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美国的GRE考试一直处在不断的变革、修正与完善之中,其不仅能考查初阶水平的记忆能力,在此基础上更能考查高阶水平的应用和综合分析等能力。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具有考试管理主体的民间化、考试内容全面、成绩评价体系完善和考试时间灵活等特点。中美研究生入学考试体制在考试机构和考试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在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方面,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的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国际化
一、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任何事物都不是凭空产生,都有其历史发展根源,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也概莫能外。从19世纪20年代初期开始,美国的研究生教育渐渐开始发展。伴随着1876年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成立,这意味着美国现代意义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得以确立,并开始发展完善。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实用主义哲学开始在美国兴盛。实用主义的关键在于,一切要以效果和功用为衡量标准。在实用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成型的主要构思来源便是通过一种客观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化的程序来把握研究生教育的入口遴选问题。
在此背景下,于1937年,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GRE)由美国卡内基基金会和美国东部的哥伦比亚、哈佛、普林斯顿和耶鲁大学的研究生院应运而生。这四所大学使用同一套试题,作为衡量可否录取为这四所大学研究生的依据。到了1948年,由普林斯顿的教育测验服务中心接手主管GRE,并渐渐将其发展为得到当今美国大学普遍承认的极具权威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
1949年,GRE测试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一个固定组成部分来使用。GRE最初的形式是通过改进一般教育测试与个人能力测试,提供言语分、数量分及一般能力分三个分数。随后到了1954年,学科领域测验融入GRE,主要考查受测者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各方面的能力。1964年,改进后GRE考试又加入了对能力的测验,给出言语分数和定量分数之外,还有18种高级测验。之后,能力测验在内容和形式上又经历了多次变革。比如,加入了计算机化考试;以分析写作代替了分析性选择题;更加注重与研究工作紧密相关的复杂推理技巧等。由此可见,美国的GRE考试一直处在不断的变革、修正与完善之中。时至今日,美国的GRE考试已经成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测验方式,其不仅能考查初阶水平的记忆能力,在此基础上更能考查高阶水平的应用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二、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的特点
(一)考试管理主体的民间化。在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主体是各个学校和招生单位,而并非政府机关。所以,美国是由民间性质的组织来管理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这些民间的组织有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美国医学院委员会(AAMC)和美国法学院入学管理委员会(LSAC)等等。这些民间组织都是非营利性质的,政府部门也无权对其管理和运作进行干涉,这也造就了其应有的独立性。此外,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存在全国统一的录取分数线,各个学校或者招生单位可以根据考生的报考人数、试题的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各自具体的分数线。现今,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主体进一步朝着民间化、专业化和开放化的方向发展。
(二)考试内容全面。GRE考试包括一般能力考试和专业能力考试两个部分,注重的是对推理能力、分析能力、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及沟通能力的考察。从GRE考试的结构来看,其并非简单的英语水平测试。GRE考试更加注重考察考生平常积累起来的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并非“临时抱佛脚”就能突击完成。从考试内容来看,识记和记忆固然重要,但是简单的死记硬背也是无法应付考试的。
(三)成绩评价体系完善。虽然GRE考试的成绩对于研究生是否能被录取十分重要,但是该成绩并不是唯一的条件。当然,对本校学生和外校或外国学生申请其研究生来说,GRE成绩都是非常便利且有效的方式。因此,从成绩的评价体系来说,GRE所考查的内容仅仅是影响研究生能否入学的其中一个部分,而并非全部。GRE成绩应与其他相关的材料一起作为衡量录取标准的依据。
GRE考试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在于其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然作为一种成熟的标准化考试。因此,GRE考试成绩是研究生入学考查时非常重要的客观因素。但是,在申请研究生入学的过程中,也会需要其他客观性相对较弱的材料,比如本科阶段的学分积点、专家推荐信等。本科阶段的学分积点与学生所在学校的竞争力、所在院系的竞争力、本科阶段的选课情况、课程的难易程度和授课教师的不同要求有着较大的联系。此外,虽然专家推荐信可以较好地展现出考生以前的学习成果和未来的学习方向,但是这种评价往往掺杂着很多人为的主观因素。不过无论如何,GRE考试成绩和其他考核材料共同组成了美国研究生招录的多元化考核标准。
(四)考试时间灵活。按照之前的考核方式,GRE考试包括笔试和机试,每年的六月和十月统一举行笔试,机试需要考生在参加笔试部分之前就已经完成。在2011年GRE考试改革之后,为了方便考生,出台了更加灵活的考试时间安排,即每月举行一次到两次。除了周末以外,考试在其他时间都随时可以参加考试。由于考生的发挥不当或者其他问题,难免会出现考生对成绩不满意或者不是很满意的情况。如果有考生遇有这种情况,经过准备之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的考试。考生可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一直到考出自己满意的考试成绩为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新的GRE考试已经全部改为机考,这意味了考生应当在一天之内通过计算机分别完成语文、数学和写作三个部分的考试。通过机考的方式,考生从进入考场到考试结束、再到确认成绩和成绩公布等整个过程显得非常快速并且准确。
三、中美研究生入学考试体制的比较
(一)考试机构的比较。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是由ETS或者其他民间组织负责运行和管理的。以ETS为例,其工作人员有2000余名,并且大部分人是各个学科或领域的专家。为了保证试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ETS有专门的命题人员编制考题。其命题人员其中有一部分是来自美国不同学院、不同地区、不同团体的在教学上有相当丰富经验的人员,并且在加入ETS之后还要专门学习测验工作所必需的测验知识;另一部分是来自各类学院和大学中学术水平颇高的、并且熟悉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和学习研究要求的教学人员。此外,为了对研究生入学考试进行严谨的试题设计和科学的考试管理,ETS有专门的测验创新和研发部门。通过创新和研发,ETS保证其试题的新颖性、持续性、权威性和稳定性。 一般而言,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是由教育部及各省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来领导、管理和执行,其具有明显的官方特征。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机构一般也是由行政人员构成。通常情况下,北京地区某几所高校的教授编制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政治和英语两门公共课的试题。但是,这种编制试题的方式也产生了一些弊端:其一是出题人员集中在一个地区,容易导致全国其他地区的专家意见和建议无法体现,也对其他地区的考生显失公平;二是同一地区出题人员多年不变的模式在相当程度上会造成试题的僵化和缺乏新意。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试题是由招生单位自行负责命题的。
(二)考试内容的比较。美国的GRE考试分为一般测验和专业测验两种类别。一般测验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察,以衡量其是否具备在高级阶段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潜力。一般测验不涉及任何专业的特定知识和要求。而专业测验的目的在于衡量考生是否具备在某一学科领域进行研究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虽然美国GRE考试除了写作题之外其他都是标准化的选择题,但是试题的内容十分灵活,能够比较全面地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专业课包括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应使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达到及格及以上成绩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通常的难易程度。我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模式和考试内容已经沿用几十年而基本没有变化。相对而言,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内容比较死板,很多只注重基本的识记能力。这种考察模式很可能会导致招生单位选拔不到应有的优秀人才,招录进来的反而是只会死记硬背的考生。
四、对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的启示
(一)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从我国目前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来看,行政指挥模式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确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再到命题、考试、录取工作,都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要对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就必须先扩大招生单位的自主权。传统的行政指令式的管理模式只会扼杀招生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让招生单位以市场为导向,及时根据毕业生的培养质量和市场前景,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设置。当然,在放权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招生单位的法治监督,以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有效的法治监督需要通过完整的制度体系来完成,避免出现权力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的情况。
(二)从“应试型”测试转向“能力型”测试。测试要反映学生能力,通常最简便易行的方法就是在考试内容和题型上下工夫。以法学专业为例,专业课试题应当重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思维方式和科研潜力。所以,从题型上看,应当扩大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分值比重。因为论述题可以较为全面地考察考生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并且可以测验其学术敏感性和科研潜力;而案例分析题可以考察考生对一门学科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和融会贯通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培育是在短期内很难通过简单的识记来完成。
另外,应该合理分配初试、复试所占比例。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招生基本上还是以考试分数作为唯一的录取标准,即使在研究生复试阶段,增加了英语口语面试,专业面试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通过了初试的基础之上的。而且大多数学校复试所占总成绩的比例明显低于初试,使得复试发挥很小的作用。我们应该增加复试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性,同时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复试中在除了成绩之外,同时考察学生在本科阶段的成绩、已获科研、实践成果、研究生阶段的个人计划等。
(三)建立灵活的考试时间。在我国,大部分的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每年一次,考生别无选择。并且由于每个学校的参考教材、资料不同,一旦确定了目标院校,就不能轻易变更,这样,从选择目标学校到报名、参加初试再到复试,通常历时一年多,中间不可以灵活选择学校。对于应届本科生来说,因为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必然会影响本科阶段的学习,甚至有过激者整个本科阶段的学习都是围绕着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此一来这种测试模式不仅影响研究生教育,还可能使得本科生教育也变成功利的应试教育。所以为了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有必要将入学时间灵活化。
(四)逐步推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国际化”。科学技术代表第一生产力,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本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反映出其智力资源和储备,研究生教育居于高等教最高层次自然更为重要。在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日益增强的国际竞争趋势,我们的研究生教育在追求高质量的同时也应该逐渐走向“国际化”,培养研究生与其他文化背景下的人们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做法,从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起点工作中就要突出“国际化”的特点。
总之,中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从恢复招生以来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从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复试比例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更加注重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察。但是我国现有研究生招生过程确实还存在弊端,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
参考文献
[1] 陈露茜.对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的历史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4.
[2] 李素琴,陈娟.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特点及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05.
[3] 饶小霞.中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的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我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研究》资助,项目编号:2013-KS-028
作者简介:包冰锋(1981- ),男,浙江玉环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摘 要】美国的GRE考试一直处在不断的变革、修正与完善之中,其不仅能考查初阶水平的记忆能力,在此基础上更能考查高阶水平的应用和综合分析等能力。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具有考试管理主体的民间化、考试内容全面、成绩评价体系完善和考试时间灵活等特点。中美研究生入学考试体制在考试机构和考试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在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方面,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的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国际化
一、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任何事物都不是凭空产生,都有其历史发展根源,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也概莫能外。从19世纪20年代初期开始,美国的研究生教育渐渐开始发展。伴随着1876年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成立,这意味着美国现代意义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得以确立,并开始发展完善。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实用主义哲学开始在美国兴盛。实用主义的关键在于,一切要以效果和功用为衡量标准。在实用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成型的主要构思来源便是通过一种客观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化的程序来把握研究生教育的入口遴选问题。
在此背景下,于1937年,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GRE)由美国卡内基基金会和美国东部的哥伦比亚、哈佛、普林斯顿和耶鲁大学的研究生院应运而生。这四所大学使用同一套试题,作为衡量可否录取为这四所大学研究生的依据。到了1948年,由普林斯顿的教育测验服务中心接手主管GRE,并渐渐将其发展为得到当今美国大学普遍承认的极具权威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
1949年,GRE测试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一个固定组成部分来使用。GRE最初的形式是通过改进一般教育测试与个人能力测试,提供言语分、数量分及一般能力分三个分数。随后到了1954年,学科领域测验融入GRE,主要考查受测者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各方面的能力。1964年,改进后GRE考试又加入了对能力的测验,给出言语分数和定量分数之外,还有18种高级测验。之后,能力测验在内容和形式上又经历了多次变革。比如,加入了计算机化考试;以分析写作代替了分析性选择题;更加注重与研究工作紧密相关的复杂推理技巧等。由此可见,美国的GRE考试一直处在不断的变革、修正与完善之中。时至今日,美国的GRE考试已经成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测验方式,其不仅能考查初阶水平的记忆能力,在此基础上更能考查高阶水平的应用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二、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的特点
(一)考试管理主体的民间化。在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主体是各个学校和招生单位,而并非政府机关。所以,美国是由民间性质的组织来管理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这些民间的组织有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美国医学院委员会(AAMC)和美国法学院入学管理委员会(LSAC)等等。这些民间组织都是非营利性质的,政府部门也无权对其管理和运作进行干涉,这也造就了其应有的独立性。此外,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存在全国统一的录取分数线,各个学校或者招生单位可以根据考生的报考人数、试题的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各自具体的分数线。现今,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主体进一步朝着民间化、专业化和开放化的方向发展。
(二)考试内容全面。GRE考试包括一般能力考试和专业能力考试两个部分,注重的是对推理能力、分析能力、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及沟通能力的考察。从GRE考试的结构来看,其并非简单的英语水平测试。GRE考试更加注重考察考生平常积累起来的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并非“临时抱佛脚”就能突击完成。从考试内容来看,识记和记忆固然重要,但是简单的死记硬背也是无法应付考试的。
(三)成绩评价体系完善。虽然GRE考试的成绩对于研究生是否能被录取十分重要,但是该成绩并不是唯一的条件。当然,对本校学生和外校或外国学生申请其研究生来说,GRE成绩都是非常便利且有效的方式。因此,从成绩的评价体系来说,GRE所考查的内容仅仅是影响研究生能否入学的其中一个部分,而并非全部。GRE成绩应与其他相关的材料一起作为衡量录取标准的依据。
GRE考试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在于其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然作为一种成熟的标准化考试。因此,GRE考试成绩是研究生入学考查时非常重要的客观因素。但是,在申请研究生入学的过程中,也会需要其他客观性相对较弱的材料,比如本科阶段的学分积点、专家推荐信等。本科阶段的学分积点与学生所在学校的竞争力、所在院系的竞争力、本科阶段的选课情况、课程的难易程度和授课教师的不同要求有着较大的联系。此外,虽然专家推荐信可以较好地展现出考生以前的学习成果和未来的学习方向,但是这种评价往往掺杂着很多人为的主观因素。不过无论如何,GRE考试成绩和其他考核材料共同组成了美国研究生招录的多元化考核标准。
(四)考试时间灵活。按照之前的考核方式,GRE考试包括笔试和机试,每年的六月和十月统一举行笔试,机试需要考生在参加笔试部分之前就已经完成。在2011年GRE考试改革之后,为了方便考生,出台了更加灵活的考试时间安排,即每月举行一次到两次。除了周末以外,考试在其他时间都随时可以参加考试。由于考生的发挥不当或者其他问题,难免会出现考生对成绩不满意或者不是很满意的情况。如果有考生遇有这种情况,经过准备之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的考试。考生可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一直到考出自己满意的考试成绩为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新的GRE考试已经全部改为机考,这意味了考生应当在一天之内通过计算机分别完成语文、数学和写作三个部分的考试。通过机考的方式,考生从进入考场到考试结束、再到确认成绩和成绩公布等整个过程显得非常快速并且准确。
三、中美研究生入学考试体制的比较
(一)考试机构的比较。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是由ETS或者其他民间组织负责运行和管理的。以ETS为例,其工作人员有2000余名,并且大部分人是各个学科或领域的专家。为了保证试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ETS有专门的命题人员编制考题。其命题人员其中有一部分是来自美国不同学院、不同地区、不同团体的在教学上有相当丰富经验的人员,并且在加入ETS之后还要专门学习测验工作所必需的测验知识;另一部分是来自各类学院和大学中学术水平颇高的、并且熟悉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和学习研究要求的教学人员。此外,为了对研究生入学考试进行严谨的试题设计和科学的考试管理,ETS有专门的测验创新和研发部门。通过创新和研发,ETS保证其试题的新颖性、持续性、权威性和稳定性。 一般而言,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是由教育部及各省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来领导、管理和执行,其具有明显的官方特征。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机构一般也是由行政人员构成。通常情况下,北京地区某几所高校的教授编制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政治和英语两门公共课的试题。但是,这种编制试题的方式也产生了一些弊端:其一是出题人员集中在一个地区,容易导致全国其他地区的专家意见和建议无法体现,也对其他地区的考生显失公平;二是同一地区出题人员多年不变的模式在相当程度上会造成试题的僵化和缺乏新意。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试题是由招生单位自行负责命题的。
(二)考试内容的比较。美国的GRE考试分为一般测验和专业测验两种类别。一般测验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察,以衡量其是否具备在高级阶段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潜力。一般测验不涉及任何专业的特定知识和要求。而专业测验的目的在于衡量考生是否具备在某一学科领域进行研究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虽然美国GRE考试除了写作题之外其他都是标准化的选择题,但是试题的内容十分灵活,能够比较全面地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专业课包括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应使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达到及格及以上成绩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通常的难易程度。我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模式和考试内容已经沿用几十年而基本没有变化。相对而言,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内容比较死板,很多只注重基本的识记能力。这种考察模式很可能会导致招生单位选拔不到应有的优秀人才,招录进来的反而是只会死记硬背的考生。
四、对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的启示
(一)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从我国目前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来看,行政指挥模式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确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再到命题、考试、录取工作,都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要对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就必须先扩大招生单位的自主权。传统的行政指令式的管理模式只会扼杀招生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让招生单位以市场为导向,及时根据毕业生的培养质量和市场前景,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设置。当然,在放权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招生单位的法治监督,以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有效的法治监督需要通过完整的制度体系来完成,避免出现权力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的情况。
(二)从“应试型”测试转向“能力型”测试。测试要反映学生能力,通常最简便易行的方法就是在考试内容和题型上下工夫。以法学专业为例,专业课试题应当重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思维方式和科研潜力。所以,从题型上看,应当扩大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分值比重。因为论述题可以较为全面地考察考生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并且可以测验其学术敏感性和科研潜力;而案例分析题可以考察考生对一门学科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和融会贯通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培育是在短期内很难通过简单的识记来完成。
另外,应该合理分配初试、复试所占比例。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招生基本上还是以考试分数作为唯一的录取标准,即使在研究生复试阶段,增加了英语口语面试,专业面试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通过了初试的基础之上的。而且大多数学校复试所占总成绩的比例明显低于初试,使得复试发挥很小的作用。我们应该增加复试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性,同时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复试中在除了成绩之外,同时考察学生在本科阶段的成绩、已获科研、实践成果、研究生阶段的个人计划等。
(三)建立灵活的考试时间。在我国,大部分的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每年一次,考生别无选择。并且由于每个学校的参考教材、资料不同,一旦确定了目标院校,就不能轻易变更,这样,从选择目标学校到报名、参加初试再到复试,通常历时一年多,中间不可以灵活选择学校。对于应届本科生来说,因为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必然会影响本科阶段的学习,甚至有过激者整个本科阶段的学习都是围绕着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此一来这种测试模式不仅影响研究生教育,还可能使得本科生教育也变成功利的应试教育。所以为了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有必要将入学时间灵活化。
(四)逐步推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国际化”。科学技术代表第一生产力,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本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反映出其智力资源和储备,研究生教育居于高等教最高层次自然更为重要。在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日益增强的国际竞争趋势,我们的研究生教育在追求高质量的同时也应该逐渐走向“国际化”,培养研究生与其他文化背景下的人们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做法,从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起点工作中就要突出“国际化”的特点。
总之,中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从恢复招生以来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从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复试比例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更加注重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察。但是我国现有研究生招生过程确实还存在弊端,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
参考文献
[1] 陈露茜.对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的历史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4.
[2] 李素琴,陈娟.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特点及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05.
[3] 饶小霞.中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的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我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研究》资助,项目编号:2013-KS-028
作者简介:包冰锋(1981- ),男,浙江玉环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