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使用安全协议书
脚手架搭设单位: (以下称甲方)
脚手架使用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 任务的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脚手架,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法规、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甲方应保证移交的脚手架符合北京市有关规范、标准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设计支搭的脚手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移交时甲、乙双方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架子设计者、搭设班组、使用架子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验收,并及时填写架子验收单正式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接收脚手架后对管辖范围内脚手架及架子上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
三、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整体安全,乙方对脚手架管理必须做到:
1、保证架子的整体完整、稳固,不能随意拆除卸荷设施、拉接点、架体杆件、安全网、护头棚等。
2、经常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可靠,对需拆改的拉接点或其它部位必须有临时加固措施,并及时恢复,对较大的并严重危及架子整体稳定的拆改应有方案,并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可执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协助拆改架子,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响脚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拆改,并经双方验收后,乙方才能继续使用,如未经验收乙方强行使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脚手板的翻板及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脚手架作业面无单板、飞跳板、探头板等,翻板工作应由持有本市有效操作证的架子工进行,如乙方无架子工,可向甲方借用,并签订《劳务输出安全协议书》。
5、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以防坠物伤人。
四、甲方在架子移交乙方后如需拆改,应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双方必须办理拆改部位的书面手续。
五、乙方应合理安排脚手架上作业,交叉作业应有防护设施,以免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并有防坠落措施。
七、甲方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通知令其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隐患与违章较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工处理。乙方应在一周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八、事故处理:
1、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
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注:括号中文字一一相对)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与所属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劳动合同,如由于劳动合同未签订或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脚手架使用完毕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如与本协议书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脚手架使用安全协议书
脚手架搭设单位: (以下称甲方)
脚手架使用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 任务的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脚手架,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法规、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甲方应保证移交的脚手架符合北京市有关规范、标准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设计支搭的脚手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移交时甲、乙双方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架子设计者、搭设班组、使用架子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验收,并及时填写架子验收单正式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接收脚手架后对管辖范围内脚手架及架子上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
三、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整体安全,乙方对脚手架管理必须做到:
1、保证架子的整体完整、稳固,不能随意拆除卸荷设施、拉接点、架体杆件、安全网、护头棚等。
2、经常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可靠,对需拆改的拉接点或其它部位必须有临时加固措施,并及时恢复,对较大的并严重危及架子整体稳定的拆改应有方案,并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可执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协助拆改架子,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响脚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拆改,并经双方验收后,乙方才能继续使用,如未经验收乙方强行使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脚手板的翻板及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脚手架作业面无单板、飞跳板、探头板等,翻板工作应由持有本市有效操作证的架子工进行,如乙方无架子工,可向甲方借用,并签订《劳务输出安全协议书》。
5、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以防坠物伤人。
四、甲方在架子移交乙方后如需拆改,应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双方必须办理拆改部位的书面手续。
五、乙方应合理安排脚手架上作业,交叉作业应有防护设施,以免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并有防坠落措施。
七、甲方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通知令其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隐患与违章较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工处理。乙方应在一周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八、事故处理:
1、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
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注:括号中文字一一相对)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与所属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劳动合同,如由于劳动合同未签订或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脚手架使用完毕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如与本协议书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