现场指挥中心人员进行现场抢险;
5.2.2总指挥对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部署抢险救援工作,各应急小组马上行动履行职责。总指挥在布置的同时,向县、市政府有关部门、矿部进行报告。
5.2.3疏散组按预案确定的疏散区域、疏散线路立即疏散撤离人群;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域,禁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协助发出警报,传达紧急信息,执行指挥机构通告;
5.2.4按顶案规定,物资保障组、抢险组、供电组、医疗救护组等人员沿确定的安个路线赶往现场;
5.2.5技术组人员赶往事故发生地,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抢险救援方案。
5.2.6现场指挥中心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指挥各小组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提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矿山抢险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抢险;
5.2.7医疗救护组救护人员携带急救器具赶到出事地点做好医疗准备,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5.2.8生活后勤组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交通、通讯工作,确保交通畅通、备足工具、通讯器材随时备用。
5.3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背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应急终止条件时,向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6.应急物资与保障措施
6.1物资保障
6.1.1矿部综合仓库常备有足够数量的铁锹、洋镐、袋子、土工布、彩带条、铁丝等物资,备有雨衣、雨鞋、棕绳、强力灯等防汛物资,必要时可向区、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及矿部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1.2矿山储备有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医疗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6.2措施保障
6.2.1处置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重大险情时,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6.2.2矿山有完整的通讯系统,确保矿领导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镇、区、市政府相关单位及矿部的通信网络系统畅通。
6.2.3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
时,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6.2.4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防汛抢险物料要及时补充到位。
6.2.5汛期前先就近选择备用挖取沙土地点。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山洪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力争在下次山洪到来之前恢复功能。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矿山汛期灾害应急方案
1.山洪灾害危害程度分析
经过对矿山地形地质及生产生活设施进行勘查并进行全面分析,山洪可能冲毁运输道路、冲击配电设备、冲击生产生活设施、引起次生地质灾害、危及矿山安全等,如果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山洪灾害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险情威胁区域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2.2若山洪有冲毁矿山设施的可能,立即通知全部人员撤离:启动矿山全部排水设施;
2.3保护好生产生活设施,特别是重点保护好矿部;
2.4做好现场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2.5防止发生山洪灾害的次生灾害,如:地质灾害等。
3.防汛机构及职责
矿山每年5月至9月设防汛抢险指挥中心,每天有1名矿领导24小时值班,确保汛期安全,处理矿山汛期突发事件。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每年汛前矿山安环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防汛专项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4.1.2备足防汛抢险物资;
4.1.3明确划分防汛责任,强化值班管理。
4.2预警工作
4.2.1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和降水情况,做好灾害性天气防汛准备工作;
4.2.2接听区、市政府防汛气象信息服务及指令;
4.2.3汛期防汛人员进行巡查。
4.3汛情报告
4.3.1报告程序
(1)防汛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山洪灾害的险情,立即报告防汛
办公室,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
(2)值班领导要立即启动IV 级应急处置方案,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启动Ⅲ级预案的准备。
(3)发生山洪灾害的险情启动山洪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矿部及区、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
4.4报告内容
发生山洪灾害事故的班组应立即报告矿应急响应组,值班领导要报告矿部及区、市政府的应急机构。报告的主要内容:
4.4.1事故发生地点、山洪灾害发生时间、事故概况及现场情况等;
4.4.2人员伤亡(含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4.4.3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及影响的范围。
4.4.4最新汛情、险情、灾情等抗洪抢险情况
5.应急处置方案
5.1响应程序
5.1.1各单位值班人员发现险情,首先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用电话向矿应急响应组(调度室)报告,并启动IV 级预案,组织抢险分队进行抢险;
5.1.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报警后,立即报告给矿领导。矿领导立即进入指挥状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决定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5.1.3当发生山洪灾害事故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分别向矿部及市、县政府报告。
5.2应急行动
5.2.1启动一般应急救援预案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迅速成立现场指挥中心,安排或指定现场指挥中心人员进行现场抢险;
5.2.2总指挥对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部署抢险救援工作,各应急小组马上行动履行职责。总指挥在布置的同时,向县、市政府有关部门、矿部进行报告。
5.2.3疏散组按预案确定的疏散区域、疏散线路立即疏散撤离人群;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域,禁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协助发出警报,传达紧急信息,执行指挥机构通告;
5.2.4按顶案规定,物资保障组、抢险组、供电组、医疗救护组等人员沿确定的安个路线赶往现场;
5.2.5技术组人员赶往事故发生地,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抢险救援方案。
5.2.6现场指挥中心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指挥各小组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提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矿山抢险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抢险;
5.2.7医疗救护组救护人员携带急救器具赶到出事地点做好医疗准备,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5.2.8生活后勤组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交通、通讯工作,确保交通畅通、备足工具、通讯器材随时备用。
5.3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背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应急终止条件时,向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6.应急物资与保障措施
6.1物资保障
6.1.1矿部综合仓库常备有足够数量的铁锹、洋镐、袋子、土工布、彩带条、铁丝等物资,备有雨衣、雨鞋、棕绳、强力灯等防汛物资,必要时可向区、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及矿部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1.2矿山储备有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医疗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6.2措施保障
6.2.1处置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重大险情时,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6.2.2矿山有完整的通讯系统,确保矿领导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镇、区、市政府相关单位及矿部的通信网络系统畅通。
6.2.3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
时,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6.2.4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防汛抢险物料要及时补充到位。
6.2.5汛期前先就近选择备用挖取沙土地点。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山洪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力争在下次山洪到来之前恢复功能。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