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有关政策解答
各单位、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现将 这次工资改革的有关政策问题予以解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组织人事处
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和时间?
答:1、实施范围: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2、实施时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二、岗位绩效工资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实行“一岗一新,岗变薪变”。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3、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单位公益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工作人员的实绩、贡献,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合理拉开差距。
4、津贴补贴: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补贴。国家对特殊岗位补贴统一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是什么?
答: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是什么?
答: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 ,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
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五、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是什么?
答:工人按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1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3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5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六、薪级工资是怎么设置的?
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起点薪级。
七、薪级工资套改办法是什么?
答:1、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所聘岗位、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2、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
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3、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八、什么是套改年限,怎样计算?
答:1、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
2、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3、在计算套改年限的工作年限时,工龄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工龄间断时间后,确定工龄起算时间,再根据工龄起算时间计算工作年限。
4、工龄间断时间,是指按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
九、什么是任职年限,怎样计算?
答:1、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
2、在计算任职年限时,同一职务(岗位)层次任职时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任职间断时间,确定任职起算时间,再根据任职起算时间计算任职年限。
3、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因职务(岗位)变动曾任较低职务(岗位)的时间,未明确职务(岗位)时间超过一年的。
十、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到什么时间?
答: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十一、工资套改后正常调整工资办法有哪些?
答: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2)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3)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十二、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有哪些?
答: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己经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规定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有关政策解答
各单位、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现将 这次工资改革的有关政策问题予以解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组织人事处
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和时间?
答:1、实施范围: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2、实施时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二、岗位绩效工资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实行“一岗一新,岗变薪变”。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3、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单位公益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工作人员的实绩、贡献,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合理拉开差距。
4、津贴补贴: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补贴。国家对特殊岗位补贴统一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是什么?
答: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是什么?
答: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 ,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厅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
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五、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执行办法是什么?
答:工人按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1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3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4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5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六、薪级工资是怎么设置的?
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起点薪级。
七、薪级工资套改办法是什么?
答:1、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所聘岗位、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2、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
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3、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八、什么是套改年限,怎样计算?
答:1、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
2、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3、在计算套改年限的工作年限时,工龄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工龄间断时间后,确定工龄起算时间,再根据工龄起算时间计算工作年限。
4、工龄间断时间,是指按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
九、什么是任职年限,怎样计算?
答:1、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
2、在计算任职年限时,同一职务(岗位)层次任职时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任职间断时间,确定任职起算时间,再根据任职起算时间计算任职年限。
3、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因职务(岗位)变动曾任较低职务(岗位)的时间,未明确职务(岗位)时间超过一年的。
十、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到什么时间?
答: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十一、工资套改后正常调整工资办法有哪些?
答: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2)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3)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十二、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有哪些?
答: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己经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规定办法计发离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