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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湖 北 省 委 党 校 职研究生毕业论文 题目和副题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问题研究 作 者 姓 名 指导教师姓名 孙 才 华 专 业 名 称 论文提交日期 论文答辩日期 答辩委员会主席 评 阅 人 2014年 月 日
内 容 提 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 是一个国家传统文化的精髓,是民族文化的“根”与“魂”,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传心授而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被誉为“人类精神的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重要的活态遗存,其独特的民族性、历史性等特征决定了它作为文化旅游全新吸引物的重要地位,而其自身的脆弱性又无可避免地让人们对旅游开发这一特殊的保护模式产生了诸多质疑。根据国务院2006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等十大类。为研究需要,本文所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以这十大类为准。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当今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古代文明物化形态形式,中国是首屈一指的文明古国,有着异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利用和传承成为重要课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严峻的形式,很多矛盾凸显。因此,本文立足于湖北非遗的现状,运用多科学交叉的方法,从探讨湖北非遗的现状、湖北非遗的开发与保护、湖北非遗开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对策和建议来深刻研究分析湖北非
物质文化遗产。
绪论主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框架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现状、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四个方面,对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分析。
第一部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出发,分别阐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的概念,又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毁现象日益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迫在眉睫,简要剖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体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旨在将相关文化传统给予完全的、可持续、可解读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旨在将它作为一种商品或资产进行有价值的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在传统文化正慢慢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损毁现象日益严重的现代社会,对非遗文化进行保护和开发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部分主要从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状况、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政策、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方式几个方面描述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吗,有学者将湖北非遗文化归纳为“五种精神”“六大支柱”“十种文化”。近年来,湖北各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非遗保护措施和对策,在保护前提下对文化生态资源进行了适度有效的开发利用,逐步在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互动互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运用数字馆藏模式、社区博物馆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等保护模式有效的保护了丰富的文化遗产。通过民俗节庆的旅游发展、民俗村的旅游开发、大型实景演出的旅游开发这些模式,促进了湖北“非遗”的保护,扩大了湖北的知名度。
第三部分根据湖北非遗现状简要分析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原因。一是主观认识不够,在非遗的宣传上仍然存在死角和盲点,宣传的深度不够,保护非遗的意识不够强,缺乏抢救和保护非遗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各地区保护与开发不平衡,湖北省各地的非遗项目基础薄弱不均,知名度也有高有底,项目保护和开发的状况参差不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非常的不平衡;三是保护与开发相互制约,非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既存在着矛盾,同时也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四是产业化,产业是一个带有鲜明的市场属性的经济学概念,在产业化的视角下,非遗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而产业化的过程中处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往往是对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文化内容加以急功近利的解
读;五是缺乏文化传承人,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作为文化传承的主题,正在慢慢的消失不见,一旦这种传播主体消失,非遗的流传和变迁就不可能了。
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和建议。以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方式有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抢救、保存、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而必须要建立健全的;依法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为非遗的保护筹措资金,为其保护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应建立资金计划方案、资金监管机制等,以保证资金的利用能为非遗的保护起到最好的效果;大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水平,主要从数字化保存与存档、数字化虚拟博物馆、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几个方面来进行概括和分析;建立保护名录,摸清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建立健全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强对珍贵的、濒危的民族民间艺术的抢救与保护;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制度,加大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普查力度和考察范围,强化对老龄化、濒危项目的传承人在物质上给予帮扶和精神尊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建设非物质文化人才智库。
本文的优点是:本文以湖北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开发为题,首先对非物质文化加以概述,然后在重点分析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现状以及开发与保护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因此该文文章结构科学合理,文章观点表达准确,用词正确,语句通顺,思路清晰。部分与部分之间联系非常紧密。
本文的不足是:创新点不够,部分观点论证不充分,真正属于自己的思想不多。参考的资料还欠充分,文章缺乏自己原创的内容,少数观点论证不深刻和全面,过多的阐述理论依据,实例依据稍显欠缺,整篇论文内容不够丰富多彩。
目 录
一、概述 ··································································· 1
(一)概念界定 ··························································· 1
1. 非物质文化遗产 ························································ 1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 2
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 3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 ························ 4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 ············· 4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毁现象日益严重 ······························· 5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迫在眉睫 ······························· 7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 ························ 8
(一)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状况 ···································· 8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政策 ··················· 10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 ···························· 12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方式 ···························· 16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19
(一)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 19
1. 主观认识不够 ························································· 19
2. 各地区保护与开发不平横 ··········································· 20
3. 保护与开发相互制约 ················································· 21
4. 产业化 ·································································· 21
5. 缺乏文化传承人 ······················································ 23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5
1. 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开发困难 ····································· 25
2. 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 25
3. 开发模式单一 ························································· 26
4. 商品化 ·································································· 26
5. 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 27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 28
(一)以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 28
(二)依法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 28
(三)大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水平 ······················ 29
1. 数字化保存与存档 ···················································· 29
2. 数字化虚拟博物馆 ···················································· 30
3. 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 ·············································· 30
4. 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 ········································ 31
(四)建立保护名录 ··················································· 31
(五)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 ····································· 32 注释 ······································································· 35 参考文献 ································································· 36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
开发问题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数千年的历史中经过长期积累的文化瑰宝,它既是世界各民族自我认同的历史凭证,也是各民族精神文化得以延续的命脉,它与其他历史遗存共同构成了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遗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独特思维方式,是捍卫国家文化主权和维护国民文化身份的根本依据。合理保护和利用非遗,对于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等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非遗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并且很多矛盾也随之凸显出来。因此,本文立足于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试图突破传统思维的禁囿,运用多种科学交叉的方法,探讨湖北非遗的涵义、基本特征、保护与开发的意义、保护与开发的现状,来分析其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中寻找保护与开发模式的理论依据和参照物,从而为湖北非遗的保护与开发提供借鉴。
一、概述
(一)概念界定
1.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同时也是十分珍贵、充分地反映着社会各阶段实质,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这些无形资产在社会中有着显著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它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我们认为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有一个逐渐了解的过程。世界各国一直在就如何抢救与保护(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文化遗产方面,不断地进行探索,中国政府在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开发与保护非遗经验的同时,也不断的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法,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03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启动,便开始走上了全面、整体、系统性的保护阶段。2005年12月22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文件就强调,要“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
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并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从我们的理解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旨在将相关文化传统给予完全的、可持续的、可解读的保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保护的是民族工艺或一种艺术表演形式,同时也要保护遗产生存的历史环境、人文环境。
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旨在将它作为一种商品或资产进行有价值的利用。非遗文化至少有数千年的历史,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就已存在,可真正被概括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足以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媲美,这也是近几年才有的事。为什么对人类有重要影响,具有悠久历史的非文化遗产到现代才被提升为重要认识?那是因为精英物质文化的霸权,导致人们普遍对非物质文化存在偏见。直到近代民俗学兴起后人们才开始渐渐重视非文本遗产。随着当代高科技传媒事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全球化,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边逐渐被缘化,有些甚至消失去不见,直到非遗文化传承出现传承危机,这才引起了专家学者们的重视。近年来,随着中国的京剧、昆曲和古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影视作品比如《卧虎藏龙》获奥斯卡奖项,无一不是在表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在世界上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影响力,在日益吸引着世界诸人的
目光。而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也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都集中在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和偏远地区。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一些地区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加大了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力度,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像是云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民族构成成分也多,光是少数民族就有25个,它的宗教信仰、民俗节日、特色菜市都是极为丰富的,鉴于此,云南政府带头确立了“文化立省”的大战略,旅游业逐渐发展成为该省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
保护祖先世代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使其薪火相传,业已成为从各级政府到普通老百姓共同的文化理念。从政府的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相对于文物遗产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犹如指尖的沙子,若稍有不慎,带给我们的就是不可挽回的锥心之痛。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没有自己的的语言文字的民族,或是创立较晚的人数比较少的民族,他们的历史一直都是在创世神话中表述,通过在民间传说中记载,最终在群众口头上流传。
民族传统文化乃是各民族依存的前提,如果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消失,这个民族便意味着解体。对民间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民族处在大的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重要且迫在眉睫的问题。一种民间生态文化如果消失了是不可能在出现的,传统文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移动在慢慢的消亡,随着传播媒体和全球经济的影响正在遭到侵蚀、削弱,甚至被外来的文化所代替。百年来,中国传统文化流失严重,楼兰古城最完整的资料不是在我们华夏中国,而是在大英的博物馆存放着;最完整的敦煌文书也不是在中国,而是流传在日本;最早出现的湖南滩头年画是在德国和日本的收藏家那里发现的。试问,现如今我国又有多少历史档案及国宝流落在外,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事情,至今仍在不断发生,对此,我们广大的国人是不是该庆幸的认识到,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绝不应该让这众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断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毁现象日益严重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悲的是,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令人心惊的现状。民间戏曲、戏剧也在逐渐的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广西有地方剧种18个,如丝族戏、桂剧、壮剧、客家戏、粤剧、采茶戏、牛歌戏、毛南戏、牛娘戏、鹿儿戏、师公戏、侗戏、壮师剧、苗戏等。到上世纪末,除粤剧、彩调剧、桂剧、壮剧以外,其他剧种
已难得一见。一个世代,一些剧种,为了满足当时的某种需要,再写一个好剧本,请一个优秀的导演,请一批优秀的演员,排一出“精品”戏上京演出,再赢得领导、专家赞誉后,而后抛入冷宫,再也不能得到保护和继续发展。
现今,我国传统的民间年画、剪纸、皮影正在渐渐消失。早在宋代,年画就已经有了彩色印刷,到清代几户全国各省都有了民间作坊。山东的潍坊杨家埠、天津杨柳青、河南朱仙镇、苏州桃花坞、四川夹江、河北武强、福建泉州、河北武强、四川夹江、福建泉州、广东佛山等地在当时都是比较文明的生产基地。但上世纪80年代至今,除一些专家学者的传统木版年画作品外,其他人的则鲜有人问津。剪纸,在我国各省都流传非常广泛,但目前正在迅速消亡。有专家介绍:陕北上世纪80年代初,民间剪纸铺天盖地,仅安塞一个县就有2万名妇女会剪纸,而4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去哪里的时候,却看不到剪纸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家墙上张贴的世界名模、明星的画像。当年安塞县民间剪纸大师就有40人,而现在大多数已故去,在世的几位却因年事已高不能剪纸了,有的还要为生计操劳。民间剪纸消失的速度之快是难以用文字来表述的。原先,在大江南北经常会有皮影戏的演出,但现在的演出范围越来越小,团体越来越少。新中国成立前,皮影剧团约有上千个,现在连两个人的团统计在内也不足百个,能够正常活动的只有十几个。同时,以其神奇独特的风韵、悠久的传统和精湛的技艺被公认为藏族灿烂文化和中国少数民
族戏曲的杰出代表藏戏,如今也面临着消亡。近年来,由于老一辈藏戏表演艺术家相继离世,为数不多的民间藏戏艺人传授徒弟的愿望不能很好的实现,导致藏戏传承人日渐减少。加之藏戏的表演特点,演员需要从小培养,对演员自身素质要求高,而没有足够的培养经费,也是藏戏无法有效保护的“瓶颈”。我国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的赫哲族,它的民间文艺也面临衰落危机。赫哲族民间文艺主要有舞蹈、文学、音乐、美术四个门类。然而,传统的萨满舞和无伴奏民间舞在1958年之后都已濒临消失。工艺美术是赫哲族的主要美术形式,如被褥和服装上的贴花、刺绣图案,桦树皮工艺制作,鱼皮服饰制作工艺,等等。而如今能做这些工艺美术品的,只有极少数并且是年届古稀的老人才懂得。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迫在眉睫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是我们的祖先五千年来留给我们及其珍贵的文化财富。但由于长期不被重视,保护措施不到位,各省各地的非物质文化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体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截至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够满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们没有站在全球文化的角度上看待中华民族传统的民俗文化,因而至今对于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调查了解的情况远远不够;再次,缺乏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我们可以看到,
现在农村不仅连剪纸没有了,就连日常的生活用品也被塑料制品取代,连人们的生活习俗以及宗教信仰都不再有了。我们的这一代看到和感觉到的是iphone 、ipad 、当红花旦、当红小生、香奈儿、迪奥、爱马仕等这样的奢侈之风,已经再没有很多的人去关注中华民族传统、经典的民俗文化,这样下去,中华民族绵延了数千年的非遗产文化将面临着断裂的危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深刻的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掀起了非遗的抢救与保护的热潮,当前,文化建设如火如荼,挖掘、整合、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已经达成共识,因此文化遗产开发、保护与利用乃大势所趋。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
(一)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状况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荆楚文化的核心。所谓荆楚,就是牡荆灌木,在我国古代用“荆楚”一词是用来表示蛮荒之地的意思,所以在先秦时期,荆楚是被视为蛮夷之地的,荆楚文化更一直被人们视为蛮夷文化。楚国是湖北非物质文化的发祥地,也是中华民族历史最悠久的古国之一,经历了800年的风雨,随着历史的演变,荆楚的概念慢慢的清晰扩张,兼有民族、地域和国家三种概念,所以,荆楚也被视为是湖北的代名词。
湖北非物质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据考察相关资料,发现有学者将湖北非遗文化归纳为“五种精神”、“六大支柱”、“十种文化”。“五种精神”分别是“毕路蓝缕”的开拓精神、“抚夷
诸夏”的开放精神、“一鸣惊人”的创新精神、“取义成仁”的爱国精神、“止戈为武”的和谐精神;“六大支柱”分别是:屈骚文学、屈骚文学、老庄哲学、乐舞艺术、乐舞艺术、青铜冶炼、丝织与刺绣、青铜冶炼、器漆工艺;“十种文化”分别为:①远古文化;②山水文化;③三国文化;④名人文化;⑤宗教文化;⑥首义文化;⑦红色文化;⑧神龙文化;⑨巴土文化;⑩现代文化。
总而言之,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文化内涵浩瀚博大。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孕育出了五彩缤纷的“荆楚非遗”资源,归纳统计起来,涵盖了湖北的民间音乐、民间文学、传统戏剧、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民间曲艺、民间舞蹈、传统技艺、民间竞技、传统饮食和医学、湖北民俗等领域。2006年5月,国务院首次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518项,其中湖北占有20项。2007年2月,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公布了第一批市(州)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382项。2007年4月,第一批湖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问世,共有98项。截至2008年一月,第二批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中,湖北“非遗”新增40项。截至2013年,湖北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8项,其中把高跷、草把龙灯、传统戏剧、中医诊法、三国传说、传统棉纺织技艺、楚式漆器技艺、传统面食制作技艺、酱菜制作技艺、传统榨油技艺、糕点制作技艺、蒸馏酒传统酿造技艺、豆豉酿制技艺等均被
收录进去。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庞大,内含丰富,但保护传承现状不容乐观是一些专家和学者们的普遍共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消失、濒危、变异、衰退几种状态。经济、文化的全球化和现代化以及经济、社会高科技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间接或者直接导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民族文化的交融看,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消亡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出现了断脉,在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政策
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也渐渐意识到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近几年,全国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热潮,湖北在非遗的保护上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对策。2012年《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重大进展,是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我省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湖北省其他县市区也陆续根据各地非遗保护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例如恩施2005年3月1日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的出台为该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了恩施州当地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于2009
年9月23日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很好的带动了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宜昌于2009年3月13日出台《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办法规定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享有在其作品宣传材料等载体上使用传承人或传承单位统一标识;开展传艺、讲学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依照约定有偿提供其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资料、实物、场所;经济困难的传承人或传承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获得资助或补贴的权利,这使得该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终于有“法”可依了。
另外对于我省非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我还有如下几点建议:首先,摸清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家底,建立保护名录。普查摸底是进行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要统一部署、有序进行。原十大文艺集成普查积累了许多经验,也留下一些民族民间文学、民间音乐、舞蹈、戏剧等原始资料,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避免重复劳动。其次,在抢救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中,借助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研究力量,使保护工作能够深入进行,鼓励学术界展开有关遗产保护项目的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是在非遗理论基础的研究上力度稍显不组,目前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再次,建立民族文化生态村,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保护前提下对文化生态资源进行了适度有效的开发利用,逐步
在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互动互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方面,取得了成效。最后,加强政府管理机构保护意识,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仅靠专家学者呼吁,没有政府参与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培育非物质文化市场,规范文化市场运行机制,加强调研,加强管理,及时立法,健全法制,是非常必要的。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显著特征是脆弱性、活态性。脆弱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民族性、以及与物质载体的紧密联系性,很容易随之载体“人”的主观意识受到外界环境的侵袭而发生改变,且一旦破坏,其价值重拾较难实现,很可能面临消亡的危险,因而具有脆弱性;活态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本质上以活态介质进行传承,传承人的口传和身教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消失,便不可再生。因此,只有不断开发利用才能使其经久不衰。保护与开发能否实现双赢,取决于“度”,这要求我们在“保护”和“开发”的过程中要找到一个平衡点,要等的避害趋利,并且将两者融为一体。“开发和保护”是一个过程的两个侧面,开发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非遗文化,保护是为了永续利用非遗,目标都是实现“非遗”珍贵的价值,我们把保护作为开发费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前提,遵守本真性原则的开发方式称为“保护性开发”。根据考察和收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
际情况,我总结出以下几种比较主要的保护模式。
数字馆藏模式。现在,那些传统的博物馆、图书馆已经很难满足人们对非遗文化的探索心里,随着现代社会高科技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有了新的方法和途径:高清晰度、高精密度的数字信息化遗产保护技术也随之应用而生。它通过将非遗文化的相关声音、图像、视频以及三维数据信息提供的数据,将这些数据以组织、保持、储存与检询检索等手段,建立数字信息化的遗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以便为湖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提供了优良的技术服务。如今,通过借助数字化信息获取与以及图片处理技术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方式的一种全新的保护方法,它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完全保真的形式保存并传承下去。
社区博物馆模式。其实,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逐步有了社区博物馆的模式的构想,目前这种开发模式已经遍及全球,它的精髓是:博物馆藏品是该地区社会发展和环境变迁的历史见证物,而且与当地居民在情感上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它即强调“人文关怀”的传统主义,又强调要与社会应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既要公众积极参与进来,又要博物馆要更加主动地走进社会;其实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社区博物馆往往更能将其社区服务的功能发挥出来。除了展示相应的文化项目以外,还要组织其他丰富多彩的文化节目,甚至有一些博物馆已经呈现出向社区文化中心转轨的迹象。
社区博物馆的陈列展览直接体现出了当地居民的心声。大多数社区博物馆是按行政管辖区或是地区来命名的,它们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区服务,所以有时也称“地区博物馆”。它们通常建立在该地区的中心地带,对于精心保护该地区特殊历史文化发展有着及其重大的意义。以社区传统和地方特色为中心内容的社区博物馆,其准确定位应该是乡土民俗博物馆。其实,社区博物馆和民俗博物馆是可以结合在一起,共同进行开发研究和保护的。
旅游业可以使非遗文化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意思就是说在经济上可以给民俗文化当地老百姓带来实惠,使他们有经济动力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现代市场价值的导向能够使当地居民重新审视他们长期生活家乡有着怎样的文化氛围。探寻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价值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能够帮助当地居民逐渐深入了解并喜欢他们既熟悉又热爱的的传统文化,摆脱过去他们心里普遍存在的文化弱势,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对自己的民俗文化的自豪感。非遗文化当地居民乡土意识的提高也正是保护当地非遗传统的关键,因为生活在当地的居民参与文化旅游服务活动更有助于宣传特色文化旅游,旅游质量提高了,就会间接增进游客和社区居民的文化和情感上的互动,当地生活的居民也能够在旅游业的发展中获得实在的经济效益,从而也能改善自身的生活。这些对于社区“财气”“人气”的聚敛和文明的传承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采取社区博物馆的模式对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政府可以将其
传承人聚集地命名为社区博物馆的名字,从政策、资金、传承、教育等各方面予以大力的帮助和扶持。
生态博物馆模式。生态博物馆与博物馆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生态博物馆所包含的是整个社区的鲜活的整体文化,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不仅要对文化的现状加以保护,而且要接受文化变异的和发展的事实;生态博物馆要求同时对静态和动态的文化共同保护,在文化变异的衔接层面上对其进行保护,从而保持自我在历史进程中的动态发展,生态博物馆保护的是发展着的文化。生态博物馆社区的居民就是博物馆的珍藏品,同时也应该是博物馆的主人和工作人员,他们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解释和认同属于自己的文化。因此,生态博物馆创新的核心因素是:把多样性的民俗文化保护还原到该文化的原生地进行,以该中文化所存在在的整体生态和文化空间作为生活化的开放式纯天然的博物馆;文化原生地居民作为生态博物馆的主角,替代了职业化的博物馆专业管理人员。
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些独特性文化遗产来进行旅游开发,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好生态博物馆所在社区的丰富的文化遗产,是各级相关部门所要面临的坚决任务。生态博物馆是原生态的的整体保护,它有着展示原生文化遗产,并让他们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对保持民俗文化的原生态,促旅游资源的开发可持续利用,有着很重要的意义,生态博物馆旅游属于文化体验性的旅游,游客非常注重对文化原生地的乡村文化和异文化的感受和体验。这样就
使得生态旅游和生态博物馆理念不谋而合,生态博物馆在注重保护的同时,也利用该地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来吸引游客的目光,进行适度的生态旅游开发,使当地居民也能够在旅游中受益,在保护和发展之间建立起一种平衡互利的关系,也就能更好地解决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增强原主居民保护非遗的意识,同时也间接的提升文化自我传承能力,使之能够更好的传承下去。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方式
湖北是资源大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涵盖了多方面,包括传统戏剧、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舞蹈、传统技艺、曲艺、民俗活动等等,例如:我们湖北武当山的道教、道教音乐、武当武术、武当山的故事、传说、庙会都已经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据我们非物资文化遗产普查统计,湖北全省有7万条查到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线索,当然最后还需要归纳和总结。我们国家级非物资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一共是80项目,省级非物资文化遗产项目是189项,我们国家级传承人是39个,省级传承人是299个,从以上名录的情况来看湖北省是排在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目前,湖北旅游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模式:民俗节庆的旅游发展、民俗村的旅游开发、大型实景演出的旅游开发。这些模式,都获得了一定的成功,促进了湖北“非遗”的保护,扩大了湖北旅游业的知名度。
民俗节庆的旅游开发。湖北省拥有许多节庆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特色鲜明,民俗就和内容具有浓郁的民族、地方气息,表现为通俗、生动、质朴。目前,湖北在民俗旅游项目和民俗旅游市场开发方面有了不少成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武当山的“三月三”庙会、已经形成了规模,每年的“三月三”庙会都会有来自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香客汇集到武当山,已在国内外有了一定的影响。土家族的传统节日有:舍巴日,吃新节,赶年,花朝节,牛王节等,这些民俗节庆日是历史形成的,是人们自发举行的大型文化活动,但是,要想民俗节庆成为旅游形象,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赏,就必须对民俗节庆的主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和开发,在政府统一规划开发下发展起来的民俗节日发展势头也是很好的,例如咸宁温泉文化旅游节、湖北赤壁国际文化旅游节、宜昌三峡旅游节演唱会、咸宁黄袍山红色文化旅游节等地方特色的民俗节日。
民俗村的旅游开发。民俗村是一种生活化的旅游资源,游客来到民俗村,不仅仅是来欣赏这里的山水,更重要的是体验这里的文化。因此民俗村为主体的旅游开发成为特有的文化内容为主体,以文化宣传和历史文化为手段的表现形式。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保护被吕家河的民国村、吴家沟民间故事村、青林寺的谜语村表现的非常淋漓尽致。这几个村落都的民间口头文学非常流行,它已经成为人们传统文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全国都是有名的。像谜语村全国就只有这么一个,这个地方的人都非常
喜欢猜谜语,自己还创造了不少谜语。我听过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就是有一对老夫妻现在已经70多岁了,他们年轻的时候就是因为猜谜而结合在一起的,因为这个女孩子长的非常漂亮,家境也很不错,于是村里就有很多年轻的小伙子向她求婚。后来她就出了一个谜语,她说谁能猜到谜语她就嫁给谁,终于有一个男的一下子就猜到了这个谜语的答案,于是他们就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的一个文化村落。
大型实景演出的旅游开发。实景演出以真山真水为演出舞台,融入景区文化、民俗等内容,融合艺术诉求、商业诉求。作为一种独特的旅游文化产品,它既能丰富旅游产业价值链,又能展现文化产业高附加值特点,目前已成为景区提升吸引力和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它是是旅游和文化结合的又一产物,是以当地的民俗文化为主要内容、融合演艺界和商业界大师为创作团队的独特的旅游文化模式,是旅游业向人文旅游、文化旅游转型下的特殊产物。例如,湖北武当山的“梦幻武当”、吕家河的“民歌表演”都是在文化实景演出方面比较成功的作品。武当武术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大武当”、“倚天屠龙记”等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以及很多大型晚会武当武术的表演,武当山已成为一个海内外闻名的武术圣地。但很多人对武当武术的理解比较狭隘,认为是强身健体的一项武术活动。而“梦幻武当”等大型武当武术舞蹈表演的演出,丰富了人们对这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恩施腾龙洞景区推出的《夷水丽川》,自2005年公演以来,
先后经历3次改版,观赏性不断提高,据称已经连续上演2000多场,是景区内目前的主要看点之一。《梦三峡》作为三峡景区第一个实景演出项目,2005年由西陵峡快乐谷景区推出的,目前已经成为当地旅行社的主打项目之一。洪湖蓝田景区推出的《洪湖赤卫队》系列情景剧,以天然湖泊为实景,全新演绎红色经典剧目,成为地方打造的文化旅游精品项目。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1. 主观认识不够
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我省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开发体制还没有理顺,很多地方的民俗文化主要还是以口授的方式,以至于这些宝贵的遗产正在不断消失;民风民俗意识上比较淡薄,尤其是在服饰、语言、建筑等方面研究不够,保护力度也不够;如今民俗文化的传承人大多年时已高,且多数没有继承人,这样就使很多珍贵的民俗文化不能薪火相传。随着现代文明的冲击,人们对传统服饰、建筑、技艺等兴趣也不再那么浓厚,如土家族的服饰、技艺等都去研究发掘传授的人越来越少。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由人去延续,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绵延不绝的核心,但目前湖北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研究的队伍人数很少,力量非常薄弱,难以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靠传承人、活动家、企业家共同努力才能够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也需要传承人树立正确的
开发观念。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在非遗的宣传上仍然存在死角和盲点,宣传的深度不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不强,缺乏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感和责任心。
2. 各地区保护与开发不平横
湖北省各地的非遗项目基础薄厚不均,知名度也各有高低,项目保护与开发的状况更是参差不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非常的不平衡。有的非遗项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保护与开发态势良好,已经能够产生巨大社会经济效益,如武当山宫观音乐、武当山庙会、武当山的传说、道教音乐、武当武术等均已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被广大专业人士及游客所探索研究,而有的项目则乏人问津,濒危态势依然严峻。除了整体性的发展不平衡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部也存在不平衡现象。只有从整体上对非遗进行完善修复,才能实现文化固有的整体风貌和价值,否则则是人为分割,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保护,而实际上却破坏了原有的文化遗产在历史传承中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我认为湖北在非遗保护与开发中应该注重整体开发,避免偏废。在非遗的保护与开发实践中,不仅仅应该妥善整合与协调相关各个社区、群体、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利益,还要协调处理好市场经济、政府职能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平衡关系,使湖北省非遗保护与开发工程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而不是个别一方的利益和短暂的一时繁荣之上。
3. 保护与开发相互制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之间既存在着矛盾的关系,也存在着一种互相促进的互利关系,关于这方面的争论在学术界从未停止过,直到今天也尚未形成统一的共识。通过学习学者们的观点,笔者认为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只要合理安排还是可以形成比较好的保护与开发的模式。旅游业的大力开展可以解决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可以有效以解决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也缓解政府压力,真正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市场运作化,以利益机制驱动非物质类文化的自觉保护。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要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珍贵的,它能在精神层面上引起广大游客的共鸣,因而更能受到游客的欢迎,能够为旅游经营者以及社会带来巨大的旅游效益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效益,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发展旅游拉动经济的同时,很自然的促使所有的人自觉地加入到保护非遗的行列中来。现在全国各地都流行着申报热,都非常热衷、积极的开发旅游资源,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直接或间接的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广泛宣传、学习和交流,这样不仅仅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而且还大大的增强了人们的保护意识。
4. 产业化
“产业化”的概念是从“产业”的概念发展而来的。所谓“产业”,本来意义是指国民经济的各种生产部门,有时也专指工业。
后来随着“三次产业”的划分和第三产业的兴起,产业化得到了广泛的推广,泛指各种制造提供物流通手段、质产品、服务劳动等的企业或组织。由此可见,产业是一个带有鲜明的市场属性的经济学概念。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把某些过去通过零散学习、私相授受的民间技艺形式,变成一个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经济形式,并达到相当规模、资源整合、规格统一、产生利润的过程。在产业化视角下,非遗具有潜在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和其精神特质,其历史传承价值与科学认识价值是该民族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气质情感、心理结构等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除此之外,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也具有很高的审美艺术价值和潜在的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天才的艺术创造、无与伦比的艺术技巧,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是该民族数百年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这些民俗艺术深深触动了人类情感的同时,打动了人类的心灵,正是由于如此,往往也蕴含着极大的商机。当前,旅游开发是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经济价值的主要形式之一。从产业化角度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虽然能有效地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但是从具体实际开展的项目来看,多数的开发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是不够深入,他们普遍的热衷于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目前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多数是以经济为导向进行文化的旅游开发,而严重忽略了生态文化发展的规律,从
而导致文化旅游业很难持续发展。例如,一些保存比较完好的千年民族村寨,近年来由于旅游业的开放,一些承载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内容首饰、服饰、工艺品等以很快的速度就被商家买走了,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文化资源开发缺乏可持续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千年的历史中是以传承的方式发展的,它有着自己特殊的表达方式,并且反映出一个民族或一个群体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有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要想解读这些民俗文化的本质,需要我们在民族自身的文化体系之下进行全面的解读。而产业化过程中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往往是对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文化内容加以急功近利的解读。
5. 缺乏文化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脉,是我们的民族精神的渊薮②。中国民族的民族精神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和合”。有的说,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爱国主义。我不赞成这些说法,我们的民族精神不是什么“和合”,不是和为贵,不是中庸之道,也不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出现了国家之后才有的,而且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公民都爱自己的国家,不是我国所独具的民族精神。我认为,亿万民众创造、传承和享有的民间文化所蕴含和表现出来的民族精神,是生生不息和自强不息。
在全球化的形势下,由于民间文化所赖以生长的存活的农耕
文化及其相关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特别是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移,广播电视的普及及使全民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农民进城务工引发的人口的大流动,负载着丰富的民间的口头学和掌握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的日益减少乃至死亡,使民族的“文化记忆”出现中断的概率增加,使我们中华民族传之悠久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面积的面临着被遗忘、遭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而这种情况,无疑成为我们民族的不能承受之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正在传承的文化,“活生生”的文化遗产它仍然在特定的人群中流变。例如,如今依然正在传承的少数民族歌舞、技艺等。在这里应该说明的是,作为历史的存在形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长河的流变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异,但是这种变异是根植于特定文化主体的生存活动,因而它是不会消失的,也就是说本质上仍然是原真的,体现了族内传承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具体还表现在其流变的动力上,这种动力就是指特定的文化遗产主体生存的现实需要,一旦文化主体生存中现实的某种需要消失不在了,这种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便会失去存续的动力,其流传和变迁就不可能了,所要面临的肯定是消失。例如,土家族的船工号子,曾经在酉水流域源远流长,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它是纤夫生存的一种劳作选择,如今濒于消失,则因为现在的船工再不需要像过去的纤夫那样生存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开发困难
湖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是我们“荆楚”祖先数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珍贵的文化财富。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特性,使得它同物质文化遗产相比起来,比较容易被人们忽视,从而导致保护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没有从全球文化的背景上看待荆楚大地的传统文化,因而至今对于湖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种类、整体状况、数量和消失的情况了解不清,心中无底。其次,没有系统化的教育体系,缺乏专业的研究人员。我省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上,对民俗文化精通的专业人员力量还是很薄弱的,且没有一个完善的教育培养系统,没有一套健全的研究开发体系,这是一个很大的弊端。第三,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切实有效的保护湖北非遗文化,使得为数不少的民俗文化在时间的流逝、环境的变迁中渐渐消亡。
2. 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政府资金投入不够,开发力度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得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区或偏远的民族地区,而“老、少、边、穷”一直是用来特指这些地区的同义语。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进行开发,则不可能变成现实的旅游产品。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整体接待水平不高,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大大的影响了开发力度,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至今仍还“躲在深闺人未识”。多数地方没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开
发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导、参与这项工作,一些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文化,在“自由”的环境中自生自灭,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抢救、开发等方面困难重重。
3. 开发模式单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业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遗产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决心。但在旅游规划过程中,遗产地居民的极大热情往往对非遗的科学规划造成一定的干扰,如忽视旅游市场结构分析和缺乏可行性的论证,致使越来越多民族文化旅游项目贪多求大,多数项目雷同。在模式的开发问题上不够重视,表现为急功近利和盲目性,不注意运用科学理论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开发。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博物馆、民俗村、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致使关于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观越建越多,而且在外形上大同小异,在内容上也重复较多。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人造景观泛滥,导致其对游客的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仅背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目的,发挥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反而会使非遗文化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4. 商品化
如果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要用四个字形容的话,那就是“令人堪忧”。因为我们目前的生产方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加之传承人不可抗拒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门类,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有形的历史文物保护是
截然不同的,历史文物是有形的,它的保护是“死”的,是按部就班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则是由人来完成的,是“活”的传承。每一种文化的“灵魂”都表现在这个传承人的身上,看到了他才意味着这种文化的传承。如果失去了传承人,就意味着一项文化遗产随之也会“死“去。现在,有很多地方政府关心申遗,并不是出于保护的目的,而是为了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在一些地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一种资源,成了政府或是开发商的生财之道,随意的滥用、过度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已经泛滥,这无异于间接的消灭非物质文化遗产。
5. 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群体性和地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特征,每个民族都有其有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所以说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是非常丰富的。然后在实际的旅游开发中,文化内涵挖掘不深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却存在着庸俗化、简单化、雷同化的倾向。以少数民族的婚嫁习俗为例,实事上各个民族所包含的内容都非常丰富,各不相同,但最后都无一例外的被开发商开发成了如上花轿、哭嫁、对情歌等等雷同的项目,大同小异,完全丧失了各民族自己所具有的特殊,表演内容呈现出和汉民族婚俗的趋同化现象,大大降低了对游客的吸引力,这都是政府或者开发商们为了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不深入透彻的挖掘文化资源,盲目的开发当地文化资源,导致相应旅游产品特色的丧失,失去了吸引力。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一)以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我们应该迫切认识到的是,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方式来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为了抢救、保存、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而必须要建立健全的。在高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与传承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为了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能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它。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也有助于强化广大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从而直接保护了本国的传统文化,维护中华文化的独特性。一个民族地区的山水固然是非常美丽的,但它精髓实事上是一个民族的民族文化,笔者来自湖北“5A ”级旅游景区武当山,也从事着景区管理工作,也眼看着武当山非遗文化的传播的局限性,内心百感交集,因此也希望我省“非遗”保护相关部门能结合我省实际,在旅游开发的前提下以保护为重点,建立健全相关保护法律,能够诉诸于法律手段保护民间文化的传承人,使非遗文化能够代代相传,能更好的利于湖北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开发。
(二)依法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由于我省非遗民间节庆举行基本都由民间组织执行保护,保
护经费相对来说比较缺乏,因此可分阶段、有的放矢地筹措资金,确定资金筹措对象。政府可以通过旅游企业赞助、开发反哺、社会募捐、政府财政拨款等多种途径为非遗民间节庆习俗筹措资金,为其保护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我省有些地方政府已经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保护资金,那么可以在专项保护资金中对濒危的民间节庆习俗给予适当的倾斜,为其文化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同时,也应该为快速的面临消亡的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成立专项保护资金,建立资金计划方案、资金监管机制等,以保证资金的利用能为非遗的保护起到最好的效果。
(三)大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水平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保护工作。但如何更好地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文化传承,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政府和学者所面临的难题之一。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是解决以上问题的一条新途径。数字化技术在“非遗”领域的应用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应用好它是遗产保护专家们所面临的新课题。目前,综合国内外的非遗文化的研究现状,其应用大致有下列几种类型:
1. 数字化保存与存档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保护,既利用先进的二维、三维扫描、
三维建模、数字摄影与图象处理等技术,实现文物与图形结构等信息的高精度获取与保存,比如对于古代音乐、书籍、手稿、影像、照片、书法、刺绣、绘画作品、剪纸等,研究人员首先采用高精度数字相机和扫描仪对相关遗产编辑转化为数字化格式,生成二维图像,然后进行图像处理,保存于计算机或光盘里,这使“非遗”的保护与展现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受时空范围的限制。
2. 数字化虚拟博物馆
它适合于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众传播的数字化展示平台,不仅是静态的藏品展示,更是将民间工艺品制作过程的生存状态、历史流变、艺人档案、传播方式、工艺品种、工艺制作、工艺原料、民间生活方式等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编程后,存入数据库网络,在虚拟的数字博物馆里,可以活灵活现地展示各种“非遗”的具体内容和民间艺术的精髓,比如:湖北的蓝印花布是传统的印染工艺品,想要展示整个制作过程,只需要在数字博物馆里轻击鼠标就可以了。
3. 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
这是基于人工技能的一种虚拟环境,它整合了多种诗歌、音乐、戏剧、故事等内容,具有自动对故事的情节编排、导演的智能,具有交互性,即人们能够根据需要参与到故事的导演中去。韩国汉城NABI 艺术中心应用该技术是比较成功,值得我们推广和借鉴。
4. 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
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核心是保护各种重要舞蹈文化的视觉效果与声频节奏,并将数字化的相关舞蹈动作与音频等做成音频库,从而生成基于动作库的舞蹈编排系统和声音驱动的智能舞蹈编排系统,例如:浙江大学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的楚文化编钟舞蹈数字化保护项目,成功应用的Motionca Pture技术,使编钟乐舞作为网络资源进行传播成为现实。
(四)建立保护名录
为了更好的保护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对珍贵的、濒危的民族民间艺术的抢救与保护,笔者认为当前我们最大的任务是要摸清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建立健全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录音、文字、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记录,对全省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种类、生存环境、数量、保护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汇总成册。从口头文学、民族语言(包括方言)、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音乐、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仪、民间杂技、人生礼仪、消费习俗、传统医药等逐一不漏一点的进行普查,广泛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筛选、确认、统计本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调查整理本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种类并汇编成册上报到省市。此外,还应借鉴世界各国好的做法,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名录体系”,此体系应该包括国家级名录、省市县级名录呈宝塔型的名录体系,还应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杰出价值,一个是濒危程度,一个是有效的保护计划。确定“保护为主、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
(五)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
笔者认为我省应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制度,重视非遗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随着社会文化环境的变迁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遗传承人生活困难甚至难以生存,主要原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走向衰退甚至濒临消失而,让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技艺。有些是因为年龄越来越大而无法开展传承活动,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传承与发展的瓶颈。而由于城镇化加快、经济欠发达、传承人老龄化、传承环境恶化加剧的问题,加之区域内民众的文化自觉保护意识和参与能力较为薄弱,湖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则显的比较滞后,许多文化项目甚至面临着传承后继无人的断代威胁。政府应该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力度,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采取各种奖励政策鼓励传承人的接班教育。
加大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普查力度和考察范围,完善申报和认定程序,明确对传承人荣誉称号、资格认证、专有版权、传承机制等的立法规制,改良自上而下的功利竞争式的申
报和认定制度,尽量客观的让更多的优秀的,有真实水平技艺的传承人进入名录系统中,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广泛参与的基础面以及有效调动传承人传承非物质文化的积极性。
强化对老龄化、濒危项目的传承人在物质上给予帮扶和精神尊重。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所面临的生存环境和传承条件都是比较困难的,有些甚至不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建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他们的物质资助力度和资助范围,鼓励和支持传承人进行广泛的传承研习活动;重视精神尊重上的支持,借鉴日本、韩国保护传承人方面的政策,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重要文化财保有者”、“人间国宝”美誉的经验,也可以尝试性的给予省内不同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不同的荣誉称号,增强传承人的受尊重感和自我荣誉感,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让传承人将自己所掌握的非遗文化一代代广泛培养出来,使他们自觉自发的在享受政府补贴带徒授业的同时继续开展研发活动。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教育与培养,建设非物质文化人才智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行业式推广;二是家庭作坊式传衍。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体和传递者,然后我们所说的传统意义上的继承人由于自身知识结构和生活经历等条件的限制,以及现代文化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的崭新的要求,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性的传承与发展,还必须有一大批既熟悉非物
质文化遗产,又懂得市场管理运作的复合型高端文化产业人才,来配合这些工作。这些相关产业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创新者和发明者,能够使传承的知识和技艺因创新和发明而实现价值增值,因此,培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深入研究能力、对文化市场运作具有整体把握能力且对文化创意具有探索求新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成为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一环。
注 释
①活态流变:活态流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特性之一,特别是传统手工艺,在生产实践中生存、发展,实现其功能,是其存在的基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剪纸,具有功利性、活态性的特性,而两者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系。
②渊薮:渊:深水,鱼住的地方;薮:水边的草地,兽住的地方。比喻人或事物集中的地方
参 考 文 献
[1]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学苑出版社,2009年。
[2]张春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探讨》,2008年,http ://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511-2008116726.htm。
[3]罗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问题研究》,《管理观察》,2009年第11期。
[4]定光平、夏再兴、何岳球、谢毅、孙志国:《鄂南文化遗产调查与分析》,《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12期。
[5]彭莎:《民间信仰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研究》,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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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中 共 湖 北 省 委 党 校 职研究生毕业论文 题目和副题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问题研究 作 者 姓 名 指导教师姓名 孙 才 华 专 业 名 称 论文提交日期 论文答辩日期 答辩委员会主席 评 阅 人 2014年 月 日
内 容 提 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 是一个国家传统文化的精髓,是民族文化的“根”与“魂”,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传心授而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被誉为“人类精神的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重要的活态遗存,其独特的民族性、历史性等特征决定了它作为文化旅游全新吸引物的重要地位,而其自身的脆弱性又无可避免地让人们对旅游开发这一特殊的保护模式产生了诸多质疑。根据国务院2006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等十大类。为研究需要,本文所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以这十大类为准。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当今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古代文明物化形态形式,中国是首屈一指的文明古国,有着异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利用和传承成为重要课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严峻的形式,很多矛盾凸显。因此,本文立足于湖北非遗的现状,运用多科学交叉的方法,从探讨湖北非遗的现状、湖北非遗的开发与保护、湖北非遗开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对策和建议来深刻研究分析湖北非
物质文化遗产。
绪论主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框架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现状、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四个方面,对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分析。
第一部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出发,分别阐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的概念,又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毁现象日益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迫在眉睫,简要剖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体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旨在将相关文化传统给予完全的、可持续、可解读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旨在将它作为一种商品或资产进行有价值的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在传统文化正慢慢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损毁现象日益严重的现代社会,对非遗文化进行保护和开发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部分主要从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状况、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政策、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方式几个方面描述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吗,有学者将湖北非遗文化归纳为“五种精神”“六大支柱”“十种文化”。近年来,湖北各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非遗保护措施和对策,在保护前提下对文化生态资源进行了适度有效的开发利用,逐步在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互动互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运用数字馆藏模式、社区博物馆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等保护模式有效的保护了丰富的文化遗产。通过民俗节庆的旅游发展、民俗村的旅游开发、大型实景演出的旅游开发这些模式,促进了湖北“非遗”的保护,扩大了湖北的知名度。
第三部分根据湖北非遗现状简要分析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原因。一是主观认识不够,在非遗的宣传上仍然存在死角和盲点,宣传的深度不够,保护非遗的意识不够强,缺乏抢救和保护非遗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各地区保护与开发不平衡,湖北省各地的非遗项目基础薄弱不均,知名度也有高有底,项目保护和开发的状况参差不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非常的不平衡;三是保护与开发相互制约,非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既存在着矛盾,同时也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四是产业化,产业是一个带有鲜明的市场属性的经济学概念,在产业化的视角下,非遗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而产业化的过程中处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往往是对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文化内容加以急功近利的解
读;五是缺乏文化传承人,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作为文化传承的主题,正在慢慢的消失不见,一旦这种传播主体消失,非遗的流传和变迁就不可能了。
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和建议。以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方式有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抢救、保存、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而必须要建立健全的;依法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为非遗的保护筹措资金,为其保护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应建立资金计划方案、资金监管机制等,以保证资金的利用能为非遗的保护起到最好的效果;大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水平,主要从数字化保存与存档、数字化虚拟博物馆、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几个方面来进行概括和分析;建立保护名录,摸清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建立健全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强对珍贵的、濒危的民族民间艺术的抢救与保护;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制度,加大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普查力度和考察范围,强化对老龄化、濒危项目的传承人在物质上给予帮扶和精神尊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建设非物质文化人才智库。
本文的优点是:本文以湖北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开发为题,首先对非物质文化加以概述,然后在重点分析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现状以及开发与保护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因此该文文章结构科学合理,文章观点表达准确,用词正确,语句通顺,思路清晰。部分与部分之间联系非常紧密。
本文的不足是:创新点不够,部分观点论证不充分,真正属于自己的思想不多。参考的资料还欠充分,文章缺乏自己原创的内容,少数观点论证不深刻和全面,过多的阐述理论依据,实例依据稍显欠缺,整篇论文内容不够丰富多彩。
目 录
一、概述 ··································································· 1
(一)概念界定 ··························································· 1
1. 非物质文化遗产 ························································ 1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 2
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 3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 ························ 4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 ············· 4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毁现象日益严重 ······························· 5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迫在眉睫 ······························· 7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 ························ 8
(一)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状况 ···································· 8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政策 ··················· 10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 ···························· 12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方式 ···························· 16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19
(一)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 19
1. 主观认识不够 ························································· 19
2. 各地区保护与开发不平横 ··········································· 20
3. 保护与开发相互制约 ················································· 21
4. 产业化 ·································································· 21
5. 缺乏文化传承人 ······················································ 23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5
1. 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开发困难 ····································· 25
2. 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 25
3. 开发模式单一 ························································· 26
4. 商品化 ·································································· 26
5. 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 27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 28
(一)以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 28
(二)依法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 28
(三)大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水平 ······················ 29
1. 数字化保存与存档 ···················································· 29
2. 数字化虚拟博物馆 ···················································· 30
3. 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 ·············································· 30
4. 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 ········································ 31
(四)建立保护名录 ··················································· 31
(五)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 ····································· 32 注释 ······································································· 35 参考文献 ································································· 36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
开发问题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数千年的历史中经过长期积累的文化瑰宝,它既是世界各民族自我认同的历史凭证,也是各民族精神文化得以延续的命脉,它与其他历史遗存共同构成了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遗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独特思维方式,是捍卫国家文化主权和维护国民文化身份的根本依据。合理保护和利用非遗,对于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等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非遗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并且很多矛盾也随之凸显出来。因此,本文立足于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试图突破传统思维的禁囿,运用多种科学交叉的方法,探讨湖北非遗的涵义、基本特征、保护与开发的意义、保护与开发的现状,来分析其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中寻找保护与开发模式的理论依据和参照物,从而为湖北非遗的保护与开发提供借鉴。
一、概述
(一)概念界定
1.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同时也是十分珍贵、充分地反映着社会各阶段实质,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这些无形资产在社会中有着显著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它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我们认为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有一个逐渐了解的过程。世界各国一直在就如何抢救与保护(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文化遗产方面,不断地进行探索,中国政府在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开发与保护非遗经验的同时,也不断的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法,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03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启动,便开始走上了全面、整体、系统性的保护阶段。2005年12月22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文件就强调,要“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
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并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从我们的理解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旨在将相关文化传统给予完全的、可持续的、可解读的保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保护的是民族工艺或一种艺术表演形式,同时也要保护遗产生存的历史环境、人文环境。
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旨在将它作为一种商品或资产进行有价值的利用。非遗文化至少有数千年的历史,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就已存在,可真正被概括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足以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媲美,这也是近几年才有的事。为什么对人类有重要影响,具有悠久历史的非文化遗产到现代才被提升为重要认识?那是因为精英物质文化的霸权,导致人们普遍对非物质文化存在偏见。直到近代民俗学兴起后人们才开始渐渐重视非文本遗产。随着当代高科技传媒事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全球化,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边逐渐被缘化,有些甚至消失去不见,直到非遗文化传承出现传承危机,这才引起了专家学者们的重视。近年来,随着中国的京剧、昆曲和古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影视作品比如《卧虎藏龙》获奥斯卡奖项,无一不是在表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在世界上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影响力,在日益吸引着世界诸人的
目光。而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也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都集中在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和偏远地区。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一些地区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加大了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力度,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像是云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民族构成成分也多,光是少数民族就有25个,它的宗教信仰、民俗节日、特色菜市都是极为丰富的,鉴于此,云南政府带头确立了“文化立省”的大战略,旅游业逐渐发展成为该省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必要性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
保护祖先世代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使其薪火相传,业已成为从各级政府到普通老百姓共同的文化理念。从政府的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相对于文物遗产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犹如指尖的沙子,若稍有不慎,带给我们的就是不可挽回的锥心之痛。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是我国文化遗产构成的核心和结晶。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没有自己的的语言文字的民族,或是创立较晚的人数比较少的民族,他们的历史一直都是在创世神话中表述,通过在民间传说中记载,最终在群众口头上流传。
民族传统文化乃是各民族依存的前提,如果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消失,这个民族便意味着解体。对民间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民族处在大的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重要且迫在眉睫的问题。一种民间生态文化如果消失了是不可能在出现的,传统文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移动在慢慢的消亡,随着传播媒体和全球经济的影响正在遭到侵蚀、削弱,甚至被外来的文化所代替。百年来,中国传统文化流失严重,楼兰古城最完整的资料不是在我们华夏中国,而是在大英的博物馆存放着;最完整的敦煌文书也不是在中国,而是流传在日本;最早出现的湖南滩头年画是在德国和日本的收藏家那里发现的。试问,现如今我国又有多少历史档案及国宝流落在外,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事情,至今仍在不断发生,对此,我们广大的国人是不是该庆幸的认识到,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绝不应该让这众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断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毁现象日益严重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悲的是,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令人心惊的现状。民间戏曲、戏剧也在逐渐的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广西有地方剧种18个,如丝族戏、桂剧、壮剧、客家戏、粤剧、采茶戏、牛歌戏、毛南戏、牛娘戏、鹿儿戏、师公戏、侗戏、壮师剧、苗戏等。到上世纪末,除粤剧、彩调剧、桂剧、壮剧以外,其他剧种
已难得一见。一个世代,一些剧种,为了满足当时的某种需要,再写一个好剧本,请一个优秀的导演,请一批优秀的演员,排一出“精品”戏上京演出,再赢得领导、专家赞誉后,而后抛入冷宫,再也不能得到保护和继续发展。
现今,我国传统的民间年画、剪纸、皮影正在渐渐消失。早在宋代,年画就已经有了彩色印刷,到清代几户全国各省都有了民间作坊。山东的潍坊杨家埠、天津杨柳青、河南朱仙镇、苏州桃花坞、四川夹江、河北武强、福建泉州、河北武强、四川夹江、福建泉州、广东佛山等地在当时都是比较文明的生产基地。但上世纪80年代至今,除一些专家学者的传统木版年画作品外,其他人的则鲜有人问津。剪纸,在我国各省都流传非常广泛,但目前正在迅速消亡。有专家介绍:陕北上世纪80年代初,民间剪纸铺天盖地,仅安塞一个县就有2万名妇女会剪纸,而4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去哪里的时候,却看不到剪纸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家墙上张贴的世界名模、明星的画像。当年安塞县民间剪纸大师就有40人,而现在大多数已故去,在世的几位却因年事已高不能剪纸了,有的还要为生计操劳。民间剪纸消失的速度之快是难以用文字来表述的。原先,在大江南北经常会有皮影戏的演出,但现在的演出范围越来越小,团体越来越少。新中国成立前,皮影剧团约有上千个,现在连两个人的团统计在内也不足百个,能够正常活动的只有十几个。同时,以其神奇独特的风韵、悠久的传统和精湛的技艺被公认为藏族灿烂文化和中国少数民
族戏曲的杰出代表藏戏,如今也面临着消亡。近年来,由于老一辈藏戏表演艺术家相继离世,为数不多的民间藏戏艺人传授徒弟的愿望不能很好的实现,导致藏戏传承人日渐减少。加之藏戏的表演特点,演员需要从小培养,对演员自身素质要求高,而没有足够的培养经费,也是藏戏无法有效保护的“瓶颈”。我国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的赫哲族,它的民间文艺也面临衰落危机。赫哲族民间文艺主要有舞蹈、文学、音乐、美术四个门类。然而,传统的萨满舞和无伴奏民间舞在1958年之后都已濒临消失。工艺美术是赫哲族的主要美术形式,如被褥和服装上的贴花、刺绣图案,桦树皮工艺制作,鱼皮服饰制作工艺,等等。而如今能做这些工艺美术品的,只有极少数并且是年届古稀的老人才懂得。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迫在眉睫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是我们的祖先五千年来留给我们及其珍贵的文化财富。但由于长期不被重视,保护措施不到位,各省各地的非物质文化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体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截至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够满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们没有站在全球文化的角度上看待中华民族传统的民俗文化,因而至今对于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调查了解的情况远远不够;再次,缺乏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我们可以看到,
现在农村不仅连剪纸没有了,就连日常的生活用品也被塑料制品取代,连人们的生活习俗以及宗教信仰都不再有了。我们的这一代看到和感觉到的是iphone 、ipad 、当红花旦、当红小生、香奈儿、迪奥、爱马仕等这样的奢侈之风,已经再没有很多的人去关注中华民族传统、经典的民俗文化,这样下去,中华民族绵延了数千年的非遗产文化将面临着断裂的危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深刻的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国各地都掀起了非遗的抢救与保护的热潮,当前,文化建设如火如荼,挖掘、整合、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已经达成共识,因此文化遗产开发、保护与利用乃大势所趋。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
(一)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状况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荆楚文化的核心。所谓荆楚,就是牡荆灌木,在我国古代用“荆楚”一词是用来表示蛮荒之地的意思,所以在先秦时期,荆楚是被视为蛮夷之地的,荆楚文化更一直被人们视为蛮夷文化。楚国是湖北非物质文化的发祥地,也是中华民族历史最悠久的古国之一,经历了800年的风雨,随着历史的演变,荆楚的概念慢慢的清晰扩张,兼有民族、地域和国家三种概念,所以,荆楚也被视为是湖北的代名词。
湖北非物质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据考察相关资料,发现有学者将湖北非遗文化归纳为“五种精神”、“六大支柱”、“十种文化”。“五种精神”分别是“毕路蓝缕”的开拓精神、“抚夷
诸夏”的开放精神、“一鸣惊人”的创新精神、“取义成仁”的爱国精神、“止戈为武”的和谐精神;“六大支柱”分别是:屈骚文学、屈骚文学、老庄哲学、乐舞艺术、乐舞艺术、青铜冶炼、丝织与刺绣、青铜冶炼、器漆工艺;“十种文化”分别为:①远古文化;②山水文化;③三国文化;④名人文化;⑤宗教文化;⑥首义文化;⑦红色文化;⑧神龙文化;⑨巴土文化;⑩现代文化。
总而言之,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文化内涵浩瀚博大。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孕育出了五彩缤纷的“荆楚非遗”资源,归纳统计起来,涵盖了湖北的民间音乐、民间文学、传统戏剧、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民间曲艺、民间舞蹈、传统技艺、民间竞技、传统饮食和医学、湖北民俗等领域。2006年5月,国务院首次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518项,其中湖北占有20项。2007年2月,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公布了第一批市(州)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382项。2007年4月,第一批湖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问世,共有98项。截至2008年一月,第二批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中,湖北“非遗”新增40项。截至2013年,湖北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8项,其中把高跷、草把龙灯、传统戏剧、中医诊法、三国传说、传统棉纺织技艺、楚式漆器技艺、传统面食制作技艺、酱菜制作技艺、传统榨油技艺、糕点制作技艺、蒸馏酒传统酿造技艺、豆豉酿制技艺等均被
收录进去。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庞大,内含丰富,但保护传承现状不容乐观是一些专家和学者们的普遍共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消失、濒危、变异、衰退几种状态。经济、文化的全球化和现代化以及经济、社会高科技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间接或者直接导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民族文化的交融看,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消亡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出现了断脉,在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政策
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也渐渐意识到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近几年,全国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热潮,湖北在非遗的保护上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对策。2012年《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重大进展,是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我省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湖北省其他县市区也陆续根据各地非遗保护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例如恩施2005年3月1日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的出台为该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了恩施州当地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于2009
年9月23日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很好的带动了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宜昌于2009年3月13日出台《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办法规定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享有在其作品宣传材料等载体上使用传承人或传承单位统一标识;开展传艺、讲学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依照约定有偿提供其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的资料、实物、场所;经济困难的传承人或传承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获得资助或补贴的权利,这使得该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终于有“法”可依了。
另外对于我省非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我还有如下几点建议:首先,摸清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家底,建立保护名录。普查摸底是进行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要统一部署、有序进行。原十大文艺集成普查积累了许多经验,也留下一些民族民间文学、民间音乐、舞蹈、戏剧等原始资料,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避免重复劳动。其次,在抢救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中,借助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研究力量,使保护工作能够深入进行,鼓励学术界展开有关遗产保护项目的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是在非遗理论基础的研究上力度稍显不组,目前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再次,建立民族文化生态村,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保护前提下对文化生态资源进行了适度有效的开发利用,逐步
在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互动互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方面,取得了成效。最后,加强政府管理机构保护意识,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仅靠专家学者呼吁,没有政府参与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培育非物质文化市场,规范文化市场运行机制,加强调研,加强管理,及时立法,健全法制,是非常必要的。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显著特征是脆弱性、活态性。脆弱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民族性、以及与物质载体的紧密联系性,很容易随之载体“人”的主观意识受到外界环境的侵袭而发生改变,且一旦破坏,其价值重拾较难实现,很可能面临消亡的危险,因而具有脆弱性;活态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本质上以活态介质进行传承,传承人的口传和身教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消失,便不可再生。因此,只有不断开发利用才能使其经久不衰。保护与开发能否实现双赢,取决于“度”,这要求我们在“保护”和“开发”的过程中要找到一个平衡点,要等的避害趋利,并且将两者融为一体。“开发和保护”是一个过程的两个侧面,开发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非遗文化,保护是为了永续利用非遗,目标都是实现“非遗”珍贵的价值,我们把保护作为开发费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前提,遵守本真性原则的开发方式称为“保护性开发”。根据考察和收集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
际情况,我总结出以下几种比较主要的保护模式。
数字馆藏模式。现在,那些传统的博物馆、图书馆已经很难满足人们对非遗文化的探索心里,随着现代社会高科技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有了新的方法和途径:高清晰度、高精密度的数字信息化遗产保护技术也随之应用而生。它通过将非遗文化的相关声音、图像、视频以及三维数据信息提供的数据,将这些数据以组织、保持、储存与检询检索等手段,建立数字信息化的遗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以便为湖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提供了优良的技术服务。如今,通过借助数字化信息获取与以及图片处理技术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方式的一种全新的保护方法,它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完全保真的形式保存并传承下去。
社区博物馆模式。其实,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逐步有了社区博物馆的模式的构想,目前这种开发模式已经遍及全球,它的精髓是:博物馆藏品是该地区社会发展和环境变迁的历史见证物,而且与当地居民在情感上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它即强调“人文关怀”的传统主义,又强调要与社会应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既要公众积极参与进来,又要博物馆要更加主动地走进社会;其实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社区博物馆往往更能将其社区服务的功能发挥出来。除了展示相应的文化项目以外,还要组织其他丰富多彩的文化节目,甚至有一些博物馆已经呈现出向社区文化中心转轨的迹象。
社区博物馆的陈列展览直接体现出了当地居民的心声。大多数社区博物馆是按行政管辖区或是地区来命名的,它们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区服务,所以有时也称“地区博物馆”。它们通常建立在该地区的中心地带,对于精心保护该地区特殊历史文化发展有着及其重大的意义。以社区传统和地方特色为中心内容的社区博物馆,其准确定位应该是乡土民俗博物馆。其实,社区博物馆和民俗博物馆是可以结合在一起,共同进行开发研究和保护的。
旅游业可以使非遗文化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意思就是说在经济上可以给民俗文化当地老百姓带来实惠,使他们有经济动力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现代市场价值的导向能够使当地居民重新审视他们长期生活家乡有着怎样的文化氛围。探寻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价值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能够帮助当地居民逐渐深入了解并喜欢他们既熟悉又热爱的的传统文化,摆脱过去他们心里普遍存在的文化弱势,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对自己的民俗文化的自豪感。非遗文化当地居民乡土意识的提高也正是保护当地非遗传统的关键,因为生活在当地的居民参与文化旅游服务活动更有助于宣传特色文化旅游,旅游质量提高了,就会间接增进游客和社区居民的文化和情感上的互动,当地生活的居民也能够在旅游业的发展中获得实在的经济效益,从而也能改善自身的生活。这些对于社区“财气”“人气”的聚敛和文明的传承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采取社区博物馆的模式对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政府可以将其
传承人聚集地命名为社区博物馆的名字,从政策、资金、传承、教育等各方面予以大力的帮助和扶持。
生态博物馆模式。生态博物馆与博物馆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生态博物馆所包含的是整个社区的鲜活的整体文化,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不仅要对文化的现状加以保护,而且要接受文化变异的和发展的事实;生态博物馆要求同时对静态和动态的文化共同保护,在文化变异的衔接层面上对其进行保护,从而保持自我在历史进程中的动态发展,生态博物馆保护的是发展着的文化。生态博物馆社区的居民就是博物馆的珍藏品,同时也应该是博物馆的主人和工作人员,他们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解释和认同属于自己的文化。因此,生态博物馆创新的核心因素是:把多样性的民俗文化保护还原到该文化的原生地进行,以该中文化所存在在的整体生态和文化空间作为生活化的开放式纯天然的博物馆;文化原生地居民作为生态博物馆的主角,替代了职业化的博物馆专业管理人员。
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些独特性文化遗产来进行旅游开发,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好生态博物馆所在社区的丰富的文化遗产,是各级相关部门所要面临的坚决任务。生态博物馆是原生态的的整体保护,它有着展示原生文化遗产,并让他们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对保持民俗文化的原生态,促旅游资源的开发可持续利用,有着很重要的意义,生态博物馆旅游属于文化体验性的旅游,游客非常注重对文化原生地的乡村文化和异文化的感受和体验。这样就
使得生态旅游和生态博物馆理念不谋而合,生态博物馆在注重保护的同时,也利用该地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来吸引游客的目光,进行适度的生态旅游开发,使当地居民也能够在旅游中受益,在保护和发展之间建立起一种平衡互利的关系,也就能更好地解决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增强原主居民保护非遗的意识,同时也间接的提升文化自我传承能力,使之能够更好的传承下去。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方式
湖北是资源大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涵盖了多方面,包括传统戏剧、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舞蹈、传统技艺、曲艺、民俗活动等等,例如:我们湖北武当山的道教、道教音乐、武当武术、武当山的故事、传说、庙会都已经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据我们非物资文化遗产普查统计,湖北全省有7万条查到非物资文化遗产的线索,当然最后还需要归纳和总结。我们国家级非物资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一共是80项目,省级非物资文化遗产项目是189项,我们国家级传承人是39个,省级传承人是299个,从以上名录的情况来看湖北省是排在全国的中上游水平。
目前,湖北旅游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模式:民俗节庆的旅游发展、民俗村的旅游开发、大型实景演出的旅游开发。这些模式,都获得了一定的成功,促进了湖北“非遗”的保护,扩大了湖北旅游业的知名度。
民俗节庆的旅游开发。湖北省拥有许多节庆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特色鲜明,民俗就和内容具有浓郁的民族、地方气息,表现为通俗、生动、质朴。目前,湖北在民俗旅游项目和民俗旅游市场开发方面有了不少成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武当山的“三月三”庙会、已经形成了规模,每年的“三月三”庙会都会有来自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香客汇集到武当山,已在国内外有了一定的影响。土家族的传统节日有:舍巴日,吃新节,赶年,花朝节,牛王节等,这些民俗节庆日是历史形成的,是人们自发举行的大型文化活动,但是,要想民俗节庆成为旅游形象,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赏,就必须对民俗节庆的主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和开发,在政府统一规划开发下发展起来的民俗节日发展势头也是很好的,例如咸宁温泉文化旅游节、湖北赤壁国际文化旅游节、宜昌三峡旅游节演唱会、咸宁黄袍山红色文化旅游节等地方特色的民俗节日。
民俗村的旅游开发。民俗村是一种生活化的旅游资源,游客来到民俗村,不仅仅是来欣赏这里的山水,更重要的是体验这里的文化。因此民俗村为主体的旅游开发成为特有的文化内容为主体,以文化宣传和历史文化为手段的表现形式。湖北非物资文化遗产的保护被吕家河的民国村、吴家沟民间故事村、青林寺的谜语村表现的非常淋漓尽致。这几个村落都的民间口头文学非常流行,它已经成为人们传统文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全国都是有名的。像谜语村全国就只有这么一个,这个地方的人都非常
喜欢猜谜语,自己还创造了不少谜语。我听过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就是有一对老夫妻现在已经70多岁了,他们年轻的时候就是因为猜谜而结合在一起的,因为这个女孩子长的非常漂亮,家境也很不错,于是村里就有很多年轻的小伙子向她求婚。后来她就出了一个谜语,她说谁能猜到谜语她就嫁给谁,终于有一个男的一下子就猜到了这个谜语的答案,于是他们就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的一个文化村落。
大型实景演出的旅游开发。实景演出以真山真水为演出舞台,融入景区文化、民俗等内容,融合艺术诉求、商业诉求。作为一种独特的旅游文化产品,它既能丰富旅游产业价值链,又能展现文化产业高附加值特点,目前已成为景区提升吸引力和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它是是旅游和文化结合的又一产物,是以当地的民俗文化为主要内容、融合演艺界和商业界大师为创作团队的独特的旅游文化模式,是旅游业向人文旅游、文化旅游转型下的特殊产物。例如,湖北武当山的“梦幻武当”、吕家河的“民歌表演”都是在文化实景演出方面比较成功的作品。武当武术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大武当”、“倚天屠龙记”等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以及很多大型晚会武当武术的表演,武当山已成为一个海内外闻名的武术圣地。但很多人对武当武术的理解比较狭隘,认为是强身健体的一项武术活动。而“梦幻武当”等大型武当武术舞蹈表演的演出,丰富了人们对这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恩施腾龙洞景区推出的《夷水丽川》,自2005年公演以来,
先后经历3次改版,观赏性不断提高,据称已经连续上演2000多场,是景区内目前的主要看点之一。《梦三峡》作为三峡景区第一个实景演出项目,2005年由西陵峡快乐谷景区推出的,目前已经成为当地旅行社的主打项目之一。洪湖蓝田景区推出的《洪湖赤卫队》系列情景剧,以天然湖泊为实景,全新演绎红色经典剧目,成为地方打造的文化旅游精品项目。
三、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1. 主观认识不够
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我省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开发体制还没有理顺,很多地方的民俗文化主要还是以口授的方式,以至于这些宝贵的遗产正在不断消失;民风民俗意识上比较淡薄,尤其是在服饰、语言、建筑等方面研究不够,保护力度也不够;如今民俗文化的传承人大多年时已高,且多数没有继承人,这样就使很多珍贵的民俗文化不能薪火相传。随着现代文明的冲击,人们对传统服饰、建筑、技艺等兴趣也不再那么浓厚,如土家族的服饰、技艺等都去研究发掘传授的人越来越少。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由人去延续,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绵延不绝的核心,但目前湖北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研究的队伍人数很少,力量非常薄弱,难以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靠传承人、活动家、企业家共同努力才能够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也需要传承人树立正确的
开发观念。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在非遗的宣传上仍然存在死角和盲点,宣传的深度不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不强,缺乏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感和责任心。
2. 各地区保护与开发不平横
湖北省各地的非遗项目基础薄厚不均,知名度也各有高低,项目保护与开发的状况更是参差不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非常的不平衡。有的非遗项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保护与开发态势良好,已经能够产生巨大社会经济效益,如武当山宫观音乐、武当山庙会、武当山的传说、道教音乐、武当武术等均已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被广大专业人士及游客所探索研究,而有的项目则乏人问津,濒危态势依然严峻。除了整体性的发展不平衡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部也存在不平衡现象。只有从整体上对非遗进行完善修复,才能实现文化固有的整体风貌和价值,否则则是人为分割,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保护,而实际上却破坏了原有的文化遗产在历史传承中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我认为湖北在非遗保护与开发中应该注重整体开发,避免偏废。在非遗的保护与开发实践中,不仅仅应该妥善整合与协调相关各个社区、群体、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利益,还要协调处理好市场经济、政府职能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平衡关系,使湖北省非遗保护与开发工程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而不是个别一方的利益和短暂的一时繁荣之上。
3. 保护与开发相互制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之间既存在着矛盾的关系,也存在着一种互相促进的互利关系,关于这方面的争论在学术界从未停止过,直到今天也尚未形成统一的共识。通过学习学者们的观点,笔者认为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只要合理安排还是可以形成比较好的保护与开发的模式。旅游业的大力开展可以解决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可以有效以解决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也缓解政府压力,真正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市场运作化,以利益机制驱动非物质类文化的自觉保护。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要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珍贵的,它能在精神层面上引起广大游客的共鸣,因而更能受到游客的欢迎,能够为旅游经营者以及社会带来巨大的旅游效益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效益,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发展旅游拉动经济的同时,很自然的促使所有的人自觉地加入到保护非遗的行列中来。现在全国各地都流行着申报热,都非常热衷、积极的开发旅游资源,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直接或间接的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广泛宣传、学习和交流,这样不仅仅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而且还大大的增强了人们的保护意识。
4. 产业化
“产业化”的概念是从“产业”的概念发展而来的。所谓“产业”,本来意义是指国民经济的各种生产部门,有时也专指工业。
后来随着“三次产业”的划分和第三产业的兴起,产业化得到了广泛的推广,泛指各种制造提供物流通手段、质产品、服务劳动等的企业或组织。由此可见,产业是一个带有鲜明的市场属性的经济学概念。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把某些过去通过零散学习、私相授受的民间技艺形式,变成一个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经济形式,并达到相当规模、资源整合、规格统一、产生利润的过程。在产业化视角下,非遗具有潜在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和其精神特质,其历史传承价值与科学认识价值是该民族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气质情感、心理结构等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除此之外,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也具有很高的审美艺术价值和潜在的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天才的艺术创造、无与伦比的艺术技巧,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是该民族数百年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这些民俗艺术深深触动了人类情感的同时,打动了人类的心灵,正是由于如此,往往也蕴含着极大的商机。当前,旅游开发是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经济价值的主要形式之一。从产业化角度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虽然能有效地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但是从具体实际开展的项目来看,多数的开发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是不够深入,他们普遍的热衷于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目前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多数是以经济为导向进行文化的旅游开发,而严重忽略了生态文化发展的规律,从
而导致文化旅游业很难持续发展。例如,一些保存比较完好的千年民族村寨,近年来由于旅游业的开放,一些承载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内容首饰、服饰、工艺品等以很快的速度就被商家买走了,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文化资源开发缺乏可持续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千年的历史中是以传承的方式发展的,它有着自己特殊的表达方式,并且反映出一个民族或一个群体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有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要想解读这些民俗文化的本质,需要我们在民族自身的文化体系之下进行全面的解读。而产业化过程中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往往是对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文化内容加以急功近利的解读。
5. 缺乏文化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脉,是我们的民族精神的渊薮②。中国民族的民族精神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和合”。有的说,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爱国主义。我不赞成这些说法,我们的民族精神不是什么“和合”,不是和为贵,不是中庸之道,也不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出现了国家之后才有的,而且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公民都爱自己的国家,不是我国所独具的民族精神。我认为,亿万民众创造、传承和享有的民间文化所蕴含和表现出来的民族精神,是生生不息和自强不息。
在全球化的形势下,由于民间文化所赖以生长的存活的农耕
文化及其相关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特别是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移,广播电视的普及及使全民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农民进城务工引发的人口的大流动,负载着丰富的民间的口头学和掌握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的日益减少乃至死亡,使民族的“文化记忆”出现中断的概率增加,使我们中华民族传之悠久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面积的面临着被遗忘、遭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而这种情况,无疑成为我们民族的不能承受之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正在传承的文化,“活生生”的文化遗产它仍然在特定的人群中流变。例如,如今依然正在传承的少数民族歌舞、技艺等。在这里应该说明的是,作为历史的存在形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长河的流变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异,但是这种变异是根植于特定文化主体的生存活动,因而它是不会消失的,也就是说本质上仍然是原真的,体现了族内传承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具体还表现在其流变的动力上,这种动力就是指特定的文化遗产主体生存的现实需要,一旦文化主体生存中现实的某种需要消失不在了,这种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便会失去存续的动力,其流传和变迁就不可能了,所要面临的肯定是消失。例如,土家族的船工号子,曾经在酉水流域源远流长,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它是纤夫生存的一种劳作选择,如今濒于消失,则因为现在的船工再不需要像过去的纤夫那样生存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开发困难
湖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是我们“荆楚”祖先数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珍贵的文化财富。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特性,使得它同物质文化遗产相比起来,比较容易被人们忽视,从而导致保护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没有从全球文化的背景上看待荆楚大地的传统文化,因而至今对于湖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种类、整体状况、数量和消失的情况了解不清,心中无底。其次,没有系统化的教育体系,缺乏专业的研究人员。我省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上,对民俗文化精通的专业人员力量还是很薄弱的,且没有一个完善的教育培养系统,没有一套健全的研究开发体系,这是一个很大的弊端。第三,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切实有效的保护湖北非遗文化,使得为数不少的民俗文化在时间的流逝、环境的变迁中渐渐消亡。
2. 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政府资金投入不够,开发力度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得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区或偏远的民族地区,而“老、少、边、穷”一直是用来特指这些地区的同义语。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进行开发,则不可能变成现实的旅游产品。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整体接待水平不高,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大大的影响了开发力度,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至今仍还“躲在深闺人未识”。多数地方没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开
发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导、参与这项工作,一些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文化,在“自由”的环境中自生自灭,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抢救、开发等方面困难重重。
3. 开发模式单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业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遗产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决心。但在旅游规划过程中,遗产地居民的极大热情往往对非遗的科学规划造成一定的干扰,如忽视旅游市场结构分析和缺乏可行性的论证,致使越来越多民族文化旅游项目贪多求大,多数项目雷同。在模式的开发问题上不够重视,表现为急功近利和盲目性,不注意运用科学理论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开发。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博物馆、民俗村、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致使关于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观越建越多,而且在外形上大同小异,在内容上也重复较多。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人造景观泛滥,导致其对游客的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仅背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目的,发挥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反而会使非遗文化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4. 商品化
如果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要用四个字形容的话,那就是“令人堪忧”。因为我们目前的生产方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加之传承人不可抗拒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门类,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有形的历史文物保护是
截然不同的,历史文物是有形的,它的保护是“死”的,是按部就班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则是由人来完成的,是“活”的传承。每一种文化的“灵魂”都表现在这个传承人的身上,看到了他才意味着这种文化的传承。如果失去了传承人,就意味着一项文化遗产随之也会“死“去。现在,有很多地方政府关心申遗,并不是出于保护的目的,而是为了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在一些地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一种资源,成了政府或是开发商的生财之道,随意的滥用、过度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已经泛滥,这无异于间接的消灭非物质文化遗产。
5. 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群体性和地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特征,每个民族都有其有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所以说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是非常丰富的。然后在实际的旅游开发中,文化内涵挖掘不深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却存在着庸俗化、简单化、雷同化的倾向。以少数民族的婚嫁习俗为例,实事上各个民族所包含的内容都非常丰富,各不相同,但最后都无一例外的被开发商开发成了如上花轿、哭嫁、对情歌等等雷同的项目,大同小异,完全丧失了各民族自己所具有的特殊,表演内容呈现出和汉民族婚俗的趋同化现象,大大降低了对游客的吸引力,这都是政府或者开发商们为了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不深入透彻的挖掘文化资源,盲目的开发当地文化资源,导致相应旅游产品特色的丧失,失去了吸引力。
四、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一)以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我们应该迫切认识到的是,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方式来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为了抢救、保存、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而必须要建立健全的。在高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与传承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为了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能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它。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也有助于强化广大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从而直接保护了本国的传统文化,维护中华文化的独特性。一个民族地区的山水固然是非常美丽的,但它精髓实事上是一个民族的民族文化,笔者来自湖北“5A ”级旅游景区武当山,也从事着景区管理工作,也眼看着武当山非遗文化的传播的局限性,内心百感交集,因此也希望我省“非遗”保护相关部门能结合我省实际,在旅游开发的前提下以保护为重点,建立健全相关保护法律,能够诉诸于法律手段保护民间文化的传承人,使非遗文化能够代代相传,能更好的利于湖北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开发。
(二)依法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由于我省非遗民间节庆举行基本都由民间组织执行保护,保
护经费相对来说比较缺乏,因此可分阶段、有的放矢地筹措资金,确定资金筹措对象。政府可以通过旅游企业赞助、开发反哺、社会募捐、政府财政拨款等多种途径为非遗民间节庆习俗筹措资金,为其保护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我省有些地方政府已经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保护资金,那么可以在专项保护资金中对濒危的民间节庆习俗给予适当的倾斜,为其文化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同时,也应该为快速的面临消亡的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成立专项保护资金,建立资金计划方案、资金监管机制等,以保证资金的利用能为非遗的保护起到最好的效果。
(三)大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水平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保护工作。但如何更好地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文化传承,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政府和学者所面临的难题之一。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是解决以上问题的一条新途径。数字化技术在“非遗”领域的应用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应用好它是遗产保护专家们所面临的新课题。目前,综合国内外的非遗文化的研究现状,其应用大致有下列几种类型:
1. 数字化保存与存档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保护,既利用先进的二维、三维扫描、
三维建模、数字摄影与图象处理等技术,实现文物与图形结构等信息的高精度获取与保存,比如对于古代音乐、书籍、手稿、影像、照片、书法、刺绣、绘画作品、剪纸等,研究人员首先采用高精度数字相机和扫描仪对相关遗产编辑转化为数字化格式,生成二维图像,然后进行图像处理,保存于计算机或光盘里,这使“非遗”的保护与展现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受时空范围的限制。
2. 数字化虚拟博物馆
它适合于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众传播的数字化展示平台,不仅是静态的藏品展示,更是将民间工艺品制作过程的生存状态、历史流变、艺人档案、传播方式、工艺品种、工艺制作、工艺原料、民间生活方式等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编程后,存入数据库网络,在虚拟的数字博物馆里,可以活灵活现地展示各种“非遗”的具体内容和民间艺术的精髓,比如:湖北的蓝印花布是传统的印染工艺品,想要展示整个制作过程,只需要在数字博物馆里轻击鼠标就可以了。
3. 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
这是基于人工技能的一种虚拟环境,它整合了多种诗歌、音乐、戏剧、故事等内容,具有自动对故事的情节编排、导演的智能,具有交互性,即人们能够根据需要参与到故事的导演中去。韩国汉城NABI 艺术中心应用该技术是比较成功,值得我们推广和借鉴。
4. 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
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核心是保护各种重要舞蹈文化的视觉效果与声频节奏,并将数字化的相关舞蹈动作与音频等做成音频库,从而生成基于动作库的舞蹈编排系统和声音驱动的智能舞蹈编排系统,例如:浙江大学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的楚文化编钟舞蹈数字化保护项目,成功应用的Motionca Pture技术,使编钟乐舞作为网络资源进行传播成为现实。
(四)建立保护名录
为了更好的保护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对珍贵的、濒危的民族民间艺术的抢救与保护,笔者认为当前我们最大的任务是要摸清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建立健全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采取全面普查和重点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录音、文字、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记录,对全省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种类、生存环境、数量、保护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汇总成册。从口头文学、民族语言(包括方言)、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音乐、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仪、民间杂技、人生礼仪、消费习俗、传统医药等逐一不漏一点的进行普查,广泛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筛选、确认、统计本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调查整理本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种类并汇编成册上报到省市。此外,还应借鉴世界各国好的做法,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名录体系”,此体系应该包括国家级名录、省市县级名录呈宝塔型的名录体系,还应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杰出价值,一个是濒危程度,一个是有效的保护计划。确定“保护为主、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
(五)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
笔者认为我省应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制度,重视非遗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随着社会文化环境的变迁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遗传承人生活困难甚至难以生存,主要原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走向衰退甚至濒临消失而,让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技艺。有些是因为年龄越来越大而无法开展传承活动,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传承与发展的瓶颈。而由于城镇化加快、经济欠发达、传承人老龄化、传承环境恶化加剧的问题,加之区域内民众的文化自觉保护意识和参与能力较为薄弱,湖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则显的比较滞后,许多文化项目甚至面临着传承后继无人的断代威胁。政府应该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力度,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采取各种奖励政策鼓励传承人的接班教育。
加大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普查力度和考察范围,完善申报和认定程序,明确对传承人荣誉称号、资格认证、专有版权、传承机制等的立法规制,改良自上而下的功利竞争式的申
报和认定制度,尽量客观的让更多的优秀的,有真实水平技艺的传承人进入名录系统中,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广泛参与的基础面以及有效调动传承人传承非物质文化的积极性。
强化对老龄化、濒危项目的传承人在物质上给予帮扶和精神尊重。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所面临的生存环境和传承条件都是比较困难的,有些甚至不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建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他们的物质资助力度和资助范围,鼓励和支持传承人进行广泛的传承研习活动;重视精神尊重上的支持,借鉴日本、韩国保护传承人方面的政策,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重要文化财保有者”、“人间国宝”美誉的经验,也可以尝试性的给予省内不同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不同的荣誉称号,增强传承人的受尊重感和自我荣誉感,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让传承人将自己所掌握的非遗文化一代代广泛培养出来,使他们自觉自发的在享受政府补贴带徒授业的同时继续开展研发活动。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教育与培养,建设非物质文化人才智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行业式推广;二是家庭作坊式传衍。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体和传递者,然后我们所说的传统意义上的继承人由于自身知识结构和生活经历等条件的限制,以及现代文化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的崭新的要求,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性的传承与发展,还必须有一大批既熟悉非物
质文化遗产,又懂得市场管理运作的复合型高端文化产业人才,来配合这些工作。这些相关产业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创新者和发明者,能够使传承的知识和技艺因创新和发明而实现价值增值,因此,培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深入研究能力、对文化市场运作具有整体把握能力且对文化创意具有探索求新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成为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一环。
注 释
①活态流变:活态流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特性之一,特别是传统手工艺,在生产实践中生存、发展,实现其功能,是其存在的基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剪纸,具有功利性、活态性的特性,而两者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系。
②渊薮:渊:深水,鱼住的地方;薮:水边的草地,兽住的地方。比喻人或事物集中的地方
参 考 文 献
[1]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学苑出版社,2009年。
[2]张春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探讨》,2008年,http ://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511-2008116726.htm。
[3]罗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问题研究》,《管理观察》,2009年第11期。
[4]定光平、夏再兴、何岳球、谢毅、孙志国:《鄂南文化遗产调查与分析》,《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12期。
[5]彭莎:《民间信仰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研究》,2010年。
[6]雷蓉、胡北明:《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综述》,《四川理工学院报》,2012年第27卷第4期。
[7]陈华文:《关于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8]胡小红:《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模式研究》,2008年,http ://www.doc88.com/p-[1**********]0.html.
[9]涂弘睿:《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2012年,http ://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524-1012046 432.htm.
[10]欧阳正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2009年,
http ://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730-1013122656. htm.
[11]谭志国:《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2011年,http ://d.wanfangdata.com.cn/Thesis_D15942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